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603400)_公司公告_华之杰: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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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内控审计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0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1—2 页

二、附件……………………………………………………………第3—6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3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4 页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5-6 页

关于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6-304 号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杰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之 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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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之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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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6-304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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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

批准执业文号:

批准执业日期:

浙财会(2011)25号

1998年11月21日设立,2011年6月28日转制

证书序号:0019886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租、出借、转让。

4、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本复印件仅供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04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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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管

周立新 1776-013

E

F

男 别

本复印件仅供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04 号报告后 附之用,证明周立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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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04 号报告后 附之用,证明汪婷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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