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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李 胜兰女士、周兵先生、王新路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2025 年度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