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1
公司代码:605090 公司简称:九丰能源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1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张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颖声明:
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4,158,137.00元(含税)。加上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人民币265,918,926.13元(含税)后,2025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人民币440,077,063.13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7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业绩展望、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重要提示 2
否
十一、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详见本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3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目录 ...... 3
业绩概览 ...... 4
第一节 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6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8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3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137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业绩概览 4
业绩概览2025年度/2025年末经营业绩
第一节 释义 5
第一节 释义 6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一)主体名称释义 |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九丰能源 | 指 |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九丰控股、控股股东 | 指 |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
| 东九能源 | 指 |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森泰能源 | 指 | 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2022年重组的全资子公司。筠连森泰页岩气有限公司(“筠连森泰”)、叙永森能页岩气有限公司(“叙永森能”)、古蔺森能页岩气有限公司(“古蔺森能”)、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内蒙森泰”)均为森泰能源的子公司 |
| 华凯石油燃气 | 指 | 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系公司2025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
| 华油中蓝 | 指 |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40%的联营企业 |
| 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 | 指 | 新疆庆华年产5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二期工程(年产40亿方煤制天然气项目) |
| (二)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行业及其业务释义 | ||
| 燃气 | 指 | 各种气体能源的总称,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制气、沼气等 |
| 天然气 | 指 | 一种多组分的混合气态化石燃料,主要成分是甲烷,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它主要存在于油田、气田、煤层和页岩层。天然气相较煤炭、石油等能源有使用安全、热值高、洁净等优势 |
| LNG、液化天然气 | 指 | 气态的天然气在常压下冷却至约-162℃液化形成,液化后的天然气可以大大节约储运空间,其体积约为同量气态天然气体积的1/625,物理特性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主要成分是甲烷 |
| PNG | 指 | 管道天然气(Pipeline Natural Gas),通过燃气输气管网以气态方式向下游输送的天然气 |
| CNG | 指 |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即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一立方米压缩天然气约为200标准立方米天然气 |
| LPG、液化石油气 | 指 | 石油炼制或者油气田开采中产生的伴生气体,通过加压或降温后形成的液态产品,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 |
| 甲醇 | 指 | 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一元醇,沸点为64.7℃。因在干馏木材中首次发现,故又称“木醇”或“木精”,是无色有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 |
第一节 释义 7
| “X+1+X”模式 | 指 | 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一张网”高效集输、下游市场化良性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 |
| 槽车 | 指 | 通常用于运输液体货物的一种货车,车体通常为圆筒形罐体 |
| 加气站、加注站 | 指 | 将LNG、CNG、LPG向相关用气车辆提供燃料的场所及设施 |
| 气化站 | 指 | 将LNG、LPG转化为气态的场所及设施 |
| 管网 | 指 | 由输送和分配燃气到各类客户的不同压力级别的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组成的系统 |
| 热值 | 指 | 单位质量(或体积)的燃料完全燃烧时所放出的热量 |
| PDH | 指 | 丙烷脱氢,由丙烷进行脱氢制成丙烯单体,是制丙烯的一种重要方式 |
| 分离 | 指 | 通过压缩、冷却等方法,将天然气中的不同成分进行分离的生产过程 |
| 净化 | 指 | 脱除天然气中的杂质或控制其水、烃露点,使其符合工艺要求的生产过程 |
| 液化 | 指 | 将气态天然气在液化单元通过降温、加压转变为液态天然气的生产过程 |
| 吨(单位) | 指 | LNG的重量单位,在本报告中,1吨液化天然气(LNG)在标准状况(温度15℃、压力101.325 kPa)下,气化后体积约为1,450立方米天然气 |
| 艾焦(单位) | 指 | 能源计量单位,在本报告中,1艾焦(EJ)约等于278亿千瓦时(kWh)的电能,或约2.388 × 10?? 焦耳(J),用于衡量大规模能源消耗或生产 |
| (三)特种气体行业及其业务释义 | ||
| 特种气体 | 指 | 在特定领域中应用的对纯度、品种、性质有特殊要求的气体,主要包括电子气体、医疗气体、标准气体、激光气体、食品气体、电光源气体等 |
| 氦气 | 指 | 一种特种气体,具有低密度、低沸点、导热性好、化学性质稳定等特性,主要存在于天然气中,是一种关系国家安全、高新产业发展和民生健康的重要战略性资源 |
| BOG | 指 | 闪蒸气(Boil Off Gas)。LNG是-162摄氏度的低温液体,在LNG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温度升高,部分LNG蒸发产生BOG闪蒸气 |
| BOG提氦 | 指 | 通过LNG生产过程中BOG气体对天然气伴生氦气的自然提浓作用,以LNG工厂的BOG为原料气提纯回收生产5N纯氦(99.999%纯度) |
| 电解水制氢 | 指 | 水分子在直流电作用下被解离生成氧气和氢气,主要技术路线包括碱性电解、固体氧化物电解、质子交换膜电解等 |
| 通信卫星 | 指 | 用作无线电通信中继站的人造地球卫星,一般采用地球静止轨道转发无线电信号,实现覆盖区内地面、海上、空中的通信站同时相互通信 |
| 卫星互联网 | 指 | 基于卫星通信系统构建互联互通网络;通过发射大量卫星,组成覆盖全球的大规模卫星网络,提供全域、全天候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 |
| 太空探索 | 指 | 进入、探索和研究宇宙空间的行为和活动,包括发射卫星、载人航天飞行、深空探测和建立太空站等 |
| (四)其他释义 | ||
| 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末,期末 | 指 | 2025年12月31日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可转债、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第一节 释义 8
| 境内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范围内的市场、业务或相关活动 |
| 境外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市场、业务或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或地区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9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0
V
V
V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九丰能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Jovo Energy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ovo Energ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建国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关 众 | 刘苹苹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室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室 |
| 电话 | 020-38103095 | 020-38103095 |
| 传真 | 020-38103095 | 020-38103095 |
| 电子信箱 | jxjf@jovo.com.cn | jxjf@jovo.com.cn |
三、基本情况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工业新区振兴大道西侧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注册地址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1)2008年2月,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77号606房 (2)2018年4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工业新区振兴大道西侧 |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室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620 |
| 公司网址 | www.jovo.com.cn |
| 电子信箱 | jxjf@jovo.com.cn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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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www.zqrb.cn |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九丰能源 | 605090 | 不适用 |
六、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天义、公维兰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杨斌、赵巍、张天亮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截至2023年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已到期,但仍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直至使用完毕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20,269,295,948.46 | 22,047,173,202.54 | -8.06 | 26,566,154,491.50 |
| 利润总额 | 1,571,967,732.49 | 1,886,254,890.55 | -16.66 | 1,487,405,126.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9,854,738.81 | 1,683,682,319.88 | -12.11 | 1,305,894,015.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61,652,758.05 | 1,349,663,605.67 | 0.89 | 1,334,654,953.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4,281,154.09 | 2,046,829,524.58 | -20.16 | 2,158,179,146.35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2
V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61,144,497.47 | 9,256,824,559.44 | 21.65 | 7,775,126,351.85 |
| 总资产 | 15,942,108,931.77 | 15,154,145,947.98 | 5.20 | 14,409,201,726.9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7 | 2.71 | -16.24 | 2.1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15 | 2.47 | -12.96 | 1.9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9 | 2.17 | -3.69 | 2.1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73 | 19.79 | 减少5.06个百分点 | 17.8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55 | 15.86 | 减少2.31个百分点 | 18.2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6,929.59万元,同比下降8.0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LNG)现货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165.28万元,同比增长0.8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主业的经营总体保持稳健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28.12万元,同比下降20.16%,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跨期结算影响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6,114.45万元,同比增长21.6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可转债转股及实现盈利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2.27元/股、稀释每股收益2.15元/股,分别同比下降16.24%、12.96%,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债转股增加发行在外普通股及非经常性收益同比下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3
V
V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5,483,807,600.39 | 4,944,091,370.05 | 5,180,347,276.72 | 4,661,049,701.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6,049,632.95 | 354,675,819.27 | 380,327,727.18 | 238,801,559.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67,925,227.21 | 343,113,372.61 | 343,455,033.22 | 207,159,125.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949,833.34 | 229,891,479.40 | 289,597,040.95 | 618,842,800.4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53,552.24 | 不适用 | 340,600,354.80 | 4,487,036.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846,433.99 | 不适用 | 31,176,960.98 | 25,920,761.1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4,699,728.05 | 相关损益主要产生于正常经营活动中用于管理商品价格的衍生工具,因未完全满足套期会计的要求,因此在会计角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从业务角度,相关衍生工具损益可视同主营业务毛利 | 17,860,946.31 | -79,176,054.87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4
V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937,547.18 | 不适用 | 6,356,272.15 | 18,952,555.7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58,622.00 | 不适用 | 170,000.00 | 6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48,727.37 | 不适用 | -684,653.15 | -878,892.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879,706.73 | 公司以前年度处置非流动资产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于本年度经税务申报确认无需支付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887,141.77 | 不适用 | 61,138,587.83 | -1,953,013.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4,804.97 | 不适用 | 322,579.05 | 79,358.07 |
| 合计 | 118,201,980.76 | 不适用 | 334,018,714.21 | -28,760,938.1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1,534,372,042.38 | 1,719,832,785.22 | -10.78 | 1,364,137,701.37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90,084,153.96 | 1,381,953,763.59 | 0.59 | 1,383,818,739.50 |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312,804.82 | 169,639,601.24 | 147,326,796.42 | 3,397,5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12,450,447.09 | 1,952,218.77 | -10,498,228.32 | 11,256,495.38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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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497,472.40 | 17,445,540.97 | -15,051,931.43 | -9,933,904.98 |
| 持有待售资产 | 548,672.56 | -548,672.5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918,403.67 | 49,918,403.67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425,318.57 | 20,043,903.33 | -381,415.24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14,000.00 | 3,214,000.00 | 500,000.00 | 271,4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44,972,857.35 | 741,612.10 | -144,231,245.25 | -2,619,481.81 |
| 衍生金融负债 | 1,680,933.69 | 1,680,933.69 | ||
| 合计 | 235,921,572.79 | 264,636,213.77 | 28,714,640.98 | 2,372,008.59 |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愿景为“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三十余年持续耕耘清洁能源产业,所涉及行业及产品涵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LPG)及特种气体等,并根据不同经营模式和特点,细分为清洁能源、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一主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其中,清洁能源是公司大力发展的核心主业,通过构建“海气+陆气”双资源池,为广大客户提供用气保障能力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LNG、LPG产品;能源服务是LNG业务横向拓展及LPG业务纵向延伸的重要体现,对清洁能源“强链”“补链”意义重大;特种气体是公司积极布局的新赛道业务,是实现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图1:公司业务板块构成及分类
(一) 清洁能源业务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一体化顺价模式”。经过多年的上下游一体化布局,已逐步形成以中游核心资产链条为中轴,资源端、客户端(“两头”)有机成长的“哑铃型”业务发展模式。
图2:公司清洁能源“哑铃型”业务发展模式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8
1、 资源端
在资源端,公司通过构建“海气+陆气”双资源池,强化资源保障能力及提升综合成本竞争力。海气资源主要包括长约采购和现货采购。长约采购方面,公司与马石油签订LNG长期采购合同,并与摩科瑞、壳牌签订LPG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年度基础提货量、计量方式、价格计算公式、结算方式等,能有效实现与市场的匹配,并最大程度保证公司资源供应的稳定性及资源价格的可预测性。现货采购方面,公司与国际市场诸多知名能源供应商达成合作协议,凭借良好的国际信用、自有船舶运力,根据国内外气价变动情况及需求缺口,灵活进行LNG与LPG的国际现货采购。长约与现货采购在资源保障上相互补充,在定价模式上形成差异化,能有效提升天然气及LPG长周期视角下采购成本的稳定性。
天然气陆气资源主要包括外购LNG、PNG与CNG,公司根据需求缺口及价差,灵活采购部分LNG、PNG、CNG作为补充。根据资源保障程度和成本优势差异,海气长约为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核心资源,海气现货和国内外购气为调节资源。
2、 核心资产
中游核心资产是清洁能源业务打通从资源端到客户端的关键支撑,也是实现稳定顺价能力的重要保障,强化了清洁能源业务的自主性、可控性、灵活性,进而实现高效率周转、低成本运营,形成了业务发展壁垒。
船舶运力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控制多艘船舶运力,全部船舶投运后年周转能力突破500万吨。接收站与储罐方面,公司在东莞市立沙岛拥有一座LNG/LPG接收站,码头岸线301米,海域面积16.59公顷,最大可靠5万吨级船舶,设有3个泊位,配套16万立方米LNG储罐、14.4万立方米LPG储罐,可实现LNG年周转能力150万吨、LPG年周转能力150万吨;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的华凯石油燃气拥有3,000吨级LPG装卸专用码头,并配套9.87万立方米LPG储罐,同时依托第三方码头,具备5万吨级低温船舶的国际、国内靠泊装卸作业能力。槽车方面,截至期末,公司在运营LNG槽车超百台。
3、 客户端
在客户端方面,公司实行不同资源匹配不同客户的基本业务逻辑。
在核心资源方面,首先,海气长约主要匹配国内直接终端用户,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大客户等,并在工业园区或客户现场投资建设LNG终端设施并开展稳定供气。在调节资源方面,海气现货匹配国内燃气电厂及国际、国内分销客户;外购气为国内终端用户做基础保障与资源调节,余量匹配国内分销客户。此外,公司LPG资源主要匹配境内客户,其中应用于居民用气的比例达70%。
在资源配置方面,以天然气为标准的能源产品,LNG、PNG与CNG、进口气与国产气在用户端使用方面没有差异。公司在上述资源与目标客户匹配的基础上,对核心资源与调节资源进行持续优化,海陆互补、国际国内互补、高效配置,进一步降低公司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的用气保障和成本竞争力。
(二) 能源服务业务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1、 LNG生产与服务
公司LNG生产与服务业务立足于国家增储上产能源战略,通过价格联动机制、代加工和购销等多种业务模式,叠加资源型与技术型能源服务,构建能源服务综合业务生态。
图3:公司LNG生产与服务业务模式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
2、 能源物流服务
公司能源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依托供应链环节的核心资产,对外提供多元化的能源服务业务,持续提升核心资产的周转效率和运营效率。
图4:公司能源物流服务业务模式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三) 特种气体业务
公司特种气体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现场制气”“零售供气”等。
图5:公司特种气体业务经营模式及“资源+终端”业务链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 天然气行业
1、我国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2
我国天然气行业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核心领域。上游主要涉及国内天然气(含常规天然气及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采与化工合成等,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密集、风险高等特点,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央企;此外,PNG进口和LNG进口构成国内天然气供应的重要补充。中游主要涉及天然气输配领域,随着我国天然气行业“X+1+X”模式推进及“全国一张网”改革思路的确立,预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将逐渐形成以国家管网公司为核心的主干管网资产运营主体,与省级管网公司、区域管网公司并存的局面,共同推动中游天然气输配的高效率实施;此外,进口LNG相关的船舶和接收站等基础设施,以及天然气储气设施等也是中游环节重要的核心资产。
下游主要涉及天然气的应用,包括交通燃料、燃气发电、工业燃料、城镇燃气、化工原料等,参与主体主要包括LNG汽车加气站、城市燃气公司、燃气运营商等,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图6:我国天然气全产业链
2、国内自产天然气不足,进口LNG有所下滑但仍为重要来源;国产LNG稳步增长
目前,我国处于能源低碳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天然气产量呈现较强的增长态势,国产天然气保障涉及能源安全,发挥着能源供应压舱石作用。
2010-2025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7.00%。2025年度,我国天然气产量为2,6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但是,受制于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国情,国产天然气规模长期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增长,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从2010年的10%快速上升至2025年的43.47%。
国产天然气与国内消费需求的缺口主要由进口天然气进行补充,我国目前已形成PNG进口和LNG进口的进口资源保障格局。201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进口规模整体提升。2025年度,根据海关总署,我国天然气进口量合计达1,854亿立方米,其中PNG进口862亿立方米,LNG进口992亿立方米,LNG进口量有所下滑但仍为重要来源。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
国产LNG方面,随着天然气生产服务项目及LNG液化工厂产能逐步提升,国产LNG产量实现稳步增长。2015-2025年,我国LNG产量逐年递增,复合增长率达19.31%。2025年我国LNG累计产量为2,997.60万吨,同比增长20.55%。图7:2010-2025年中国天然气产量、进口、消费及对外依存度 图8:2015-2025年国产LNG产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BP等)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LNG行业信息)
3、我国天然气需求持续提升,LNG表观消费量受气价等因素影响基本持平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和碳排放的日益重视,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成为当前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国内天然气需求呈现持续提升态势。2010-2025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达9.62%。2025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4,26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自2015年至2025年,我国LNG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达14.57%。2025年,全年LNG表观消费量为9,663.78万吨,同比下降4.09%。
图9:2010-2025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图10:2015-2025年我国LNG表观消费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等)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LNG行业信息等)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
4、 进口LNG与国产LNG相互补充
图11:进口LNG与国产LNG供应链及应用市场对比
5、 煤制天然气是我国天然气化工合成的重要途径之一
自2000年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煤制天然气发展,积极支持煤制天然气配套外输管道建设和气源就近接入,以缓解能源供给结构性矛盾,并降低煤炭消费带来的环境压力。2025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正式将煤制天然气纳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点领域。目前,我国既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与消费国,也是最大规模的煤制天然气规划和产能建设国,整体产业化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据公开信息,新疆煤炭资源禀赋突出,预测煤炭资源总量约2.19万亿吨,约占全国的40.6%,2025年新疆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5.53亿吨;依托资源与区位优势,新疆正加快布局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现代煤化工重大项目。在区域布局方面,伊犁地区是新疆四大煤炭基地之一,是我国煤制天然气产业的重要承载地之一,该地区不仅煤炭资源富集、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同时具备“西气东输”主干管网通道的优势,为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和产品外输及就近消纳提供了坚实的资源和设施保障。近年来,伊犁州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现代煤化工集群建设,积极推动煤制天然气等项目与上游煤矿开发、下游管网协同发展,逐步形成“煤—气—管网外输”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 液化石油气行业
1、 我国液化石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隆众资讯,近年来,国内LPG行业仍处于高质量发展时期,2010年至2025年表观消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41%;2025年,我国LPG表观消费量8,847万吨,同比略降0.19%,但总体消费量仍处于较高水平。
2、 化工原料用气需求增长是推动LPG消费增长的主导因素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
我国LPG的用途包括化工原料、民用燃料、商用燃料、工业燃料和车用燃料等。其中,化工原料用气是占比最高的LPG消费领域,亦为我国LPG市场的主要增量。受近年来我国化工原料向轻质化方向发展影响,LPG相比石脑油、煤等的经济性及环保性优势凸显,用于化工原料的LPG消费量持续增长。此外,随着我国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LPG民用气消费量将保持基本稳定。
3、 我国LPG供需缺口扩大,进口依存度提高
我国LPG供给来源主要为国产和进口,其中国产LPG主要来自于石油炼厂,主要成分包括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进口LPG通常以丙烷和丁烷成分为主,纯度高、杂质少,并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不同比例配比。
近年来,随着国内LPG深加工装置产能的不断扩张,诸多石油炼厂将产出的液化气用于LPG深加工领域,导致国内燃料用气供应下降,需要进口LPG进行填补;此外,PDH等LPG深加工项目的拓展也需要依赖大量的进口LPG作为原料气,故国内LPG需求的对外依赖度逐渐提升。
根据隆众资讯,2025年我国LPG进口总量3,618.58万吨,同比增长1.41%;对外依存度达40.90%,较2024年上升0.64个百分点。
图12:2010-2025年液化石油气表观消费量 (万吨) 图13:2015-2025年我国液化石油气进出口数量(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隆众资讯)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隆众资讯)
(三) 特种气体行业
1、航空航天特气领域
(1)中国商业航天快速发展
目前,随着商业卫星、太空探索等需求的持续推动和火箭发射及回收技术的不断进步,全球航空航天产业已进入发展快车道。根据公开信息,2025年,全球航天发射突破320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其中,中国完成92次航天发射,同比增长35.29%,再创历史新高;商业航天发射增至50次,成功将311颗商业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占中国全年入轨卫星总数的84%,表明中国商业航天产业已迈入规模化、商业化发展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6
阶段,星箭研制、火箭发射、星座组网等能力显著提升,由此带动商业航天特燃特气等配套市场快速发展。
图14:2016-2025年全球及中国航天发射次数 图15:2025年中国商业航天发射概览
(数据来源:国家航天局、《中国航天科技活动蓝皮书》等)在卫星端,频率和轨道作为不可再生且高度稀缺的公共自然资源,已成为全球航天竞争的焦点。根据公开信息,由中国星网主导的国网星座、由垣信卫星实施的千帆星座等巨型星座加速组网;蓝箭鸿擎已向国际电信联盟申请鸿鹄-3星座10,000颗商业卫星的频轨资源,无线电创新院、中国星网、中国移动、垣信卫星等则向国际电信联盟提交新增20.3万颗卫星的频轨资源申请,覆盖14个星座;年产1,000颗卫星的海南文昌卫星超级工厂(在建)依托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的产业集群优势,未来将实现“卫星出厂即发射”的无缝衔接。在火箭端,低成本、大运力、高频次、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将为巨型星座组网提供关键支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研究院、蓝箭航天、天兵科技等运载火箭研制单位加快大运力、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研制及试验;部分运载火箭研制单位着力增强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规模化生产能力,通过新建火箭智能制造基地支撑“一箭多星”发射常态化。
在发射端,国内多个航天发射基地积极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工位并实施商业航天发射,共同助力中国商业航天常态化、高密度发射能力加速形成。2025年,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通过一号、二号发射工位连续九次成功发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累计将国网星座72颗卫星、千帆星座18颗卫星送入预定轨道,并着力建设三号、四号发射工位;截至2025年底,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东风商业航天创新试验区已集聚多家商业航天企业共同建设并管理发射工位及其配套设施,并已成功发射多型商业火箭;广东阳江等地正在积极推进规划新的商业航天发射工位/基地及相关产业集群。
(2)液体火箭成为主流,带动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需求快速增长
在具体应用方面,液体火箭发动机是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的主流技术路线。商用运载火箭的大运力、可重复使用等发展趋势带来液氧、液氢、液态甲烷、氦气、液氮等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需求的快速增长。液氧甲烷火箭推进剂因其成本可控、不易积碳、再生冷却、燃效稳定等特性,被视为商业航天、太空探索等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在新一代可重复使用液体运载火箭中逐步获得应用,发展潜力巨大。此外,氦气、氪气、氙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7
气等特种气体在星箭研制、试验、运行、维护等关键环节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 应用环节 | 产品名称 | 产品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
| 火箭发射 | 液氧、液氢、液态甲烷、航天煤油 | 液氧与燃料组合形成液体火箭推进剂,在液体火箭起飞质量中约占80%-90% |
| 氦气 | 火箭核心部件深度吹扫、精密检漏及气体置换;液体火箭推进剂增压输送 | |
| 氮气 | 火箭核心部件常规吹扫、气密性检查及气体置换 | |
| 火箭生产制造 | 氮气 | 火箭核心部件常规吹扫、气密性检查及气体置换;火箭部件焊接保护气 |
| 氮气、氦气 | 火箭气动性能试验 | |
| 卫星生产制造 | 液氮 | 为卫星热试验提供超低温度、高度可控的试验环境 |
| 氮气 | 卫星部件焊接保护气 | |
| 氪气、氙气 | 卫星离子推力器的主要电离推进剂,实现在轨卫星的位置保持与机动控制 |
2、氦气领域
氦气具有不易液化、稳定性好、扩散性强、溶解度低等性质,在国家安全、高新技术、民生健康等产业领域应用广泛且不可替代,是战略性稀有气体资源,被称为“气体芯片”“气体黄金”。目前,全球已探明的可采氦气资源主要赋存于天然气中,因此天然气提氦是主流氦气生产工艺,其解决方案包括富氦天然气中提取、BOG提氦等。中国是“贫氦”国家,氦气供需缺口巨大。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全球氦气资源总量约519亿立方米,其中,中国氦气资源量约11亿立方米,占比约2.12%。近年来,在航空航天、半导体、光纤、医疗等关键下游领域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国内氦气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隆众资讯,2025年,国产氦气约905吨(约507万立方米),较2024年增长约25.69%;进口氦气约4,913吨(约2,751万立方米),氦气对外依存度约84.44%。同期,国内氦气总消费量约5,818吨(约3,258万立方米),同比增长约
22.41%。
图16:2021-2025年中国氦气供需情况(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8
3、氢气领域
中国已形成完整的氢气产业链,氢气供应多元化且应用广泛。根据国家能源局等《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2024年,国内氢气生产消费规模继续增长:截至年底,国内氢气产能超5,000万吨/年,同比增长约1.6%;国内氢气产量超3,650万吨,同比增长约3.5%;化石能源制氢仍占国内氢气供应主导地位,其中,煤制氢产能占比约56%,天然气制氢产能占比约21%。氢气兼具能源载体和工业原料的双重属性,作为能源载体,广泛应用于交通、发电、储能、航空航天等领域,并作为工业原料在化学、石油、冶金、电子、油脂等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
图17:氢气产业链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公司2025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全球天然气市场总体延续紧平衡格局,但供需边际有所缓和。供给端,全球天然气供应整体增加,新增供应主要来自美国LNG产能释放;需求端,全球天然气需求保持低速增长,区域分化明显,欧洲受年初低温天气、低库存及补库需求、俄气经乌过境正式停止等因素影响,天然气需求尤其是LNG进口需求同比增加,而亚洲市场需求整体偏弱,中国和印度上半年的需求不达预期。全年国际天然气价格受天气变化、欧洲补库节奏、地缘政治冲突及全球LNG流向调整等因素影响,呈现“冲高—回落—走强—再回落—持续震荡下行”的阶段性波动特征。
国内方面,2025年国家持续推进天然气增储上产,国产气稳步增长,中俄东线达产带动管道气进口增加,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需求侧受工业用气恢复偏弱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增长有所放缓,市场整体呈现结构性宽松、国内价格中枢下移的运行态势。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9
图18:2025年度JKM价格和中国进口LNG均价走势
(数据来源:Platts S&P Global Commodity Insights、LNG行业信息)2025年,是公司战略布局纵深推进,资源保障布局体系完善,并以跨越式发展思维推动产业升级、能力进阶与生态拓展的“跃迁”之年。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主营产品业务全面发展,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显示出较强的发展韧性。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6,929.59万元,同比下降8.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165.28万元,同比增长0.8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28.1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94,210.89万元,负债总额430,184.71万元,资产负债率2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6,114.45万元。
(二) 驱动公司发展与业绩变动的内在因素
1、战略驱动
公司始终坚持战略牵引,为发展定锚。上市后,公司一方面从以获取资源顺价毛利为特征的清洁能源购销模式为主,向以提供相对稳定服务收益为特征的能源服务模式拓展,同时持续拓展天然气上游资源端,获取具有显著成本优势、供应稳定的权益气资源,着力构建“权益气+长约气+现货气”的多元化上游资源池;并聚焦液化石油气中下游整合,强化“码头+市场”模式。另一方面,公司从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气体领域向工业气体、特种气体等高附加值气体应用领域延伸,形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特种气体三大业务板块高效、协同、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2、天然气业务驱动
报告期内,天然气业务方面,公司天然气业务主要受交通燃料和工业(园区)客户需求增长驱动,公司国内销售(服务)量保持相对平稳,核心资源与客户吨毛利有一定提升;尽管受国际LNG现货市场价格高企等影响,气电市场销售(服务)规模出现同比下降,但考虑到其在新型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灵活调峰功能,公司仍坚定看好该领域长期发展前景;其中,LNG生产与服务方面,年生产与服务量约70万吨,基于交通燃料领域的发展前景,公司将持续提升LNG生产与服务规模以匹配终端市场。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0
3、LPG业务驱动
报告期内,LPG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夯实华南区域领先地位,随着东莞九丰库和广州华凯库的双库动态运营体系逐步搭建,公司在华南市场领先地位持续巩固;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我国北方化工市场,构建新模式;持续深耕东南亚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国际品牌影响力,LPG销量和单吨毛利保持稳定。能源物流方面,公司LPG船舶运力服务有序开展,受年度计划性坞修影响,船舶有效作业天数有所减少,对运力服务收入带来一定影响。
4、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驱动
报告期内,公司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正式投运,并已连续9次在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为长征系列火箭提供液氢、液氧、液氮、氦气等特燃特气保障服务,体现了专业的技术实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及全面的综合保障能力,为公司深度参与国家商业航天产业链奠定了坚实基础。
除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外,公司积极拓展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等其他商业航天发射基地的特燃特气合作项目,并全部进入实施阶段。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研究院)、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商业火箭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研究院)、与北京天兵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空间推进研究所(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院)等多家单位在液态甲烷、液氧、液氮、氦气、氮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合作。
5、制度、激励与文化驱动
公司通过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管控效力和规范运作水平,用机制驱动发展;持续优化市场化薪酬与分配体系,全面推行OKR目标管理及强制分布机制,确保战略、目标与任务的有效分解,精准识别高绩效员工,系统落实绩效策略。同时,公司强化短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能动性与执行力,并着力推动企业文化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而深厚的文化内驱力。
(三)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1、天然气业务(含能服相关业务)
2025年度,公司LNG、PNG等销售(服务)量超229万吨。
在资源端:海气资源方面,公司秉持长约资源有效配置与稳定供应原则,与长约合作方马石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ADP及MG资源执行情况良好,同时积极推进新长约的合作,择机签署具有成本竞争力的新长约协议,优化核心资源结构;现货资源方面,受国际LNG现货价格阶段性高企及国际国内价格倒挂影响,公司现货资源采购同比下降。陆气资源方面,2025年,公司与战略合作方中石油等保持良好合作关系,LNG液化工厂资源保障情况良好。同时,基于下游不同客户的需求及资源配置,公司向“三桶油”等资源方采购PNG、CNG、LNG资源。此外,公司参与投资建设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并持有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50%的权益(对应年产20亿方天然气);该项目实施后,将填补公司权益气资源短板,构建“权益气+长约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气+现货气”的多元化上游资源池,助力公司形成“西部有权益气,东部有海气”的资源格局。
在市场端:国内方面,交通燃料市场端,公司一方面高效运营现有LNG液化项目,精准卡位交通燃料市场,另一方面系统推进其他LNG液化项目尽调、筛选与论证的全流程评估工作,并多模式布局下游LNG加注环节;工业市场端,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实施“存量挖潜+增量拓展”双轨策略,深化存量项目核心区域精细化管理,并聚焦在广东、广西、湖南等重点增量市场的业务开拓;气电市场端,公司持续布局气电市场,通过接卸服务、协议销售、智慧仓储、联合船采等方式,服务气电客户的资源与调峰需求,报告期内,受国际现货市场价格长期高于国内价格等影响,气电市场销售(服务)规模同比下降,但因其在新型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灵活调峰功能,公司仍然坚定看好该领域长期发展前景。国际方面,公司与马石油、嘉能可、托克、道达尔、壳牌、BP等国际第一梯队知名能源服务商保持密切合作,重点强化在中国、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市场的资源交付、终端协同及商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
图19:公司2025年度天然气业务境内客户结构(左)与境外(右)客户分布
(注:因库存、折算、模式等口径分类及四舍五入原因,相关数据及其占比之间存在微小差异)
2、LPG业务(含能服相关业务)
2025年度,公司LPG产品销售量超204万吨。
在资源端:公司积极拓展上游优质供应商资源,并灵活匹配年度长约、半年度与季度期约、现货等不同协约资源采购,合理安排船期,确保资源的安全保障和成本竞争力。在市场端:境内方面,公司持续对存量市场实施精细化区域管理,推动“一区一策”管理目标的落地,并积极布局化工原料用气市场,特别是山东原料气市场,盈利能力同比实现大幅提升;2025年,公司通过收购方式获得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的华凯石油燃气100%股权,并于5月完成资产交割,接收站储罐检修于9月份完成,东莞-广州LPG双库动态运营体系正式落地,带动LPG销量稳步提升。公司持续构建积极健康的LPG供应链服务生态,夯实自身规模、成本、效率优势,进一步提升对华南市场的综合服务能力,稳固在华南地区的领先地位。境外方面,2025年,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及境外目标区域的市场容量、竞争格局及发展潜力,灵活调整和优化策略,继续深耕菲律宾、越南等东南亚市场,持续提高盈利能力。项目建设方面,公司积极推动惠州液化烃码头项目(5万吨级)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2
及配套LPG仓储基地项目的建设,预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竣工投产。
能源物流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3艘大型LPG船舶资产状况与对外运力服务运营情况良好。随着第三季度2艘LPG船舶计划性坞修结束并恢复向客户提供运力服务,公司能源物流服务在第四季度盈利水平实现环比恢复性增长。报告期内,3艘大型LPG船舶的故障性停航率保持在1%以下,累计完成对外运力服务15航次,整体运营表现良好。
图20:公司2025年度LPG业务境内客户结构(左)与境外(右)客户分布
(注:因库存、折算、模式等口径分类及四舍五入原因,相关数据及其占比之间存在微小差异)
3、特种气体业务
公司特种气体业务的发展定位锚定为航空航天特气。
在航空航天特气业务方面,2025年,公司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并顺利投产,液氢、液氧、液氮、氦气、高纯液态甲烷等特燃特气产品相关装置的工程进展、产品主要用途、应用情况及验证情况如下:
| 序号 | 产品 | 装置 | 工程进展 | 产品主要用途 | 应用情况 | 验证情况 |
| 1 | 液氢 | 甲醇制氢及 氢液化装置 | 安 装 调 试 已 完 成 , 试 生 产 中 ︵ 已 | 氢氧火箭 推进剂(燃料) | (1)2025年3月12日,应用于长征八号遥六运载火箭发射(千帆星座第五批组网卫星); (2)2025年7月30日,应用于长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发射(国网星座卫星互联网低轨06组卫星); (3)2025年8月4日,应用于长征十二号运载火箭发射(国网星座卫星互联网低轨07组卫星); (4)2025年8月26日,应用于长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发射(国网星座卫星互联网低轨10组卫星); | 产品品质顺利通过发射验证 |
| 2 | 液氧 | 空分装置 (液氧) | 液体火箭 推进剂(氧化剂) | |||
| 3 | 液氮 | 空分装置 (液氮) | 液体火箭核心部件常规吹扫、气密性检查及气体置换 | |||
| 4 | 氦气 | 液氦存储及 气化装置 | 液体火箭核心部件深度吹扫、精密检漏及气体置换;液体火箭推进剂增压输送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3
| 序号 | 产品 | 装置 | 工程进展 | 产品主要用途 | 应用情况 | 验证情况 |
| 备 案 ︶ | (5)2025年10月16日,应用于长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发射(国网星座卫星互联网低轨12组卫星); (6)2025年11月10日,应用于长征十二号运载火箭发射(国网星座卫星互联网低轨13组卫星); (7)2025年12月6日,应用于长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发射(国网星座卫星互联网低轨14组卫星); (8)2025年12月12日,应用于长征十二号运载火箭发射(国网星座卫星互联网低轨16组卫星) (9)2025年12月26日,应用于长征八号甲运载火箭(国网星座卫星互联网低轨17组卫星) | |||||
| 5 | 高纯液态甲烷 | 液态甲烷纯化(低温精馏)及存储装置 | 安装完成,通过单机调试 | 液氧甲烷火箭 推进剂(燃料) | 作为推进剂(燃料),将应用于未来主流的液氧甲烷火箭发射 | 待验证,预计可满足发射要求 |
此外,公司积极推动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二期)项目建设相关准备工作,全方位匹配火箭发射端、星箭产业园(含卫星超级工厂)等特燃特气综合需求。
除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外,2025年,公司积极拓展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等其他商业航天发射基地的特燃特气合作项目,并全部进入实施阶段。
2025年,公司与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研究院)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态甲烷、液氧、液氮、氦气、氮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合作,服务实施地为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公司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商业火箭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氧、液氮、液态甲烷、氦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合作,服务实施地为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司与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研究院)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氮、氦气等产品方面达成年度供应保障合作,服务实施地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公司与北京天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在液氧、液氮等产品方面达成多次合作,服务实施地为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公司已中标上海空间推进研究所(隶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院)三年期氦气、氮气等产品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另外,氦气是公司特种气体业务的核心资源,除作为航空航天特气外,也可应用在尖端科研、半导体等重要领域。2025年,公司完成四川泸州100万方/年精氦项目的建设,氦气产能规模提升至150万方/年。
4、稳步推进数字化建设,驱动业务赋能
2025年,公司数字化建设紧扣“跃迁”主线,深化建设供应链系统,持续优化流程闭环,深度融合能源服务业务、快速支撑多接收站运营模式,有效赋能多类型、跨区域的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持续构建并应用了面向未来的数智投研平台,提升业务的市场洞察与策略制定能力。在职能系统数字化建设方面,公司构筑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4
一体化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安全管理平台等管理基座,并在人力资源领域、IT领域探索尝试使用AI助手,试点AI落地场景。
5、专注股东价值创造,持续增强资本市场品牌价值
自上市以来,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化运作水平,督促相关方严格履行承诺,保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努力用良好的经营业绩回馈全体投资者,做让客户满意、让员工自豪、让股东骄傲、让政府放心、被社会所需要的优秀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把持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强化业绩考核目标达成作为硬约束。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股东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报告期内,按照《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合计现金分红7.8亿元;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现金分红约2.66亿元。此外,公司于2025年4月推出上市后第五次股份回购计划并用于注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回购金额合计23,374.54万元。
继公司挂牌股票被纳入上证380、中证1000、1000红利质量、养老金指数、1000价值、380R成长等指数后,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纳入1000红利增长、1000红利低波、国证成长R、1000现金流、股票回购指数等指数,资本市场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6、传承和弘扬九丰“合”文化,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为基、价值为尊、和合为赢”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2025年,公司深入贯彻“安全为基”价值理念,继续优化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系列安全活动。(1)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建立了实体单位分级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投资项目安全尽职调查、启动PSSR(Pre-Startup Safety Review,启动前安全检查)审查等工作机制;针对高风险领域,组织开展交叉安全大检查、专项督导、全要素评估,全面排查梳理各类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2)制度与标准体系建设:正式发布了新版《HSE管理体系手册》《生产实体单位分级管控管理办法》等9项核心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流程与标准,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清晰的制度遵循。(3)能力与信息化支撑:成功推广、使用自助式安全培训平台,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月系列活动、消防技能比武活动,全方位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与基础技能;推进试点单位安全信息化系统自建,为安全管理数字化、精准化打下了基础。
通过从项目规划、基础设计到生产运营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管控,筑牢安全发展基石,守护员工生命健康,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 三大业务协同发展优势
公司通过清洁能源产业链的横向和纵向延伸,调整、优化、提升为“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三大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发展体系。一方面,能源服务赋能清洁能源与特种气体业务,LNG生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5
产与服务业务获取的部分资源可以通过CNG方式就近服务下游客户或通过资源上载方式进入下游市场、获取的LNG纳入公司核心资源池,且LNG生产过程中通过BOG收集并纯化获得氦气资源,有利于特气业务尤其是航空航天特气获得差异化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清洁能源业务中的LNG通过纯化装置加工可获得高纯液态甲烷,有助于航空航天特气业务进一步获得差异化竞争优势。此外,LNG/LPG船舶、LNG/LPG接收与仓储、LNG槽运等相关中游核心资产属于清洁能源业务和能源物流服务业务共用资产,两者协同互补性较强,有利于共同提高运营效率与成本优势。
(二) “海气+陆气”双气源保障优势
在海气方面,公司已与马石油签订LNG长约采购合同,并与摩科瑞、壳牌签订LPG长期采购合同,进行按约长期采购;同时与诸多国际第一梯队知名能源服务商达成合作协议,进行LNG、LPG现货采购,如马石油、卡塔尔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Vitol(维多)、Glencore(嘉能可)、Marubeni(丸红)、Pavilion(兰亭)、Chevron(雪佛龙)、韩国SK燃气等。在陆气方面,公司通过布局LNG生产与服务项目,自主控制LNG产能规模超70万吨;同时,公司根据需求缺口及价差,灵活采购部分LNG及PNG作为补充;另外,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并持有其50%的权益(对应年产20亿方天然气),建成投产后将填补权益气资源短板。因此,公司不断完善“海气+陆气”的双气源资源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三) 高壁垒优质核心资产优势
公司在华南区域拥有5万吨级LNG、LPG综合接收站,并配套16万立方米LNG储罐及14.4万立方米LPG储罐,是国内第一个民营LNG接收站,也是目前华南地区唯一一个在运营的民营LNG接收站,LNG仓储设施被《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列为重点的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设施建设项目,该接收站与仓储设施具有较强的稀缺性和壁垒,也是打通清洁能源业务一体化的核心载体和支点。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的华凯石油燃气拥有3,000吨级LPG装卸专用码头,并配套9.87万立方米LPG储罐,同时依托第三方码头,具备5万吨级低温船舶的国际、国内靠泊装卸作业能力,公司现已逐步构建东莞九丰库与广州华凯库的双库动态运营体系。此外,公司积极布局LNG、LPG船舶等优质资产,确保业务环节完全自主可控,并实现高效率周转、低成本运营。
(四) 区位及下游客户优势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主要的覆盖区域从以华南地区为主,逐步拓展到西南、西北和华东地区协同发展,已初步形成全国性业务布局。其中公司主要经营区域华南区域是国内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2025年广东省GDP总额达到14.58万亿元,连续37年居全国第一,工业经济发展水平长期处于国内前列;西南、西北区域在LNG交通燃料应用领域布局较深;公司下游客户以交通燃料、工业(园区)、燃气电厂等领域客户为主,显著的区位优势、良好的客户结构和普遍较高的客户质量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懈动力。此外,广东省属于天然气资源贫省,管道天然气供给主要来源于西气东输二线长距离输送,并在末端环节,管道气价格普遍较高,且需求缺口较大,主要通过海气LNG补充。随着长视角下海气价格逐步回落,海气、陆气整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6
体价差空间在华南区域有望进一步扩大。
(五) 突出的国际、国内顺价能力
公司实行不同资源匹配不同用户或客户的基本业务逻辑,即海气长约主要匹配国内直接终端用户,自产LNG主要匹配交通燃料用户,海气现货匹配国内燃气电厂及国际、国内分销客户,外购气为国内终端用户做基础保障与资源调节,余量匹配国内分销客户。在此基础上,公司对核心资源与调节资源进行持续优化,海陆互补、高效配置,并通过价格联动、背靠背交易、成本加成、协议顺价等方式,实现了较为稳定的国际、国内顺价。自2017年以来,国际LNG价格出现了较大的周期性波动,但公司海气长约核心资源单吨毛利保持整体稳定,顺价能力得到充分体现。
(六) 高效的运营效率优势
在决策机制方面,公司追求提高决策效率,强调快速反应与灵活调整,通过简化层级管理和优化信息流通,不断提升决策速度和市场匹配的准确程度,确保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的迅速应对能力。在财务与运营管理方面,公司注重加强管理效果,通过精细化、集约化、极致化管理使得运营效果最大化,并通过缩短应收账款周期和优化库存管理等措施,有效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为55.60次,存货周转次数为22.04次。此外,公司注重成本控制,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在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同时,实现更高的盈利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注: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平均值,存货周转次数=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平均值
(七) 航空航天特气领域的资源匹配及配套项目优势
公司特种气体资源禀赋与航空航天特别是商业航天领域特燃特气需求高度吻合,具有资源匹配优势。航天领域气体需求主要集中在氦气、氢气、高纯液态甲烷及其他稀有气体和工业气体等。氦气方面,公司拥有较稀缺的国产氦气生产供应能力,同时积极构建液氦槽罐等资产及液氦资源,打造“自产气氦+进口液氦”双资源池;氢气方面,公司拥有多个在运营氢气项目及多种制氢技术实力,且在天然气、甲醇制氢方面具有可控的原料保障和成本优势;高纯液态甲烷方面,公司拥有自主可控的LNG资源,具有LNG提纯生产高纯液态甲烷的相关技术能力。现阶段,公司已将特气业务的发展定位锚定为航空航天特气。
此外,公司已基本建设完成的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一期),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多次火箭发射任务提供特燃特气保障,具有较强的配套属性,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八) 追求价值创造,勇于持续创新
公司坚持以持续为相关伙伴创造价值为先导,追求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客户提供价值、为员工实现价值、为社会贡献价值,坚定理想,敢于创新。九丰人勇于以创新驱动价值创造:(1)20世纪90年代LPG行业发展早期,公司占据了华南地区LPG市场第一的地位;(2)公司建成了国内第一个民营LNG接收站,也是目前华南地区唯一一个正式投产的民营LNG接收站,开启了国内民营企业进口LNG的先河;(3)公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7
司在珠海实现了国内首创的LPG STS(船对船)海上过驳作业,在菲律宾实现了亚太地区首个LNG STS商业海上过驳;(4)公司建成了华南地区第一个LNG气化站,是华南地区第一家提供LNG终端服务的企业;
(5)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液化天然气BOG低温提氦装置是国内第二套上规模的产业化制氦项目;(6)公司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是国内第一个配套商业航天发射领域的气体项目。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0,269,295,948.46 | 22,047,173,202.54 | -8.06 |
| 营业成本 | 18,171,506,456.29 | 19,990,413,013.99 | -9.10 |
| 销售费用 | 249,693,349.20 | 229,410,408.64 | 8.84 |
| 管理费用 | 329,175,433.21 | 314,969,158.64 | 4.51 |
| 财务费用 | 61,204,076.87 | -10,680,613.08 | 673.04 |
| 研发费用 | 11,650,555.82 | 9,818,659.59 | 18.6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4,281,154.09 | 2,046,829,524.58 | -20.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7,115,202.71 | -917,376,410.76 | 51.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507,602.47 | -695,305,807.91 | -12.4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0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LNG)现货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下降9.10%,主要系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采购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以及LNG现货销售量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84%,主要系华凯石油燃气并表因素影响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51%,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及开展相关核心项目的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增长673.04%,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对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净敞口带来汇兑损失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8.66%,主要系报告期内信息技术服务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28.12万元,同比下降20.16%,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跨期结算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8
138,711.52万元,净流出同比增长51.20%,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对价款、支付工程款、合联营企业增资款及理财产品净申购综合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850.76万元,净流出同比下降12.4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回购股份及偿还售后回租款综合影响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6,816.23万元,同比下降8.06%;发生主营业务成本1,817,059.56万元,同比下降9.10%。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清洁能源 | 16,959,556,130.01 | 15,393,634,050.53 | 9.23 | -8.70 | -10.22 | 增加1.53个百分点 |
| 能源服务 | 3,163,515,986.53 | 2,700,836,726.80 | 14.63 | -2.20 | 0.91 | 减少2.63个百分点 |
| 特种气体 | 145,090,194.64 | 76,124,842.89 | 47.53 | -38.34 | -54.56 | 增加18.72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天然气 | 6,906,234,636.84 | 5,898,060,821.15 | 14.60 | -20.68 | -24.37 | 增加4.16个百分点 |
| LPG | 8,798,562,664.44 | 8,268,142,244.77 | 6.03 | -0.22 | -0.62 | 增加0.38个百分点 |
| 其他化工产品 | 1,254,758,828.73 | 1,227,430,984.61 | 2.18 | 19.37 | 19.46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 LNG生产与服务 | 2,622,575,059.22 | 2,326,838,773.99 | 11.28 | -0.27 | 2.07 | 减少2.03个百分点 |
| 能源物流服务 | 540,940,927.31 | 373,997,952.81 | 30.86 | -10.59 | -5.72 | 减少3.58个百分点 |
| 特燃特气 | 145,090,194.64 | 76,124,842.89 | 47.53 | -38.34 | -54.56 | 增加18.72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9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15,089,574,353.33 | 13,962,916,663.25 | 7.47 | -2.72 | -1.44 | 减少1.19个百分点 |
| 境外 | 5,178,587,957.85 | 4,207,678,956.97 | 18.75 | -20.75 | -27.73 | 增加7.8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业务模式,对“清洁能源”与“能源服务”行业及“天然气”“LNG生产与服务”产品重新分类列示。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天然气-清洁能源业务 | 吨 | 1,412,131.04 | 1,514,189.25 | 47,685.81 | -26.68 | -21.06 | -68.16 |
| LNG生产与服务 | 吨 | 691,215.25 | 690,792.83 | 5,380.47 | 6.29 | 6.52 | 8.52 |
| LPG | 吨 | 2,081,769.35 | 2,045,516.00 | 91,288.40 | 12.74 | 11.19 | 65.87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清洁能源 | 销售成本 | 15,393,634,050.53 | 84.72 | 17,145,568,937.92 | 85.77 | -10.22 | /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0
| 能源服务 | 销售成本 | 2,700,836,726.80 | 14.86 | 2,676,401,451.20 | 13.39 | 0.91 | / |
| 特种气体 | 销售成本 | 76,124,842.89 | 0.42 | 167,509,948.45 | 0.84 | -54.56 |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天然气 | 销售成本 | 5,898,060,821.15 | 32.46 | 7,798,181,809.24 | 39.01 | -24.37 | / |
| LPG | 销售成本 | 8,268,142,244.77 | 45.50 | 8,319,906,239.92 | 41.62 | -0.62 | / |
| 其他化工产品 | 销售成本 | 1,227,430,984.61 | 6.76 | 1,027,480,888.76 | 5.14 | 19.46 | / |
| LNG生产与服务 | 材料 | 1,980,891,281.30 | 10.90 | 1,932,918,288.22 | 9.67 | 2.48 | / |
| 能源 | 193,311,276.77 | 1.06 | 185,109,323.85 | 0.93 | 4.43 | / | |
| 折旧 | 53,897,741.82 | 0.30 | 73,639,228.67 | 0.37 | -26.81 | / | |
| 其他制造费用 | 98,738,474.10 | 0.56 | 88,062,871.17 | 0.43 | 12.12 | / | |
| 能源物流服务 | 船舶管理 | 142,032,119.53 | 0.78 | 138,635,959.39 | 0.69 | 2.45 | / |
| 租金 | 57,140,646.99 | 0.31 | 59,259,037.99 | 0.30 | -3.57 | / | |
| 折旧 | 116,829,296.20 | 0.64 | 119,371,029.08 | 0.60 | -2.13 | / | |
| 能源 | 28,157,298.26 | 0.15 | 39,091,400.28 | 0.20 | -27.97 | / | |
| 其他 | 29,838,591.83 | 0.16 | 40,314,312.55 | 0.20 | -25.99 | / | |
| 特燃特气 | 材料 | 24,665,404.78 | 0.14 | 128,411,406.82 | 0.64 | -80.79 | / |
| 折旧 | 10,579,565.13 | 0.06 | 5,769,772.90 | 0.03 | 83.36 | / | |
| 能源 | 2,095,597.43 | 0.01 | 2,512,998.92 | 0.01 | -16.61 | / | |
| 其他制造费用 | 38,784,275.55 | 0.21 | 30,815,769.81 | 0.16 | 25.86 | /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无
①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78,473.8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6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71,537.2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9.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②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③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④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⑤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贸易业务开展情况 | 本期营业收入 | 上期营业收入 | 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贸易业务 | 646,374.08 | 794,097.34 | -18.60 |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88,717.22 | 4.38 |
| 2 | 第二名 | 64,161.56 | 3.17 |
| 3 | 第三名 | 49,260.91 | 2.43 |
| 4 | 第四名 | 47,582.18 | 2.35 |
| 5 | 第五名 | 35,835.51 | 1.77 |
| 合计 | / | 285,557.38 | 14.10 |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45,352.10 | 2.66 |
| 2 | 第二名 | 29,840.26 | 1.75 |
| 3 | 第三名 | 29,074.93 | 1.70 |
| 4 | 第四名 | 27,350.45 | 1.60 |
| 5 | 第五名 | 23,057.39 | 1.35 |
| 合计 | / | 154,675.13 | 9.06 |
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人民币24,969.33万元,同比增长8.84%,主要系华凯石油燃气并表因素影响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人民币32,917.54万元,同比增长4.51%,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及开展相关核心项目的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人民币6,120.41万元,同比增长673.04%,主要系报告期内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对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净敞口带来汇兑损失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650,555.82 |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2,479,268.01 |
| 研发投入合计 | 14,129,823.83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7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7.55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61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17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7 |
| 本科 | 39 |
| 专科及以下 | 15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9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0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5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 60岁及以上 | 4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4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4,281,154.09 | 2,046,829,524.58 | -20.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7,115,202.71 | -917,376,410.76 | 51.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507,602.47 | -695,305,807.91 | -12.48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28.12万元,同比下降20.16%,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跨期结算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711.52万元,净流出同比增长51.20%,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对价款、支付工程款、合联营企业增资款及理财产品净申购综合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850.76万元,净流出同比下降12.4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回购股份及偿还售后回租款综合影响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639,601.24 | 1.06 | 22,312,804.82 | 0.15 | 660.28 | 注1 |
| 衍生金融资产 | 1,952,218.77 | 0.01 | 12,450,447.09 | 0.08 | -84.32 | 注2 |
| 应收账款 | 298,826,150.78 | 1.87 | 430,227,638.32 | 2.84 | -30.54 | 注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445,540.97 | 0.11 | 32,497,472.40 | 0.21 | -46.32 | 注4 |
| 预付款项 | 418,010,155.27 | 2.62 | 261,385,682.14 | 1.72 | 59.92 | 注5 |
| 其他应收款 | 119,876,941.38 | 0.75 | 51,564,211.45 | 0.34 | 132.48 | 注6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5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持有待售资产 | 548,672.56 | 0.00 | -100.00 | 注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8,381,020.77 | 1.43 | 133,068,385.04 | 0.88 | 71.63 | 注8 |
| 长期股权投资 | 885,691,881.97 | 5.56 | 667,997,169.81 | 4.41 | 32.59 | 注9 |
| 无形资产 | 482,490,113.49 | 3.03 | 360,213,298.72 | 2.38 | 33.95 | 注10 |
| 商誉 | 1,574,979,573.80 | 9.88 | 975,928,989.31 | 6.44 | 61.38 | 注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5,633,272.21 | 0.91 | 39,912,605.04 | 0.26 | 264.88 | 注1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41,612.10 | 144,972,857.35 | 0.96 | -99.49 | 注13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680,933.69 | 0.01 | 100.00 | 注14 | ||
| 应付账款 | 203,819,138.33 | 1.28 | 840,488,299.51 | 5.55 | -75.75 | 注15 |
| 预收款项 | 98,533,588.98 | 0.62 | 45,722,578.05 | 0.30 | 115.50 | 注16 |
| 合同负债 | 359,196,890.85 | 2.25 | 131,241,383.21 | 0.87 | 173.69 | 注17 |
| 其他应付款 | 112,770,222.22 | 0.71 | 185,624,457.66 | 1.22 | -39.25 | 注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8,984,702.32 | 4.20 | 133,282,575.32 | 0.88 | 401.93 | 注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2,241,956.86 | 0.20 | 11,552,203.03 | 0.08 | 179.10 | 注20 |
| 应付债券 | 426,575,235.45 | 2.68 | 1,761,929,670.67 | 11.63 | -75.79 | 注21 |
| 长期应付款 | 62,818,643.72 | 0.41 | -100.00 | 注22 | ||
| 递延收益 | 88,492,641.08 | 0.56 | 37,332,503.37 | 0.25 | 137.04 | 注23 |
其他说明: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净申购所致;注2:衍生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公司指定套期关系的商品期货衍生品在报告期末产生浮盈减少所致;注3: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跨期结算的销售款项所致;注4:应收款项融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减少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销售结算所致;注5: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清洁能源产品采购款项较期初增加所致;注6: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应收清洁能源业务提货保证金较期初增加所致;注7:持有待售资产减少主要系上年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在本报告期内处置所致;注8: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待认证及留抵进项税额、标准仓单较期初增加所致;注9: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合联营企业追加投资及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综合影响所致;
注10: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华凯石油燃气并表因素影响所致;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6
注11:商誉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华凯石油燃气的合并成本高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致;
注12: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所致;
注13: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重组森泰能源涉及的或有对价款所致;
注14:衍生金融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指定套期关系的商品期货衍生品在报告期末产生浮亏所致;
注15:应付账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上年末跨期结算的采购款项所致;
注16: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船舶运力提升导致预收运力服务费增加所致;
注17: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清洁能源产品货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注18: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工程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注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注20: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清洁能源产品货款的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注21:应付债券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定向可转债转股所致;
注22: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售后回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注23:递延收益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注:以上指标变动情况按变动比例绝对值达30%及以上的标准列示。)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513,811,163.9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31%。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持续提升船舶运力水平,在境外设立船舶公司并持有LNG、LPG船舶资产;此外,公司清洁能源产品LNG、LPG主要从境外进口,在境外设立国际采购平台公司,需要美元等外币资产进行长约及现货资源采购。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64,054,109.02 | 作为保证金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7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固定资产 | 196,808,165.28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 |
| 无形资产 | 49,106,222.98 | 借款抵押 |
| 合计 | 309,968,497.28 | /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内容。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金额为97,992.32万元,去年同期股权投资金额为3,180.30万元,同比增加2,981.23%,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并购对价款及合联营企业增资款综合影响所致。
2、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新疆庆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 煤制天然气 | 否 | 增资 | 16,665,000.00 | 50%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或自筹 | 河南未来丝路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 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在建 | / | / | 否 | 2025-09-30 | www.sse.com.cn 2025-082 |
3、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8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 期货 | 14,770,827.33 | 3,397,500.00 | 3,884,559.01 | 3,496,796.90 |
| 私募基金 | 20,425,318.57 | -381,415.24 | 20,043,903.33 | |
| 债务工具投资 | 19,992,424.58 | 168,095,023.11 | ||
| 应收票据 | 32,497,472.40 | 17,445,540.97 | ||
| 其他 | 2,714,000.00 | 53,132,403.67 | ||
| 合计 | 90,400,042.88 | 3,397,500.00 | 3,503,143.77 | 262,213,667.9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23日,公司与上海泰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伙人签署了《青岛涌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发起设立青岛涌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本基金主要投资电解水制氢、液氢、储氢、运氢及氢能产业链相关领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48,7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已实缴出资2,100万元。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有效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以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洲际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产品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并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以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自2025年5月8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下同),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29,0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9
(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24,0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90,0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以LNG、LPG、甲醇等主营业务产品相关的衍生品品种为主,提升对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投资收益。其中,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自2025年5月8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3,5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其他说明:
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独立董事意见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东九能源 | 子公司 | LPG采购、销售 | 31,000.00 | 147,252.10 | 47,031.11 | 629,783.75 | 10,600.02 | 8,021.97 |
| 森泰能源 | 子公司 | 股权投资、LNG销售 | 8,759.4957 | 81,236.50 | 54,812.35 | 93,562.05 | 17,825.41 | 17,825.2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0
详见本报告之“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天然气行业
(1)“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全球及中国能源结构清洁化进程加速
目前,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构成重大威胁,在此背景下,碳中和已成全球共识,碳减排是大势所趋,能源转型是重要举措。与此同时,越来越多国家提出碳减排目标,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减少对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耗,提升对天然气、太阳能、风能、核能、氢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截至目前,包括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已实现“碳达峰”,并将“碳中和”作为国家战略。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长期依赖煤炭、石油作为主要能源。199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石油占比为92.80%,至2020年,我国能源结构呈现一定清洁化趋势,但煤炭、石油占比依然高达75.70%,环境保护与能源稳定供应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于2020年9月首次提出“双碳”战略目标,积极融入全球减碳浪潮。未来,进一步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大力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是实现“双碳”转型发展的必经之路。图21:全球一次能源供应中呈现能源清洁化趋势 图22: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呈现能源清洁化趋势
(数据来源:挪威船级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挪威船级社)
(2)受全球供给持续增长影响,国际LNG价格预计将逐步走低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长期来看,国际LNG需求方面,亚太、北美及欧洲地区为全球主要天然气消费地,其中北美、欧洲已经实现“碳达峰”,目前在走向“碳中和”阶段。因此,未来国际LNG需求将保持总体平稳增长。国际LNG供给方面,美国、卡塔尔、澳大利亚、俄罗斯等主要的天然气出口国的天然气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LNG出口设施、船舶建设速度加快,海外LNG供给量较充足。因此,长期来看,国际LNG供应总体宽松,供过于求的中长期趋势已经确定,国际LNG价格将逐步走低。根据IEA,2026-2030年供应端将预计分别有457亿立方米、636亿立方米、869亿立方米、596亿立方米、355亿立方米新增天然气新项目供应能力进入市场,新增产能将在2028年附近达到峰值,主要集中在美国、卡塔尔、莫桑比克等国家。在上述供应端放量的情况下,价格中枢上方空间预计受到压制,呈现中枢下移、波动加大的特征。
图23:2026-2030年全球预计新投产LNG项目情况(单位:十亿立方米/年)
(数据来源:IEA)
(3)在国内,交通燃料与气电是未来天然气需求的主要增长驱动力
1)交通燃料市场
① 天然气重卡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和稳定的安全性能,有望成为重卡货运市场的主力燃料车型
与电动重卡和柴油重卡相比,天然气重卡的燃料经济性更优,尤其适合中长途和跨省运输。而且,天然气重卡技术成熟、维修成本低、使用频率高,相较电动重卡更具稳定性与安全性。同时,随着LNG加注站网络布局的不断完善,天然气重卡的加气便利性进一步提高,保障了其良好的经济性。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于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天然气重卡首次享受购车补贴。
② 从短中期来看,我国天然气重卡销量预计呈快速增长趋势
根据第一商用车网及“LNG行业信息”,2025年度,我国天然气重卡终端销量19.87万辆,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1.25%,2022-2025年复合增长率达74.66%。
根据中国石化《中国能源展望2060((2025年版)》预测,从短中期看,预计气柴价格比仍对LNG重卡发展有利,LNG重卡将保持较高的渗透率,进而加快LNG重卡保有量的增长;预计到2030年,LNG重卡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2
保有量增加至160万辆以上,其加气需求量也将提升至约4,500万吨。
图24:中国天然气重卡市场预测(万辆) 图25:中国LNG重卡加注量预测(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石化《中国能源展望2060(2025年版)》)
③ 加注站投建为天然气重卡燃料供给提供完善配套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及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的影响下,我国燃料加注站行业发展迅速,天然气加气站保有量不断上升,将为天然气重卡燃料供给进一步提供完善配套。2025年3月,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建设加气站。根据“LNG行业信息”,截至2025年底,全国登记的LNG车用加气站达到6,461座,同比增长18.53%。
2)天然气发电市场
近年来,各地持续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实施价格传导机制或采用与投资规模挂钩的容量电价,进一步推动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市场化定价,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合理。
截至2025年末,全国气电装机容量约1.61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1.36%。根据“LNG行业信息”,2025年末广东地区气电装机容量约5,609万千瓦,占全国的34.47%,位列全国第一;2025年度新增气电装机容量约570万千瓦,占全国新增气电装机容量的31.46%;2025年度气电天然气消费量约209.06亿方,占广东省天然气消费量的53.11%。
根据中国石化《中国能源展望2060((2025年版)》预测,在新型电力系统调峰需求下,气电装机容量将长期维持在2亿千瓦以上。预计直到2045年,波动性电源快速增长、其他灵活性电源瓶颈制约,气电迎来发展窗口期,装机需求快速增长。这一时期,一是风电、光伏等电源装机占比迅速增加,电力系统波动性、峰谷差加大,气电调峰需求尤其是顶峰出力需求快速增加;二是煤电灵活性改造瓶颈、抽水蓄能地理位置制约、储能安全性、盈利性及时空局限性有待解决,气电作为优质调峰电源,将在维护电力系统稳定,尤其是需求侧调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在政策、技术、气价的共同推动下,气电经济性有所提升。气电累计装机规模将进入平台期,具体达峰水平取决于煤电、抽水蓄能、储能等其他灵活性电源的发展速度,在协调转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3
型情景下,全国气电累计装机容量将在2045年达到2.26亿千瓦左右。根据中国石油《2060年世界与中国能源展望》预测,全球方面,人工智能与算力中心迅猛发展带来用电需求快速增长,气电成为很多国家满足电力供应的重要方式,迎来10年黄金增长期,预计2035年全球气电装机增至30亿千瓦,新增近10亿千瓦。此外,根据东吴证券,重型燃气轮机2025年全球意向订单已超80GW,实际可交付产能不足50GW,供需缺口明确,带来显著的天然气市场增量机遇。国内方面,受电力增长及灵活性需求双重驱动,气电装机规模增长,到2060年,中国电力需求与灵活性资源将分别达到目前的2倍和5倍,中国气电装机有望增至5亿千瓦。
图26:2016-2025年中国气电装机容量及增速 图27:2025年主要省份气电装机容量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国能源报,LNG行业信息等) (数据来源:LNG行业信息)
图28:我国气电装机潜力预测 图29:我国燃气发电量预测
数据来源:中国石化《中国能源展望2060(2025年版)》)
(4)在国际市场,亚洲市场特别是东南亚市场是全球天然气需求的主要增长驱动力在东南亚地区,受本土天然气产量整体缩减、电力部门发电用气量增长、国际LNG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菲律宾和越南于2023年首次进口LNG,印度尼西亚及泰国等国家近年来LNG进口量均出现显著增长。以印度尼西亚及泰国两大东南亚经济体为例,据IEA,2022年末,泰国及印度尼西亚本土天然气产量分别为0.85艾焦、2.08艾焦,较2016年末分别减少27.56%、23.12%;据Enerdata,泰国2023年度LNG贸易差额(进口量-出口量)为157亿方,较2016年度增长265.12%。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4
东南亚地区高度依赖于天然气发电。据IEA,截至2023年末,东南亚地区天然气发电占总发电量的
26.08%,受工商业发展加快、人口增加、气温趋高等因素影响,东南亚各国趋向于限制燃煤发电数量,驱动天然气作为发电主要来源,在既定政策下,IEA预测截至2050年末,天然气发电总量达7,150亿千瓦时,较2023年末增长104.87%。东南亚地区进口LNG需求预计将持续扩大,据天然气出口国论坛,预计东南亚地区2050年度天然气净进口量为1,850亿方(2022年度天然气净出口量500亿方)。
图30:东南亚主要国家2016-2022年天然气产量(艾焦) 图31:东南亚既定政策下2000-2050年发电能源(10亿千瓦时)
(数据来源:IEA) (数据来源:IEA)图32:驱动东南亚电力需求增长的主要因素 图33:东南亚地区天然气需求预测
(数据来源:IEA) (数据来源:天然气出口国论坛)
2、液化石油气行业
根据金联创数据,2025年,我国LPG消费结构中最高为化工需求,占比70.82%,较2024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其中,PDH产能增加是推动化工需求提升的重要因素,2025年度,我国PDH产能达2,399万吨,较2024年度增长11.95%。据金联创,以PDH为核心的化工需求将继续成为拉动液化石油气消费的绝对主力;同时,山东是我国化工用液化石油气高度集中的省份,由于当地资源量有限,需要从周边省份引入大量原料气资源,需求潜力巨大。未来,随着PDH产能的扩大,LPG的化工需求将持续提升,我国LPG进口规模有望稳步增长。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5
根据Facts Global Energy预测,全球液化石油气的化工需求将快速增长,由2023年的8,900万吨增加至2030年的13,000万吨,该需求主要由中国的PDH装置投产节奏所驱动。同时,伴随着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LPG主要生产国油气生产规模的扩大,LPG将进一步往需求坚挺的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地区)出口。据Facts Global Energy预测,自2023年至2030年,东亚、南亚及东南亚地区的LPG进口量有望得到进一步增长。
图34:2021-2025年中国PDH产能及其增速 图35:2024-2025年中国LPG消费结构
(数据来源:金联创、共研网、卓创资讯) (数据来源:金联创)图36:2023-2030年预测全球LPG消费结构(百万吨) 图37:2023-2030年预测全球主要LPG进口国情况(百万吨)
(数据来源:Facts Global Energy) (数据来源:Facts Global Energy)
3、特种气体行业
(1)航空航天特气领域
1)商业航天商业航天作为技术密集型、创新驱动型新质生产力载体,将推动社会生产力跃迁,并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精尖产业集群发展。目前,中国在册/在申卫星星座项目超100个,包括五个万颗级巨型低轨卫星互联网星座计划。
| 卫星星座计划名称 | 计划部署卫星颗数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6
| CTC-1(申报中) | 96,714 |
| CTC-2(申报中) | 96,714 |
| 千帆(G60) | >15,000 |
| 国网(GW) | 12,992 |
| 鸿鹄-3(HONGHU-3)(申报中) | 10,000 |
为满足巨型低轨卫星互联网星座等各类卫星星座组网的迫切需求,中国正加速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工位/基地,并大力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和产业链整合,以期形成常态化、高密度发射能力。2026年,文昌航天发射保障有限公司预计保障近30次航天发射,并推进新型号合练首发、新工位启用等重点工作。同期,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二期)项目计划完成三号、四号发射工位及液体火箭推进剂加注系统建设,并完成全系统合练以全面形成发射能力。该项目建成后,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四个发射工位的设计年度发射能力将突破60次,显著增强中国商业航天快速响应及常态化发射能力。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秉持“以场带产、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加速建设“四基地一中心”(航天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产业基地、空间科技创新战略产业基地、深度创新融合示范产业基地、航天国际合作产业基地;航天超算中心),聚焦打造“三区”(发射区、高新区、旅游区),并按照“星、箭、场”模式规划,持续构建“3+1+N”产业体系(火箭链、卫星链、数据链;航天旅游;航天+)。
2026年1月,酒泉市人民政府发布《酒泉市商业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以打造“中国酒泉商业航天港”为总体愿景,构建“一港两区、多点联动”的产业格局,围绕“国家航天事业所需,酒泉产业发展所能”的思路,发展航天发射与试验、火箭制造与测试、卫星制造与检测应用、航天数据备份与应用、航天技术勤务保障、航天后勤和航天文旅七大产业。此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8年)》,广东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阳江市建设集卫星火箭总装、发射指挥控制于一体的卫星发射母港和海上发射基地,加快形成陆海发射能力。
2)太空探索
近年来,航空航天技术及设备持续创新,太空探索的可能性与经济性显著增强。在此背景下,全球迎来新一轮太空探索热潮,中国、美国、欧洲、日本、印度、俄罗斯等已制定或正实施月球探索计划。其中,中国计划于2030年前实现首次登陆月球。2024年10月,中国科学院、国家航天局和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联合发布《国家空间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2024-2050年)》,提出中国空间科学发展的三个阶段及其任务规划,其中,第一阶段(至2027年)将运营中国空间站,实施载人月球探测、探月工程四期与行星探测工程。2026年,中国计划在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发射嫦娥七号探测器执行月球南极综合探测任务,发射梦舟一号可重复使用载人飞船执行无人飞行试验任务;计划在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分别发射神舟二十三号、神舟二十四号载人飞船执行载人飞行任务。此外,全球太空探索热潮亦推动面向大众的太空旅游产业发展。在国内,北京穿越者载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顺利完成“穿越者壹号”可重复使用载人飞船试验舱静态推力演练试验,并计划于2028年开展亚轨道载人飞行任务。未来,太空探索的加速发展将带动航天特燃特气细分领域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7
(2)氦气领域
氦气是关乎国家资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稀有气体资源,进一步扩大其国产规模并增强其自主可控能力,对中国具有重大意义。目前,中国已在渭河、四川、塔里木、柴达木、松辽、渤海湾、苏北和海拉尔八个盆地探明含氦天然气资源,但仍需加强提氦技术攻关,重点突破膜分离及低温精馏/低温吸附耦合技术,以期全面掌握管道天然气提氦工艺,从而大幅提高氦气国产率。此外,利用国内LNG工厂BOG提取氦气,是短期内提高氦气国产率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根据隆众资讯,国内氦气供应量有望保持增长趋势,到2030年增至8,109吨(4,540万立方米);国内氦气产能预计同步提升,到2030年增至6,426吨(3,598万立方米)。在国内氦气下游需求中,半导体、核磁共振和光纤仍为主要领域。随着该等领域和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氦气需求量有望保持增长趋势,到2030年增至7,179吨(4,020万立方米)。在下游消费结构方面,未来仍以受控气氛、低温应用、检漏等行业为主。随着下游半导体、光纤等领域的发展,氦气消费量将保持增长态势。
图38:中国氦气需求量预测(吨)
(数据来源:隆众资讯)
(3)氢气领域
长期来看,氢气作为能源载体时,发展空间巨大。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之一,氢能产业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由此带动相关顶层设计加强、产业政策制定和技术路线创新。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氢能的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提出打造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并设定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
根据中国氢能联盟,到2030年,国内氢气需求量将超3,700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有望突破5%;到2060年,国内氢气需求量将超13,030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有望突破20%。近年来,随着中国大力发展光伏、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未来必将成为主要制氢方式,相关技术亦将逐渐成熟。根据国家能源局《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产量约占国内氢气产量的1%。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8
图39:中国氢气需求量预测(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氢能联盟、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长期立足于清洁能源产业,始终坚持以国家能源安全为己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的嘱托,顺应“碳达峰、碳中和”的低碳能源发展趋势,践行“推动低碳经济,共享丰盛未来”的企业使命,秉承“安全为基、价值为尊、和合为赢”的核心价值观,以“一体化、服务化、低碳化、国际化”为战略主线,通过客户价值创造、业务协同与融合、商业模式创新、组织效率提升,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持续打造“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1、 清洁能源业务
(1)LNG业务发展战略
2017年以来,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发生巨大变化,价格波动幅度增大,海陆气价格非对称性波动明显,因此,单一气源无法持续解决终端客户用能保障与成本问题,同时为强化资源与客户的匹配关系,公司提出了“上陆地、到终端、出华南”的LNG业务发展战略。
“上陆地”:在海气资源池之外,积极布局陆气资源池,构建“海气+陆气”双气源,提升公司资源保障与配置能力,降低公司气源综合成本。特别地,在上游资源端,公司将煤制气方向作为获取权益气资源的重要通道,亦契合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需要,持续构建“权益气+长约气+现货气”的完整上游资源池。
“到终端”:推动LNG业务纵向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国内直接终端用气规模及用户黏性,稳定顺价能力。
“出华南”:随着公司资源池的布局,公司将通过“资源+市场”模式,积极拓展华南以外区域市场。
(2)LPG业务发展战略
经过30余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第四大LPG进口商,华南地区第一大LPG进口商。随着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9
公司成功上市,公司提出了LPG业务“再出发”,并制定了“扩码头、进化工、搭平台”的业务发展战略。“扩码头”:公司将通过控股或参股方式拓展新的LPG码头,并匹配相应仓储基地,通过“码头+市场”模式,实现LPG业务走出华南市场,并实现阶梯式增长。“进化工”:鉴于化工原料用气需求持续提升,公司在夯实民用气市场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布局化工原料用气市场,对LPG业务销售结构进行优化。“搭平台”:公司拥有成熟的LPG国际采购资源、渠道和专业能力,并具备LPG期货交割库资质,通过搭建和输出LPG交易平台和服务,助力下游客户实现LPG期现结合、对冲风险。
2、 能源服务业务
(1)LNG生产与服务发展战略
在国家能源安全、鼓励增储上产的政策背景以及顺应国内交通燃料需求增长的趋势下,LNG生产与服务业务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期,在此背景下,公司提出了“强技术、构模式、快复制”的现阶段发展战略。
“强技术”:通过引进人才、技术合作、校企联动等方式,逐步掌握服务于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特点的综合能服技术工艺解决方案,构建业务发展壁垒。
“构模式”:在技术工艺、数字化、市场拓展、投资决策、设备生产、工程安装、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合力,构建和持续优化可快速拓展的稳固发展模式。
“快复制”:以逐渐成熟的发展模式为支撑,强化市场驱动力,推动目标区域内项目快速复制及跨区域发展,树立“九丰能服”品牌。
(2)能源物流服务发展战略
在能源物流服务领域,鉴于LNG、LPG船舶等核心资产具有阶段稀缺性,且与清洁能源业务发展协同性较强,公司从业务发展逻辑、专业优势与沉淀、资产关键属性等角度出发,提出能源物流服务“资产+服务”稳健发展战略。
在资产方面,公司适度加强LNG、LPG船舶等核心资产布局,不断提升资产质量,优化运力水平。
在服务方面,公司将持续推动经营与合作模式创新,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3、 特种气体业务
公司特种气体业务锚定为航空航天特气,尤其是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领域,围绕“资源+终端”业务链条,通过“现场制气+零售供气”业务模式布局。
“资源”: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多元化拓展特种气体资源,提升资源的可控性和核心壁垒。
“终端”:加强氢气、航空航天特气领域现场制气项目的自主投建,布局华东、华中、华南等优势区域的零售气站,辐射核心大客户及中小型终端用户。
(三) 经营计划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0
√适用 □不适用
1、天然气业务
在资源端:海气资源方面,2026年,公司一方面积极关注海气新长约的合作机会,择机签署具有成本竞争力的新长约协议或类长约协议,优化核心资源结构;另一方面,根据市场价格窗口期,把握现货市场机会,充分利用LNG船舶运力,积极匹配接收站窗口期,结合市场窗口和终端需求,加大海气现货资源采购。在陆气资源方面,按计划加快推进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持续构建“权益气+长约气+现货气”的完整资源池,提升公司整体资源灵活切换及配置能力。
在市场端:国内方面,2026年,公司在夯实现有工商业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交通燃料市场和天然气发电市场加大布局和投入。首先,公司将深挖现有区域目标客户,强化存量项目运营端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多措并举拓展增量,提升工业端销量;其次,顺应交通燃料对LNG需求的持续增长,多模式卡位天然气液化环节,加快推进具有一定护城河及资源、模式优势的相关LNG液化工厂项目落地,并通过设备投入、租赁服务、经营承包、参股等方式布局下游LNG加注环节;再次,积极布局气电市场,通过接卸服务、协议销售、联合船采等方式,服务气电客户需求,通过参股电厂、小长约服务等模式提升客户粘性,逐步做大气电市场规模。在国际方面,与国际第一梯队知名能源服务商保持密切合作,重点强化在中国、日韩及东南亚市场的资源交付、终端协同及服务能力,提升国际业务影响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2、 LPG业务
在资源端:2026年,公司将灵活匹配年度长约、半年度与季度期约、现货等不同协约资源的采购,拓展上游资源池,优化供应结构,确保资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多元化;提前合理安排船期,加强库存管理,确保资源的安全保障和成本竞争力。在市场端:境内方面,2026年,公司将对存量市场实施精细化区域管理,推动“一区一策”管理目标的落地,根据不同区域的市场特点,进行精准施策;同时,深度布局化工原料用气市场,特别是山东原料气市场,积极挖掘增长潜力;特别地,在2025年双库整合的基础上,仍将持续关注核心区域的码头资产机会,扩充码头资源与周转能力,强化“码头+市场”模式,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助力LPG业务实现台阶式增长。境外方面,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耕东南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市场,同时发掘潜在新区域市场,进一步提高境外销售规模。
能源物流方面:2026年,公司将在目前3艘大型LPG船舶对外运力服务的基础上,提高其他船舶的使用灵活性,根据自身需求适时调整运力配置,最大化提升船舶资产效率和效益。
3、 特种气体业务
在航空航天特气方面,2026年,公司继续夯实航空航天特气的先发优势,锚定商业航天特气需求领域。依托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一期)顺利投产,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常态化发射做好保障,并正在积极推进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二期)规划建设,全方位匹配火箭发射端、卫星超级工厂等星箭产业特燃特气综合需求;同时,围绕商业航天领域,拓展甘肃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山东海阳东方航天港、广东阳江发射场(规划中)等项目需求,持续提升公司在商业航天特燃特气领域的市场份额。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
在氦气业务方面,2026年,公司在现有150万方/年的产能基础上,持续提升产能利用率,并适时扩大国产气源,打通液氦进口链条,实现“国产气氦+进口液氦”双资源池保障。在下游客户开拓方面,依托自产气源优势,一方面,充分保障商业航天等领域的客户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半导体等高端制造领域的终端用户,提升氦气领域直接终端用户覆盖比例。
在氢气业务方面,一方面,运营并完善海南的液氢项目,保障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的液氢需求;另一方面,公司继续依托在制氢技术和氢气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积极维护现有的现场制氢项目。
4、持续数字化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
数字化建设方面,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数字业务化转型,围绕“提质增效”目标推进各项数字化工作。在清洁能源领域,优化数智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核心产品业务系统,构建市场数据监测与预测分析能力,并通过线上线下资源协同调配,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交易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特别地,针对LPG业务多码头、多区域运营特点,优化运营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市场、客户、输配及库存等关键数据信息的实时共享与动态协同,提升多库联动运营效率;在特种气体业务领域,重点推进商业航天特燃特气业务经营端的数字化应用,强化业务数据对经营决策的支撑能力。同时,公司优先推进大数据技术在业务流程自动化及代码模块开发等场景的落地应用,以数据驱动业务智能化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
5、精益求精,践行“提质增效”行动纲领
2026年,公司将以“精益求精”为执行理念,将“提质增效”从战略目标转化为全员行动。着力以系统性方法推动质量与效率的双重提升:在业务端,聚焦高价值赛道、创新产品与服务,构建差异化竞争壁垒;在组织端,优化流程机制、强化协同与数字化支撑。同时强化目标管理与绩效牵引,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体系支撑与能力保障;在文化端,激发全员持续改进的共识与行动,通过机制引导与文化塑造,使“提质增效”成为九丰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职业自觉与发展共识。通过“质”与“效”的良性循环,夯实公司可持续竞争基础,实现有韧性的高质量发展。
6、持续强化安全为基,筑牢安全防线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安全为基、价值为尊、和合为赢”的核心价值观,以《HSE管理体系手册》为纲领,全面深化安全管理工作:聚焦风险管控,强化高风险作业清单化、标准化管理,深化本质安全治本攻坚,推动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优化HSE管理体系,修订完善核心制度、风险管控标准及全要素审核标准,常态化开展全要素审核,持续提升管理效能;推进安全数智化建设,完成安全信息化系统六模块上线运行,搭建集团HSE信息化管控平台,以科技赋能安全管理;强化关键岗位人员能力建设,扩大安全培训覆盖面,启动安管人员与生产负责人专业技能培训,构建专业化安全管理队伍。
通过一系列持续且深入的改进举措,从风险防控、体系升级、数智赋能到人才支撑,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2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及地缘冲突风险
公司所处的清洁能源领域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如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或相关行业需求变化,则公司的经营及市场开拓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因为地缘政治、军事冲突以及极端天气事件等影响,或将出现国际汇率波动、上下游行业供需波动、价格大幅波动等诸多不利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对此,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上游资源与中游资产布局,并将及时调整优化,充分挖掘内生增长动力与发展潜力,最大程度降低经济波动冲击带来的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LNG、LPG产品具有同质性,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虽然受产品销售运输半径的限制,同一经营区域内的竞争者数量相对有限,但若公司经营区域内出现新的竞争者,或现有竞争者的产品供应提升,或公司不能维持供应优势、价格优势和较高水准的运营管理服务,将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公司位于东莞市立沙岛的能源基地具有一定区位优势和稀缺性,同时通过收购华凯石油燃气,构建双库运营模式,业务覆盖半径内优势较为明显,同时通过“海气+陆气”双资源池,不断提升资源配置能力,降低资源综合成本,并通过持续提高直接终端用户的销售规模与比重,强化客户黏性,提升顺价能力。
3、收购整合风险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通过收购整合方式加快业务布局。截至期末,森泰能源、华凯石油燃气等多家公司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区分不同公司的特点,制定不同的管控模式和整合策略,强化业务协同。但是,能否达到整合预期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整合进度、协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对森泰能源、华凯石油燃气等多家公司开展全方位融合,实现业务融合、管理融合、财务融合、团队融合、文化融合,努力实现“1+1>2”的协同效果。
4、大型项目投资的风险
大型项目投资是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大型项目通常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涉及审批环节多等特点,在项目论证、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资金投入超额或保障不足、政策变化、建设进度延迟、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等不确定性风险。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全过程管理项目投资相关事项,视情况向项目委派专业及管理人员。前期深入开展尽职调查,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实施阶段持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过程管控,努力实现预期效益,维护股东利益。
5、商誉减值风险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3
上市以来,公司完成森泰能源、华凯石油燃气等多家公司收购,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交易支付的成本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将计入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商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15.75亿元。前述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相关子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大额计提商誉减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森泰能源、华凯石油燃气等多家公司的经营融合与管理工作,发挥协同效应,激发增长动能,同时落实集团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经营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6、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
为减少上游采购价格、下游销售价格及汇率波动等因素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影响,公司按照行业惯例通过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并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但若未来国际原油价格等商品价格指数及汇率因突发事件发生超预期的波动或公司业务操作不当,公司可能面临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业务出现大额损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对此,公司已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的决策权限、授权及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期货和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7、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核心主业为清洁能源、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三大主业所涉及的采购、运输、生产、储存、输配、销售等各环节均对安全有较高要求。如果公司在产品流转及运营服务环节中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则会形成安全隐患。
对此,公司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为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建立了用于预防、监控、预警和减轻安全风险的完备体系,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持续加强员工的安全管理培训。在日常经营中,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
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避免相关商业秘密的披露,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本报告的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前五名客户名称、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应收款项目附注中期末余额前五名的欠款方名称进行豁免披露。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64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65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2025年度,公司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34份公司治理制度,并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不断完善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形。
(一)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其自身行为,通过股东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存在绕过公司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二)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规定。公司按规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开通网络投票,能够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实施重大事项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三)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列席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按时出席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66
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合理。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并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专业性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决策时发挥决策参考及监督制衡作用,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 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义务,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7次。全体监事能够依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2025年11月3日,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成员自动离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五) 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总经理以及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建议,确保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 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积极与利益相关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七)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八)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67
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过程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均能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发生泄密事件。公司将持续跟进公司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风险控制,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68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 持股数 | 年末 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张建国 | 董事长 | 男 | 63 | 2018-01-29 | 2027-01-29 | 72,631,238 | 72,631,238 | 0 | / | 258.84 | 否 |
| 蔡丽红 | 董事 | 女 | 58 | 2018-01-29 | 2027-01-29 | 31,127,678 | 31,127,678 | 0 | / | 60.00 | 否 |
| 吉 艳 | 董事、总经理 | 女 | 50 | 2018-01-29 | 2027-01-29 | 0 | 0 | 0 | / | 232.01 | 否 |
| 杨影霞 |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 女 | 55 | 2018-01-29 | 2027-01-29 | 6,917,259 | 6,917,259 | 0 | / | 158.38 | 否 |
| 蔡建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18-01-29 | 2027-01-29 | 6,917,259 | 5,717,259 | -1,200,000 | 股份减持 | 241.78 | 否 |
| 黄 博 | 董事 | 男 | 44 | 2025-11-03 | 2027-01-29 | 0 | 0 | 0 | / | 186.02 | 是 |
| 副总经理(离任)、 董事会秘书(离任) | 2022-01-05 | 2026-02-05 | |||||||||
| 李胜兰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24-01-30 | 2027-01-29 | 0 | 0 | 0 | / | 12.00 | 否 |
| 周 兵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4-01-30 | 2027-01-29 | 0 | 0 | 0 | / | 12.00 | 否 |
| 王新路 | 独立董事 | 男 | 39 | 2024-01-30 | 2027-01-29 | 0 | 0 | 0 | / | 12.00 | 否 |
| 杨小毅 | 副总经理 | 男 | 65 | 2022-12-21 | 2027-01-29 | 67,207 | 67,207 | 0 | / | 174.35 | 否 |
| 吴志伟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3-06-29 | 2027-01-29 | 0 | 0 | 0 | / | 191.79 | 否 |
| 关 众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26-03-26 | 2027-01-29 | 0 | 0 | 0 | / | / | 否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69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 持股数 | 年末 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蔡丽萍 | 董事(离任) | 女 | 61 | 2018-01-29 | 2025-10-17 | 27,669,043 | 24,669,043 | -3,000,000 | 股份减持 | 12.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45,329,684 | 141,129,684 | -4,200,000 | / | 1,551.17 |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张建国 | 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退役军人,公司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宗明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
| 蔡丽红 | 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历,公司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 |
| 吉 艳 | 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浙江工商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历。历任温州大学教师;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师;上海协进管理学院战略合伙人;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马上马(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共九丰能源集团党总支书记;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当值总裁;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广海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
| 杨影霞 | 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海国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州金冠燃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等。 |
| 蔡建斌 | 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历任珠海九丰阿科能源有限公司IT部软件工程师;广东全丰石油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信息部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等。 |
| 黄 博 | 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学历。历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迪森(常州)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执行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裁;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董事;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
| 李胜兰 | 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管理学博士学历。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周 兵 | 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法国IPAG高等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历。历任广东诺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广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0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监事长;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
| 王新路 | 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大学会计学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暨南大学副教授;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
| 杨小毅 | 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科技大学。历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总部工程/生产总经理、重庆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能服经营中心总经理;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九远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
| 吴志伟 | 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任职;历任珠海横琴富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轮值总裁等。 |
| 关 众 | 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取得华南理工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凯斯西储大学理学(运筹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跨境金融部广州分部负责人;高瓴资本副总裁;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鼎晖投资副总裁;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海外投资中心总经理、战略投融资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1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报告期内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蔡丽红 |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09 | / |
| 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12 |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 张建国 | 广州宗明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08 | / |
| 蔡丽红 | 广东海加能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08 | / |
| 吉 艳 | 广东广海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01 | / |
| 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06 | / | |
| 新疆庆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6-01 | / | |
| 李胜兰 |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 教授 | 1999-12 | / |
|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8 | 2026-08 | |
|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2 | 2026-03 | |
|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2 | 2025-12 | |
| 周 兵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 创始合伙人、 监事长、律师 | 2018-06 | / |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12 | 2026-12 | |
| 珠海富士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6 | 2026-11 | |
| 王新路 | 暨南大学 | 副教授 | 2019-08 | / |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09 | / | |
|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2 | / | |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 | 2027-01 | |
| 杨小毅 | 绥化中京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11 | / |
| 绥棱中森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01 | / | |
| 蛟河中森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11 | /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2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 兰西中京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11 | / | |
| 黄 博 |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3-05 | 2026-01 |
|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4 | 2028-04 | |
|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6-02 | 2028-04 | |
| 广东中创智能制造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2024-02 | |
| 广州瑞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6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
(三)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报酬(津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审议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认为公司相关非独立董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符合公司考核制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及个人贡献情况。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固定薪酬/基本薪酬、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分别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执行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依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确定,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实际支付情况按上述原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见本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该合计金额中包含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的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1,551.17万元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薪酬政策,确定并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报酬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止付追索情形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3
(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黄 博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 蔡丽萍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张建国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2 |
| 蔡丽红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 吉 艳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1 |
| 杨影霞 | 否 | 9 | 9 | 6 | 0 | 0 | 否 | 2 |
| 蔡建斌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 蔡丽萍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1 |
| 李胜兰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 周 兵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 王新路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1 |
| 黄 博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张建国(主任委员)、吉 艳、杨影霞、李胜兰、周 兵 |
| 审计委员会 | 王新路(主任委员)、蔡丽红、李胜兰 |
| 提名委员会 | 李胜兰(主任委员)、张建国、周 兵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周 兵(主任委员)、吉 艳、王新路 |
(二) 报告期内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主要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04-11 | 第三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战略规划及2025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认为: 1、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计划符合公司发展; 2、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 / |
| 2025-09-24 | 第三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煤制天然气项目的议案》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 | / |
(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02-28 | 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二)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按照审计进度继续开展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 / |
| 2025-04-11 | 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 /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5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三)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2、《关于<2025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13、《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1、同意按照审计进展继续开展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2、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年度报告; 3、同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2024年审计期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开展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6、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 7、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8、同意董事会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同意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0、同意按照2025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1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 ||
| 2025-08-15 | 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认可内部审计部门2025年半年度的审计工作。 | / |
| 2025-10-24 | 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同意内部审计部门2025年第三季度的审计工作。 | / |
| 2025-12-23 | 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一)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按照审计进度开展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 /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6
(四)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10-17 | 第三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黄博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 / |
(五)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01-24 | 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部分非独立董事绩效薪酬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议案》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和全部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考核制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及个人贡献情况。 | / |
| 2025-04-18 | 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
| 2025-07-16 | 第三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4、《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对第一期可解除限售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 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3、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购买价格。 | / |
| 2025-09-24 | 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7
六、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19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924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5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供应链人员 | 142 |
| 技术工程人员 | 169 |
| 研发人员 | 61 |
| 财务、资金人员 | 104 |
| 管理、营销人员 | 621 |
| 运营人员 | 827 |
| 合计 | 1,924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92 |
| 本科 | 694 |
| 大专及以下 | 1,138 |
| 合计 | 1,92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员工为公司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同时,为确保员工更好地享受公司发展成果,公司不断改革和完善薪酬、福利和保险等相关制度,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8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培养和建设适应于公司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提升员工工作效能,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动力。公司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为辅的原则,开展常规培训、跨部门经验交流、文化传承等培训工作,并通过公司内部轮岗、专业培训,在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积极引进、吸收外部优秀经验,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为公司的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5,472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6.84 |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024年6月21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现金分红行为,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全体股东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明确了分红的原则、方式、发放频次、相关决策、调整机制等内容。
2025年5月8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拟分派现金红利合计530,202,698.80元(含税),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17元(含税)。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17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868元(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毕。
2025年8月18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拟分派现金红利合计266,000,000.00元(含税),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79元(含税)。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79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2元(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25年9月10日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79
实施完毕。
2、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4,158,137.00元(含税)。加上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人民币265,918,926.13元(含税)后,2025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人民币440,077,063.13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7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0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5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74,158,137.00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79,854,738.81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1.77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8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00 |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 265,918,926.13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40,077,063.13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9.74 |
注:以上现金分红金额所涉股份数量按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696,632,548股为基数计算。报告期末,公司已实施用于注销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33,745,449.53元。该股份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份尚未注销。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654,068,494.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654,068,494.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489,810,357.9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11.03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79,854,738.81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87,891,919.13 |
注:以上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包含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金额。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1月1日披露《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04 |
| 2025年7月19日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和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56 公告编号2025-057 公告编号2025-058 公告编号2025-060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81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7月26日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62 |
| 2025年7月30日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63 |
| 2025年8月9日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65 |
| 2025年9月30日披露《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83 |
| 2025年10月22日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5-096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滚动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并结合2022-2024年发展经营规划,于2022年9月启动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4月,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份额持有人分别按比例进行解锁,上述解锁份额按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购买价格由13.17元/股调整为12.78元/股。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由于国内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布局节奏、关键项目推进计划、激励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情况,经慎重评估,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82
2025年4月20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确保上市后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2025-2027年)的高效实施,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下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办理回购股份的非交易过户,相关股份购买价格由12.61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
2025年8月15日,公司已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640万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审核其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长期激励机制,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2022年8月,公司制定并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的参加对象共23人(不含预留部分),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事业部总经理、各职能中心总经理及部分核心业务骨干。2023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依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方面对相应人员所持员工持股份额进行解锁与收回。2025年5月,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拟参与对象预计32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事业部总经理、各职能中心总经理及部分关键岗位员工。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内控管理体系,同时结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修订或制订,新增、修订制度36份,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业务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83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相关内控要求,公司对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ESG管理体系建设,推动ESG理念融入经营管理实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决心与信心。公司已编制并发布《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84
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 总投入(万元) | 52.61 | 主要用于扶贫、助学、基础设施及公共安全建设、文体事业支持、灾害救助等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48.80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3.81 | /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 总投入(万元) | 52.61 | 公司在专注生产经营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公民责任,投身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报告期内,公司向各地政府机构及慈善机构捐赠款物人民币52.61万元,用于扶贫、助学、基础设施及公共安全建设、文体事业支持、灾害救助等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48.80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3.81 |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8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8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 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
| 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 其他 | 九丰能源 | 承诺内容1 | 详见承诺内容1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九丰能源 | 承诺内容2 | 详见承诺内容2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九丰能源 | 承诺内容3 | 详见承诺内容3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内容4 | 详见承诺内容4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内容5 | 详见承诺内容5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内容6 | 详见承诺内容6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内容7 | 详见承诺内容7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承诺内容8 | 详见承诺内容8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承诺内容9 | 详见承诺内容9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承诺内容10 | 详见承诺内容10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承诺内容11 | 详见承诺内容11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87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 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
| 金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承诺内容12 | 详见承诺内容12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承诺内容13 | 详见承诺内容13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14 | 详见承诺内容14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15 | 详见承诺内容15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16 | 详见承诺内容16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17 | 详见承诺内容17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18 | 详见承诺内容18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19 | 详见承诺内容19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1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20 | 详见承诺内容20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21 | 详见承诺内容21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22 | 详见承诺内容22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23 | 详见承诺内容23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原股东 | 承诺内容24 | 详见承诺内容24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森泰能源 | 承诺内容25 | 详见承诺内容25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88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 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
| 原股东 | |||||||||
| 其他 | 森泰能源 | 承诺内容26 | 详见承诺内容26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森泰能源 | 承诺内容27 | 详见承诺内容27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森泰能源 | 承诺内容28 | 详见承诺内容28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李小平、何平、洪青、王欣、蒲涛、李国阳、高道全、杨小毅、杜德兵、罗英、张忠民、袁琴琴、刘志腾、张宸瑜、丁境奕、蒋科娣、范新华、田礼伟 | 承诺内容29 | 详见承诺内容29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2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李小平、何平、洪青、王欣、蒲涛、李国阳、高道全、杨小毅、杜德兵、罗英、张忠民、袁琴琴、刘志腾、张宸瑜、丁境奕、蒋科娣、范新华、田礼伟 | 承诺内容30 | 详见承诺内容30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李小平、何平、洪青、王欣、蒲涛、李国阳、高道全、杨小毅、杜德兵、罗英、张忠民、袁琴琴、刘志腾、张宸瑜、丁境奕、蒋科娣、范新华、田礼伟 | 承诺内容31 | 详见承诺内容31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 | 承诺内容32 | 详见承诺内容32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33 | 详见承诺内容33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承诺内容34 | 详见承诺内容34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蔡丽萍 | 承诺内容35 | 详见承诺内容35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蔡建斌 | 承诺内容36 | 详见承诺内容36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89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 履行 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
| 股份限售 | 杨影霞、蒋广生 | 承诺内容37 | 详见承诺内容37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慕长鸿 | 承诺内容38 | 详见承诺内容38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张滇 | 承诺内容39 | 详见承诺内容39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3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承诺内容40 | 详见承诺内容40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4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内容41 | 详见承诺内容41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4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 | 承诺内容42 | 详见承诺内容42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4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承诺内容43 | 详见承诺内容43 | 是 | 详见承诺内容4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承诺内容44 | 2024-06-05 | 是 | 2024-06-05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 | 承诺内容45 | 2024-06-05 | 是 | 2024-06-05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承诺内容46 | 2024-10-21 | 是 | 2024-11-25至2025-11-2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0
承诺内容1:
(1)九丰能源已根据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了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访谈记录等),九丰能源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九丰能源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九丰能源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违反上述承诺,九丰能源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2: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公司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2)公司及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3)九丰能源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九丰能源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3: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内容4:
(1)本人已根据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了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访谈记录等),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1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内容5:
(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2)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3)本人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6: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内容7: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本人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本人出具的承诺进行调整的,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相关承诺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2
承诺内容8:
(1)本人/本企业就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9:
(1)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2)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人/本企业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10: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本次重组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本次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人/本企业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承诺内容11:
在本人/本企业为九丰能源的关联方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九丰能源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九丰能源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承诺内容12: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九丰能源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除外,下同)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九丰能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九丰能源生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3
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九丰能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九丰能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如九丰能源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与九丰能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九丰能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九丰能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九丰能源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承诺内容13:
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内容14: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15: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对森泰能源的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2)对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标的资产,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未披露的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如历史上曾存在前述情形的均已彻底消除且不可恢复。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4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森泰能源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及森泰能源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不存在限制或阻碍本人转让森泰能源股份的限制性条款。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
(5)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前述陈述、保证及承诺给森泰能源/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无条件向森泰能源/上市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金额按照森泰能源/上市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金额确定;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前述陈述、保证及承诺而取得的任何收益,均归森泰能源所有,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在森泰能源要求的期限内交回。
(6)若森泰能源因未履行代扣代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减资回购、员工股权激励时应由本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而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或被处以罚款等致使损失的,本人同意无条件全额缴纳相关费用,保证森泰能源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承诺内容16: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根据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了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访谈记录等),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17: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18: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下同)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5
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内容19:
本次交易前,森泰能源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森泰能源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作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有)期间,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承诺内容20: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内容21: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任职、受托经营等)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任何直接竞争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现有或未来的经营活动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放弃或将促使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对外转让。
如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如有)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承诺内容22:
(1)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本次交易中已向上市公司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会与本次交易其他交易对方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结成一致行动人或达成其他一致行动安排或签署能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协议或其他文件。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意图,亦不存在单独或与上市公司任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6
何其他股东联合谋求对上市公司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安排或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承诺内容23: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和可转债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森泰能源的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以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森泰能源的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或可转债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九丰能源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内容24:
(1)业绩承诺期间
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2)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方承诺,森泰能源于业绩承诺期净利润数额累计不低于47,581.75万元。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森泰能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准。
(3)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同意,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按照上市公司执行的会计准则对森泰能源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应不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上市公司应当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森泰能源的所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森泰能源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森泰能源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一贯性。业绩承诺期内,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同意,森泰能源所对应的于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意见结果为依据确定。
(4)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7
①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如森泰能源在业绩承诺期所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交易对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以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或现金形式进行补偿。业绩承诺补偿总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业绩承诺补偿总金额=(47,581.75万元-业绩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数)÷47,581.75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② 如业绩承诺方需业绩承诺补偿,应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含业绩承诺方已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进行补偿;剩余不足部分,业绩承诺方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补偿(直至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补偿完毕为止);仍不足的,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
a. 业绩承诺方应当先以股份(含业绩承诺方已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形式进行补偿,其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补偿总金额÷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不为整数,不足一股部分,由业绩承诺方按照发行价格以现金方式补偿。
b. 业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业绩承诺方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形式进行补偿,其应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业绩承诺补偿总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100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应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不为整数,不足一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按照以现金方式补偿。
c. 业绩承诺方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以补偿的,业绩承诺方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应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补偿总金额-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00
③ 业绩承诺方应及时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中各方按照本次交易中各自转让森泰能源股权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且主要交易对方对各业绩承诺方依据《业绩补偿协议》条款的规定对《业绩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④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用于补偿的股份,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返还该部分股份自登记至业绩承诺方名下之日后取得的利润分红;对于用于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返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收取的利息等收益。
承诺内容25:
交易对方承诺并保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含已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8
定。承诺内容26:
(1)本公司已根据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了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访谈记录等),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27:
(1)森泰能源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2)森泰能源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森泰能源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森泰能源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28: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森泰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以及其他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内容29:
(1)本人已根据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供了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访谈记录等),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且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9
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内容30:
(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2)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人保证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内容31:
截至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内容32:
(1)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自九丰能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九丰能源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对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九丰能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关联自然人在九丰能源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3)九丰能源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如减持九丰能源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在持有九丰能源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承诺人拟减持九丰能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0
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所有九丰能源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九丰能源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九丰能源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内容33:
1、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自九丰能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九丰能源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对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九丰能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关联自然人在九丰能源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3、九丰能源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如减持九丰能源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在持有九丰能源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承诺人拟减持九丰能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九丰能源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九丰能源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1
承诺内容34:
(1)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自九丰能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九丰能源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对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九丰能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承诺人的关联自然人在九丰能源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3)九丰能源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如减持九丰能源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在持有九丰能源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承诺人拟减持九丰能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九丰能源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九丰能源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内容35:
(1)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自九丰能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九丰能源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对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九丰能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关联自然人在九丰能源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3)九丰能源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2
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如减持九丰能源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在持有九丰能源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承诺人拟减持九丰能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所有九丰能源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九丰能源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九丰能源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内容36:
1、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自九丰能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九丰能源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对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九丰能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关联自然人在九丰能源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3、九丰能源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九丰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如减持九丰能源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承诺人拟减持九丰能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3
本人减持所有九丰能源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本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九丰能源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九丰能源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内容37: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承诺人担任九丰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如减持九丰能源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承诺人拟减持九丰能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人减持所有九丰能源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九丰能源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九丰能源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因蒋广生先生已去世,上述股份限售承诺,由相应取得其承诺所涉股份的财产继承人继续履行。)
承诺内容38:
(1)本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自九丰能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4
他人管理,也不由九丰能源回购本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九丰能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九丰能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如减持九丰能源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人拟减持九丰能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人减持所有九丰能源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九丰能源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九丰能源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内容39:
(1)本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自九丰能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九丰能源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九丰能源股份。
(2)九丰能源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九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九丰能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如减持九丰能源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超过两年后,本人拟减持九丰能源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本人减持九丰能源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5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九丰能源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九丰能源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九丰能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内容4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九丰能源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除外,下同)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九丰能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九丰能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九丰能源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九丰能源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九丰能源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与九丰能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九丰能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九丰能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九丰能源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承诺内容41: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在本承诺人为九丰能源的关联方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九丰能源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若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九丰能源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承诺内容42: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本公司相关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方式如下: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但未上市交易之前,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6
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且上市并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底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实际控制人张建国、蔡丽红以及控股股东九丰控股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承诺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承诺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承诺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十个交易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承诺人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承诺人承诺事项,本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7
(2)如果本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承诺人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承诺人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本承诺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承诺人因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本承诺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十个交易日内,将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承诺人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本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承诺人承诺事项,本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承诺人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本承诺人未承担赔偿责任,则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本承诺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保荐机构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保荐机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保荐机构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做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2、公司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未能勤勉尽责,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8
3、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承诺:如因公司主观故意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承诺内容43: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本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承诺人承诺对本承诺人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承诺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承诺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承诺人违反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时为止。
承诺内容44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09
承诺内容45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承诺内容46为积极响应及践行新“国九条”精神,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持续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充分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所涉及股份:张建国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2,631,238股;蔡丽红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1,127,678股,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建国先生持股比例91.00%、蔡丽红女士直接持股比例9.00%)持有的公司股份200,600,568股;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218,696股,其中张建国先生持有份额比例82.60%、蔡丽红女士持有份额比例1.00%)涉及的公司股份17,738,830股。上述股份合计322,098,314股。
(2)股份性质: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3)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25日;
(4)承诺期间:自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
(5)承诺内容: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所涉及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本承诺。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0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详见下方说明 | 不适用 | 0 |
调整过程及其他说明: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1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600,000.00(2025年度)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黄天义、公维兰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黄天义3年、公维兰3年 | ||
| 名称 | 报酬(单位:元)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0,000.00(2025年度)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2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形,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人民币15,316.50万元,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同意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 2025-006 |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人民币16,907.00万元,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同意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 2025-113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3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4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30,280.8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38,134.50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238,134.50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15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2,599.05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2,599.05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5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14,000 | 11,000 | 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194,430 | 5,100 | 0 |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694 | 694 | 0 |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43,800 | 5,800 | 0 |
注:1、发生额包括以前年度发生至报告期初尚未到期的金额;
2、券商理财产品中包含1笔报告期末存续的港币理财,金额为770万元港币,上表金额按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6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 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 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33,000 | 2025- 04-30 | 2025- 05-06 | 自有资金 | / | 否 | 浮动 收益 | 1.15% | / | 6.23 | / | / | 是 | 是 |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33,000 | 2025- 05-09 | 2025- 05-12 | 自有资金 | / | 否 | 浮动 收益 | 1.15% | / | 3.11 | / | / | 是 | 是 |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50,000 | 2025- 05-16 | 2025- 05-19 | 自有资金 | / | 否 | 浮动 收益 | 1.15% | / | 4.71 | / | / | 是 | 是 |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53,000 | 2025- 05-23 | 2025- 05-26 | 自有资金 | / | 否 | 浮动 收益 | 1.15% | / | 5.00 | / | / | 是 | 是 |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51,000 | 2025- 08-30 | 2025- 09-01 | 自有资金 | / | 否 | 浮动 收益 | 1.14% | / | 1.88 | / | / | 是 | 是 | / |
| 2025- 09-26 | / | 否 | 浮动 收益 | 1.35% | / | 25.81 | / | / | 是 | 是 | / | |||||
| 2025- 09-04 | / | 否 | 浮动 收益 | 2.06% | / | 1.69 | / | / | 是 | 是 | /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43,000 | 2025- 10-01 | 2025- 10-09 | 自有资金 | / | 否 | 浮动 收益 | 0.76% | / | 8.06 | / | / | 是 | 是 | / |
注:上述单项委托理财以3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列示。其中,“工商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7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全资子公司新加坡碳氢船运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与XIANG CH 29 SG INTERNATIONAL SHIP LEASE PTE.LTD.签订《BIMCO标准光船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以LNG运输船Energy Spirit(原名Global Energy)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金额为2,520万美元,融资租赁期限为5年,目前该合同正常履行中。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8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 总额 | 募集资金 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 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2月28日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0.00 | 70,000.00 | 0.00 | 58.33 | /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0.00 | 70,000.00 | 0.00 | 58.33 | / | 0.00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为便于核算实际使用情况,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19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 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 投入 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 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 原因 | 本年 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 | 生产 建设 | 是 | 否 | 50,000.00 | 0.00 | 0.00 | 0.00 | 2026年6月 | 否 | 否 | 详见 备注 | / | / | 否 |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支付现金对价 | 其他 | 是 | 否 | 60,000.00 | 0.00 | 60,000.00 | 100.00 | / | 是 | 是 | / | / | / | 否 | 0.00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 补流 还贷 | 是 | 否 | 10,000.00 | 0.00 | 10,000.00 | 100.00 | 2023年3月 | 是 | 是 | / | / | / | 否 | 0.00 |
| 合计 | / | / | / | / | 120,000.00 | 0.00 | 70,000.00 | / | / | / | / | / | / | / | / | 0.00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需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名山项目土地尚未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因取得项目土地审批手续是项目开发建设的重要前提,因此名山项目尚未正式动工建设,项目投建进度出现滞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名山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名山项目预计可投入运营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20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公司将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5-04-16 | 50,000.00 | 2025-04-16 | 2026-04-22 | 11,000.00 | 否 |
其他说明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21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核,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董事会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12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610,151 | 1.49 | -8,077,448 | -8,077,448 | 1,532,703 | 0.22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926,770 | 1.38 | -7,435,088 | -7,435,088 | 1,491,682 | 0.21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713,577 | 0.58 | -3,713,577 | -3,713,577 | 0 | 0.0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213,193 | 0.81 | -3,721,511 | -3,721,511 | 1,491,682 | 0.21 | |||
| 4、外资持股 | 683,381 | 0.11 | -642,360 | -642,360 | 41,021 | 0.01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26,960 | 0.10 | -626,960 | -626,960 | 0 | 0.0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56,421 | 0.01 | -15,400 | -15,400 | 41,021 | 0.01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35,116,429 | 98.51 | 914,760 | 66,468,766 | 67,383,526 | 702,499,955 | 99.78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35,116,429 | 98.51 | 914,760 | 66,468,766 | 67,383,526 | 702,499,955 | 99.78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644,726,580 | 100.00 | 914,760 | 58,391,318 | 59,306,078 | 704,032,658 | 100.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度,“九丰定01”可转债持有人转股股数为21,239,819股,“九丰定02”可转债持有人转股股数为41,390,026股(其中37,187,139股来源于增发股份),可转债转股新增总股本58,426,958股。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4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相关激励对象将符合行权条件的914,760份股票期权行权,并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35,640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7月24日,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新增股份914,760股已完成登记;2025年10月24日,上述35,64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注销。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新增59,306,078股,占报告期末股份总数的8.42%,对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 股数 | 本年解除 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 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 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 日期 |
| 股权激励对象 | 2,348,500 | 923,560 | 0 | 1,389,300 | 股权激励 限售 | 2025-08-05 |
| 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 3,722,387 | 3,578,984 | 0 | 143,40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 | 2025-01-09 2025-06-23 |
| 可转债转股股份 | 3,539,264 | 3,539,264 | 0 | 0 | 可转债解锁前转股限售 | 2025-01-09 2025-06-23 |
| 合计 | 9,610,151 | 8,041,808 | 0 | 1,532,703 | / | / |
注1:2024年度,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2,348,500股。2025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923,56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已于2025年8月5日上市流通),同意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35,64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0月24日注销)。
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1,533,836股、2,045,148股分别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6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4日、2025年6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注3:公司部分可转债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1,516,826股、2,024,535股(其中,2,097股为报告期内转股,2,022,438股为报告期外转股)分别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6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4日、2025年6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5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 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 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 股票期权行权 | 2025-07-24 | 不适用 | 914,760 | 2025-07-31 | 914,760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度,“九丰定01”可转债持有人报告期内转股21,239,819股,“九丰定02”可转债持有人报告期内转股41,390,026股(其中37,187,139股来源于增发股份),公司914,760份股票期权行权新增股份914,760股,并完成35,64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经上述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644,726,580股增加至704,032,658股,未导致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未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94,210.89万元,负债总额430,184.71万元,净资产1,164,026.19万元,资产负债率26.98%,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降低9.58个百分点。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48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4,84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 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6
|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200,600,568 | 28.49 | 0 | 质押 | 34,240,71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张建国 | 0 | 72,631,238 | 10.3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蔡丽红 | 0 | 31,127,678 | 4.4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蔡丽萍 | -3,000,000 | 24,669,043 | 3.5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4,400 | 20,794,296 | 2.95 | 0 | 无 | 0 | 其他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 | 10,000,000 | 1.42 | 0 | 无 | 0 | 其他 | |
| 杨影霞 | 0 | 6,917,259 | 0.9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6,400,000 | 6,400,000 | 0.91 | 0 | 无 | 0 | 其他 | |
| 蔡建斌 | -1,200,000 | 5,717,259 | 0.8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 -1,472,200 | 5,373,600 | 0.7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0,600,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600,568 | |||||
| 张建国 | 72,631,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72,631,238 | |||||
| 蔡丽红 | 31,127,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27,678 | |||||
| 蔡丽萍 | 24,669,0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69,043 | |||||
| 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0,794,2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94,296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 杨影霞 | 6,917,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6,917,259 | |||||
|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6,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0,000 | |||||
| 蔡建斌 | 5,717,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5,717,259 | |||||
|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 5,37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3,600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持有公司股票8,855,134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26%,较报告期初减少2,913,133股,未在上述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因开展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增加7,689,754股,用于非交易过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减少6,400,000股,用于可转债转股减少4,202,887股。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7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张建国与蔡丽红系夫妻关系;蔡丽红与蔡丽萍、蔡建斌系兄弟姐妹关系;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张建国、蔡丽红;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合伙人为张建国、蔡丽红,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蔡丽红。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因股东“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未在公司报告期初前200名股东名册之列,公司未能确认其在本报告期初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故无法计算其在报告期的增减变动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 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股权激励对象 | 1,389,300 | 按股权激励解锁要求 | 923,560 | 股权激励限售 |
| 2 | 法定解锁期为36个月的部分森泰能源原股东 | 143,403 | 详见注释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注1: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23,56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注2:法定解锁期为36个月的部分森泰能源原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143,403股已于2026年1月7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剩余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8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蔡丽红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6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张建国、蔡丽红 |
| 国籍 | 中国 |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29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张建国现任公司董事长、蔡丽红现任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控股本公司外,不存在控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情况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30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5-04-18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计算,拟回购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8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计算,拟回购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21% |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 |
| 拟回购期间 | 2025-05-09至2026-05-08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 已回购数量(股)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回购768.98万股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 | 不适用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本回购股份方案处于实施阶段,尚未届满,整体进展顺利 |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1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2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公司向森泰能源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权,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120,000万元。
1、“九丰定01”
2022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完毕,发行数量共10,799,973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79,997,300元,转债代码为“110815”,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1”。
“九丰定01”可转债票面利率为0.01%/年,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3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2.83元/股,因后续权益分派,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为20.25元/股。
2、“九丰定02”
2023年3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完毕,发行数量共1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转债代码为“110816”,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2”。
“九丰定02”可转债票面利率为2.5%/年,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4年10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26元/股,因后续权益分派,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为22.68元/股。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九丰定01 |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3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23 |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不适用 |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 李鹤 | 73,542,200 | 27.76 |
| 李婉玲 | 70,772,300 | 26.71 |
| 高晨翔 | 41,758,400 | 15.76 |
| 韩慧杰 | 37,632,400 | 14.20 |
| 樊玉香 | 9,206,000 | 3.47 |
| 赵同平 | 7,843,200 | 2.96 |
| 刘名雁 | 3,682,400 | 1.39 |
| 王秋鸿 | 2,786,100 | 1.05 |
| 范新华 | 2,762,500 | 1.04 |
| 何平 | 2,762,200 | 1.04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九丰定02 |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 |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不适用 |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发展工业引导母基金(有限合伙) | 200,000,000 | 100.00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可转换公司 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 九丰定01 | 708,885,800 | 443,942,700 | 264,943,100 | ||
| 九丰定02 | 1,140,130,000 | 940,130,000 | 200,000,000 |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九丰定01 |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443,942,700 |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4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21,239,819 |
| 累计转股数(股) | 38,203,875 |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6.11 |
| 尚未转股额(元) | 264,943,100 |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24.53 |
注: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九丰定01尚未转股额÷九丰定01发行总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九丰定02 |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940,130,000 |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41,390,026 |
| 累计转股数(股) | 43,897,139 |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7.02 |
| 尚未转股额(元) | 200,000,000 |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16.67 |
注: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九丰定02尚未转股额÷九丰定02发行总额。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九丰定01、九丰定02 | |||
| 转股价格 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2023-04-25 | 22.53 | 2023-04-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1”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3-04-25 | 24.96 | 2023-04-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2”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3-10-12 | 22.23 | 2023-09-27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1”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3-10-12 | 24.66 | 2023-09-27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2”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4-06-05 | 21.84 | 2024-05-3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1”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4-06-05 | 24.27 | 2024-05-3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2”的 |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5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九丰定01、九丰定02 | |||
| 转股价格 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报、证券日报
| 报、证券日报 | 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 2024-09-09 | 21.45 | 2024-09-0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1”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4-09-09 | 23.88 | 2024-09-0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2”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5-06-03 | 20.64 | 2025-05-2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1”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5-06-03 | 23.07 | 2025-05-23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2”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5-09-10 | 20.25 | 2025-09-04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1”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2025-09-10 | 22.68 | 2025-09-04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对“九丰定02”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九丰定01”) | 20.25 |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九丰定02”) | 22.68 | |||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9.42亿元,总负债43.02亿元,净资产116.40亿元,货币资金余额53.85亿元,同时现阶段公司从金融机构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规模超200亿元。此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健,预计能够满足未来可转债赎回、回售及到期偿还的资金需求。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136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37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6)第P02669号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九丰能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九丰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境外销售收入的发生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6所示,2025年度,九丰能源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从境外供应商采购,并直接销往境外客户的液化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及复出口销售收入,以下简称“境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72,176.28万元,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8.36%。九丰能源公司以货物控制权转移到客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38
户作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境外销售收入作为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且为九丰能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同时境外销售收入具备离岸交易及大宗商品贸易的风险特征,其确认存在发生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境外销售收入的发生确定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和评价与境外销售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境外销售合同的条款,评估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对境外销售收入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收入是否出现异常波动,分析收入波动的合理性;
(4) 结合对境外销售收入的风险评估,选取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以检查产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5) 选取境外销售收入样本执行细节测试,检查航运轨迹、签收单及商检报告等单据,以判断相关境外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
(二)商誉减值的计量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9所示,2025年12月31日,九丰能源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取得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及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计人民币151,871.22万元。九丰能源公司管理层在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及其现值的计算使用了包括收入增长率及折现率等在内的关键假设。鉴于上述商誉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我们将上述商誉减值的计量确定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测试和评价与商誉减值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及是否一贯应用;
(3) 从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方面评价管理层利用其估值专家工作的适当性;
(4) 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包括预测期的年限和稳定期的收入增长率及利润率等),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包括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 与管理层讨论相关关键假设变动的可能性,以评估管理层对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假设所进行的敏感性分析的合理性;
(6) 执行重新计算程序,检查商誉减值测试模型计算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九丰能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九丰能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39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九丰能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九丰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九丰能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九丰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九丰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九丰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九丰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0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天义(项目合伙人)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公维兰
2026年4月22日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1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5,384,696,793.02 | 5,862,290,653.01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69,639,601.24 | 22,312,804.82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1,952,218.77 | 12,450,447.09 |
| 应收票据 | 七、4 | 25,984,022.94 | 23,467,961.88 |
| 应收账款 | 七、5 | 298,826,150.78 | 430,227,638.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7,445,540.97 | 32,497,472.40 |
| 预付款项 | 七、8 | 418,010,155.27 | 261,385,682.14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19,876,941.38 | 51,564,211.4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719,053,142.99 | 929,752,691.6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548,672.5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28,381,020.77 | 133,068,385.04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83,865,588.13 | 7,759,566,620.36 | |
| 非流动资产: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2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85,691,881.97 | 667,997,169.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0,043,903.33 | 20,425,318.5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214,000.00 | 2,714,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080,347.76 | 1,126,589.76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316,105,660.18 | 4,134,478,162.20 |
| 在建工程 | 七、22 | 461,854,471.04 | 518,532,156.5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6,027,590.31 | 86,348,515.61 |
| 无形资产 | 七、26 | 482,490,113.49 | 360,213,298.7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七、27 | 1,574,979,573.80 | 975,928,989.31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0,925,113.62 | 44,172,468.4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45,633,272.21 | 39,912,605.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540,197,415.93 | 542,730,053.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558,243,343.64 | 7,394,579,327.62 | |
| 资产总计 | 15,942,108,931.77 | 15,154,145,947.98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287,930,795.19 | 1,156,144,248.7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741,612.10 | 144,972,857.35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1,680,933.69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03,819,138.33 | 840,488,299.51 |
| 预收款项 | 七、37 | 98,533,588.98 | 45,722,578.05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59,196,890.85 | 131,241,383.21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3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4,379,883.40 | 106,916,557.67 |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0,213,687.72 | 163,069,895.15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2,770,222.22 | 185,624,457.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4,593,039.11 | 7,554,000.00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68,984,702.32 | 133,282,575.32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2,241,956.86 | 11,552,203.0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80,493,411.66 | 2,919,015,055.66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83,013,477.52 | 638,186,927.91 |
| 应付债券 | 七、46 | 426,575,235.45 | 1,761,929,670.67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7,567,501.69 | 83,251,846.82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62,818,643.72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88,492,641.08 | 37,332,503.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5,704,803.84 | 37,438,451.2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1,353,659.58 | 2,620,958,043.73 | |
| 负债合计 | 4,301,847,071.24 | 5,539,973,099.3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04,032,658.00 | 644,726,58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36,971,752.34 | 100,669,868.81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4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923,679,959.44 | 3,637,946,697.69 |
| 减:库存股 | 七、56 | 283,792,594.08 | 319,156,684.58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6,818.82 | 10,825,484.31 |
| 专项储备 | 七、58 | 93,829,189.70 | 79,219,517.29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39,843,579.46 | 203,048,892.8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546,493,133.79 | 4,899,544,203.0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261,144,497.47 | 9,256,824,559.44 | |
| 少数股东权益 | 379,117,363.06 | 357,348,289.15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640,261,860.53 | 9,614,172,848.59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942,108,931.77 | 15,154,145,947.98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769,703,159.06 | 924,581,447.1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083,065.69 | 19,992,424.58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11,125,700.13 | 111,314,678.8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51,053.95 | 5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587,915,960.30 | 1,949,608,006.9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5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应收股利 | 362,600,000.00 | 994,100,000.00 |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12,429.30 | 789,245.92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80,291,368.43 | 3,006,785,803.51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818,794,577.17 | 4,574,582,673.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43,903.33 | 20,425,318.57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54,523.52 | 111,992.94 |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6,278.56 | 162,235.5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39,139,282.58 | 4,595,282,220.42 | |
| 资产总计 | 7,819,430,651.01 | 7,602,068,023.93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61,138.54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6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39,428,997.35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511,025,330.24 | 116,996,808.40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270.00 | 217,208.00 | |
| 应交税费 | 10,429,448.87 | 13,999,896.88 | |
| 其他应付款 | 63,424,918.64 | 36,455,590.57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4,593,039.11 | 3,654,000.00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4,331,093.08 | 32,709,250.66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79,550,199.37 | 339,807,751.86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420,143,352.00 | 588,0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426,575,235.45 | 1,761,929,670.67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26,391.70 | 71,635.18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77,388.17 | 12,524,513.29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0,922,367.32 | 2,362,525,819.14 | |
| 负债合计 | 2,030,472,566.69 | 2,702,333,571.0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04,032,658.00 | 644,726,58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36,971,752.34 | 100,669,868.81 | |
| 其中:优先股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7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904,727,841.96 | 3,618,025,945.83 | |
| 减:库存股 | 283,792,594.08 | 319,156,684.58 | |
| 其他综合收益 | -717,072.49 | -431,011.07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39,843,579.46 | 203,048,892.85 | |
| 未分配利润 | 187,891,919.13 | 652,850,861.0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788,958,084.32 | 4,899,734,452.9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819,430,651.01 | 7,602,068,023.93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0,269,295,948.46 | 22,047,173,202.54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0,269,295,948.46 | 22,047,173,202.54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853,970,162.56 | 20,566,531,646.77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8,171,506,456.29 | 19,990,413,013.99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0,740,291.17 | 32,601,018.99 |
| 销售费用 | 七、63 | 249,693,349.20 | 229,410,408.64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8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管理费用 | 七、64 | 329,175,433.21 | 314,969,158.64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1,650,555.82 | 9,818,659.59 |
| 财务费用 | 七、66 | 61,204,076.87 | -10,680,613.0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0,321,566.08 | 138,681,198.93 | |
| 利息收入 | 88,742,502.34 | 118,328,791.87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0,995,506.30 | 88,348,873.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99,854,315.31 | 45,676,144.0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2,928,083.52 | 34,508,825.41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78,018.19 | -988,079.7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1,860,663.21 | -2,703,917.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292,411.19 | -66,137,748.5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937,240.54 | 340,921,725.6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67,459,118.26 | 1,885,758,553.36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4,031,677.75 | 4,511,273.81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9,523,063.52 | 4,014,936.6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71,967,732.49 | 1,886,254,890.55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6,027,086.02 | 198,712,263.2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5,940,646.47 | 1,687,542,627.30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5,940,646.47 | 1,687,542,627.30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79,854,738.81 | 1,683,682,319.88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085,907.66 | 3,860,307.42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738,665.49 | 10,825,484.31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49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738,665.49 | 10,825,484.31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6,061.42 | -431,011.07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86,061.42 | -431,011.07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452,604.07 | 11,256,495.38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0,452,604.07 | 11,256,495.38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95,201,980.98 | 1,698,368,111.61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69,116,073.32 | 1,694,507,804.19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085,907.66 | 3,860,307.42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7 | 2.71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15 | 2.47 |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522,322,010.78 | 3,155,344,094.63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0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488,602,942.22 | 3,113,080,521.66 |
| 税金及附加 | 1,447,578.72 | 1,599,811.63 | |
| 销售费用 | 15,045.00 | 434,353.79 | |
| 管理费用 | 3,440,265.48 | 4,370,607.54 | |
|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 80,248,853.10 | 92,115,537.23 | |
| 其中:利息费用 | 83,747,198.65 | 111,476,840.57 | |
| 利息收入 | 4,437,757.64 | 18,142,080.51 | |
| 加:其他收益 | 424,699.60 | 12,046,926.83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01,936,834.99 | 1,044,512,887.3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7,037,544.34 | 46,698,088.61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86,188.74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83,096.52 | -6,035,109.11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6,811,957.37 | 989,481,779.15 | |
| 加:营业外收入 | 0.04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62,398.32 | 3,392.75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6,449,559.05 | 989,478,386.44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497,307.08 | 1,714,855.89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7,946,866.13 | 987,763,530.55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7,946,866.13 | 987,763,530.55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6,061.42 | -431,011.07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6,061.42 | -431,011.07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1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86,061.42 | -431,011.07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67,660,804.71 | 987,332,519.48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606,331,340.79 | 23,859,531,703.04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2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23,693.72 | 1,121,164.8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82,565,656.89 | 273,634,561.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89,920,691.40 | 24,134,287,429.31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229,872,241.66 | 21,238,461,986.39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0,871,524.03 | 357,574,855.41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6,842,354.42 | 324,061,981.1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08,053,417.20 | 167,359,081.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55,639,537.31 | 22,087,457,904.7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4,281,154.09 | 2,046,829,524.58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45,689,909.04 | 2,281,844,798.4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4,059,257.04 | 38,909,298.2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494,537.11 | 1,377,946,109.27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81,981,773.55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50,225,476.74 | 3,708,700,205.87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7,774,462.57 | 2,756,036,601.46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67,826,758.81 | 1,799,265,580.52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68,808,219.97 | 1,247,387.52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931,238.10 | 69,527,047.1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37,340,679.45 | 4,626,076,616.63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7,115,202.71 | -917,376,410.76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696,281.20 | 33,410,005.00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3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24,949,062.64 | 5,321,572,295.64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05,747,714.39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18,645,343.84 | 5,460,730,015.03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90,857,112.21 | 5,251,215,506.04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9,546,439.69 | 587,930,324.32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7,543,680.91 | 21,000,000.0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366,749,394.41 | 316,889,992.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27,152,946.31 | 6,156,035,822.9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507,602.47 | -695,305,807.9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4,435,135.50 | 34,013,162.56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5,776,786.59 | 468,160,468.4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56,285,270.49 | 5,288,124,802.0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20,508,483.90 | 5,756,285,270.49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22,339,498.08 | 3,240,369,584.69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675,449.56 | 63,757,832.09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8,014,947.64 | 3,304,127,416.78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87,500,000.16 | 3,215,432,683.01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91,470.52 | 1,983,883.71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45,118.21 | 11,721,627.71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834,979.64 | 4,395,904.16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4,771,568.53 | 3,233,534,098.5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43,379.11 | 70,593,318.19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4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1,497,626.87 | 1,375,213,845.51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23,888,267.98 | 281,838,289.8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27,237,299.00 | 2,167,080,528.9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92,623,193.85 | 3,824,132,664.29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12,492,245.31 | 1,057,294,488.28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39,428,997.35 | 1,247,387.52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56,537,334.00 | 2,639,333,798.38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08,458,576.66 | 3,697,875,674.1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164,617.19 | 126,256,990.1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3,696,281.20 | 30,640,005.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2,563,000.00 | 629,158,804.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6,259,281.20 | 659,798,809.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735,184.46 | 828,357,262.27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5,714,234.07 | 553,948,603.05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605,076.50 | 100,401,039.01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7,054,495.03 | 1,482,706,904.3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0,795,213.83 | -822,908,095.3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68,307.73 | 451,572.03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4,655,525.26 | -625,606,215.00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4,358,684.32 | 1,549,964,899.3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9,703,159.06 | 924,358,684.32 |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44,726,580.00 | 100,669,868.81 | 3,637,946,697.69 | 319,156,684.58 | 10,825,484.31 | 79,219,517.29 | 203,048,892.85 | 4,899,544,203.07 | 9,256,824,559.44 | 357,348,289.15 | 9,614,172,848.5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4,726,580.00 | 100,669,868.81 | 3,637,946,697.69 | 319,156,684.58 | 10,825,484.31 | 79,219,517.29 | 203,048,892.85 | 4,899,544,203.07 | 9,256,824,559.44 | 357,348,289.15 | 9,614,172,848.5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306,078.00 | -63,698,116.47 | 1,285,733,261.75 | -35,364,090.50 | -10,738,665.49 | 14,609,672.41 | 36,794,686.61 | 646,948,930.72 | 2,004,319,938.03 | 21,769,073.91 | 2,026,089,011.9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738,665.49 | 1,479,854,738.81 | 1,469,116,073.32 | 26,085,907.66 | 1,495,201,980.9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341,718.00 | -63,698,116.47 | 1,285,750,798.01 | -35,364,090.50 | 1,316,758,490.04 | 1,316,758,490.0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341,718.00 | -63,698,116.47 | 1,307,245,689.27 | -88,243,669.18 | 1,391,132,959.98 | 1,391,132,959.98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025,988.90 | -181,519,514.57 | 160,493,525.67 | 160,493,525.67 | |||||||||||
| 4.其他 | -468,902.36 | 234,399,093.25 | -234,867,995.61 | -234,867,995.61 | |||||||||||
| (三)利润分配 | 36,794,686.61 | -832,905,808.09 | -796,111,121.48 | -3,643,680.91 | -799,754,802.39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794,686.61 | -36,794,686.61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6,111,121.48 | -796,111,121.48 | -3,643,680.91 | -799,754,802.39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1,953,331.23 | 1,953,331.23 | -1,543,316.74 | 410,014.49 | |||||||||||
| 1.本期提取 | 52,909,199.13 | 52,909,199.13 | 1,231,809.55 | 54,141,008.68 | |||||||||||
| 2.本期使用 | 50,955,867.90 | 50,955,867.90 | 2,775,126.29 | 53,730,994.19 | |||||||||||
| (六)其他 | -35,640.00 | -17,536.26 | 12,656,341.18 | 12,603,164.92 | 870,163.90 | 13,473,328.82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4,032,658.00 | 36,971,752.34 | 4,923,679,959.44 | 283,792,594.08 | 86,818.82 | 93,829,189.70 | 239,843,579.46 | 5,546,493,133.79 | 11,261,144,497.47 | 379,117,363.06 | 11,640,261,860.53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6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29,233,825.00 | 140,156,391.38 | 3,285,992,787.58 | 250,025,336.48 | 52,689,159.13 | 104,272,539.79 | 3,812,806,985.45 | 7,775,126,351.85 | 379,408,026.55 | 8,154,534,378.4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29,233,825.00 | 140,156,391.38 | 3,285,992,787.58 | 250,025,336.48 | 52,689,159.13 | 104,272,539.79 | 3,812,806,985.45 | 7,775,126,351.85 | 379,408,026.55 | 8,154,534,378.4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492,755.00 | -39,486,522.57 | 351,953,910.11 | 69,131,348.10 | 10,825,484.31 | 26,530,358.16 | 98,776,353.06 | 1,086,737,217.62 | 1,481,698,207.59 | -22,059,737.40 | 1,459,638,470.1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25,484.31 | 1,683,682,319.88 | 1,694,507,804.19 | 3,860,307.42 | 1,698,368,111.61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492,755.00 | -39,486,522.57 | 356,465,897.27 | 69,131,348.10 | 263,340,781.60 | 2,770,000.00 | 266,110,781.6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492,755.00 | -39,486,522.57 | 321,424,339.76 | -61,789,369.96 | 359,219,942.15 | 2,770,000.00 | 361,989,942.1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5,451,623.43 | 35,451,623.43 | 35,451,623.43 | ||||||||||||
| 4.其他 | -410,065.92 | 130,920,718.06 | -131,330,783.98 | -131,330,783.98 | |||||||||||
| (三)利润分配 | 98,776,353.06 | -596,945,102.26 | -498,168,749.20 | -24,900,000.00 | -523,068,749.2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8,776,353.06 | -98,776,353.06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8,168,749.20 | -498,168,749.20 | -24,900,000.00 | -523,068,749.2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26,530,358.16 | 26,530,358.16 | 3,523,934.44 | 30,054,292.60 | |||||||||||
| 1.本期提取 | 60,155,748.17 | 60,155,748.17 | 5,891,513.58 | 66,047,261.75 | |||||||||||
| 2.本期使用 | 33,625,390.01 | 33,625,390.01 | 2,367,579.14 | 35,992,969.15 | |||||||||||
| (六)其他 | -4,511,987.16 | -4,511,987.16 | -7,313,979.26 | -11,825,966.42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4,726,580.00 | 100,669,868.81 | 3,637,946,697.69 | 319,156,684.58 | 10,825,484.31 | 79,219,517.29 | 203,048,892.85 | 4,899,544,203.07 | 9,256,824,559.44 | 357,348,289.15 | 9,614,172,848.59 |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44,726,580.00 | 100,669,868.81 | 3,618,025,945.83 | 319,156,684.58 | -431,011.07 | 203,048,892.85 | 652,850,861.09 | 4,899,734,452.9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4,726,580.00 | 100,669,868.81 | 3,618,025,945.83 | 319,156,684.58 | -431,011.07 | 203,048,892.85 | 652,850,861.09 | 4,899,734,452.9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306,078.00 | -63,698,116.47 | 1,286,701,896.13 | -35,364,090.50 | -286,061.42 | 36,794,686.61 | -464,958,941.96 | 889,223,631.3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6,061.42 | 367,946,866.13 | 367,660,804.71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9,341,718.00 | -63,698,116.47 | 1,285,750,798.01 | -35,364,090.50 | 1,316,758,490.0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341,718.00 | -63,698,116.47 | 1,307,245,689.27 | -88,243,669.18 | 1,391,132,959.98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025,988.90 | -181,519,514.57 | 160,493,525.67 | ||||||||
| 4.其他 | -468,902.36 | 234,399,093.25 | -234,867,995.61 | ||||||||
| (三)利润分配 | 36,794,686.61 | -832,905,808.09 | -796,111,121.4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794,686.61 | -36,794,686.61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96,111,121.48 | -796,111,121.48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35,640.00 | 951,098.12 | 915,458.12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4,032,658.00 | 36,971,752.34 | 4,904,727,841.96 | 283,792,594.08 | -717,072.49 | 239,843,579.46 | 187,891,919.13 | 5,788,958,084.32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8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29,233,825.00 | 140,156,391.38 | 3,262,377,620.48 | 250,025,336.48 | 104,272,539.79 | 262,032,432.80 | 4,148,047,472.9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29,233,825.00 | 140,156,391.38 | 3,262,377,620.48 | 250,025,336.48 | 104,272,539.79 | 262,032,432.80 | 4,148,047,472.9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492,755.00 | -39,486,522.57 | 355,648,325.35 | 69,131,348.10 | -431,011.07 | 98,776,353.06 | 390,818,428.29 | 751,686,979.9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1,011.07 | 987,763,530.55 | 987,332,519.4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492,755.00 | -39,486,522.57 | 356,465,897.27 | 69,131,348.10 | 263,340,781.6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492,755.00 | -39,486,522.57 | 321,424,339.76 | -61,789,369.96 | 359,219,942.1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5,451,623.43 | 35,451,623.43 | |||||||||
| 4.其他 | -410,065.92 | 130,920,718.06 | -131,330,783.98 | ||||||||
| (三)利润分配 | 98,776,353.06 | -596,945,102.26 | -498,168,749.2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8,776,353.06 | -98,776,353.06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8,168,749.20 | -498,168,749.2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817,571.92 | -817,571.92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4,726,580.00 | 100,669,868.81 | 3,618,025,945.83 | 319,156,684.58 | -431,011.07 | 203,048,892.85 | 652,850,861.09 | 4,899,734,452.93 |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59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2月由江西九丰能源有限公司改制而成立,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办公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涉及清洁能源行业、能源服务行业、特种气体行业。经营业务包括:液化石油气的采购和销售;天然气的采购、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如二甲醚、聚乙烯、聚氯乙烯、重烃等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液氢、液氧、液氮供应;船舶运输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仓储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氢气、氦气的生产和销售;清洁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21、附注五、26和附注五、3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0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达到或超过相应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总额的10%且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达到或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1%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达到或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1%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的营业收入总额或资产总额达到或超过合并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10% |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达到或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6.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1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2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五、19.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3
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1.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4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除此之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1.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1.2金融工具减值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5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3)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4)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6)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7)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9)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6
(10)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1)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3)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4)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11.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11.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7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1.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1.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1.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8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的金融负债,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负债,且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1.4.1.2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1.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69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约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7复合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工具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0
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工具。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工具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与权益工具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工具;与负债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确定评估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票据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组合1 | 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的应收票据 |
| 组合2 | 除组合1及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之外的应收票据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债务人已发生事实违约、经营风险增加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的应收票据因信用风险已显著变化而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
1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外,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对应收账款划分不同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客户的性质等。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组合1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 组合2 | 除组合1及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之外的应收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1
本集团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账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债务人已发生事实违约、经营风险增加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的应收账款因信用风险已显著变化而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组合1 | 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的应收款项融资 |
| 组合2 | 除组合1及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之外的应收款项融资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债务人已发生事实违约、经营风险增加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因信用风险已显著变化而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以共同信用特征为依据对其余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不同组合。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客户的性质等。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 组合1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 组合2 | 除组合1及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之外的其他应收款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2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其他应收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其他应收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债务人已发生事实违约、经营风险增加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的其他应收款因信用风险已显著变化而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3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9.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4
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9.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9.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9.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9.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除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外,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5
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9.4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6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5 | 3.17-19.00 |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7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5 | 3.17-19.00 |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 专用及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4.75-1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30 | 5 | 3.17-23.75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5 | 9.50-33.3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2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
| 船舶建造项目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 |
| 其他工程建造项目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 |
23、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78
25、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岸线海域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及其他等。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如下:
|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残值率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23-50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使用年限 | |
| 岸线海域使用权 | 直线法 | 45 | 海域使用权证规定的使用年限 | |
|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 直线法 | 2-18 | 预计更新周期 |
报告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研发场地租赁和维护费用、研究与试验开发所需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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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交通和通讯费用等。本集团以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0
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2.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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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32.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清洁能源产品、特种气体产品的销售以及提供能源服务。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2
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如下:
客户自提销售的,本集团以客户提货出库并装运完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本集团负责送货的,以货物送达客户完成卸货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本集团通过管道销售燃气的,以管道燃气输送至客户并被客户耗用时确认收入,已售燃气量按照安装于客户处所的燃气表确定。
本集团提供能源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相关服务履约完成情况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5.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5.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5.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3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6.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工程和技术改造补助,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36.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税费返还和政府奖励资金,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37.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37.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4
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7.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5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8.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38.1.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38.1.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8.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6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8.1.4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8.1.5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8.1.6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作为卖方及承租人
本集团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该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8.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7
38.2.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38.2.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8.2.2.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2.3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8.2.4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39.1套期会计
39.1.1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与会计处理方法
为管理价格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本集团指定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集团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本集团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时,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载明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的书面文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团将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8
本集团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时,区分被套期项目的性质是与交易相关还是与时间段相关来核算期权时间价值。对于与交易相关的被套期项目,本集团将期权时间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中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按照与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相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对于与时间段相关的被套期项目,本集团将期权时间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中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将期权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当日的时间价值中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部分,在套期关系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仅限于本集团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的期间内摊销,摊销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则其他综合收益中剩余的相关金额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套期本集团将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则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将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本集团将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将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当本集团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公允价值套期中,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本集团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自调整日开始,但不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上述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
本集团将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以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集团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89
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在本集团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当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予以保留,并按照上述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9.1.2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将等于本集团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将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39.2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回购股份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0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LNG、LPG及二甲醚等清洁能源收入、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提供能源物流服务收入 | 9% |
| 销售甲醇及特种气体等其他化工产品收入、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收入 | 13% | |
| 提供能源技术服务收入 | 6% | |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收入 | 3%、1%(征收率)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1%,按本集团所在地政策缴纳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除下述“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及“税收优惠”所列子公司外,25% |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 |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HONGKONG YIFENG NATURAL GAS LIMITED、TRYBON ENERGY COMPANY LIMITED、GULF PETROLEUM & GAS LIMITED、WANSHENG ENERGY LIMITED、WINTER SUN SHIPPING HONGKONG LIMITED及AFAND LIMITED | 16.5 |
| SINGAPORE CARBON HYDROGEN ENERGY PTE. LTD.、FAR ENERGY PTE. LTD.、FAR APEX PTE.LTD.、HARMONIZATION PTE.LTD.、BLUE SEA SHIPPING MANAGEMENT PTE.LTD.及YUANSHAN SHIPPING PTE.LTD. | 17 |
| LUCKY EAGLE GROUP LTD. | 零税率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本集团的子公司广西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恩平市珠燃能源有限公司、南通怡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启东九远天然气有限公司、广州九丰燃气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九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九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1
九丰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四川森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雅安森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高县森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长宁县森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森能聚兴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达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正拓气体有限公司、四川九丰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盈创(赣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九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艾尔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长沙九丰特气气体有限公司,2025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的子公司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筠连森泰页岩气有限公司、叙永森能页岩气有限公司、古蔺森能页岩气有限公司及玉林市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上述减免政策适用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本集团符合上述条件的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4)根据新加坡税法(Section13A)的规定,本集团子公司SINGAPORE CARBON HYDROGENSHIPPING PTE LTD. 、LUCKY LEADER SHIPPING PTE LTD. 、WINTER SUN SHIPPING PTE LTD.、SUMMER SINGING SHIPPING PTE LTD.、ADVANCER SHIPPING PTE. LTD.及HONGYE SHIPPINGPTE.LTD.的新加坡籍船舶租赁收入享受免税优惠。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集团的子公司海南九丰能源有限公司及海南九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22,793.52 | 15,200.02 |
| 银行存款 | 5,087,605,820.57 | 5,661,226,709.71 |
| 其他货币资金 | 297,068,178.93 | 201,048,743.28 |
| 合计 | 5,384,696,793.02 | 5,862,290,653.01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17,416,648.36 | 1,736,365,644.08 |
其他说明:
本年年末,货币资金中含应收利息人民币134,200.10元;本年年末,本集团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附注七、31。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9,639,601.24 | 22,312,804.82 | / |
| 其中: | |||
| 债务工具投资 | 168,095,023.11 | 19,992,424.58 | / |
| 期货衍生品 | 1,544,578.13 | 2,320,380.24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合计 | 169,639,601.24 | 22,312,804.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金融资产 | 1,952,218.77 | 12,450,447.09 |
| 其中: | ||
| 商品期货衍生品 | 1,952,218.77 | 12,450,447.09 |
| 合计 | 1,952,218.77 | 12,450,447.09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3
其他说明:
于2025年12月31日,针对被套期风险为公允价值变动的已确认资产及确定承诺和现金流量变动的预期交易,本集团将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分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工具和现金流量套期工具。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5,684,022.94 | 23,449,396.28 |
| 商业承兑票据 | 300,000.00 | 18,565.60 |
| 合计 | 25,984,022.94 | 23,467,961.8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4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984,022.94 | 100.00 | 25,984,022.94 | 23,467,961.88 | 100.00 | 23,467,961.88 | ||||
| 其中: | ||||||||||
| 组合1 | 25,684,022.94 | 98.85 | 25,684,022.94 | 23,449,396.28 | 99.92 | 23,449,396.28 | ||||
| 组合2 | 300,000.00 | 1.15 | 300,000.00 | 18,565.60 | 0.08 | 18,565.60 | ||||
| 合计 | 25,984,022.94 | / | / | 25,984,022.94 | 23,467,961.88 | / | / | 23,467,961.88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不存在按照单项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情形;同时,综合考虑本集团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评级,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5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75,023,179.67 | 427,737,067.99 |
| 1年以内 | 275,023,179.67 | 427,737,067.99 |
| 1年以内小计 | 275,023,179.67 | 427,737,067.99 |
| 1至2年 | 36,411,297.15 | 2,828,519.33 |
| 2至3年 | 222,204.20 | 685,192.13 |
| 3至4年 | 685,192.13 | 3,000,000.00 |
| 4至5年 | 11,531.03 | |
| 5年以上 | 641,215.80 | 829,132.40 |
| 合计 | 312,983,088.95 | 435,091,442.88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6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7,916.60 | 0.04 | 187,916.60 | 100 | ||||||
| 其中: | ||||||||||
| 客户1 | 187,916.60 | 0.04 | 187,916.60 | 1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2,983,088.95 | 100.00 | 14,156,938.17 | 4.52 | 298,826,150.78 | 434,903,526.28 | 99.96 | 4,675,887.96 | 1.08 | 430,227,638.32 |
| 其中: | ||||||||||
| 组合1 | ||||||||||
| 组合2 | 312,983,088.95 | 100.00 | 14,156,938.17 | 4.52 | 298,826,150.78 | 434,903,526.28 | 99.96 | 4,675,887.96 | 1.08 | 430,227,638.32 |
| 合计 | 312,983,088.95 | / | 14,156,938.17 | / | 298,826,150.78 | 435,091,442.88 | / | 4,863,804.56 | / | 430,227,638.32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75,023,179.67 | 1,614,107.27 | 0.59 |
| 1至2年 | 36,411,297.15 | 11,342,819.30 | 31.15 |
| 2至3年 | 222,204.20 | 136,838.52 | 61.58 |
| 3至4年 | 685,192.13 | 421,957.28 | 61.58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641,215.80 | 641,215.80 | 100.00 |
| 合计 | 312,983,088.95 | 14,156,938.1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基于应收账款账龄采用减值矩阵确定本集团所有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业务涉及的客户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4,675,887.96 | 187,916.60 | 4,863,804.56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本期计提 | 15,645,341.78 | 15,645,341.78 | ||
| 本期转回 | 4,026,555.90 | 138,622.00 | 4,165,177.90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2,137,735.67 | 49,294.60 | 2,187,030.27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4,156,938.17 | 14,156,938.1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2。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7,916.60 | 138,622.00 | 49,294.60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675,887.96 | 15,645,341.78 | 4,026,555.90 | 2,137,735.67 | 14,156,938.17 | |
| 合计 | 4,863,804.56 | 15,645,341.78 | 4,165,177.90 | 2,187,030.27 | 14,156,938.17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9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187,030.2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1 | 30,890,063.51 | 30,890,063.51 | 9.87 | 182,251.37 | |
| 客户2 | 28,549,892.21 | 28,549,892.21 | 9.12 | 168,444.36 | |
| 客户3 | 28,183,126.99 | 28,183,126.99 | 9.00 | 4,295,777.79 | |
| 客户4 | 23,379,157.52 | 23,379,157.52 | 7.47 | 137,937.03 | |
| 客户5 | 18,949,091.59 | 18,949,091.59 | 6.05 | 5,902,642.03 | |
| 合计 | 129,951,331.82 | 129,951,331.82 | 41.51 | 10,687,052.58 |
其他说明: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29,951,331.82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1.5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10,687,052.58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0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1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17,445,540.97 | 32,497,472.40 |
| 合计 | 17,445,540.97 | 32,497,472.4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445,540.97 | 100.00 | 17,445,540.97 | 32,497,472.40 | 100.00 | 32,497,472.40 | ||||
| 其中: | ||||||||||
| 组合1 | 17,445,540.97 | 100.00 | 17,445,540.97 | 32,497,472.40 | 100.00 | 32,497,472.40 | ||||
| 组合2 | ||||||||||
| 合计 | 17,445,540.97 | / | / | 17,445,540.97 | 32,497,472.40 | / | / | 32,497,472.4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2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承兑人信用评级较高的应收票据,本集团认为其兼具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贴现/背书的业务模式,故将该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3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33,552,722.62 | 79.80 | 221,807,224.85 | 84.86 |
| 1至2年 | 61,670,924.65 | 14.75 | 38,899,544.07 | 14.88 |
| 2至3年 | 22,786,508.00 | 5.45 | 612,913.22 | 0.23 |
| 3年以上 | 66,000.00 | 0.03 | ||
| 合计 | 418,010,155.27 | 100.00 | 261,385,682.1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年年末,本集团账龄2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包含本年末已签订合同、但对方尚未履行的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接收站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服务费金额计人民币127,534,742.28元,相关金额预计将于以后年度实际结算。除上述款项外,本年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供应商1 | 127,534,742.28 | 30.51 |
| 供应商2 | 32,200,856.80 | 7.70 |
| 供应商3 | 27,460,380.79 | 6.57 |
| 供应商4 | 24,774,592.75 | 5.93 |
| 供应商5 | 22,737,500.00 | 5.44 |
| 合计 | 234,708,072.62 | 56.15 |
其他说明: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34,708,072.62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6.1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19,876,941.38 | 51,564,211.45 |
| 合计 | 119,876,941.38 | 51,564,211.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5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6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86,850,379.00 | 47,946,118.11 |
| 1年以内 | 86,850,379.00 | 47,946,118.11 |
| 1年以内小计 | 86,850,379.00 | 47,946,118.11 |
| 1至2年 | 5,640,125.89 | 2,813,008.09 |
| 2至3年 | 1,224,082.75 | 7,645,534.23 |
| 3至4年 | 5,638,534.23 | 14,823,142.21 |
| 4至5年 | 11,006,400.00 | 1,930,655.80 |
| 5年以上 | 10,911,260.90 | 12,358,830.20 |
| 合计 | 121,270,782.77 | 87,517,288.6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7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93,141,425.15 | 64,418,349.88 |
| 代垫款 | 1,712,597.48 | 2,243,893.27 |
| 备用金 | 106,942.52 | 388,157.73 |
| 关联方往来款 | 12,299,123.07 | 14,254,479.74 |
| 土地转让款 | 7,000,000.00 | |
| 其他 | 7,010,694.55 | 6,212,408.02 |
| 合计 | 121,270,782.77 | 87,517,288.6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35,713,077.19 | 240,000.00 | 35,953,077.19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4,958,146.17 | 4,958,146.17 | ||
| 本期转回 | 38,178,973.26 | 120,000.00 | 38,298,973.26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1,218,408.71 | 1,218,408.71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273,841.39 | 120,000.00 | 1,393,841.3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2。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8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713,077.19 | 4,958,146.17 | 38,178,973.26 | 1,218,408.71 | 1,273,841.39 | |
| 合计 | 35,953,077.19 | 4,958,146.17 | 38,298,973.26 | 1,218,408.71 | 1,393,841.39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218,408.71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单位1 | 25,089,474.44 | 20.69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单位2 | 24,416,000.00 | 20.1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09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单位3 | 10,000,000.00 | 8.25 | 关联方往来款(押金保证金) | 4至5年 | 2,300.82 |
| 单位4 | 7,000,000.00 | 5.77 | 土地转让款 | 1年以内 | |
| 单位5 | 6,000,000.00 | 4.95 | 押金保证金 | 5年以上 | 23,058.91 |
| 合计 | 72,505,474.44 | 59.79 | / | / | 25,359.7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7,284,565.50 | 7,284,565.50 | 6,553,975.38 | 6,553,975.38 | ||
| 库存商品 | 692,784,045.38 | 79,243.49 | 692,704,801.89 | 923,368,252.27 | 8,006,654.09 | 915,361,598.18 |
| 发出商品 | ||||||
|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 19,063,775.60 | 19,063,775.60 | 7,837,118.09 | 7,837,118.09 | ||
| 合计 | 719,132,386.48 | 79,243.49 | 719,053,142.99 | 937,759,345.74 | 8,006,654.09 | 929,752,691.6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8,006,654.09 | 7,318,371.52 | 15,245,782.12 | 79,243.49 |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合计 | 8,006,654.09 | 7,318,371.52 | 15,245,782.12 | 79,243.49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已对外销售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73,129,967.56 | 52,074,321.66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95,355,201.11 | 72,119,392.42 |
| 预缴所得税 | 4,534,612.98 | 4,148,155.44 |
| 标准仓单 | 49,918,403.67 | |
| 其他 | 5,442,835.45 | 4,726,515.52 |
| 合计 | 228,381,020.77 | 133,068,385.04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2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3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4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5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OCEANSUPERIORLIMITED | 3,070,609.92 | -10,339.27 | 3,060,270.65 | ||||||||
| 广州丰弘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6,903.11 | 130,026,903.11 | ||||||||
| 新疆庆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 16,665,000.00 | 16,665,000.00 | |||||||||
| 小计 | 3,070,609.92 | 146,665,000.00 | 16,563.84 | 149,752,173.76 | |||||||
| 二、联营企业 | |||||||||||
| 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 52,920,425.91 | -2,748,117.33 | -99,469.48 | 50,072,839.10 | |||||||
| 中油蜀南(泸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103,958.37 | 172,060.30 | 7,276,018.67 | ||||||||
|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53,491,718.88 | 37,072,045.49 | 951,098.12 | -27,200,000.00 | 364,314,862.49 | ||||||
| 四川华油润昌天然气有限公司 | 723,961.40 | -27,373.33 | 696,588.07 | ||||||||
| 中山市永安电力有限公司 | 21,701,848.24 | -3,692,367.38 | 18,009,480.86 | ||||||||
| 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99,979,713.11 | 64,000,000.00 | -34,501.15 | 163,945,211.96 | |||||||
| 雅安雅州新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52,323.07 | -180,375.48 | 7,871,947.59 | ||||||||
| 东莞中电九丰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 |||||||||||
| 开平市润丰燃气有限公司 | 14,046,392.48 | 1,245,193.38 | 15,291,585.86 | ||||||||
| 广东广海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51,777,735.29 | -80,331.22 | 51,697,404.07 | ||||||||
| 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天然气有限公司 | 35,282,204.64 | 199,528.43 | 35,481,733.07 | ||||||||
| 广东勤丰物流有限公司 | 1,220,591.79 | -659,061.37 | 561,530.42 | ||||||||
| 株洲正拓汉兴气体有限公司 | 18,625,686.71 | 1,665,882.06 | 20,291,568.77 | ||||||||
| 丰信能源(连州)有限公司 | 450,000.00 | -21,062.72 | 428,937.28 | ||||||||
| 小计 | 664,926,559.89 | 64,450,000.00 | 32,911,519.68 | 851,628.64 | -27,200,000.00 | 735,939,708.21 | |||||
| 合计 | 667,997,169.81 | 211,115,000.00 | 32,928,083.52 | 851,628.64 | -27,200,000.00 | 885,691,881.97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6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集团2025年度新增合营企业广州丰弘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及新疆庆华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庆华丰能源有限公司:本集团通过相关合营安排,投资建设“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并享有该项目50%的权益;
本集团2025年度新增联营企业丰信能源(连州)有限公司。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20,425,318.57 | -381,415.24 | 20,043,903.33 | -956,096.67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 合计 | 20,425,318.57 | -381,415.24 | 20,043,903.33 | -956,096.67 |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7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宜宾鼎胜能源有限公司 | 2,714,000.00 | 2,714,000.00 |
| 商业航天产业创新中心(海南)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 合计 | 3,214,000.00 | 2,714,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415,337.72 | 1,415,337.7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1,415,337.72 | 1,415,337.72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88,747.96 | 288,747.9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242.00 | 46,242.00 | ||
| (1)计提或摊销 | 46,242.00 | 46,242.0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334,989.96 | 334,989.96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80,347.76 | 1,080,347.76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26,589.76 | 1,126,589.76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8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4,316,105,660.18 | 4,134,478,162.20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4,316,105,660.18 | 4,134,478,162.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19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专用及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11,661,978.42 | 84,758,087.27 | 2,748,373,013.35 | 2,771,801,365.32 | 69,539,441.94 | 6,286,133,886.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939,091.97 | 15,698,127.30 | 150,442,091.96 | 221,457,240.37 | 6,152,251.15 | 516,688,802.75 |
| (1)购置 | 3,438,491.65 | 39,775,036.18 | 11,010,470.92 | 3,444,442.33 | 57,668,441.08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6,811,609.60 | 31,015,284.28 | 209,515,044.25 | 2,329,723.54 | 299,671,661.67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62,688,990.72 | 15,698,127.30 | 79,651,771.50 | 931,725.20 | 378,085.28 | 159,348,7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58,197.07 | 74,265,177.07 | 12,551,875.40 | 544,587.20 | 92,119,836.74 | |
| (1)处置或报废 | 4,758,197.07 | 74,265,177.07 | 12,551,875.40 | 544,587.20 | 92,119,836.74 | |
| 4.期末余额 | 729,842,873.32 | 100,456,214.57 | 2,824,549,928.24 | 2,980,706,730.29 | 75,147,105.89 | 6,710,702,852.3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91,814,108.67 | 61,553,269.45 | 1,460,978,012.28 | 265,271,622.36 | 25,004,563.67 | 2,004,621,576.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078,787.00 | 4,729,382.82 | 163,527,629.10 | 119,372,160.85 | 8,940,208.93 | 327,648,168.70 |
| (1)计提 | 31,078,787.00 | 4,729,382.82 | 163,527,629.10 | 119,372,160.85 | 8,940,208.93 | 327,648,168.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92,353.91 | 61,080,303.62 | 11,649,403.41 | 348,977.84 | 76,271,038.78 | |
| (1)处置或报废 | 3,192,353.91 | 61,080,303.62 | 11,649,403.41 | 348,977.84 | 76,271,038.78 | |
| 4.期末余额 | 219,700,541.76 | 66,282,652.27 | 1,563,425,337.76 | 372,994,379.80 | 33,595,794.76 | 2,255,998,706.3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27,869,910.47 | 799,489.58 | 114,609,490.06 | 2,491,823.61 | 1,263,433.95 | 147,034,147.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35,661.89 | 8,435,661.89 | ||||
| (1)处置或报废 | 8,435,661.89 | 8,435,661.89 | ||||
| 4.期末余额 | 27,869,910.47 | 799,489.58 | 106,173,828.17 | 2,491,823.61 | 1,263,433.95 | 138,598,485.78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0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专用及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2,272,421.09 | 33,374,072.72 | 1,154,950,762.31 | 2,605,220,526.88 | 40,287,877.18 | 4,316,105,660.1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1,977,959.28 | 22,405,328.24 | 1,172,785,511.01 | 2,504,037,919.35 | 43,271,444.32 | 4,134,478,162.2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房屋及建筑物 | 21,613,968.03 | 7,361,620.26 | 13,225,257.04 | 1,027,090.73 | |
| 码头及辅助设施 | 1,150,000.00 | 350,510.42 | 799,489.58 | ||
| 专用及机器设备 | 203,899,050.78 | 95,184,744.61 | 103,709,169.38 | 5,005,136.79 | |
| 运输设备 | 2,708,657.50 | 623,976.97 | 1,956,639.62 | 128,040.91 |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2,944,668.28 | 1,626,158.19 | 1,197,334.36 | 121,175.73 | |
| 合计 | 232,316,344.59 | 105,147,010.45 | 120,887,889.98 | 6,281,444.16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0,136,531.97 |
| 专用设备 | 3,403,225.40 |
| 运输设备 | 2,173,558,560.22 |
| 其他设备 | 173,815.15 |
| 合计 | 2,187,272,132.74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古蔺压缩机厂房 | 5,733,004.90 | 无法单独办理产权证书的附属设施 |
| 启东九丰生产用房、辅助用房 | 828,355.57 | 无法单独办理产权证书的附属设施 |
| 英德九丰气化站配套项目 | 5,355,606.78 | 无法单独办理产权证书的附属设施 |
| 华凯石油燃气综合楼、辅助用房 | 15,586,284.92 | 无法单独办理产权证书的附属设施 |
| 东九能源综合控制室 | 2,267,013.26 | 无法单独办理产权证书的附属设施 |
| 合计 | 29,770,265.43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461,854,471.04 | 518,532,156.57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461,854,471.04 | 518,532,156.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管网工程 | 62,219,130.53 | 62,219,130.53 | 29,714,237.98 | 29,714,237.98 | ||
| 加气站 | 10,120,856.17 | 10,011,137.29 | 109,718.88 | 15,693,579.43 | 10,011,137.29 | 5,682,442.14 |
| 气化站工程 | 71,562,245.59 | 71,562,245.59 | 75,349,065.57 | 574,990.73 | 74,774,074.84 | |
| LPG压力船建设项目-1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 LPG压力船建设项目-2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
| LPG压力船建设项目-3 | 31,858,407.08 | 31,858,407.08 | ||||
| 特燃特气配套项目 | 286,120,196.96 | 286,120,196.96 | 177,504,710.55 | 177,504,710.55 | ||
| 其他工程 | 50,074,083.07 | 8,230,903.99 | 41,843,179.08 | 49,729,187.97 | 8,230,903.99 | 41,498,283.98 |
| 合计 | 480,096,512.32 | 18,242,041.28 | 461,854,471.04 | 537,349,188.58 | 18,817,032.01 | 518,532,156.57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特燃特气配套项目 | 359,797,926.00 | 177,504,710.55 | 124,468,697.42 | 15,853,211.01 | 286,120,196.96 | 83.93 | 83.93 | 9,226,319.10 | 9,067,885.22 | 3.81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建设资金 | |
| 合计 | 359,797,926.00 | 177,504,710.55 | 124,468,697.42 | 15,853,211.01 | 286,120,196.96 | / | / | 9,226,319.10 | 9,067,885.22 | / |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4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及机器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7,921,919.23 | 54,777,781.63 | 45,775,978.82 | 118,475,679.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7,456.68 | 457,456.68 | ||
| (1)租入 | 233,904.79 | 233,904.79 | ||
| (2)租赁负债调整 | 223,551.89 | 223,551.89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59,046.05 | 3,059,046.05 | ||
| (1)处置 | 3,059,046.05 | 3,059,046.05 | ||
| 4.期末余额 | 14,862,873.18 | 55,235,238.31 | 45,775,978.82 | 115,874,090.3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1,345,334.81 | 16,259,798.95 | 4,522,030.31 | 32,127,164.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11,987.57 | 6,023,732.89 | 1,637,258.52 | 9,972,978.98 |
| (1)计提 | 2,311,987.57 | 6,023,732.89 | 1,637,258.52 | 9,972,978.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53,643.05 | 2,253,643.05 | ||
| (1)处置 | 2,253,643.05 | 2,253,643.05 | ||
| 4.期末余额 | 11,403,679.33 | 22,283,531.84 | 6,159,288.83 | 39,846,500.00 |
| 三、减值准备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6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及机器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59,193.85 | 32,951,706.47 | 39,616,689.99 | 76,027,590.3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76,584.42 | 38,517,982.68 | 41,253,948.51 | 86,348,515.6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7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岸线海域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86,562,029.52 | 41,357,059.21 | 17,967,061.60 | 445,886,150.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753,100.00 | 1,036,235.00 | 5,021,541.70 | 143,810,876.70 |
| (1)购置 | 17,510,000.00 | 1,036,235.00 | 1,077,573.69 | 19,623,808.69 |
| (2)内部研发 | 2,479,268.01 | 2,479,268.01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20,243,100.00 | 1,464,700.00 | 121,707,800.0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10,000.00 | 7,210,000.00 | ||
| (1)处置 | 7,210,000.00 | 7,210,000.00 | ||
| 4.期末余额 | 517,105,129.52 | 42,393,294.21 | 22,988,603.30 | 582,487,027.03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63,837,222.39 | 13,083,691.79 | 8,751,937.43 | 85,672,851.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85,332.98 | 963,603.36 | 2,248,475.86 | 15,297,412.20 |
| (1)计提 | 12,085,332.98 | 963,603.36 | 2,248,475.86 | 15,297,412.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3,350.27 | 973,350.27 | ||
| (1)处置 | 973,350.27 | 973,350.27 | ||
| 4.期末余额 | 74,949,205.10 | 14,047,295.15 | 11,000,413.29 | 99,996,913.54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2,155,924.42 | 28,345,999.06 | 11,988,190.01 | 482,490,113.4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2,724,807.13 | 28,273,367.42 | 9,215,124.17 | 360,213,298.7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51%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8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英德市华东镇土地 | 5,109,516.47 | 产权手续办理中 |
| 甘孜州泸定县磨西镇土地 | 2,642,976.83 | 产权手续办理中 |
| 合计 | 7,752,493.30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922,444,800.07 | 922,444,800.07 | ||
| 宁波良盈贸易有限公司 | 6,000.00 | 6,000.00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29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肥东华强龙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 1,961,287.66 | 1,961,287.66 | ||
| 北京正拓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 13,839,374.09 | 13,839,374.09 | ||
| 河南中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4,418,418.01 | 14,418,418.01 | ||
| 江苏艾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031,648.33 | 24,031,648.33 | ||
| 恩平市珠江天然气有限公司 | 1,188,748.81 | 1,188,748.81 | ||
| 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 594,733,837.18 | 594,733,837.18 | ||
| 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 | 1,533,547.39 | 1,533,547.39 | ||
| 广东九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783,199.92 | 2,783,199.92 | ||
| 合计 | 977,890,276.97 | 599,050,584.49 | 1,576,940,861.46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 肥东华强龙东天然气有限公司 | 1,961,287.66 | 1,961,287.66 | ||
| 合计 | 1,961,287.66 | 1,961,287.66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森泰能源 | 资产组按收购时点被购买方拥有的资产认定,且不考虑购买方协同效应。 | 本集团未设定业务分部 | 是 |
| 华南区LPG资产组组合 | 资产组组合由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及原华南区LPG配套设施组成,资产组组合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 本集团未设定业务分部 | 不适用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森泰能源 | 1,549,881,141.88 | 1,657,599,121.66 | 5年 | 收入增长率 -2.37%~7.68% 利润率5.78%~7.10% | 结合历史数据、市场情况及管理层长期营业预测 | 收入增长率0.00% 折现率14.28% 利润率4.94% | 利润率按照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并结合商业计划、行业发展趋势及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后确定 | |
| 华南区LPG资产组组合 | 1,084,348,184.57 | 1,603,242,280.66 | 5年 | 收入增长率 -0.39%~0.00% 利润率2.53%~3.17% | 结合历史数据、市场情况及管理层长期营业预测 | 收入增长率0.00% 折现率14.13% 利润率2.53% | 利润率按照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并结合商业计划、行业发展趋势及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后确定 | |
| 合计 | 2,634,229,326.45 | 3,260,841,402.32 | / | / | / | / |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1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上期商誉减值金额 |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 承诺业绩(三年累计数) | 实际业绩(三年累计数) | 完成率(三年累计)(%) | 承诺业绩(三年累计数) | 实际业绩(三年累计数) | 完成率(三年累计)(%) | |||
| 森泰能源 | 47,581.75 | 80,984.22 | 170.20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本公司与森泰能源原股东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森泰能源原股东做出的业绩承诺主要为森泰能源业绩承诺期净利润数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47,581.75万元(业绩承诺期系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森泰能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坞修费及其他 | 44,172,468.40 | 36,964,482.21 | 30,211,836.99 | 50,925,113.62 | |
| 合计 | 44,172,468.40 | 36,964,482.21 | 30,211,836.99 | 50,925,113.62 |
其他说明:
无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2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73,227,196.68 | 16,059,940.44 | 96,229,166.15 | 23,532,250.58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005.20 | 1,251.30 | 5,936,833.21 | 1,484,208.30 |
| 可抵扣亏损 | 346,828,807.16 | 86,707,201.80 | ||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774,059.68 | 443,514.92 | 5,202,663.94 | 1,300,665.99 |
| 递延收益 | 17,899,730.29 | 3,272,719.35 | 11,957,771.01 | 2,222,966.62 |
| 专项储备 | 40,790,481.73 | 10,179,629.27 | 27,624,069.70 | 6,906,017.43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 | 2,084,189.55 | 312,628.43 | 2,078,066.73 | 311,710.01 |
| 股份支付 | 116,804,405.11 | 28,456,175.13 | 18,964,494.09 | 4,079,309.65 |
| 租赁负债 | 74,691,824.59 | 18,672,770.27 | 83,533,902.52 | 20,883,289.76 |
| 合计 | 674,105,699.99 | 164,105,830.91 | 251,526,967.35 | 60,720,418.3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8,122,276.17 | 39,279,319.75 | 101,077,658.48 | 22,716,147.36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6,176,615.83 | 1,486,528.13 | 3,980,666.67 | 597,100.00 |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3,464,738.07 | 776,870.77 | 14,077,402.61 | 1,600,690.59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拆 | 16,709,552.68 | 4,177,388.17 | 50,098,053.16 | 12,524,513.29 |
| 使用权资产 | 73,829,022.87 | 18,457,255.72 | 83,231,253.19 | 20,807,813.30 |
| 合计 | 268,302,205.62 | 64,177,362.54 | 252,465,034.11 | 58,246,264.5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3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472,558.70 | 145,633,272.21 | 20,807,813.30 | 39,912,605.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472,558.70 | 45,704,803.84 | 20,807,813.30 | 37,438,451.2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6,909,880.02 | 296,552,430.31 |
| 可抵扣亏损 | 187,626,982.35 | 167,814,447.05 |
| 合计 | 344,536,862.37 | 464,366,877.3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年 | 4,732,650.85 | ||
| 2026年 | 22,557,989.91 | 26,021,064.93 | |
| 2027年 | 44,303,725.23 | 48,821,712.96 | |
| 2028年 | 32,906,262.10 | 45,339,008.90 | |
| 2029年 | 34,861,050.17 | 42,900,009.41 | |
| 2030年 | 52,997,954.94 | ||
| 合计 | 187,626,982.35 | 167,814,447.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新增的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本集团本年度收购的子公司(附注九、1)之前年度产生的累计亏损。本集团收购完成后对相关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整修优化并正在更新改造,产能逐渐提升且已实现盈利。本集团预计相关子公司未来能产生足够的税前利润,因此确认了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4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的长期资产采购款 | 519,460,789.71 | 519,460,789.71 | 536,393,427.41 | 536,393,427.41 | ||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6,336,626.22 | 6,336,626.22 | 6,336,626.22 | 6,336,626.22 | ||
| 预付股权转让款 | 14,400,000.00 | 14,400,000.00 | ||||
| 合计 | 540,197,415.93 | 540,197,415.93 | 542,730,053.63 | 542,730,053.63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 资金 | 64,054,109.02 | 64,054,109.02 | 其他 | 作为保证金 | 103,294,584.59 | 103,294,584.59 | 其他 | 作为保证金 |
| 应收 票据 | 1,450,000.00 | 1,450,000.00 | 质押 | 附有追索权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
| 固定 资产 | 323,090,182.89 | 196,808,165.28 | 抵押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 | 319,966,239.04 | 212,010,034.47 | 抵押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 |
| 无形 资产 | 50,921,400.29 | 49,106,222.98 | 抵押 | 借款抵押 | 50,852,887.29 | 50,089,958.40 | 抵押 | 借款抵押 |
| 合计 | 438,065,692.20 | 309,968,497.28 | 475,563,710.92 | 366,844,577.46 | ||||
其他说明:
除上述外,本集团以子公司森泰能源100%股权作为质押取得借款;本集团以子公司SINGAPORECARBON HYDROGEN SHIPPING PTE LTD.的股权及其收入账户作为质押,取得融资租赁款。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5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1,257,644,906.65 | 993,122,165.38 |
| 信用借款 | 20,277,638.54 |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10,008,250.00 | |
| 保证借款 | 163,022,083.33 | |
| 合计 | 1,287,930,795.19 | 1,156,144,248.7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44,972,857.35 | 741,612.10 | / |
| 其中: | |||
| 衍生金融负债-商品期权、期货 | 5,543,860.00 | 741,612.10 | / |
| 企业合并或有对价 | 139,428,997.35 | / | |
| 合计 | 144,972,857.35 | 741,612.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6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金融负债 | 1,680,933.69 | |
| 其中: | ||
| 商品期货衍生品 | 1,680,933.69 | |
| 合计 | 1,680,933.69 | |
其他说明: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衍生金融负债为因预期交易而购买的商品期货合约,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及公允价值套期工具。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账款 | 203,819,138.33 | 840,488,299.51 |
| 合计 | 203,819,138.33 | 840,488,299.5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租金 | 98,533,588.98 | 45,722,578.05 |
| 合计 | 98,533,588.98 | 45,722,578.05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等 | 359,196,890.85 | 131,241,383.21 |
| 合计 | 359,196,890.85 | 131,241,383.2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同负债的定性分析合同负债主要系本集团为客户提供LNG及LPG等清洁能源产品和服务而收取的款项。该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收款。本集团根据履约完成情况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负债将于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为收入。
在本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的收入本年年初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金额为人民币131,241,383.21元已于本年确认为收入,均为预收货款产生的合同负债。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8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06,806,379.14 | 365,690,493.68 | 378,726,702.51 | 93,770,170.31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0.63 | 18,746,626.01 | 18,687,091.45 | 59,575.19 |
| 三、辞退福利 | 110,137.90 | 2,732,210.79 | 2,292,210.79 | 550,137.9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106,916,557.67 | 387,169,330.48 | 399,706,004.75 | 94,379,883.4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6,389,111.60 | 323,106,991.82 | 336,744,442.65 | 92,751,660.77 |
| 二、职工福利费 | 113,232.15 | 18,315,481.05 | 18,315,869.71 | 112,843.49 |
| 三、社会保险费 | 20,253.32 | 8,487,674.50 | 8,503,648.95 | 4,278.8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746.07 | 7,743,684.81 | 7,757,430.88 | |
| 工伤保险费 | 6,507.25 | 727,691.79 | 729,920.17 | 4,278.87 |
| 生育保险费 | 16,297.90 | 16,297.90 | ||
| 四、住房公积金 | 8,324.11 | 11,707,645.30 | 11,260,919.28 | 455,050.13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5,457.96 | 4,072,701.01 | 3,901,821.92 | 446,337.05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106,806,379.14 | 365,690,493.68 | 378,726,702.51 | 93,770,170.3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3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095,860.78 | 18,036,320.41 | 59,540.37 | |
| 2、失业保险费 | 40.63 | 650,765.23 | 650,771.04 | 34.8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40.63 | 18,746,626.01 | 18,687,091.45 | 59,575.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位于中国内地的各子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分别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向该等计划缴存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除上述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593,617.67 | 4,408,017.54 |
| 企业所得税 | 107,693,630.42 | 148,928,950.62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932,695.22 | 924,756.3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7,678.65 | 135,260.73 |
| 房产税 | 30,529.52 | 38,120.30 |
| 土地使用税 | 88,748.32 | 149,436.99 |
| 教育费附加 | 123,720.93 | 81,739.50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9,374.80 | 54,493.00 |
| 印花税 | 5,328,230.97 | 6,975,978.35 |
| 堤围防护费 | 3,762.69 | 8,354.18 |
| 环保税 | 8,683.96 | 8,798.90 |
| 其他 | 153,014.57 | 1,355,988.65 |
| 合计 | 120,213,687.72 | 163,069,895.15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应付款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0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4,593,039.11 | 7,554,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108,177,183.11 | 178,070,457.66 |
| 合计 | 112,770,222.22 | 185,624,457.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普通股股利 | 4,593,039.11 | 3,654,000.00 |
| 少数股东股利 | 3,900,000.00 | |
| 合计 | 4,593,039.11 | 7,554,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关联方往来款 | 82,014.17 | 58,014.17 |
| 应付工程款 | 46,871,830.98 | 96,516,840.34 |
| 预提费用 | 13,426,640.24 | 13,870,162.16 |
| 股权转让款 | 12,000,000.00 | |
| 押金保证金 | 14,052,943.39 | 8,340,511.20 |
| 员工往来款 | 2,390,578.76 | 3,055,087.90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6,031,577.28 | 30,640,005.00 |
| 其他 | 15,321,598.29 | 13,589,836.89 |
| 合计 | 108,177,183.11 | 178,070,457.6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97,633,624.10 | 8,00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907,768.08 | 26,709,250.66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0,200,019.70 | 90,936,360.22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243,290.44 | 7,636,964.44 |
| 合计 | 668,984,702.32 | 133,282,575.32 |
其他说明:
无
43、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32,241,956.86 | 11,552,203.03 |
| 合计 | 32,241,956.86 | 11,552,203.0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588,000,000.00 | 594,000,000.00 |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177,597,198.24 | 52,186,927.91 |
| 保证借款 | 93,483,226.38 | |
| 信用借款 | 421,566,677.00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97,633,624.10 | -8,000,000.00 |
| 合计 | 683,013,477.52 | 638,186,927.9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3年3月,本集团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实际借款本金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以本集团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权提供质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8,800.00万元。
2024年9月,本集团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并以本集团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由本公司及海南梓煜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438.57万元。
2024年9月,本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并以本集团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由本公司及海南梓煜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321.15万元。
2025年3月,本集团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9,960.00万元。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3
2025年5月,本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2,196.67万元。
2025年6月,本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了《并购借款合同》,并由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9,348.32万元。
上述抵押物情况参见附注七、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431,483,003.53 | 1,788,638,921.33 |
| 减: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 | -4,907,768.08 | -26,709,250.66 |
| 合计 | 426,575,235.45 | 1,761,929,670.67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4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 九丰定01 | 100.00 | 0.01 | 2022-12-29 | 6年 | 1,079,997,300.00 | 602,085,184.53 | 26,494.31 | 14,960,444.27 | 409,338,313.79 | 207,733,809.32 | 否 | |
| 九丰定02 | 100.00 | 2.50 | 2023-03-10 | 6年 | 1,200,000,000.00 | 1,186,553,736.80 | 24,135,812.50 | 22,585,545.87 | 1,009,525,900.96 | 223,749,194.21 | 否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6,709,250.66 | -4,907,768.08 | ||||||||||
| 合计 | / | / | / | / | 2,279,997,300.00 | 1,761,929,670.67 | 24,162,306.81 | 37,545,990.14 | 1,418,864,214.75 | 426,575,235.45 | / |
本年度本期偿还中,本公司“九丰定01”可转换债券转股金额为人民币409,338,313.79元;本公司“九丰定02”可转换债券转股金额为人民币981,022,650.96元,此外偿还应计利息人民币28,503,250.00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 九丰定01 | 转股期内以最新转股价格20.25元/股申请转股 | 自发行之日起(2022年12月29日)6个月届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
| 九丰定02 | 转股期内以最新转股价格22.68元/股申请转股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届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5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债券持有人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应终止确认负债成分,并将其确认为权益。原来的权益成分仍旧保留为权益,从其他权益工具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可转换工具转换时不产生损益。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27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发行10,799,97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079,997,3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为0.01%,债券采用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转债代码为“110815”,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1”。九丰定01的转股期自发行之日起(2022年12月29日)6个月届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83元。因本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影响,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本年度,本公司“九丰定0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将4,439,42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本公司股票。
根据上述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发行12,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为2.5%,债券到期后,本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转债代码为“110816”,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2”。九丰定02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届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5.26元/股,因本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影响,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2.68元/股。本年度,本公司“九丰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将9,401,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本公司股票。
46、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对应租赁付款额 | 148,141,506.94 | 160,791,798.56 |
| 其中: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8,172,629.14 | 10,909,419.73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6,308,804.29 | 8,305,531.60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5,218,161.28 | 6,537,228.90 |
| 以后年度 | 128,441,912.23 | 135,039,618.33 |
|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64,330,714.81 | 69,902,987.30 |
| 小计 | 83,810,792.13 | 90,888,811.26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243,290.44 | -7,636,964.44 |
| 合计 | 77,567,501.69 | 83,251,846.82 |
其他说明:
本年度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739,269.42元,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费用中。
47、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62,818,643.72 | |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62,818,643.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售后回租款 | 60,200,019.70 | 93,326,055.32 |
| 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目标利润承诺款 | 60,428,948.62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小计 | 60,200,019.70 | 153,755,003.94 |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60,200,019.70 | -90,936,360.22 |
| 合计 | 62,818,643.72 |
其他说明:
1、2021年7月19日,本集团子公司SINGAPORE CARBON HYDROGEN SHIPPING PTE LTD.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25,200,000.00美元,期限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3日,按照实际利率摊销融资费用。该笔交易以SINGAPORE CARBON HYDROGEN SHIPPING PTE LTD.的股权及其收入账户质押,并由张建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目标利润承诺款详见附注十、1、(2)之说明。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0、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37,332,503.37 | 62,754,900.00 | 11,594,762.29 | 88,492,641.08 | 接受政府补助 |
| 合计 | 37,332,503.37 | 62,754,900.00 | 11,594,762.29 | 88,492,641.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8
52、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644,726,580.00 | 914,760.00 | 58,391,318.00 | 59,306,078.00 | 704,032,658.00 | ||
其他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发行新股914,760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公司“九丰定01”及“九丰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本公司股票58,426,958股。本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640股。发行新股、转股及回购注销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4,032,658.00元。
53、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发行在外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九丰定01”及“九丰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注七、46)。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换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成本后,将发行总额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本年度,本公司“九丰定0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将4,439,427.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本公司股票,本公司“九丰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合计将9,401,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本公司股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49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 九丰定01 | 7,088,858.00 | 97,376,373.86 | 4,439,427.00 | 60,982,361.78 | 2,649,431.00 | 36,394,012.08 | ||
| 九丰定02 | 11,401,300.00 | 3,293,494.95 | 9,401,300.00 | 2,715,754.69 | 2,000,000.00 | 577,740.26 | ||
| 合计 | 18,490,158.00 | 100,669,868.81 | 13,840,727.00 | 63,698,116.47 | 4,649,431.00 | 36,971,752.34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0
54、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35,491,490.99 | 1,345,708,791.84 | 92,434,838.75 | 4,788,765,444.0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2,455,206.70 | 53,659,890.03 | 21,200,581.37 | 134,914,515.36 |
| 合计 | 3,637,946,697.69 | 1,399,368,681.87 | 113,635,420.12 | 4,923,679,959.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本年增加人民币1,345,708,791.84元,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计人民币1,307,245,689.27元,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锁与股票期权行权的影响合计人民币38,462,102.57元。
股本溢价本年减少人民币92,434,838.75元,主要包括收到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认购款与动用的库存股之间差额的影响计人民币91,095,771.49元,注销库存股的影响计人民币433,738.80元,以及股票回购及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手续费计人民币35,163.56元,其余为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年度,本集团因授予职工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新增其他资本公积计人民币52,808,261.39元,因限制性股票解锁与股票期权行权减少其他资本公积计人民币21,200,581.37元,并按权益法确认对联营企业的专项储备新增其他资本公积计人民币851,628.64元。
55、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 | 230,913,015.40 | 653,643.72 | 181,519,514.57 | 50,047,144.55 |
| 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 | 88,243,669.18 | 88,243,669.18 | ||
|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 233,745,449.53 | 233,745,449.53 | ||
| 合计 | 319,156,684.58 | 234,399,093.25 | 269,763,183.75 | 283,792,594.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使用库存股6,400,000股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减少库存股计人民币166,615,771.49元。
本年度,本公司因以前年度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解锁,以及向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进行现金分红而冲减相关回购义务,合计减少库存股计人民币14,434,364.28元。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1
本年度,本公司因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能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增加库存股计人民币653,643.72元,同时注销库存股计人民币469,378.80元。本年度,本公司使用库存股进行“九丰定0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共计减少库存股4,202,887股,合计减少库存股金额人民币88,243,669.18元。本年度,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33,745,449.53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7,689,754股,占本年年末本公司总股本的1.09%,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2
5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31,011.07 | -381,415.24 | -95,353.82 | -286,061.42 | -717,072.49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31,011.07 | -381,415.24 | -95,353.82 | -286,061.42 | -717,072.49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56,495.38 | 952,770.09 | 11,256,495.38 | 148,878.78 | -10,452,604.07 | 803,891.31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1,256,495.38 | 952,770.09 | 11,256,495.38 | 148,878.78 | -10,452,604.07 | 803,891.31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825,484.31 | 571,354.85 | 11,256,495.38 | 53,524.96 | -10,738,665.49 | 86,818.82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3
57、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安全生产费 | 79,219,517.29 | 65,565,540.31 | 50,955,867.90 | 93,829,189.70 |
| 合计 | 79,219,517.29 | 65,565,540.31 | 50,955,867.90 | 93,829,189.7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度专项储备增加系根据财政部和应急部于2022年11月21日颁布的财资〔2022〕13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从事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所致。
58、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203,048,892.85 | 36,794,686.61 | 239,843,579.46 | |
| 合计 | 203,048,892.85 | 36,794,686.61 | 239,843,579.4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2025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9、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99,544,203.07 | 3,812,806,985.45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899,544,203.07 | 3,812,806,985.45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79,854,738.81 | 1,683,682,319.88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6,794,686.61 | 98,776,353.0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96,111,121.48 | 498,168,749.20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4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46,493,133.79 | 4,899,544,203.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应付普通股股利的说明:2025年5月8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2868元(含税),共计人民币530,199,839.07元。2025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5,918,926.13元。本年度本公司回购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价格中扣除相关员工于2024年9月及2025年5月就该限制性股票获得的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7,643.72元。
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0,268,162,311.18 | 18,170,595,620.22 | 22,045,816,854.78 | 19,989,480,337.57 |
| 其他业务 | 1,133,637.28 | 910,836.07 | 1,356,347.76 | 932,676.42 |
| 合计 | 20,269,295,948.46 | 18,171,506,456.29 | 22,047,173,202.54 | 19,990,413,013.9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5
|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天然气 | 6,906,234,636.84 | 5,898,060,821.15 | 8,707,064,554.53 | 7,798,181,809.24 |
| 液化石油气 | 8,798,562,664.44 | 8,268,142,244.77 | 8,817,669,516.43 | 8,319,906,239.92 |
| 其他化工产品 | 1,254,758,828.73 | 1,227,430,984.61 | 1,051,133,231.95 | 1,027,480,888.76 |
| LNG生产与服务 | 2,622,575,059.22 | 2,326,838,773.99 | 2,629,612,709.98 | 2,279,729,711.92 |
| 能源物流服务 | 540,940,927.31 | 373,997,952.81 | 605,039,994.06 | 396,671,739.28 |
| 特燃特气 | 145,090,194.64 | 76,124,842.89 | 235,296,847.83 | 167,509,948.45 |
| 其他业务收入 | 1,133,637.28 | 910,836.07 | 1,356,347.76 | 932,676.4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华南地区 | 8,865,267,725.60 | 8,250,567,175.75 | 9,742,778,289.70 | 8,878,272,842.99 |
| 境内华南以外地区 | 6,225,440,265.01 | 5,713,260,323.57 | 5,769,518,243.09 | 5,290,167,221.24 |
| 港澳台地区 | 131,804,926.04 | 102,775,702.07 | 194,961,065.73 | 174,538,838.05 |
| 国外地区 | 5,046,783,031.81 | 4,104,903,254.90 | 6,339,915,604.02 | 5,647,434,111.71 |
| 合计 | 20,269,295,948.46 | 18,171,506,456.29 | 22,047,173,202.54 | 19,990,413,013.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在从境外供应商采购,并直接销往境外客户的液化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销售收入。本年度,本集团的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地区的营业收入中,包括上述境外销售收入合计人民币372,176.28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471,013.27万元)。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特燃特气及其他化工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客户要求及时履行供货义务,以货物控制权转移到客户作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天然气服务及能源物流服务,该服务为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提供能源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59,196,890.85元,其中:359,196,890.85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6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1、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76,306.20 | 3,835,937.23 |
| 教育费附加 | 1,172,398.99 | 2,078,025.07 |
| 房产税 | 2,730,280.61 | 1,725,375.33 |
| 土地使用税 | 2,347,753.43 | 2,298,339.56 |
| 印花税 | 21,349,528.67 | 20,810,994.4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04,832.57 | 1,385,352.86 |
| 其他 | 259,190.70 | 466,994.51 |
| 合计 | 30,740,291.17 | 32,601,018.99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2、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00,221,984.10 | 93,494,863.85 |
| 差旅费 | 8,410,962.02 | 7,416,139.07 |
| 业务招待费 | 6,881,874.14 | 9,425,303.06 |
| 折旧与摊销 | 93,340,878.87 | 84,633,514.68 |
| 租赁费用 | 4,092,251.92 | 3,495,275.93 |
| 水电费 | 11,096,455.72 | 8,033,027.39 |
| 商检计量化验费 | 2,423,176.80 | 2,353,177.22 |
| 咨询服务费 | 5,242,354.07 | 4,727,399.21 |
| 股份支付 | 7,967,165.03 | 5,815,894.27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费用 | 10,016,246.53 | 10,015,813.96 |
| 合计 | 249,693,349.20 | 229,410,408.64 |
其他说明:
无
63、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82,652,181.30 | 176,255,355.08 |
| 差旅交通费 | 20,424,564.67 | 18,906,827.90 |
| 办公费用 | 4,325,895.77 | 11,588,616.99 |
| 业务招待费 | 9,237,869.84 | 15,845,510.20 |
| 车辆运输费 | 1,962,409.79 | 3,109,976.49 |
| 折旧与摊销 | 26,441,908.98 | 26,645,978.92 |
| 租赁费用 | 10,909,851.31 | 8,487,953.07 |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4,659,479.51 | 16,527,331.86 |
| 股份支付 | 43,583,430.56 | 28,728,284.66 |
| 其他费用 | 4,977,841.48 | 8,873,323.47 |
| 合计 | 329,175,433.21 | 314,969,158.64 |
其他说明:
无
64、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1,056,277.76 | 8,646,589.84 |
| 折旧与摊销 | 363,088.15 | 500,321.95 |
| 其他费用 | 231,189.91 | 671,747.80 |
| 合计 | 11,650,555.82 | 9,818,659.59 |
其他说明: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8
本年度,本集团资本化研发支出为人民币2,479,268.01元。
65、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100,321,566.08 | 138,681,198.93 |
| 减:利息收入 | 88,742,502.34 | 118,328,791.87 |
| 汇兑损益 | 39,400,125.55 | -39,723,080.74 |
| 手续费及其他 | 10,224,887.58 | 8,690,060.60 |
| 合计 | 61,204,076.87 | -10,680,613.08 |
其他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无汇兑损益资本化的情况,利息资本化的情况详见附注七、22、(2)之说明。
66、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29,183,940.75 | 86,989,335.86 |
|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906,400.32 | 608,600.28 |
| 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883,051.08 | 747,259.27 |
| 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 | 22,114.15 | 3,678.44 |
| 合计 | 30,995,506.30 | 88,348,873.85 |
其他说明:
无
67、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928,083.52 | 34,508,825.41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79.73 | -154,416.13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损失) | 63,921,709.86 | 18,849,026.05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2,937,547.18 | 6,356,272.1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 | -9,933,904.98 | -13,883,563.39 |
| 合计 | 99,854,315.31 | 45,676,144.09 |
其他说明:
无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97,500.00 | 5,273,301.5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19,481.81 | -6,261,381.24 |
| 合计 | 778,018.19 | -988,079.74 |
其他说明:
无
70、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480,163.88 | -878,819.9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340,827.09 | -1,825,097.84 |
| 合计 | 21,860,663.21 | -2,703,917.79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292,411.19 | -8,013,855.92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8,123,892.58 | |
| 合计 | -7,292,411.19 | -66,137,748.50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216,416.78 | 340,921,725.68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42,526.51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763,350.27 | |
| 合计 | 5,937,240.54 | 340,921,725.68 |
其他说明:
无
73、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政府补助 | 444,454.89 | 1,347,945.09 | 444,454.89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15,313.98 | 790.21 | 115,313.98 |
| 违约金收入 | 9,000.00 | 1,272,223.07 | 9,000.00 |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 其他 | 1,462,908.88 | 1,890,315.44 | 1,462,908.88 |
| 合计 | 14,031,677.75 | 4,511,273.81 | 14,031,677.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1
74、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799,882.01 | 167,744.96 | 1,799,882.01 |
| 对外捐赠 | 541,441.01 | 890,471.33 | 541,441.01 |
| 罚款及违约金支出 | 5,997,510.74 | 2,159,115.31 | 5,997,510.74 |
| 其他 | 1,184,229.76 | 797,605.02 | 1,184,229.76 |
| 合计 | 9,523,063.52 | 4,014,936.62 | 9,523,063.52 |
其他说明:
无
7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3,191,753.93 | 233,205,865.2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7,164,667.91 | -34,493,601.96 |
| 合计 | 66,027,086.02 | 198,712,263.2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571,967,732.49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92,991,933.12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3,334,590.28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575,551.84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5,607,232.38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10,031.15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486,136.47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528,632.72 |
| 所得税费用 | 66,027,086.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存款利息 | 91,319,100.17 | 138,799,946.67 |
| 收到政府补助 | 81,694,933.67 | 120,508,218.66 |
| 收到保证金及违约金 | 7,183,548.95 | 11,870,938.56 |
| 收到其他往来款 | 2,368,074.10 | 2,455,457.55 |
| 合计 | 182,565,656.89 | 273,634,561.4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的营业费用 | 143,717,311.06 | 128,209,420.57 |
| 支付经营保证金 | 34,302,802.55 | 27,765,229.22 |
| 支付其他往来款 | 30,033,303.59 | 11,384,432.00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合计 | 208,053,417.20 | 167,359,081.7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金融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4,645,689,909.04 | 2,279,294,798.40 |
| 处置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494,537.11 | 1,377,946,109.27 |
| 合计 | 4,664,184,446.15 | 3,657,240,907.67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金融理财产品 | 4,793,016,705.46 | 1,741,103,447.04 |
| 支付长期资产购建款 | 397,774,462.57 | 2,756,036,601.46 |
| 对合联营企业的投资 | 211,115,000.00 | 30,555,566.49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68,808,219.97 | 1,247,387.52 |
| 合计 | 6,170,714,388.00 | 4,528,943,002.5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投资保证金 | 81,981,773.55 | 10,000,000.00 |
| 合计 | 81,981,773.55 | 1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投资保证金 | 2,931,238.10 | 69,527,047.13 |
| 合计 | 2,931,238.10 | 69,527,047.1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融资保证金 | 105,747,714.39 | |
| 合计 | 105,747,714.3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偿还售后回租款 | 33,955,167.61 | 135,194,086.16 |
| 支付融资保证金 | 25,000,000.00 | |
| 支付子公司少数股东目标利润承诺款 | 62,781,578.64 | 58,602,878.64 |
| 支付发行及融资费用 | 35,163.56 | 410,065.92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租赁负债款 | 10,409,439.99 | 12,566,988.80 |
| 回购库存股 | 234,568,044.61 | 99,990,973.06 |
| 支付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现金 | 10,125,000.00 | |
| 合计 | 366,749,394.41 | 316,889,992.5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1,156,144,248.71 | 3,381,755,565.93 | 232,154,769.76 | 3,482,123,789.21 | 1,287,930,795.19 | |
| 应付股利 | 7,554,000.00 | 799,754,802.39 | 802,715,763.28 | 4,593,039.11 | ||
| 长期借款 | 646,186,927.91 | 643,193,496.71 | 8,733,323.00 | 1,280,647,101.62 | ||
| 应付债券 | 1,788,638,921.33 | 61,708,296.95 | 28,503,250.00 | 1,390,360,964.75 | 431,483,003.53 | |
| 长期应付款 | 153,755,003.94 | 3,181,762.01 | 96,736,746.25 | 60,200,019.70 | ||
| 租赁负债 | 90,888,811.26 | 3,331,420.86 | 10,409,439.99 | 83,810,792.13 | ||
| 合计 | 3,843,167,913.15 | 4,024,949,062.64 | 1,100,131,051.97 | 4,429,222,311.73 | 1,390,360,964.75 | 3,148,664,751.28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7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505,940,646.47 | 1,687,542,627.30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292,411.19 | 66,137,748.50 |
| 信用减值损失 | -21,860,663.21 | 2,703,917.79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7,694,410.70 | 351,569,789.88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972,978.98 | 12,365,283.10 |
| 无形资产摊销 | 15,297,412.20 | 12,777,351.66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211,836.99 | 25,760,434.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37,240.54 | -340,921,725.6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84,568.03 | 166,954.7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8,018.19 | 988,079.7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7,782,328.51 | 138,681,198.93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854,315.31 | -45,676,144.0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619,193.87 | -14,203,643.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545,474.04 | -20,289,958.9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6,145,970.44 | 37,112,483.61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908,014.73 | 82,627,648.21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3,054,518.99 | 49,487,478.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4,281,154.09 | 2,046,829,524.58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1,390,360,964.75 | 316,934,830.51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 457,456.68 | 8,269,901.47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8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320,508,483.90 | 5,756,285,270.49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56,285,270.49 | 5,288,124,802.02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5,776,786.59 | 468,160,468.4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金额 |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39,490,435.49 |
| 其中: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 628,070,814.38 |
| 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 | 1,119,621.11 |
| 广东九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0,300,000.00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111,212.87 |
| 其中: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 5,495,693.81 |
| 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 | 380,962.50 |
| 广东九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4,234,556.56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39,428,997.35 |
| 其中:森泰能源 | 139,428,997.35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768,808,219.97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5,320,508,483.90 | 5,756,285,270.49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6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中:库存现金 | 22,793.52 | 15,200.0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35,881,459.97 | 5,649,636,611.1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84,604,230.41 | 106,633,459.31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20,508,483.90 | 5,756,285,270.49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货币资金 | 64,188,309.12 | 106,005,382.52 | 应收利息及使用受限账户 |
| 合计 | 64,188,309.12 | 106,005,382.5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0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 货币资金 | 1,851,611,500.43 | ||
| 其中:美元 | 261,935,571.17 | 7.0117 | 1,836,613,644.37 |
| 欧元 | 24,420.16 | 8.2508 | 201,485.86 |
| 港币 | 9,161,012.36 | 0.9091 | 8,328,276.34 |
| 新加坡币 | 1,117,705.73 | 5.4693 | 6,113,067.95 |
| 澳元 | 74,658.97 | 4.7052 | 351,285.39 |
| 英镑 | 100.68 | 9.4572 | 952.15 |
| 日元 | 62,101.78 | 0.0449 | 2,788.37 |
| 应收账款 | 91,363,448.69 | ||
| 其中:美元 | 13,030,142.29 | 7.0117 | 91,363,448.69 |
| 其他应收款 | 6,694,675.75 | ||
| 其中:美元 | 903,228.00 | 7.0117 | 6,333,163.77 |
| 新加坡币 | 66,098.40 | 5.4693 | 361,511.98 |
| 应付账款 | 70,247,113.24 | ||
| 其中:美元 | 10,018,556.59 | 7.0117 | 70,247,113.24 |
| 应付职工薪酬 | 800,867.89 | ||
| 其中:美元 | 114,218.79 | 7.0117 | 800,867.89 |
| 其他应付款 | 1,002,479.65 | ||
| 其中:美元 | 142,000.00 | 7.0117 | 995,661.40 |
| 港币 | 7,500.00 | 0.9091 | 6,818.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200,019.70 | ||
| 其中:美元 | 8,585,652.51 | 7.0117 | 60,200,019.7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
| SINGAPORE CARBON HYDROGEN ENERGY PTE 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以各境外子公司的经营特点为选择依据。境外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1
| 项目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
| FAR APEX PTE.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经营主体所从事的主要为采购和销售活动,视同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延伸;境外经营活动中与本公司的交易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均选择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 SINGAPORE CARBON HYDROGEN SHIPPING PTE 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HONGKONG YIFENG NATURAL GAS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
| TRYBON ENERGY COMPANY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
| GULF PETROLEUM & GAS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
| LUCKY EAGLE GROUP LTD.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
| FAR ENERGY PTE.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HARMONIZATION PTE.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ADVANCER SHIPPING PTE 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LUCKY LEADER SHIPPING PTE 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WINTER SUN SHIPPING PTE 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SUMMER SINGING SHIPPING PTE 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WINTER SUN SHIPPING HONG KONG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
| BLUE SEA SHIPPING MANAGEMENT PTE.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HONGYE SHIPPING PTE.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YUANSHAN SHIPPING PTE.LTD | 新加坡 | 人民币 | |
| WANSHENG ENERGY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
| AFAND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人民币 |
81、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 | 9,972,978.98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739,269.42 |
| 短期租赁费用 | 15,002,103.23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人民币25,411,543.22元。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船舶 | 463,152,984.40 | |
| 其他 | 4,321,635.80 | |
| 合计 | 467,474,620.20 |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主要与船舶相关,租赁期间内根据承租方对租赁船舶的实际占用情况按日或按季结算,因此该资产的未担保余额不构成本集团的重大风险。由于租赁双方约定在租赁实际发生时根据租赁天数另行结算,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不存在重大的租赁承诺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2、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3
8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能源、特种气体和信息技术服务研发项目 | 14,129,823.83 | 9,818,659.59 |
| 合计 | 14,129,823.83 | 9,818,659.59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650,555.82 | 9,818,659.59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479,268.01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LPG原料气、天然气及特种气体等供应链管理系统 | 2,479,268.01 | 2,479,268.01 | ||||
| 合计 | 2,479,268.01 | 2,479,268.01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4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 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 2025-05-07 | 628,070,814.38 | 100.00 | 支付现金 | 2025-05-07 | 获得控制权 | 1,484,963,683.37 | 29,848,466.02 | 22,730,853.14 |
| 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 | 2025-05-07 | 1,119,621.11 | 100.00 | 支付现金 | 2025-05-07 | 获得控制权 | 53,388.22 | -1,498,883.31 | 382,355.44 |
| 广东九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025-07-11 | 10,300,000.00 | 100.00 | 支付现金 | 2025-07-11 | 获得控制权 | 2,639,198.89 | -3,349,326.77 | -2,477,389.50 |
其他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取得了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及广东九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报告期收购的3家子公司”)的控制权,具体如下:
本年度,本公司取得了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成本为现金支付人民币628,070,814.38元,购买日确定为2025年5月7日。
本年度,本公司取得了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成本为现金支付人民币1,119,621.11元,购买日确定为2025年5月7日。
本年度,本公司取得了广东九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成本为现金支付人民币10,300,000.00元,购买日确定为2025年7月11日。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5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成本 | 本报告期收购的3家子公司 |
| --现金 | 639,490,435.49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 --其他 | |
| 合并成本合计 | 639,490,435.49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0,439,851.00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599,050,584.49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取得3家子公司股权的合并成本公允价值为支付现金639,490,435.49元。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形成大额商誉的原因主要是收购3家子公司股权的合并成本639,490,435.49元大于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0,439,851.00元的差额。
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收购的3家子公司 |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资产: | 335,628,815.54 | 252,796,754.29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6
| 本报告期收购的3家子公司 |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货币资金 | 10,111,212.87 | 10,111,212.87 |
| 应收票据 | 86,400.00 | 86,400.00 |
| 应收款项 | 126,102.73 | 126,102.73 |
| 预付款项 | 21,765,464.55 | 21,765,464.55 |
| 其他应收款 | 215,682.29 | 215,682.29 |
| 存货 | 2,738,832.97 | 2,732,732.0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528,620.13 | 19,528,620.13 |
| 固定资产 | 159,348,700.00 | 165,696,171.70 |
| 无形资产 | 121,707,800.00 | 32,534,368.00 |
| 负债: | 295,188,964.54 | 274,480,949.22 |
| 短期借款 | 232,154,769.76 | 232,154,769.76 |
| 应付款项 | 9,316,994.27 | 9,316,994.27 |
| 合同负债 | 4,919,034.81 | 4,919,034.81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37,355.21 | 5,737,355.21 |
| 应交税费 | 4,281,384.64 | 4,281,384.64 |
| 其他应付款 | 4,948,817.54 | 4,948,817.5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6,251.81 | 466,251.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708,015.32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2,656,341.18 | 12,656,341.18 |
| 净资产 | 40,439,851.00 | -21,684,194.93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取得的净资产 | 40,439,851.00 | -21,684,194.93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集团对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参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因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80033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确定。本集团对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参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因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广州华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080034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确定。本集团对广东九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参考相关资产购买日的实际状况,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7
无其他说明: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无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的情况。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4家子公司,具体如下: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8
| 子公司名称 | 设立日期 | 本期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宜川九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25-4-7 | 是 |
| 海南九丰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 2025-4-23 | 是 |
| AFAND LIMITED | 2025-5-16 | 是 |
| 东莞市瑞盈能源有限公司 | 2025-11-27 | 是 |
报告期内,本公司注销3家子公司,具体如下:
| 子公司名称 | 注销日期 |
| 肇庆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 2025-3-28 |
| 宜川九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25-8-21 |
| 崇左市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 | 2025-9-9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79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除特别注明外)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新加坡碳氢能源私人有限公司SINGAPORECARBONHYDROGENENERGYPTE.LTD. | 新加坡 | 1,100万美元 | 新加坡 | 境外采购及销售平台 | 100.00 | 设立 | |
| 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 内蒙古鄂尔多斯 | 5,000.00 | 内蒙古鄂尔多斯 | 天然气液化加工、LNG销售 | 85.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 |
| 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8,759.50 | 四川成都 | 股权投资、LNG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 |
| 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40,738.80 | 广东广州 | LPG采购、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 |
| 恩平市珠江天然气有限公司 | 广东恩平 | 4,800.00 | 广东恩平 | LNG采购、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 |
|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东莞 | 31,000.00 | 广东东莞 | LPG采购、销售 | 53.5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 广东东莞 | 26,000.00 | 广东东莞 | LNG采购、销售 | 90.7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天津元拓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 | 3,000.00 | 天津 | LPG采购、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东莞市九丰化工有限公司 | 广东东莞 | 5,710.00 | 广东东莞 | 化工产品采购、生产及销售 | 90.7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宁波良盈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3,000.00 | 浙江宁波 | LPG采购、销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0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 46.43 | 3,724,601.25 | 189,875,954.2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本集团之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广东盈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安有限”)与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业”)签订了《股东目标责任经营合同》,合同约定2021年至2025年由九丰集团、盈安有限对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实行股东目标责任经营。各年目标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1,000万元、人民币12,000万元、人民币13,000万元、人民币14,000万元和人民币15,000万元,超过目标利润部分归九丰集团和盈安有限享有。九丰集团、盈安有限需确保东九能源在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按46.43%的股比将广东广业应分得的目标利润扣除10%的盈余公积后分配给广东广业,若东九能源亏损或年度税后利润达不到当年目标利润,亏损或年度税后利润与目标利润的差额由九丰集团、盈安有限放弃当年度红利的分红权、或以以前年度可得之税后利润填补或现金补足。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1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东九能源 | 1,131,009,897.33 | 341,511,083.98 | 1,472,520,981.31 | 1,002,209,868.59 | 1,002,209,868.59 | 1,283,778,330.21 | 364,600,842.10 | 1,648,379,172.31 | 1,072,451,777.02 | 1,072,451,777.02 |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东九能源 | 6,297,837,516.95 | 80,219,712.47 | 80,219,712.47 | 101,017,922.49 | 7,339,000,439.76 | 91,261,300.93 | 91,261,300.93 | 75,557,560.97 |
其他说明:
无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2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集团收购子公司于都九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购买成本为人民币1.00元,间接持股比例上升至100.00%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于都九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 --现金 | 1.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00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870,163.90 |
| 差额 | 870,164.90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870,164.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3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9,752,173.76 | 3,070,609.92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16,563.84 | -7,366.8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563.84 | -7,366.82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35,939,708.21 | 664,926,559.89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32,911,519.68 | 34,516,192.2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2,911,519.68 | 34,516,192.23 |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 东莞中电九丰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 27,450,108.25 | -121,723.58 | 27,328,384.67 |
其他说明: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4
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
| 企业上台阶奖专项奖励 | 71,635.18 | 45,243.48 | 26,391.70 | 与资产相关 | |||
| 土石方工程补助 | 3,318,181.64 | 136,363.68 | 3,181,817.96 | 与资产相关 | |||
| 信和科技局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 | 1,612,451.20 | 251,291.04 | 1,361,160.16 | 与资产相关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5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点产业链技术改造项目 | |||||||
| 工业发展资金 | 1,955,547.96 | 272,536.77 | 1,683,011.19 | 与资产相关 | |||
| 加注站土地补助 | 1,054,687.39 | 31,250.04 | 1,023,437.35 | 与资产相关 | |||
| 先进制造业补助 | 14,890,800.00 | 10,688,361.97 | 4,202,438.03 | 与收益相关 | |||
| 特燃特气配套项目建设资金 | 29,320,000.00 | 43,990,000.00 | 73,3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 页岩气综合利用项目竣工投产激励 | 1,850,000.00 | 99,107.16 | 1,750,892.84 | 与资产相关 | |||
| 经信局“智改数转”奖补 | 2,024,100.00 | 70,608.15 | 1,953,491.85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37,332,503.37 | 62,754,900.00 | 11,594,762.29 | 88,492,641.08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 | 29,628,395.64 | 88,337,280.95 |
| 与资产相关 | 906,400.32 | 608,600.28 |
| 合计 | 30,534,795.96 | 88,945,881.23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的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6
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及本报告期发生的变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中心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中心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1 市场风险
1.1.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同时在新加坡、中国香港设立了子公司。本集团的销售业务主要以人民币结算,采购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于2025年12月31日,除附注七、81所列资产及负债为外币余额外,本集团的其余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可能产生影响。
本集团持续监控本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于2025年12月31日,对于本集团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及负债项目,假设人民币对外币升值或贬值5%,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对本集团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产生的税前影响为人民币90,870,957.22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9,575,730.37元)。
1.1.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相关。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7
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带息债务包括浮动利率合同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058,680,423.62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46,186,927.91元)。
本集团持续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于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风险。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浮动利率合同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增加或减少约人民币4,058,850.19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449,294.44元)。
1.1.3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采取持有多种组合的方式降低上述金融工具的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面临价格风险。
由于某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基础的通用定价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的。于2025年12月31日,如果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上涨或下跌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增加或减少综合收益总额人民币7,250,732.70元(2024年12月31日:2,245,200.53元)。
1.2 信用风险
2025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货币资金(附注七、1)、应收票据(附注七、4)、应收账款(附注七、5)、应收款项融资(附注七、7)、其他应收款(附注七、9)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附注七、2)和衍生金融资产(附注七、3)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的交易对手方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和期货公司,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8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41.51%(2024年12月31日:57.35%);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59.79%(2024年12月31日:59.52%)。
1.3 流动性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总值 | 1年以内 | 1至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287,930,795.19 | 1,288,302,011.57 | 1,288,302,011.57 | ||
| 应付账款 | 203,819,138.33 | 203,819,138.33 | 203,819,138.33 | ||
| 其他应付款 | 112,770,222.22 | 112,770,222.22 | 112,770,222.2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8,984,702.32 | 677,044,838.44 | 677,044,838.44 | ||
| 长期借款 | 683,013,477.52 | 745,532,486.03 | 16,015,913.58 | 729,516,572.45 | |
| 应付债券 | 426,575,235.45 | 505,102,065.86 | 505,102,065.86 | ||
| 租赁负债 | 77,567,501.69 | 139,968,877.80 | 22,087,014.74 | 117,881,863.06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41,612.10 | 741,612.10 | 741,612.10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680,933.69 | 1,680,933.69 | 1,680,933.69 |
鉴于本集团拥有稳定和充裕的经营现金流以及充足的授信额度,并已做出恰当融资安排以满足偿债及资本支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流动性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 商品价格风险 | 以风险管理为出发点,开展配套现货的套期保值 | 本集团对现货商品的价格波动进行套期,根据现 | 基础变量为商品价格,本集团通过在期货市场上 | 集团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商品和外汇衍生 |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衍生品市场的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89
|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 操作,以规避和防范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 货商品的一定比例调整期货合约持仓量。 | 买卖与现货商品高度相关、数量相当的期货商品,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关系。 | 品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将风险控制在限定范围内,从而稳定生产经营活动。 | 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商品价格和外汇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本集团正常经营的影响。 | |
| 外汇风险 | 匹配本集团进出口规模,开展外汇套期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 对商品购销收付汇进行套期,以业务发展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持有外汇合约。 | 买卖与商品购销收付汇金额、时期高度相关的远期结售汇,对冲以外币计价的资金收付业务对应的汇率波动风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 套期类别 | ||||
| 公允价值套期 | 19,975,515.00 | 861,100.00 |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相关性 | 套期会计对本报告期利润表的影响(税前): 24,946,574.88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0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包含套期工具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 | 套期无效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 | |||
| 资产 | 负债 | |||
| 现金流量套期 | ||||
| 商品价格风险 -商品期货合约 | 1,952,218.77 | 999,448.69 | 衍生金融资产 及衍生金融负债 | |
| 公允价值套期 | ||||
| 商品价格风险 -商品期货合约 | 681,485.00 | 衍生金融负债 | 64,182,238.14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未应用套期会计的原因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 外汇风险 | 本集团为配套主营业务现货经营,运用期货工具对冲外汇波动风险,目前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暂未完全应用套期会计核算 | 投资收益: 人民币517,489.91元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1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44,578.13 | 168,095,023.11 | 169,639,601.24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44,578.13 | 168,095,023.11 | 169,639,601.24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68,095,023.11 | 168,095,023.11 | ||
| (2)衍生金融资产 | 1,544,578.13 | 1,544,578.13 | ||
| (二)衍生金融资产 | 1,952,218.77 | 1,952,218.77 | ||
|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1,952,218.77 | 1,952,218.77 | ||
| (1)衍生金融资产 | 1,952,218.77 | 1,952,218.77 | ||
| (三)其他流动资产 | 49,918,403.67 | 49,918,403.67 | ||
|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43,903.33 | 20,043,903.33 |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17,445,540.97 | 17,445,540.97 |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214,000.00 | 3,214,000.00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496,796.90 | 49,918,403.67 | 208,798,467.41 | 262,213,667.98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741,612.10 | 741,612.10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741,612.10 | 741,612.10 | ||
| (1)衍生金融负债 | 741,612.10 | 741,612.10 | ||
| (八)衍生金融负债 | 1,680,933.69 | 1,680,933.69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681,485.00 | 681,485.00 | ||
| (1)衍生金融负债 | 681,485.00 | 681,485.00 | ||
|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999,448.69 | 999,448.69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2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1)衍生金融负债 | 999,448.69 | 999,448.69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422,545.79 | 2,422,545.79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本集团持有的标准仓单,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期货交易所该品种主力合约的结算价或最近交易日的活跃市场报价为基础,通过调整仓单对应标的质量、交割地点与合约标准之间的差异,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采用收益法估值技术,以固定收益作为第三层次金融资产的估值依据。
应收款项融资剩余期限较短,本集团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要素,根据预计现金流及折现率确定其公允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3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投资 | 2,000 | 28.49 | 28.8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库存股不具备表决权,本公司之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已考虑相关库存股的影响。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建国、蔡丽红夫妇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广州丰弘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 广东勤丰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 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联营企业 |
| 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 华油中蓝 | 联营企业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4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江苏仪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原联营企业 |
| 株洲正拓汉兴气体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 中山市永安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联营企业 |
| 东莞中电九丰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 广东广海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 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处置所持有的江苏仪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江苏仪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不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蔡丽萍 | 股东 |
| 蔡建斌 | 股东 |
| 杨影霞 | 股东 |
| 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 香港怡丰企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GRENFELL HOLDINGS LIMITED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广东广业 | 重要子公司少数股东 |
| 海南梓煜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 | 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5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广东勤丰物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06,734.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750,999.18 |
| 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30,611.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株洲正拓汉兴气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88,214.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江苏仪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70,370,796.46 | |
| 华油中蓝 | 采购商品 | 85,089,542.45 | 115,000,000.00 | 否 | 74,834,617.81 |
| 合计 | 89,915,102.91 | 255,956,413.4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油九丰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74,012.84 | |
| 东莞中电九丰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8,554,880.00 | |
| 株洲正拓汉兴气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672.56 | |
| 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60,638.10 | 2,223,968.10 |
| 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86,303.58 | |
| 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603,773.58 | 1,603,773.58 |
| 中山市永安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出售商品 | 13,860,085.44 | 59,043,405.70 |
| 中山市永安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66,313.76 | |
| 广东广海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43,503.10 | |
| 华油中蓝 | 出售商品 | 3,534,422.66 | 5,574,353.46 |
| 华油中蓝 | 提供劳务 | 1,016,603.77 | 1,021,008.68 |
| 广州丰弘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76,574.82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6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仪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19,103.23 | |
| 合计 | 22,573,286.87 | 79,893,110.0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管道 | 480,000.00 | 480,000.00 |
| 合计 | 480,000.00 | 480,00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7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张建国 | 2841.19万美元 | 2021-7-23 | 2026-7-23 | 否 |
| 张建国、蔡丽红 | 150,000.00 | 2022-9-9 | 2025-12-31 | 是 |
| 张建国、蔡丽红 | 45,000.00 | 2022-9-1 | 2025-12-31 | 是 |
| 张建国、蔡丽红 | 6000.00 | 2023-6-2 | 2026-6-1 | 否 |
| 海南梓煜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210.00 | 2024-9-24 | 2036-9-27 | 否 |
| 海南梓煜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140.00 | 2024-9-23 | 2034-9-2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07.15 | 1,891.59 |
上述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包含监事会成员在任时的薪酬。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九丰集团拟在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基地投建一座加气站项目,为增强投标实力,九丰集团与广东广业签订了《联合体协议》,双方同意联合认购“立沙岛望沙路油气合建站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权”,认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79.75万元/年,九丰集团认购40%,广东广业认购60%。根据《联合体协议》,在投得土地租赁权后,九丰集团、广东广业分别投资、建设及运营汽车加气站项目和汽车加油站项目,分别租赁使用的面积为该地块总面积的40%、60%,并按双方租赁使用的面积比例分摊租金。根据《联合体协议》,双方同意以广东广业为牵头人,由广东广业牵头负责办理缴纳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共人民币300万元,九丰集团将其承担的人民币120万元转入广东广业账户,由广东广业汇总缴纳至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交易税费按各方租赁使用的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8
由九丰集团、广东广业组成的联合体成功投得上述招标项目,并于2016年6月3日与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虎门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东莞市虎门港立沙岛油气合建站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 出租物 | 租赁面积(㎡) | 租赁用途 | 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 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47#地块(立沙岛望沙路旁) | 8,477.27 | 建设油气合建站(一座加油站和一座加气站) | 起始人民币279.75万元/年,每5年增长10% | 每年第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
目标责任经营合同
公司下属子公司九丰集团、盈安有限与广东广业于2020年12月14日签署《股东目标责任经营合同》,详见附注十、1、(2)之说明。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华油中蓝 | 1,077,600.00 | 6,357.84 | 981,435.99 | 1,962.87 |
| 应收账款 | 广州丰弘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293,169.31 | 1,729.70 | ||
| 应收账款 | 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 524,560.46 | 1,049.12 | ||
| 预付款项 | 华油中蓝 | 5,581,719.55 | 2,930,358.93 | ||
| 其他应收款 | 华油中蓝 | 1,255,356.67 | 513,566.41 |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广业 | 10,000,000.00 | 2,300.82 | 10,000,000.00 | 6,366,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勤丰物流有限公司 | 2,299,123.07 | 21,611.76 | 2,999,123.07 | 1,909,241.75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广东勤丰物流有限公司 | 96,517.70 | 17,635.50 |
| 应付账款 | 株洲正拓汉兴气体有限公司 | 124,365.03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299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广业 | 82,014.17 | 58,014.17 |
| 合同负债 | 中山市永安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091,037.00 | 992,752.39 |
| 合同负债 | 广东广业 | 22,018.35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广东广业 | 60,428,948.62 |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管理人员 | 6,400,000.00 | 75,520,000.00 | 1,995,000.00 | 27,562,800.00 | 60,000.00 | 830,400.00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限制性股票 | 923,560.00 | 14,435,242.80 | 13,640.00 | 213,193.20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股票期权 | 914,760.00 | 6,765,338.57 | 22,440.00 | 167,042.90 | ||||
| 合计 | 6,400,000.00 | 75,520,000.00 | 914,760.00 | 6,765,338.57 | 2,918,560.00 | 41,998,042.80 | 96,080.00 | 1,210,636.10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0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管理人员 | 人民币11.80元/股 | 7个月(第一个解锁期) 16个月(第二个解锁期) 28个月(第三个解锁期)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 人民币21.07元/股 | 7个月(第二个等待期) 19个月(第三个等待期) | 人民币13.17元/股 | 7个月(第二个解锁期) 19个月(第三个解锁期)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详见说明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详见说明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详见说明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17,252,178.40 |
其他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规定,对于股票期权,本集团按照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最佳估计数,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其他权益工具,本集团以授予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础,扣除被授予员工的认购价格,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业绩考核指标的预计完成情况,结合当期及预计未来的职工离职率,采用最佳估计法确定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最佳估计数。
| 项目 | 股票期权 |
| 授予日股票价格 | 人民币28.80元/股 |
| 行权价格 | 人民币21.07元/股 |
| 预计波动 | 13.42%至14.66% |
| 预计寿命 | 1-2年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1
| 项目 | 股票期权 |
| 预计股息率 | 2.32%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管理人员 | 28,949,477.20 | |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 23,858,784.19 | |
| 合计 | 52,808,261.39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资本承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44,873,344.99 | 165,500,854.00 |
| 对外投资承诺 | 929,152,680.00 | 502,017,680.00 |
| 合计 | 974,026,024.99 | 667,518,534.00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2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74,158,137.0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4,158,137.00元(含税)。加上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人民币265,918,926.13元(含税)后,2025年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人民币440,077,063.13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74%。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3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4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11,125,700.13 | 117,173,346.20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511,125,700.13 | 117,173,346.20 |
| 1年以内小计 | 511,125,700.13 | 117,173,346.20 |
| 合计 | 511,125,700.13 | 117,173,346.20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5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1,125,700.13 | 100.00 | 511,125,700.13 | 117,173,346.20 | 100.00 | 5,858,667.31 | 5.00 | 111,314,678.89 | ||
| 其中: | ||||||||||
| 组合1 | 511,125,700.13 | 100.00 | 511,125,700.13 | |||||||
| 组合2 | 117,173,346.20 | 100.00 | 5,858,667.31 | 5.00 | 111,314,678.89 | |||||
| 合计 | 511,125,700.13 | / | / | 511,125,700.13 | 117,173,346.20 | / | 5,858,667.31 | / | 111,314,678.89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58,667.31 | 5,858,667.31 | ||||
| 合计 | 5,858,667.31 | 5,858,667.3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7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1 | 178,758,419.56 | 178,758,419.56 | 34.97 | ||
| 客户2 | 332,367,280.57 | 332,367,280.57 | 65.03 | ||
| 合计 | 511,125,700.13 | 511,125,700.13 | 100.00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362,600,000.00 | 994,1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225,315,960.30 | 955,508,006.94 |
| 合计 | 1,587,915,960.30 | 1,949,608,006.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9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9,600,000.00 | 372,000,000.00 |
| 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88,000,000.00 | 622,100,000.00 |
| 海南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
| 合计 | 362,600,000.00 | 994,1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0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224,964,140.84 | 953,925,260.02 |
| 1年以内 | 1,224,964,140.84 | 953,925,260.02 |
| 1年以内小计 | 1,224,964,140.84 | 953,925,260.02 |
| 1至2年 | 1,755,356.67 | |
| 2至3年 | 500,000.00 | 3,000.00 |
| 3至4年 | 3,000.00 | 2,000.00 |
| 4至5年 | 2,000.00 | |
| 合计 | 1,225,469,140.84 | 955,685,616.6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224,953,530.06 | 953,912,778.38 |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 | 1,255,356.67 | |
| 押金保证金 | 502,000.00 | 502,000.00 |
| 代垫款 | 1,610.78 | 3,481.64 |
| 其他 | 12,000.00 | 12,000.00 |
| 合计 | 1,225,469,140.84 | 955,685,616.6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1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77,609.75 | 177,609.75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
| 本期转回 | 24,429.21 | 24,429.21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53,180.54 | 153,180.5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2。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7,609.75 | 24,429.21 | 153,180.54 | |||
| 合计 | 177,609.75 | 24,429.21 | 153,180.54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2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2,745,948.38 | 49.1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 348,447,581.68 | 28.4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广东九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195,190,000.00 | 15.9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 | |
| 珠海市横琴新区九丰科技有限公司 | 37,570,000.00 | 3.0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至2年、2至3年 | |
| 东莞市九丰化工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1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合计 | 1,209,953,530.06 | 98.73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4,273,869,502.72 | 4,273,869,502.72 | 4,121,111,241.34 | 4,121,111,241.34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44,925,074.45 | 544,925,074.45 | 453,471,431.99 | 453,471,431.99 | ||
| 合计 | 4,818,794,577.17 | 4,818,794,577.17 | 4,574,582,673.33 | 4,574,582,673.33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九丰集团 | 2,015,219,514.65 | 43,279,588.78 | 2,058,499,103.43 | |||||
| 东莞九丰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 16,050,000.00 | 16,050,000.00 | ||||||
| 盈创(赣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 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931,978,044.81 | 6,864,748.58 | 1,938,842,793.39 | |||||
| 珠海市横琴新区九丰科技有限公司 | 85,806,237.38 | 492,070.52 | 86,298,307.90 | |||||
| 广东九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30,907,444.50 | 2,171,853.50 | 33,079,298.00 | |||||
| 江西九丰稳同新材料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 海南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98,950,000.00 | 100,000,000.00 | |||||
| 海南九丰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合计 | 4,121,111,241.34 | 152,758,261.38 | 4,273,869,502.72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4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新疆庆华丰能源有限公司 | 16,665,000.00 | 16,665,000.00 | |||||||||
| 小计 | 16,665,000.00 | 16,665,000.00 | |||||||||
| 二、联营企业 | |||||||||||
| 华油中蓝 | 353,491,718.88 | 37,072,045.49 | 951,098.12 | -27,200,000.00 | 364,314,862.49 | ||||||
| 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99,979,713.11 | 64,000,000.00 | -34,501.15 | 163,945,211.96 | |||||||
| 小计 | 453,471,431.99 | 64,000,000.00 | 37,037,544.34 | 951,098.12 | -27,200,000.00 | 528,260,074.45 | |||||
| 合计 | 453,471,431.99 | 80,665,000.00 | 37,037,544.34 | 951,098.12 | -27,200,000.00 | 544,925,074.45 |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5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522,322,010.78 | 2,488,602,942.22 | 3,155,344,094.63 | 3,113,080,521.66 |
| 其他业务 | ||||
| 合计 | 2,522,322,010.78 | 2,488,602,942.22 | 3,155,344,094.63 | 3,113,080,521.66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6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2,600,000.00 | 994,1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037,544.34 | 46,698,088.61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588,267.98 | 4,134,289.8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 | -288,977.33 | -419,491.04 |
| 合计 | 401,936,834.99 | 1,044,512,887.39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7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253,552.2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846,433.9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4,699,728.05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937,547.18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58,622.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48,727.3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0,879,706.73 | 公司以前年度处置非流动资产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于本年度经税务申报确认无需支付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887,141.7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4,804.97 | |
| 合计 | 118,201,980.7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73 | 2.27 | 2.15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18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55 | 2.09 | 1.9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建国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