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委员组成,分别为罗勇君、陆亚洲、陈双叶, 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罗勇君先生担任,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 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 成员总数的1/2以上,三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员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2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三届五次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方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财务报表并批准审计后报出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5年8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三届六次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2025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三届七次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2025年11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三届八次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就其中的数据变化 情况向公司进行询问。各位委员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全面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予以充分认可。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 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 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 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 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由专人负责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向审计 委员会汇报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落实审计工作 计划,持续推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的优化完善。经核查,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分别从审核定期报告、检查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专项审 计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展细致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 审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展开,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全面覆盖生产经
营管理各关键环节,内部控制设计科学健全、合规合理,执行过程规范有效, 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 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 范业务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 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 作,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行使职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依托自身专业能力与执 业经验,在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审阅财务报告信 息质量、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关键领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专业监督作用。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与规范运作能力稳步提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 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罗勇君、陆亚洲、陈双叶
2026年4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
羊自君
罗勇君
陆亚洲
陈双叶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
罗勇君
陈双叶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
罗勇君
陆亚洲
陈双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