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400证券简称:华之杰公告编号:
2026-033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4月17日?股票期权登记数量:37.30万份?股票期权登记人数:71名?股票期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2026年
月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华之杰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取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华之杰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1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37.3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相关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期权代码:
1000001003、1000001004、1000001005(分三期行权)
、授予日:
2026年
月
日。
、授予数量:
37.30万股。
、授予人数:
人。
、授予价格:
60.74元/股。
、股票来源: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行权期 | 行权安排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
| 陈芳 | 中国 |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 15,000 | 4.02% | 0.015% |
| 沈雷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0,000 | 2.68% | 0.01% |
| 顾飞峰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0,000 | 2.68% | 0.01% |
| 王奕 | 中国 | 总经理 | 10,000 | 2.68% | 0.01% |
| 郭惠玖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0,000 | 2.68% | 0.01% |
| 核心骨干人员(66人) | 318,000 | 85.25% | 0.318% | ||
| 合计 | 373,000 | 100.00% | 0.373% | ||
注: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3、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或公司董事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差异说明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79名调整为71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5.00万份调整为37.30万份。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公司已按照2026年4月20日披露的《华之杰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和《华之杰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完成授予登记。
四、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
月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成本或费用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份
| 年份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合计 |
| 各年股票期权摊销费用(万元) | 74.32 | 79.73 | 41.30 | 8.83 | 204.19 |
注:1、上述摊销费用为预测数,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行权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
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