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5228公司简称:神通科技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79,155,319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6,588,001股,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后的股本数472,467,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278,676.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神通科技 | 605228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超 | 凤仪亭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 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
| 电话 | 0574-62590629 | 0574-62590629 |
| 传真 | 0574-62590628 | 0574-62590628 |
| 电子信箱 | zqb@shentong-china.com | zqb@shentong-china.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十四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取得多方面突破,产销规模跃升3,000万辆,营业收入突破10万亿,出口跻身世界第一,电动化与智能化、网联化加速融合,形成产业领先优势。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汽车行业继续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多项指标再创新高,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5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市场稳健增长,作为汽车消费的核心组成部分,有效拉动汽车市场的整体增长;商用车市场回暖向好,产销实现10%以上增长,回归400万辆以上;新动能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销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对外贸易呈现出较强韧性,汽车出口超700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
2026年,我国经济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坚持内需主导。国家有关部委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紧抓时间窗口,主动靠前发力,“两新”政策已于2025年底发布,政策平稳有序衔接。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加快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十五五”时期培育绿色消费新增长点。随着系列政策落地实施,将有利于坚定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汽车消费。预计2026年,中国汽车产业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整体市场保持稳健运行。
(上述信息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5年12月汽车工业产销情况》)
公司是一家技术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致力于汽车动力系统、饰件系统、光学镜片、模具等领域的研发与制造。其中,动力系统零部件包括进气系统、润滑系统、正时系统等产品,饰件系统零部件包括门护板类、仪表板类、车身饰件等产品,光学镜片系列包括与汽车下游智能座舱和高级辅助驾驶有关的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和抬头显示(HUD)等产品。
(一)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分为与整车厂同步研发和自主研发两种。与整车厂同步研发模式下,公司根据整车厂要求进行研发立项并组织研发人员设计产品方案,由整车厂技术部门对公司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核定,评审通过后,公司再进行产品及生产工艺的具体设计和生产。自主研发模式下,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方向和客户潜在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提前对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进行研发整合,与上游材料、设备、模具供应商,如塞拉尼斯、BASF、海天、住友等展开了良好的合作,充分了解各个行业最新的技术发展方向,就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开展战略合作,促进最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换。
公司以研发中心为核心,建有战略研发团队专项负责新技术或新产品的论证、立项、设计和开发工作以满足客户的潜在需求。公司对轻量化材料持续进行积极探索,成功开发出聚碳酸酯PC车窗,并引导客户需求,成功实现市场化推广;针对汽车电动化趋势,公司成功开发新型电机定子骨架技术、PMSM离心式主动分离技术,并积极推进技术应用和产品推广。
(二)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橡塑件、五金件等。通常情况下,公司根据客户特定要求及产品需求计划,采用“以产定购”为主的采购模式,即供应链部门根据客户采购订单或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要货计划,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按照产品物料清单并结合现有原材料库存情况以及采购周期制定采购计划。此外,针对塑料粒子等大宗原材料,公司根据其市场供需变动及价格波动情况并结合需求量,合理制定库存水平以保证生产连续性并减少价格波动影响。
公司建立起《供应商分类管理办法》《采购管理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规范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设置有严格的评审程序,并且每年根据供货产品质量、交货期等指标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动态评审或调整。公司业务部门制定月度销售计划,生
产部门据此制定生产计划,供应链部门和物流部门根据现有库存及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并进行原材料采购。
(三)生产模式公司生产的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主要作为整车专用件配套供应给特定厂商的特定车型。基于控制经营风险和提升周转效率等考虑,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根据与整车厂签订的销售协议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并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据此制定详细的月度和日生产计划,根据产品类别和工艺流程分配到各生产工序并组织生产,质检人员根据产品执行标准对半成品、产成品进行检测,合格后入库。公司同时根据相应产品日产量情况、客户临时需求情况与运输半径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备货量,以确保供货的连续性。此外,受制于产能、资金等因素影响,公司对于部分生产工序简单或附加值较低的非核心零部件产品委托外协厂商进行生产,通过询价、比价方式与外协供应商确定加工费。公司制定了《委外加工采购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从制度方面对外协价格的制定和流程实施进行规范,进行全流程质量和供货进度控制。
(四)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所生产产品向国内外整车厂配套或向其一级供应商供货。另外有较少部分的产品销售给其他零部件生产企业。
公司向整车厂供货的主要销售模式为:通常情况下,整车厂对公司技术、设备、研发能力先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合格后进入整车厂的供应商名录。整车厂在开发新车型时会向包括公司在内的合格供应商发出开发邀请或投标邀请,公司根据整车厂对产品的具体要求组织研究开发并制作初步设计方案和报价,参与整车厂开发过程、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多轮技术交流及价格谈判,整车厂会综合考虑产品质量和交货能力、过往配套情况以及价格等因素,选择相对有优势的供方为其该产品的最终供应商。当整车开发完毕进入量产阶段,整车厂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与公司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并由公司开始批量供货。
公司向汽车零部件企业供货的主要销售模式为:整车厂确定新车型后,直接向公司发送配套零部件项目的投标邀请,公司直接参与招标及询价,产品中标后,整车厂向公司下发提名信,正式提名公司为该项目的定点供应商。待整车厂确定该车型的总成供应商后,将向其指定公司为其配套零部件的供应商,并与公司、该总成供应商签署二次配套协议,约定三方之间的供货、结算及付款方式等内容。公司根据整车厂商的指令或生产计划直接向该等总成供应商供货,用于总成的生产配套。
此外,部分汽车零部件企业独立向合格供应商发出开发邀请或投标邀请,公司参与相关零部件的开发竞标,经过多轮技术交流及价格谈判,汽车零部件企业确定最终合作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 总资产 | 3,079,950,227.77 | 2,818,547,984.21 | 9.27 | 3,029,595,826.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96,732,957.33 | 1,493,307,034.83 | 13.62 | 1,579,835,877.03 |
| 营业收入 | 1,884,411,462.54 | 1,388,666,413.57 | 35.70 | 1,637,932,563.69 |
| 利润总额 | 157,251,595.33 | -41,715,704.28 | 不适用 | 57,585,600.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986,884.78 | -31,979,688.13 | 不适用 | 54,774,183.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6,531,316.36 | -36,080,168.72 | 不适用 | 53,666,191.3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8,772,290.17 | 146,797,777.75 | 171.65 | 374,544,118.0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0 | -2.10 | 增加10.4个百分点 | 3.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08 | 不适用 | 0.1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08 | 不适用 | 0.13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341,896,289.96 | 473,830,651.67 | 486,234,358.75 | 582,450,162.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26,522.98 | 55,351,448.15 | 48,988,177.83 | 19,720,735.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432,896.79 | 52,995,027.97 | 48,480,724.75 | 16,622,666.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57,827.52 | 73,932,366.34 | 132,590,557.99 | 227,207,193.3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847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030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94,397,178 | 44.97 | 0 | 质押 | 70,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 |
| 人 | |||||||
| 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44,358 | 53,745,965 | 12.43 | 0 | 无 | 0 | 其他 |
| 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 | 0 | 38,987,191 | 9.02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4,976,923 | 5.78 | 0 | 无 | 0 | 其他 |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6,588,001 | 1.52 | 0 | 无 | 0 | 其他 |
| 黄剑斌 | -2,562,700 | 3,342,905 | 0.7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伯逸 | 71,400 | 2,107,849 | 0.4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建飞 | 1,997,800 | 1,997,800 | 0.4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85,800 | 1,985,800 | 0.46 | 0 | 无 | 0 | 其他 |
| 朱春亚 | 0 | 1,800,000 | 0.42 | 96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昱立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立锋、陈小燕夫妇控制的企业,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方立锋控制的企业,宁波必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方立锋之妹方芳控制的企业。故上述四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441.15万元,较上年上升35.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98.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53.1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