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603992)_公司公告_松霖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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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霖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杨树、刘斌、王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厦门松 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不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 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不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不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 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 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不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 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 前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 在该公司前5 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 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 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 次以上通报 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

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务之日起是否届满12 个月。

六、包括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 家,本人在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 年。

七、本人刘杨树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财务 管理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金融工程博士学位,经济管理方面高 级职称,且在财务管理专业岗位有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通过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 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 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 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杨树、刘斌、王兰

2026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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