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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最新通知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6 月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 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 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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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