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605069)_公司公告_正和生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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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02.6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27.40万元,较上年亏损收窄比例为6.33%;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18,629.16万元,同比减少5.8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1,430.69万元,同比减少18.14%。公司2025年度业绩出现亏损,核心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聚焦北京生态水利业务,收入规模暂未充分释放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核心业务布局,将市场重心聚焦于北京区域。北京区域水利项目具备计划性强、资金落实到位且付款周期规范的优势,但水利项目遵循“市场调研-咨询-设计-工程建设-运维”推进流程,整体周期相对较长。公司重点跟踪海淀、密云、平谷、怀柔、丰台、通州等核心区域,前期已完成大量项目前置基础工作,目前处于业务优化与市场攻坚关键期,当期收入未充分释放。同时,因公司转型生态水利领域,市场重心回归聚焦北京,为满足资质建设和业绩积累,2025年部分项目采用分包模式实施,一定程度拉低了综合毛利率。后续随着“十五五”规划正式落地,公司资质和项目团队优化提升,专业体系健全,前期跟踪储备的水利项目将逐步进入招标实施阶段,营收规模与盈利水平有望实现稳步回升。

(二)项目结算审减对营收及利润形成短期承压公司近年持续加快存量项目结算进度,以加速资金回笼、优化现金流管理。受地方财政审计影响,部分项目发生收入结算审减,影响当期收入规模及净利

润。

(三)2025年下半年回款不及预期2025年下半年以来,为强化回款的法律保障、推动账款的实质性收回,公司对部分项目启动了司法程序,其中唐山、太原、莆田三大重点项目已依法进入诉讼流程。受司法程序周期较长影响,相关款项回收出现阶段性滞后,回款进度未达预期。目前公司在通过诉讼途径坚决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正多维度推进款项回收工作。国家化债政策明确2025年优先化解50万元以下欠款,2026年重点解决大额应收账款,公司项目欠款因金额较大,2025年未能充分解决。未来随着化债政策逐步落地、地方政府支付能力持续改善,公司回款环境预计将实现实质性优化。

面对2025年的业绩亏损局面,公司坚持聚焦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主业,优化业务结构升级,布局智能科技新增长曲线,同步强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多措并举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这些举措包括:

(一)稳健发展生态型水利基础设施业务,升级战略初见成效

公司聚焦北京等资金状况良好的重点区域,目前该业务升级战略已取得初步成效:北京重点区域市场项目占比大幅提升,同时北京市水利项目资金保障充足,公司当前在执行项目可实现30%预付款及80%进度款结算,资金回笼质量优良,为业务持续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加速推进智能科技业务布局,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公司智能科技业务以河湖海洋大模型、水务机器人巡检运维为核心方向,目前已实现阶段性突破。2025年上半年,公司联合智谱AI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成功发布“AI知识库”及“国内首个海洋生态修复垂直大模型ShorelineGLM”,海洋生态修复大模型已在厦门观音山海岸线完成试点验证。同时,公司具身智能巡检水务“机器狗”已正式在南水北调大宁管理处中堤泵站试运行,承担日常巡检、数据采集、异常识别等关键运维任务。公司将全力保障该项创新技术系统年内完成试运行正式落地,在北京水利行业场景进一步推广,为抢占全国水利设施智能化运维市场领先地位奠定基础。

(三)文旅康养业务构建“线上+线下”运营体系,稳步推进项目落地

文旅康养业务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的运营体系。线上业务方面,筹备打造“正行天下”官方矩阵,计划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多元形式,打造优质

文旅内容,推广地方特色产品;线下业务方面,围绕贵州省六枝特区示范小城镇生态环境扶贫PPP项目,重点推进子项目B出表、子项目A完工运营工作。2025年,在建项目A成功引入知名文旅产业运营商顶度集团,为子项目A量身打造运营提升方案,目前该方案已顺利通过SPV公司各股东方及地方政府审核,计划于2026年按照最新提升方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针对子项目B,2025年公司已与政府积极协商,稳步推进该项目股权回购工作。

(四)强化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保障资金流动性针对应收账款回收难题,公司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成立专项催收小组统筹全公司回款工作。结合项目类型、客户资质及欠款规模,联合工程、经营、法务等多部门组建专项清收专班,细化各阶段回款目标与落地举措,严格落实周调度、月跟进的闭环管理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应收账款清收处置。

2023-2025年,公司全口径回款分别实现5.62亿元、5.82亿元、6.83亿元,回款规模稳步提升。2026年公司由计划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审计法务中心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清收力度,聚焦唐山、太原、莆田等重点项目攻坚突破,切实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与流动性稳定。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各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开展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按时参加定期和临时会议,独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充分行使职权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5年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2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2025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3、《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7、《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8、《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0、《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11、《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2、《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1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4、《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5、《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6、《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1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6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8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年8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2025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7、《“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评估报告》8、《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5年10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2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4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5年2月14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5月23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7、《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8、《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6月30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7、《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9月18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的议案》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12月26日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委员会成员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进行运作,认真开展工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25年,共组织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针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续聘审计机构、提名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规定董事薪酬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的规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按时、规范地完成了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各类临时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8份,保障了公司重大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与透明度,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并安排专职人员接听并回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同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此外,公司主动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将业绩说明会的具体情况履行披露义务。

(七)公司治理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最新规定,公司依法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4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对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开展2025年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公司董事及高管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便于董事及高管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监管的最新政策和要求,进一步提升董事及高管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董事会2026年工作展望

2026年,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和决策水平,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1、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认真高效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结合国内外政策环境及行业发展动态,科学合理制定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公司经营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业务可持

续高质量发展。

2、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的各项信息。

3、公司董事会将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广泛沟通,包括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交流会等,及时回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治理和发展策略等方面的关切,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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