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5 年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 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 号》的要求 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