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旭修作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工作中,独立、勤勉、客观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现就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旭修,男,出生于1967 年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一级律师。1990 年至1995 年,任职于中国海洋大学,任副科长。1996 年至2009 年,任职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0 年至2013 年,任 职于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任所主任。2014 年至2025 年10 月,任职 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任管理合伙人、总裁、党委书记。2025 年10 月至今, 任职于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合伙人。2021 年至今担任中创物流独 立董事。
作为中创物流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 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除应回避表决事项外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议案 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也未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此外,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次。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公司准备的会议资料,与管理 层及证券部就关注事项充分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
见。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日常与公司管理层始终保持良好沟通,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达到15 个工作日。除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 参加公司半年度及年度的经营预算会;多次前往公司现场调研与公司部分管理人 员就公司新业务进展情况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最新动 态。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与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对内部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进展,就重点关注事项保持良好 沟通,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管理层能够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保障本人依法行使职权,发挥监督作 用。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直接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支持,会议材料准备 充分,对重要事项能够做到提前沟通。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履职过 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和阻碍。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因向大连港散货物流 中心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形成关联交易,因注销青岛港董家口散货物流中心有 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均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财务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做好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 体系,严抓风险防控,提高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健康运 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5 年度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 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该续聘事项经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名董事及高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 年11 月20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增加第四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孙军先生为公 司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 年12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李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选举及聘任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基本年薪和考核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薪酬方案, 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严格恪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常态化沟 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此外,本人高度重视自 身履职能力提升,持续关注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动态,积极 参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项培训与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储备,以更 好地适配新形势下独立董事履职要求,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 力量。
特此报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旭修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