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603511)_公司公告_爱慕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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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中关 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 年7 月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 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 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 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 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 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 产。

2025 年12 月,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

业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 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 2025 年1 月1 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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