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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237公司简称:五芳斋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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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耆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8,291,816.43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登记总股本197,072,53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999,929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060,8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505,898.5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7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999,929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060,81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仅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登记完成等情形,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但未引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该部分股份相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配方案不作调整。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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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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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2
第五节重要事项 ...... 5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88
第八节财务报告 ...... 88
|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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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本企业、五芳斋 | 指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报告期、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五芳斋集团公司 | 指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五芳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五芳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远洋建筑 | 指 | 曾用名嘉兴市远洋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名称变更为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 上实新能源 | 指 | 曾用名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名称变更为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江西农发公司 | 指 | 江西五芳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上海家馨公司 | 指 | 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杭州五芳斋公司 | 指 | 杭州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 深圳五芳斋公司 | 指 | 深圳市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 上海糯家公司 | 指 | 五芳斋糯家(上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优米一家餐饮有限公司,2024年6月19日完成名称变更) |
| 宝清五芳斋公司 | 指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湖州天天公司 | 指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 武汉五芳斋公司 | 指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 嘉兴五芳斋餐饮公司 | 指 | 嘉兴五芳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嘉兴电商公司 | 指 | 嘉兴五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良库公司 | 指 | 嘉兴五芳良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注销 |
| 五芳斋供应链公司 | 指 | 五芳斋(浙江)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嘉兴五小芳公司 | 指 | 嘉兴市五小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嘉兴市五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27日完成名称变更 |
| 五芳斋香港公司 | 指 | 五芳斋(香港)有限公司 |
| 五芳斋澳门公司 | 指 | 五芳斋(澳门)有限公司 |
| 嘉点电商公司 | 指 | 嘉兴嘉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嘉湖细点电商公司 | 指 | 上海嘉湖细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嘉湖电商公司 | 指 | 嘉兴嘉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禾田下农副产品公司 | 指 | 禾田下(嘉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 节伴合伙企业 | 指 | 嘉兴市节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五芳斋企业管理公司 | 指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公司 |
| 芳味韵福控股公司 | 指 | FORTUNAEXSAPORIBUSHOLDINGPTE.LTD(中文译名:芳味韵福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 五芳斋私人公司 | 指 | WUFANGZHAIPTE.LTD(中文译名:五芳斋私人有限公司) |
| 五芳斋节令公司 | 指 | 浙江五芳斋节令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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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五芳斋公司 | 指 | 湖北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6日完成名称变更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指 | 五芳斋JAPAN株式会社(中文译名:五芳斋日本株式会社) |
| 安托南公司 | 指 | ANTONINCAREMESociétéparactionssimplifiée(中文译名:安托南·卡雷姆简易股份公司) |
| 五芳斋澳洲公司 | 指 | WUFANGZHAIAusPtyLtd(中文译名:五芳斋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五芳斋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WufangzhaiIndustr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UFANGZHAI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厉建平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于莹茜 | 张瑶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 |
| 电话 | 0573-82083117 | 0573-82083117 |
| 传真 | 0573-82082576 | 0573-82082576 |
| 电子信箱 | wfz1921@wufangzhai.com | wfz1921@wufangzhai.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2946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8年11月由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2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2946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000 |
| 公司网址 | www.wufangzhai.com |
| 电子信箱 | wfz1921@wufangzhai.com |
四、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盛伟明、沈姣姣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一鸣、李婧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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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8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注:本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督导责任。 |
五、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日报》(www.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董事会办公室 |
六、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芳斋 | 603237 | -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2,242,329,052.60 | 2,251,355,040.37 | -0.40 | 2,635,308,278.96 |
| 利润总额 | 160,402,221.28 | 182,331,867.60 | -12.03 | 206,553,211.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1,618,636.47 | 142,141,306.84 | -14.44 | 165,737,581.9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3,527,176.53 | 130,404,463.20 | -20.61 | 144,343,625.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96,851.46 | 314,759,287.23 | -16.41 | 279,703,028.03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4,952,558.29 | 1,717,753,594.23 | -2.49 | 1,763,992,129.23 |
| 总资产 | 2,312,690,347.53 | 2,258,652,695.20 | 2.39 | 2,335,698,961.0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73 | -13.70 | 0.8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74 | -14.86 | 0.8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67 | -19.40 | 0.7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3 | 8.24 | 减少1.11个百分点 | 9.5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7 | 7.56 | 减少1.49个百分点 | 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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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1,114,143股及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3,516股予以回购注销,按每股人民币10.16元回购,支付股权激励对象人民币11,663,956.80元并对应减少库存股,减少实收股本人民币1,147,65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0,516,297.80元。
2、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3,331股予以回购注销,按每股人民币10.16元回购,支付股权激励对象人民币515,357.70元并对应减少库存股,减少实收股本人民币53,33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62,026.70元。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242,844,193.87 | 1,348,836,315.33 | 393,770,585.06 | 256,877,958.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234,943.16 | 239,751,891.42 | -19,619,562.42 | -53,278,749.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8,736,512.40 | 237,923,217.82 | -23,352,090.44 | -62,307,438.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178,626.30 | 226,511,179.95 | -157,986,564.34 | 7,393,609.5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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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433,833.10 | 130,089.14 | 13,473,493.7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43,618.24 | 6,290,827.08 | 12,456,642.1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57,751.20 | 908,093.68 | 1,923,405.4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185,300.31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 -336,667.26 | -1,036,256.87 | 3,141,34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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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56,016.12 | 3,755,183.95 | 9,631,406.05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8,940.78 | -13,974.25 | -30,471.98 | |
| 合计 | 18,091,459.94 | 11,736,843.64 | 21,393,956.67 |
其他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损益。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007,847.03 | 150,000,000.00 | 118,992,152.97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9,800.00 | 229,800.00 | ||
| 合计 | 31,237,647.03 | 150,229,800.00 | 118,992,152.97 |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五芳斋创立于1921年,主营业务涵盖食品制造、销售及餐饮服务,是全国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曾荣获“中国餐饮百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等称号。公司坚持“食品+餐饮”协同发展战略,以“守护和创新中华美食”为使命,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值得信赖的中华美食品牌。目前,公司拥有嘉兴、成都两大生产基地,并构建起覆盖全国的商贸、电商、连锁门店全渠道营销网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直营、合作经营、加盟、经销等模式建立了489家门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食品制造业务:公司充分发挥“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优势,在传承明清时期“嘉湖细点”文化底蕴的基础上持续创新,围绕传统节日送礼与居民日常消费两大核心场景,构建起丰富多元的中华美食矩阵,涵盖粽子、月饼、汤圆、青团等节令食品,绿豆糕、酥饼等烘焙糕点,饭团、包点等速冻食品,以及其他卤制品与米制品。2011年,五芳斋粽子制作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24年,五芳斋汤圆制作技艺亦入选该项目。
餐饮业务:公司对传统中式餐品进行了转型升级,致力于为大众消费者提供高品质、标准化的中式连锁快餐服务。目前已逐步形成以江南口味为特色,以米饭套餐为核心,兼顾粽子、馄饨、烧卖、豆浆等早餐产品及米线、汤面等多元美食的中式餐饮服务体系。同时,公司建立了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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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央厨房,实现了原材料统一供应、中央厨房统一生产、物流统一配送的标准化生产管理。公司的餐饮门店不仅承担着粽子、月饼等产品的终端销售职能,还为顾客提供一日三餐的消费体验,更为公司发展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成为企业宣传的重要窗口。
(二)公司经营模式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构建起从研发、采购、生产到销售的食品全产业链体系。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强化供应链建设,推进技术革新以提升生产效率,并着力增强精益化管理能力,从而全面提升自身竞争力。
1、研发模式公司专注于食品制造领域的研发与生产,拥有一支稳定且行业领先的研发及供应链技术团队,并与江南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研发团队融合中国传统点心手工制作技艺与现代食品工艺,持续在粽子、月饼、汤圆、饭团、包点等传统食品及焙烤食品、速冻食品等领域推陈出新,推出一系列有机、低GI、清洁标签、药食同源的食品,满足了多样化、差异化、健康化的新消费需求,始终在行业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2、采购模式公司在采购工作方面已建立了完整的工作制度,规范采购工作中各部门的责任、权限和要求,从采购流程、供应商准入和供应商管理等环节规范原材料采购工作。公司通过集中采购,确保食品原料可追溯。同时,公司通过寻源采购,实时关注上游原料供应市场信息、把握采购时间节点等方式,有效控制公司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生产为辅的生产加工模式。此外,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生产部分月饼、糕点、蛋制品等产品。
公司目前在嘉兴、成都设有两个生产基地。嘉兴生产基地拥有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真空粽子、焙烤糕点、速冻八宝饭等生产线,成都生产基地拥有新鲜粽子、速冻粽子、真空粽子等生产线。餐饮服务方面,公司在嘉兴生产基地建设了中央厨房,生产菜肴成品调理包、半成品调理包等。
(1)粽类产能情况
公司粽子系列产品季节性较强,在阶段性产能条件无法完全满足销售旺季产品的供应时,通过委托外部供应商加工的方式安排生产。2025年1—12月,公司粽类产品自产产量38,514.59吨,委外加工产量7,600.09吨,自产占比83.52%。
(2)工艺流程
粽子生产工艺流程:
焙烤食品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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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真空卤味生产工艺流程:
4、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建立了全渠道的营销网络,线下销售、线上销售协调发展,直营、经销等销售模式相互补充。
(1)连锁门店模式公司通过直营店、合作经营店直接销售,通过加盟店进行经销,门店是消费者直接接触并采购公司产品的重要窗口之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长三角区域、武汉及澳门等地区共开设了直营店118家,合作经营店25家,覆盖嘉兴、杭州、上海、武汉等华东、华中地区的主要城市,深入大型超市商圈、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等主要商圈。
单位:家
| 年度 | 直营店 | 合作经营店 | ||||
| 期末总数量 | 当期新开[注] | 当期关闭[注] | 期末总数量 | 当期新开[注] | 当期关闭[注] | |
| 2025年度 | 118 | 37 | 23 | 25 | 3 | 4 |
注:当期新开门店数统计的时间点为相关证照实际取得时间;当期关闭门店数统计的时间点为实际注销时间。
(2)电子商务模式
电子商务模式包括电商直销和代销两种模式。电商直销是指公司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五芳斋的产品,目前公司已在天猫、京东、抖音、拼多多等平台开设“五芳斋”直营店进行直接销售;电商代销模式是指电商平台负责运营和管理,销售五芳斋的相关产品,如天猫超市、京东自营店等。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网络已实现主流电商平台全覆盖。
(3)商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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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的销售模式是指公司与商超签署标准销售合同,即依据合同约定,按照采购订单发货并完成对账结算。目前,公司产品在国内的商超客户主要包括山姆、盒马、开市客、胖东来、麦德龙、大润发、沃尔玛、苏果、世纪联华等国内连锁大卖场。
(4)经销模式
①公司经销模式基本情况
公司业务的经销模式具体包括普通经销、线上经销、高速经销和连锁加盟四种方式。
普通经销指公司与渠道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渠道经销商根据协议约定区域及渠道进行销售。
线上经销指公司与部分线上渠道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授权线上渠道经销商在指定的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高速经销指公司与全国各地高速管理方签署协议,在其控制的服务区中授权经销商销售五芳斋产品;或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授权经销商在其取得经营权的高速服务区内销售五芳斋产品。
连锁加盟指公司与经营方签订相应的经营合同,在门店内销售公司产品。连锁加盟模式下,公司授权经营方经营“五芳斋”产品,监督管理门店的经营情况、服务质量、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经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②经销商数量变动及原因分析
公司基于内部资源、客户需求、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定更加精准和多样化的销售手段,针对线上和线下产品实行区隔式的销售政策,对经销商数量做减法,对经销商质量做加法,强化渠道管理,持续夯实全渠道布局的经营思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经销商564家,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 地区 | 2024年底数量 | 增加数量 | 减少数量 | 2025年底数量 |
| 华东地区 | 490 | 119 | 171 | 438 |
| 华北地区 | 26 | 7 | 17 | 16 |
| 华中地区 | 55 | 7 | 26 | 36 |
| 华南地区 | 25 | 15 | 17 | 23 |
| 西南地区 | 33 | 3 | 15 | 21 |
| 西北地区 | 19 | 6 | 5 | 20 |
| 东北地区 | 14 | 2 | 6 | 10 |
| 合计 | 662 | 159 | 257 | 564 |
(5)其他
公司积极开发团购和大客户渠道,目标客户主要覆盖大型连锁餐饮、中大型企业团购等领域。随着公司产品品牌力的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获得终端消费者广泛认可,也赢得了餐饮等特通渠道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青睐。公司长期以来与中国石化、八马茶叶、全聚德、吉利等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核心城市头部企业合作机会,与中国邮政、永和大王等大型企业达成合作,通过定制化产品和高端礼盒打造公司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大客户营销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当前食品行业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期。作为“十四五”收官之年,在“大力提振消费”的政策导向下,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以传统产业升级为抓手,激发内需活力,培育新型消费增长点”。《2025中国食品产业发展报告》提出,应尽快实现食品产业的“双转变”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第一个转变是我国食品产业要完成从“数量扩张”向“素质提高”的转变,第二个转变是食品供给正经历以提供能量为主,向提供能量、营养、功能,甚至情感和文化等多种复合需求的转变,从产品角度,就是要实现“六化”,即安全化、营养化、功能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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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化、个性化和精致化。实现“双转变”需要消费、政策、投资、科技、创新乃至传播等多要素的共同驱动。
从细分赛道看,各领域呈现差异化增长格局。由中国数据研究中心发布《2025中国粽子行业消费与品牌现状白皮书》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粽子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10亿元,增长率在7%左右,保持良好稳定增长的发展态势。iiMedia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随着人均消费水平的增长以及餐饮消费结构调整,中国烘焙食品零售市场将持续扩容,预计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8,595.6亿元。中国烘焙食品行业细分市场潜力巨大,随着自媒体的不断发展,各类网红探店、KOL推荐等促使中式糕点、新中式糕点成为新热点,发展势头强劲。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对方便、快捷食品的需求不断提升,速冻食品凭借便捷性、长保质期及品类多元化优势,已深度渗透中国消费市场。同时,餐饮端对半成品食材的需求日益增强,半成品食材的兴起为速冻食品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赋予速冻食品行业新的发展机遇。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25年中国速冻食品行业市场消费行为洞察报告》,60.99%的消费者频繁购买速冻食品,印证其成为快节奏生活下的刚性需求。其中,传统速冻米面制品以43.24%的偏好占比主导市场。
在驱动力层面,政策、科技与模式创新共同推动产业变革。政策端,《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引导传统产业升级。科技端,AI技术深度应用驱动销售端转型,通过大数据精准洞察消费趋势,实现客户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已超70%。竞争格局上,行业已从价格、渠道竞争转向技术、品牌和供应链的综合较量,呈现四大特征:性价比与差异化并存、连锁扩张与区域深耕并行、存量竞争倒逼技术破局、供应链能力成为企业生命线。
(二)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2025年,食品工业正式迈入以“价值驱动”为核心特征的新阶段。从宏观数据看,经济增速放缓导致消费者信心指数有所下探,市场消费行为趋于理性。但这种“理性”并非单纯的消费降级,而是一种极致的分化:一方面,消费者在基础消费品类上追求极致的“高质价比”,倒逼企业优化供应链效率;另一方面,消费者愿意为能够提供情绪价值、健康附加值以及确定性的产品支付显著溢价,如“药食同源”食材应用、低GI(血糖生成指数)认证、有机食品等细分赛道增速远超行业平均水平。食品行业整体的增长逻辑已发生根本性转变,企业单纯依靠规模扩张获取红利期已结束。当前的增长内核在于通过科技创新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从“卖产品”到“卖价值”的跨越。这与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的“以传统产业升级为抓手,激发内需活力”高度契合。
站在“十四五”收官之年的节点上,当前食品行业发展状况与未来趋势呈现出以下几个核心特征:
1、产品破局之道:健康化与风味个性化成为双引擎
在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产品创新呈现出清晰的“双轮驱动”格局。一方面,健康化创新成为破局同质化的关键抓手。随着居民饮食需求从温饱向健康转变,食品供给正经历从提供能量为主,向提供能量、营养、功能甚至情感等多种复合需求的转变,其中“功能化”和“营养化”成为标配。另一方面,新型口味需求打开了风味增长空间。传统风味年轻化与风味个性化已成主流消费诉求。年轻一代消费者推动风味向多元化、地域化发展。此外,IP联名、场景化营销等手段也为传统餐饮和休闲食品注入全新活力,满足消费者对新奇体验的追求。
2、渠道生态重构:碎片化加剧与新兴渠道规则重塑
当前渠道碎片化加剧,进一步增加了供应渠道的复杂性,传统经销商渠道受到价盘混乱、窜货等现象的严重冲击,渠道信心亟待恢复。与此同时,即时零售(O2O)、内容电商(直播/短视频)、零食折扣店等新兴渠道凭借其对“人、货、场”的重构快速崛起。其中,即时零售平台,通过“本地零售+即时配送”的模式,将消费场景从“计划性购物”延伸至“即时性满足”,深刻改变了方便食品、冷冻食品及烘焙半成品的动销逻辑。艾媒咨询数据显示,60.99%的消费者频繁购买速冻食品,其中即时配送服务的普及进一步放大了这一需求,使其成为快节奏生活的刚性补充。此外,渠道边界正在模糊化进程中,不同业态之间为了寻求增量,纷纷突破原有边界,例如便利店开始做餐饮化改造,餐饮企业通过零售化产品进入商超,渠道内卷加剧,对企业全渠道管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3、市场边界拓展:“出海”与地域风味破圈并行
中餐出海与消费需求升级共同推动中国风味走向全球。中式地域特色风味通过标准化、品牌化、文化赋能,不仅在国内餐饮和调味品市场持续扎根,更以休闲食品、预制菜等形式进入国际市场,成为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输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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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争内核升级:技术、品牌与供应链的综合较量当前行业的竞争格局已从过去的价格战、渠道战,全面转向技术、品牌和供应链能力的综合较量。AI技术深度应用驱动销售端转型,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已超70%,企业通过大数据精准洞察消费趋势,实现从研发到销售的快速响应。与此同时,供应链能力已成为企业的生命线,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冷链物流的全链路管控能力,直接决定了企业的成本优势和品质稳定性。食品行业正处于“存量竞争+结构性机会”并存的阶段,具备品牌力、研发力、供应链控制力的企业,将在新一轮洗牌中占据主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5年,在宏观消费环境承压、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围绕“中华节令食品领导品牌”的战略定位,坚持长期主义,深化内部改革,重塑质量管理逻辑,并依托数字化赋能,推动全价值链的精益运营。尽管整体收入受渠道结构调整及消费趋势变化影响略有波动,但公司在高端产品突破、核心渠道建设、利润结构调整及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2026年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2亿元,同比下降0.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亿元,同比下降14.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20.61%。
(一)核心品类:粽类稳盘,高端突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粽类产品结构,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实现高端化突围与市场基础的巩固。全年新增6个有机系列SKU,建立14个口味+3个茶粽口味的有机粽产品库。同时依托“熟饭工艺粽”等前瞻技术储备提升产品价值;金牌、大师系列基础产品升级带动大众市场增长,锁鲜粽、速冻粽等日销品类占比提升有效平滑节令波动。2025年,五芳斋品牌势能持续释放,端午期间抖音渠道市占率TOP1,进一步验证了兴趣电商的品牌影响力。全网声量与核心搜索词显著增长,为粽类销售提供了坚实的认知基础,整体在营业收入保持平稳的同时,高端化与日销化战略成效初显。
(二)利润引擎:月饼自产协同,利润逆势增长得益于供应链自产协同与研发创新的深度融合,2025年月饼业务实现毛利率逆势增长。嘉兴烘焙车间的顺利投产,使公司实现了从委外代工向自主生产的战略跨越,并通过精益生产与设备利旧显著释放成本优势。在研发端,通过开发轻甜米月饼、药食同源系列等健康化差异化产品,成功服务人民大会堂、京东等优质客户,验证了市场潜力。此外,自产模式的建立为公司积累核心工艺参数、抢占未来行业标准先机奠定了坚实基础,整体实现了利润额的逆势大幅增长。
(三)增长新极:大客户代工与渠道定制业务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大客户新业务中心聚焦核心大客户,依托公司规模化制造与研发创新能力,实现业务模式新突破。通过深化与山姆、人民大会堂等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不仅落地了高价值礼盒项目,实现了可观盈利,更激励供应链全线服务能力的升级。面对大客户差异化需求,研发与供应链协同实现从打样到交付的高效衔接,柔性制造与旺季产能的显著提升有力支撑了业务拓展。同时,通过建立客户分级管理体系,实施差异化资源投放,优化了客户结构,确保了核心客户价值的最大化。
(四)渠道变革:连锁餐饮与外卖业务量质齐升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餐饮+零售”盈利模式,通过产品创新与场景再造,推动连锁餐饮业务与外卖业务量质齐升。2025年,公司推动粽子餐饮化创新,推出脆皮炸粽、芝士焗粽等新吃法,并通过升级经典产品、打造热卤及砂锅类新场景,深度挖掘消费潜力,带动餐饮销售显著增长。在外卖业务上,依托平台精细化运营与私域流量挖掘,实现了销售额与利润额的大幅提升;会员数字化运营成效显著,储值金额与活跃会员数量快速增长,初步构建了可复用的用户资产。同时,门店场景的创新也有效拉动了前端供应链的柔性响应能力。
(五)食品安全与数字化供应链:构建核心竞争力基石2025年,公司将食品安全管理提升至战略高度,通过重塑管理体系和引入专业机构认证,构建了从车间到市场的全链条品控能力。依托数字化手段,关键工序实现数据实时采集与监控,稳步推进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电子化追溯,为精益运营奠定基础。在供应链端,通过工艺优化、设备改造与跨部门资源共享,显著提升了产能与交付达成率,并实现可观降本。同时,通过建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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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化舆情应急机制与消费者互动,有效修复并强化了品牌信任,共同构筑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基石。
(六)研发创新与行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攻关与行业标准制定上取得全面突破。在技术创新层面,公司持续推进熟饭粽工艺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发,为未来智能制造储备核心能力;在行业话语权上,主导完成《粽子质量通则》国家标准的审定,并积极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修订,持续巩固领导地位。同时,通过产学研合作与研发平台建设,完成多个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项目验收,并协助《粽子智能化加工与品质控制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评审。不断积累专利成果与核心技术,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全年申报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有效专利总数达163项。
(七)品牌势能与文化传承报告期内,公司深度推进品牌端在节令场景的全领域渗透,夯实粽子第一品牌势能,同时强化文化传承与国际化布局。2025年,五芳斋斩获“2025上市公司口碑榜大消费卓越竞争力上市公司”“iSEE全球食品创新奖”“2025消费者信赖品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特色风味食品标志性产品”“2025国货潮品文化创意大赛特金奖”“2024年度中国快餐TOP100”“第十九届中国粽子文化节全国粽子(糕团)技艺大赛——粽子特等奖&糕团产品特等奖”“益海嘉里·智见丰物2025第三届全国包点产业大会卓越成就企业”“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浙江省名特优食品”“长三角名优食品——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芳斋百年礼品粽”等多项荣誉,品牌影响力获得权威认可。
在文化根基建设上,“五芳斋汤圆制作技艺”成功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传统技艺转化为品牌独有的文化资产。同时公司注重履行作为非遗守护者的传承责任,致力于通过创新实践让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焕发出蓬勃生机,有效增强文化自信与认同。2025年,公司通过节庆与文化活动、技艺表演、研学教育、跨界融合等多种形式,系统性地推动非遗技艺的活态传承,深化公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和情感连接。
(八)践行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号召,在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等多个维度发力,以实际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持续注入活力。公司依托食品行业优势,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农户增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采购农产品
1.05亿元,从产业链源头筑牢农户增收基础。此外公司积极开展助农直播活动,拓宽销售渠道,同时引入嘉兴十大伴手礼入驻公司江浙沪百余家门店,持续为本地特色农产品搭建市场平台,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深厚的品牌与文化资产壁垒
公司作为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其核心价值不仅在于市场知名度,更在于与中华传统文化深度绑定的品牌护城河。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老字号”的文化内涵,“武汉五芳斋汤圆制作技艺”成功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司传承人获评市级非遗代表,构建起深厚的品牌文化护城河。同时,公司深度聚焦春节、端午、中秋等核心节令,将产品与国人最重要的情感场景紧密相连。在品牌传播上,公司构建以央媒为核心的“中心化”传播策略,全年联动人民网、新华社、央视《新闻联播》等顶级媒体,围绕“新质生产力”与“传统文化”进行深度报道,斩获“福布斯中国大消费年度价值品牌”等17项荣誉。
(二)全场景、全价格带的产品矩阵与多品牌运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构建起覆盖全场景、全价格带的金字塔形产品矩阵,通过主品牌“五芳斋金牌系列”的提质升级,夯实大众基本盘、高端线“传世臻”抢占礼品市场、高性价比“五小芳”品牌探索价格敏感市场,有效实现对多元消费人群的精准覆盖。在渠道策略上,公司已从单纯的产品输出升级为定制化解决方案输出,以差异化渠道定制能力为核心渠道深度开发专属产品,从而强化合作黏性。同时,大力推动烧腊、饭团、中式饮品等非粽品类的突破性发展,不仅优化了收入结构,更以“节令+日销”的双轮驱动战略,有效激活了产能潜力,为公司提供了全新的增长纵深。
(三)难以复制的“餐饮+零售”复合业态,构建线下流量与用户资产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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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探索,公司已成功构建起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餐饮+零售”复合模型,将门店从销售终端升级为品牌体验与用户运营的价值中心,成为连接用户、沉淀数据、传播品牌的核心阵地。报告期内,门店成功打造“脆皮炸粽”“芝士焗粽”等“粽子餐饮化”创新,以及“大蒸笼现蒸青团”“热卤现捞”等场景,将节令产品创新转化为现制餐饮,拓宽消费场景并实现稳步增长。同时依托门店流量入口,公司深度运营会员与直播带货,构建了高效的私域转化闭环。2025年餐饮品类实现销售额同比增长11.71%,充分证明了这一模式的强大生命力。
(四)贯穿产业链的研发与品控闭环,定义行业品质标杆
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食品研究所及中试车间,构建了从基础研究、工艺开发、标准制定到产业化落地的完整技术壁垒,确保产品在创新与品质上的持续引领。通过设立敏捷研发体系,精准捕捉有机、药食同源等消费趋势,实现产品快速创新与高端市场占位。同时,“熟饭粽工艺”“第四代自动捆扎机”等前瞻性技术储备,为未来生产效率的提升与产品的颠覆性创新奠定了基础。
公司主导并参与了国家标准《粽子质量通则》及多项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全链路数字化品控体系的保障下,实现了从原料到成品的全程可追溯,确保了新投产产线兼具品质稳定性与成本优势,以扎实的品控能力践行对消费者的安全承诺,持续定义行业品质标杆。
(五)柔性化与规模化的供应链协同网络,实现效率与成本的双重领先
公司拥有嘉兴、成都两大生产基地,是行业中生产规模最大的粽子专业生产基地之一。通过前瞻性的产能投入与精益管理,公司构建了兼具柔性与规模的供应链协同网络,既能从容应对节令高峰的需求爆发,又能高效承接高端定制等柔性订单。月饼自产项目的成功,更是供应链协同能力的集中体现。
公司成都基地募投项目于2025年初竣工投产,当年粽子产能即提升至9200万只,同比增长31%,并通过工艺改进、淡季人工调配、政策补贴等多维举措,实现生产端有效降本。嘉兴基地通过引入自动化设备与流程优化,在SKU大幅增加、换线频次上升的复杂情况下,稳住了生产效率,保障了市场供应。
报告期内,公司数智化赋能全链路提效,通过物流TMS系统全面上线,实现车辆轨迹实时追踪,提升了客户交付满意度;车间数据采集覆盖裹粽、打箱、预处理等核心环节,为后续精益生产与劳动力精准调度打下了坚实基础。2026年,随着AI排产、智能装箱等项目的推进,数智化将成为公司降本增效、提升供应链韧性的核心驱动力。
月饼自产等项目的成功,不仅实现了显著的成本优势,更锤炼了从内部协同到服务外部高端客户的供应链升级能力,实现了效率与成本的双重领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232.91万元,较上年同期225,135.50万元,同比下降0.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61.86万元,较上年同期14,214.13万元,同比下降14.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52.72万元,较上年同期13,040.45万元,同比下降20.61%。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242,329,052.60 | 2,251,355,040.37 | -0.40 |
| 营业成本 | 1,412,005,135.02 | 1,372,100,116.05 | 2.91 |
| 销售费用 | 474,005,290.44 | 494,906,413.44 | -4.22 |
| 管理费用 | 158,209,373.35 | 173,856,004.33 | -9.00 |
| 财务费用 | 4,009,191.02 | -532,209.67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23,594,079.77 | 26,466,109.93 | -10.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96,851.46 | 314,759,287.23 | -16.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635,332.50 | -161,256,926.60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497,494.64 | -259,790,010.57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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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具体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食品制造业 | 1,992,356,317.48 | 1,272,814,765.40 | 36.12 | -2.86 | 0.71 | 减少2.26个百分点 |
| 餐饮业 | 150,392,265.55 | 63,451,533.63 | 57.81 | 11.71 | 14.26 | 减少0.94个百分点 |
| 合计 | 2,142,748,583.03 | 1,336,266,299.03 | 37.64 | -1.96 | 1.28 | 减少1.99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粽子系列 | 1,572,454,365.62 | 947,001,690.67 | 39.78 | -0.40 | 7.42 | 减少4.38个百分点 |
| 月饼系列 | 200,723,390.80 | 157,988,341.73 | 21.29 | -15.03 | -19.50 | 增加4.37个百分点 |
| 餐食系列 | 150,392,265.55 | 63,451,533.63 | 57.81 | 11.71 | 14.26 | 减少0.94个百分点 |
| 蛋制品、糕点及其他 | 219,178,561.06 | 167,824,733.00 | 23.43 | -7.09 | -9.77 | 增加2.28个百分点 |
| 合计 | 2,142,748,583.03 | 1,336,266,299.03 | 37.64 | -1.96 | 1.28 | 减少1.99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华东地区 | 1,116,583,770.14 | 661,422,006.11 | 40.76 | -1.23 | 1.57 | 减少1.64个百分点 |
| 华北地区 | 324,864,653.30 | 232,194,659.30 | 28.53 | -1.46 | 9.03 | 减少6.87个百分点 |
| 华中地区 | 116,250,136.27 | 75,881,173.48 | 34.73 | -6.60 | -2.47 | 减少2.76个百分点 |
| 华南地区 | 107,588,824.54 | 80,020,529.70 | 25.62 | 25.89 | 33.14 | 减少4.06个百分点 |
| 西南地区 | 60,546,966.54 | 39,471,805.72 | 34.81 | -0.71 | -8.91 | 增加5.87个百分点 |
| 西北地区 | 13,089,799.08 | 8,863,502.59 | 32.29 | -17.76 | -19.47 | 增加1.45个百分点 |
| 东北地区 | 11,720,521.31 | 7,315,321.31 | 37.59 | -27.52 | -35.30 | 增加7.51个百分点 |
| 境外 | 7,799,483.85 | 3,729,381.42 | 52.18 | -49.58 | -64.64 | 增加20.36个百分点 |
| 电商 | 384,304,428.00 | 227,367,919.40 | 40.84 | -5.57 | -5.72 | 增加0.10个百分点 |
| 合计 | 2,142,748,583.03 | 1,336,266,299.03 | 37.64 | -1.96 | 1.28 | 减少1.99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连锁门店 | 326,721,853.45 | 139,614,460.04 | 57.27 | -0.32 | -2.96 | 增加1.16个百分点 |
| 电子商务 | 657,518,440.28 | 417,824,150.01 | 36.45 | -5.89 | -2.27 | 减少2.36个百分点 |
| 商超 | 275,923,166.69 | 198,458,221.70 | 28.07 | 14.46 | 18.82 | 减少2.64个百分点 |
| 经销商 | 745,685,000.07 | 482,415,567.84 | 35.31 | -4.20 | 0.35 | 减少2.93个百分点 |
| 其他 | 136,900,122.54 | 97,953,899.44 | 28.45 | -2.00 | -2.29 | 增加0.2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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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142,748,583.03 | 1,336,266,299.03 | 37.64 | -1.96 | 1.28 | 减少1.9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注: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部分其他说明:
月饼毛利率变动说明:主要系在生产端自制产能增加,成本结构优化;在产品端通过研发创新,开发轻甜米月饼、药食同源系列等健康化、差异化产品实现产品结构升级。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粽子 | 吨 | 38,514.59 | 45,061.12 | 2,331.56 | 10.07 | 4.73 | -38.33 |
| 月饼 | 吨 | 1,577.78 | 3,470.43 | 9.06 | 237.15 | -15.71 | 29.06 |
产销量情况说明
①公司粽子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系粽子产品部分为委外生产。
②公司月饼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系月饼系列产品部分为外购产品。
③月饼生产量增加主要系公司自制产能增加,库存量增加主要系上年库存量基数较低。
④粽子库存量减少主要系端午生产周期所致。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食品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929,243,630.72 | 69.54 | 952,876,643.19 | 72.22 | -2.48 | |
| 直接人工 | 178,881,491.86 | 13.39 | 153,518,733.69 | 11.64 | 16.52 | ||
| 制造费用 | 62,544,151.62 | 4.68 | 47,137,359.49 | 3.57 | 32.68 | ||
| 合同履约成本 | 102,145,491.20 | 7.64 | 110,340,558.93 | 8.36 | -7.43 | ||
| 餐饮业 | 直接材料 | 51,213,418.99 | 3.83 | 45,107,058.95 | 3.42 | 13.54 | |
| 直接人工 | 5,295,369.77 | 0.40 | 4,873,670.82 | 0.37 | 8.65 | ||
| 制造费用 | 3,105,819.55 | 0.23 | 2,191,084.02 | 0.17 | 41.75 | ||
| 合同履约成本 | 3,836,925.32 | 0.29 | 3,362,634.97 | 0.25 | 14.10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粽子系列 | 直接材料 | 661,517,708.13 | 49.51 | 628,546,830.05 | 47.64 | 5.25 | |
| 直接人工 | 163,040,525.40 | 12.20 | 138,340,785.21 | 10.49 | 17.85 | ||
| 制造费用 | 47,209,352.74 | 3.53 | 39,361,432.51 | 2.98 | 19.94 | ||
| 合同履约成本 | 75,234,104.40 | 5.63 | 75,375,391.89 | 5.71 | -0.19 | ||
| 月饼系列 | 其他 | 157,988,341.73 | 11.82 | 196,252,941.13 | 14.87 | -19.50 | |
| 餐食系列 | 直接材料 | 51,213,418.99 | 3.83 | 45,107,058.95 | 3.42 | 13.54 | |
| 直接人工 | 5,295,369.77 | 0.40 | 4,873,670.82 | 0.37 | 8.65 | ||
| 制造费用 | 3,105,819.55 | 0.23 | 2,191,084.02 | 0.17 | 41.75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3,836,925.32 | 0.29 | 3,362,634.97 | 0.25 | 14.10 | |
| 蛋制品、糕点及其他 | 其他 | 167,824,733.00 | 12.56 | 185,995,914.51 | 14.10 | -9.7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①公司以食品制造业为主,餐饮业为辅,本报告期食品制造业制造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嘉兴烘焙车间、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等新产能投产所致。
②公司餐食系列成本变化主要系公司产能结构调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属于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4,837.7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0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9,964.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8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B.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7,124.10 | 3.18 |
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新增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去年同期为公司前十大客户。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海宁市利旁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3,887.87 | 3.87 |
| 2 | 上海森威食品有限公司 | 3,123.34 | 3.11 |
本报告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海宁市利旁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及上海森威食品有限公
司,去年同期均为公司前十大供应商。
/
C.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D.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不适用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3,594,079.77 |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978,350.58 |
| 研发投入合计 | 24,572,430.35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0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98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12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14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0 |
| 硕士研究生 | 14 |
| 本科 | 31 |
| 专科 | 19 |
| 高中及以下 | 48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9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4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4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 60岁及以上 | 0 |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4、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销售费用 | 474,005,290.44 | 494,906,413.44 | -4.22 |
| 管理费用 | 158,209,373.35 | 173,856,004.33 | -9.00 |
| 财务费用 | 4,009,191.02 | -532,209.67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23,594,079.77 | 26,466,109.93 | -10.85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96,851.46 | 314,759,287.23 | -16.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635,332.50 | -161,256,926.60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497,494.64 | -259,790,010.57 | 不适用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000,000.00 | 6.49 | 31,007,847.03 | 1.37 | 383.75 | 说明1 |
| 应收账款 | 64,278,032.27 | 2.78 | 42,576,384.60 | 1.89 | 50.97 | 说明2 |
| 其他应收款 | 24,273,008.57 | 1.05 | 18,436,080.85 | 0.82 | 31.66 | 说明3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983.76 | -100.00 | 说明4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881,267.70 | 0.95 | 49,978,442.28 | 2.21 | -56.22 | 说明5 |
| 在建工程 | 4,179,677.54 | 0.18 | 66,711,142.23 | 2.95 | -93.73 | 说明6 |
| 使用权资产 | 128,825,973.73 | 5.57 | 88,428,656.80 | 3.92 | 45.68 | 说明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8,906.60 | 0.03 | 434,368.70 | 0.02 | 58.60 | 说明8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 | 0.02 | -100.00 | 说明9 | ||
| 应付票据 | 123,124,068.94 | 5.32 | 21,625,699.72 | 0.96 | 469.34 | 说明10 |
| 预收款项 | 1,378,499.19 | 0.06 | 851,160.62 | 0.04 | 61.96 | 说明11 |
| 应交税费 | 14,546,339.92 | 0.63 | 9,590,358.90 | 0.42 | 51.68 | 说明12 |
| 租赁负债 | 78,263,995.64 | 3.38 | 44,802,412.79 | 1.98 | 74.69 | 说明7 |
/
| 递延收益 | 23,125,729.74 | 1.00 | 16,493,427.07 | 0.73 | 40.21 | 说明1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191.38 | 51,981.51 | -68.85 | 说明14 |
其他说明:
说明1: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持有结构性存款所致。说明2:应收账款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商超应收账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说明3:其他应收款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押金及保证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说明4:长期股权投资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对联营企业追加投资所致。说明5:投资性房地产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出售部分投资性房地产所致。说明6:在建工程变动主要系成都基地产线配套升级等项目转固所致。说明7: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租赁业务所致。说明8: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说明9:短期借款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借款所致。说明10:应付票据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采用票据结算的原材料款增加所致。说明11:预收款项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房租款增加所致。说明12:应交税费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付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增加所致。说明13:递延收益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说明14:递延所得税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新租赁准则的影响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59,640,275.2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8%。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00,868,711.80 | 100,868,711.80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预付卡保证金、ETC业务最低存款保证金 |
| 投资性房地产 | 3,386,867.22 | 397,325.43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 固定资产 | 100,179,641.28 | 49,772,052.19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 无形资产 | 13,893,870.02 | 6,844,615.34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 合计 | 218,329,090.32 | 157,882,704.76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是食品制造和餐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具体详见第三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
食品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产品分项分 | ||||||
| 产品分项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粽子系列 | 1,572,454,365.62 | 947,001,690.67 | 39.78 | -0.40 | 7.42 | -4.38 |
| 月饼系列 | 200,723,390.80 | 157,988,341.73 | 21.29 | -15.03 | -19.50 | 4.37 |
| 餐食系列 | 150,392,265.55 | 63,451,533.63 | 57.81 | 11.71 | 14.26 | -0.94 |
| 蛋制品、糕点及其他 | 219,178,561.06 | 167,824,733.00 | 23.43 | -7.09 | -9.77 | 2.28 |
| 小计 | 2,142,748,583.03 | 1,336,266,299.03 | 37.64 | -1.96 | 1.28 | -1.99 |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连锁门店 | 326,721,853.45 | 139,614,460.04 | 57.27 | -0.32 | -2.96 | 1.16 |
| 电子商务 | 657,518,440.28 | 417,824,150.01 | 36.45 | -5.89 | -2.27 | -2.36 |
| 商超 | 275,923,166.69 | 198,458,221.70 | 28.07 | 14.46 | 18.82 | -2.64 |
| 经销商 | 745,685,000.07 | 482,415,567.84 | 35.31 | -4.20 | 0.35 | -2.93 |
| 其他 | 136,900,122.54 | 97,953,899.44 | 28.45 | -2.00 | -2.29 | 0.22 |
| 小计 | 2,142,748,583.03 | 1,336,266,299.03 | 37.64 | -1.96 | 1.28 | -1.99 |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分 | ||||||
| 地区分部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华东地区 | 1,116,583,770.14 | 661,422,006.11 | 40.76 | -1.23 | 1.57 | -1.64 |
| 华北地区 | 324,864,653.30 | 232,194,659.30 | 28.53 | -1.46 | 9.03 | -6.87 |
| 华中地区 | 116,250,136.27 | 75,881,173.48 | 34.73 | -6.60 | -2.47 | -2.76 |
| 华南地区 | 107,588,824.54 | 80,020,529.70 | 25.62 | 25.89 | 33.14 | -4.06 |
| 西南地区 | 60,546,966.54 | 39,471,805.72 | 34.81 | -0.71 | -8.91 | 5.87 |
| 西北地区 | 13,089,799.08 | 8,863,502.59 | 32.29 | -17.76 | -19.47 | 1.45 |
| 东北地区 | 11,720,521.31 | 7,315,321.31 | 37.59 | -27.52 | -35.30 | 7.51 |
| 境外 | 7,799,483.85 | 3,729,381.42 | 52.18 | -49.58 | -64.64 | 20.36 |
| 电商 | 384,304,428.00 | 227,367,919.40 | 40.84 | -5.57 | -5.72 | 0.10 |
| 小计 | 2,142,748,583.03 | 1,336,266,299.03 | 37.64 | -1.96 | 1.28 | -1.99 |
2、报告期内线上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销售渠道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
| 线上销售 | 657,518,440.28 | 30.69 | 36.45 | 698,699,139.96 | 31.97 | 38.81 |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
| -4,822,026.11 | 248,979,651.44 | -101.94 | ||||
| 投资明细: | ||||||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投资主体 | 注册资金 | 持股比例% | 本次投资资金 | 主要业务 | 备注 |
| 五芳斋澳洲公司 | 芳味韵福控股公司 | 100.00 | 食品销售 | 新设曾孙公司 | ||
| 五芳斋供应链公司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 | 917,100.00 | 销售粽子与轻餐饮 | 收购少数股权 |
| 杭州五芳斋公司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0 | 4,000,000.00 | 餐饮门店 | 增加注册资本 |
| 五芳斋香港公司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8,443,680.22 | 100.00 | 6,323,504.00 | 食品销售 | 增加注册资本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芳味韵福控股公司 | 1,290,800.00 | 52.50 | 658,359.39 | 食品销售 | 追加投资,达到控制 |
| 武汉五芳斋公司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0 | 3,318,800.00 | 生产汤圆 | 增加注册资本 |
| 宝清五芳斋公司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00.00 | -20,000,000.00 | 采购糯稻 | 减少注册资本 |
| 良库公司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70.00 | -39,789.50 | 餐饮(咖啡甜点) | 注销子公司 |
| 合计 | -4,822,026.11 | |||||
注1:本次投资资金为实际已经收到的投资金额。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007,847.03 | 1,310,000,000.00 | 1,191,007,847.03 | 150,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9,800.00 | 229,800.00 | ||||||
| 合计 | 31,237,647.03 | 1,310,000,000.00 | 1,191,007,847.03 | 150,229,8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独立董事意见不适用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食品制造与销售 | 5,510.00 | 20,578.36 | 16,142.23 | 29,205.73 | 3,279.19 | 2,163.02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餐饮服务 | 5,300.00 | 21,536.85 | -3,124.06 | 51,412.20 | 2,334.85 | 2,270.97 |
| 五芳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食品销售 | 5,000.00 | 9,864.70 | 8,842.16 | 21,917.29 | 2,317.68 | 1,746.20 |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食品批发与销售 | 2,000.00 | 7,789.47 | 4,509.90 | 10,384.48 | 1,843.98 | 1,504.70 |
| 浙江五芳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食品销售 | 1,000.00 | 10,771.84 | 8,488.95 | 67,729.08 | 3,397.50 | 2,602.5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良库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增资入股 | 无重大影响 |
| 五芳斋澳洲公司 | 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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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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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2026年,中国食品产业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深化与全球食品科技革新的双重风口下,正式告别规模扩张的传统路径。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品牌战略工作委员会发布的《2026中国食品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显示,行业市场规模预计突破4.5万亿元,预制菜、有机食品等细分领域保持双位数增长,产业正迈入“科技赋能、健康引领、绿色低碳、合规升级”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理性回归”与“价值重构”将成为主旋律。其中基础消费品类竞争的核心锚定在“极致质价比”,这并非简单的价格战,而是要求公司在相同的价格带内,提供远超竞品的品质体验,倒逼公司必须拥有极致的成本控制能力和规模化优势;而改善型消费则完成价值升维,消费者不再单纯为功能买单,而是愿意为健康成分、情绪属性以及文化认同支付溢价。
与此同时,渠道的碎片化正加速演变为“全域融合”,即时零售、内容电商与硬折扣渠道重构了人-货-场关系,对公司的供应链弹性与渠道适配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分化的市场环境,本质上是加速了行业的优胜劣汰。资源、份额与消费者心智逐渐向拥有强大品牌势能、深厚供应链壁垒及持续研发创新能力的头部公司集中。这既是行业变革的挑战,也是具备穿越周期能力的头部公司清扫赛道、巩固领导地位的历史性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新的一年,公司将以固本强基、高质量稳健发展为主基调,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内部协同、激发组织活力,全力攻坚克难,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业务增长上,坚持“节令+日销”双线并行,一方面持续深耕粽类核心优势,通过高端产品创新与渠道精细运营提升价值贡献;另一方面聚力非粽品类突破,聚焦烘焙、饭团等赛道,以项目制加速孵化大单品,推动非粽业务规模显著提升,优化收入结构。
在内部管理方面,以数智化重构“料、工、费”全链条,通过精准控料、精益用工、物流整合等手段持续降本增效;同时激活组织活力,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提升管理效率,为战略落地提供坚实保障。同时通过深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与数字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透明化管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稳定可靠的品质夯实品牌信任基石。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核心品类价值
在粽类业务上,采取“控量提质”的策略。通过优化价格体系与定制政策,减少内部价格博弈,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聚焦核心产品线,深化传世臻等高端系列的食材与包装细节,提升产品溢价能力。针对不同区域市场优化产品口味,提升市占率。在营销端,借力权威媒体强化“国民品牌”形象,完善舆情管理机制,保障品牌健康度。
在非粽业务上,以月饼、江南点心、米面点心为三大突破口。在月饼业务上,米月、糯月、现烤月饼三类细分产品聚焦差异化价值打造,传统广月产品降本提质,构建核心竞争力,实现销售稳步增长;通过江南点心探索“节庆+日销”的双轨布局;米面点心则以健康食材为方向,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2、强化渠道协同,重塑合作伙伴信心
2026年,公司将实施更加精细化的渠道策略。商贸业务通过有效的政策优化,恢复经销商信心,稳住线下基本盘,同时继续抓住会员商超的增长红利。电商业务夯实核心平台的盈利规模,并聚焦资源提升新兴兴趣电商的增长。大客户新业务将从“广铺渠道”转向“高价值客户深耕”,聚焦价格敏感度低、具备溢价空间的优质客群,提升服务价值。
3、加快连锁拓店,扩大餐饮日销业务
以千店规模为发展目标,通过“餐饮+零售”“直营+加盟”的模式,加快餐饮连锁的规模化扩张进程。对于直营存量门店,将通过“品质升级、研发创新、体验优化”三大举措提升单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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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能力,实现稳步发展;同时,着力加快轻餐饮小型门店的开设进度,在单店盈利模型得到充分验证的基础上,以加盟模式为主,在长三角核心城市加速拓店步伐,确保餐饮连锁效益的持续增长。
4、实施“走出国门”战略,加快布局海外市场以港澳、新加坡、英国为核心,稳步拓展日韩、东南亚、中东、欧洲、北美及大洋洲市场。产品端,采取自产自营出口及海外供应链合作“双轨制”,构建粽子、月饼、饭团、速冻包点等产品矩阵;渠道端,通过经销商、京东海外渠道及自营门店等多种模式,逐步搭建国际业务销售网络,夯实海外发展根基。
5、深化降本增效,驱动精益化运营成本管控是2026年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将拉通从产品设计到生产执行的各个环节,通过源头优化实现系统性降本。同时,重点调控人力成本、仓储运输费及广宣费等关键支出,提升投入产出价值。
在生产端,强化产销协同,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订单交付的准确率,并将基地与网点库存纳入统一管理,精准指导产销节奏。供应链建设聚焦精益管理,通过数字化工厂项目,实现从物料投放到生产损耗的线上统一管理,构建管理闭环,呈现降本成果。集中采购持续强化“比价+比质”的双维度评估,压实供应商责任,争取更优的市场条件。
6、筑牢管理基石,构建高效组织体系
公司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建立以过程控制为核心的管控体系,推行“一把手”追责制度,确保责任层层压实。通过系统培训与现场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运营风险。
内部管理重点聚焦效率提升,财务管理结合动态经营策略实行弹性预算,加强过程管控。同时通过数字化发展重塑核心业务流程,推动生产追溯、防窜货等管理系统落地,提升协同效率。
在组织激励上,公司将推进全面激励变革。优化不同层级管理团队的考核方案,设立针对非粽等新业务的专项激励,加大日销奖励力度,让业绩与回报强挂钩。对于长期表现欠佳的团队,严格落实淘汰机制。同时,持续推进分公司治理优化,聚焦重点区域市场,提升团队素质,塑造狼性文化,为战略落地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面对充满挑战的外部环境,公司将坚持以内部管理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通过精耕细作与自我革新,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食品安全风险
作为与消费者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行业,食品制造业对食品安全要求非常高。近年来,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民众的健康生活理念日益增强,全社会对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关注度空前提高。一方面,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督及质量控制要求越来越高,相关法律法规从各方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提出了严格要求,另一方面,媒体、消费者对公司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也时刻在进行监督和关注。食品制造业生产链条长、管理环节多,且传统点心手工制作工序较多,公司可能存在因管理疏忽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发生。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糯米、猪肉、粽叶等农产品,原材料供货价格随市场整体供求情况相应波动,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此外,生物病虫害、异常灾难性气候事件时有发生,也会严重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3、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粽子、月饼等传统节令食品,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粽子产品的销售主要集中在端午节前,月饼产品的销售主要集中在中秋节前。如果在粽子、月饼的集中消费季节,公司不能做好市场预测、及时组织安排好生产和库存储备,公司将面临部分产品备货不足进而失去业务机会,或者由于外部环境重大变化或公司对市场预测失误,造成生产过剩进而导致积压浪费的季节性经营风险。
4、品牌被仿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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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较有影响力的中华节令美食的企业,“五芳斋”品牌在粽子、月饼等传统节令食品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全国首批“中华老字号”,也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一系列国际级、省级荣誉。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抄袭伪造知名品牌的产品成为部分不法厂商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公司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但也存在没有及时获取所有侵权信息的情况,如果未来公司产品被大量仿冒,可能会给公司声誉、品牌形象及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食品和餐饮业务双轮驱动,是粽子细分领域的绝对龙头。但伴随着我国食品消费与餐饮市场发展较快,行业企业数量众多,竞争十分激烈。另外,随着消费需求多元、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食品制造企业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型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使公司可能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带来的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深化公司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营销网络的扩张和服务类型的扩充,创新营销渠道,注重线上线下经营的灵活性,加强细分市场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深化信息披露管理,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精细化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权责明晰、履职高效,科学决策与监督机制有效落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务实、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股东会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股东会,会议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聘请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特别是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与合理性。股东会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会,所有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流程、表决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无任何违规情形。其中,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正式将原股东大会名称变更为股东会,相关调整均按规定完成审议与实施,保障了公司治理架构调整的合法有序推进。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落实并跟进股东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相关工作,换届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兼顾了专业背景、行业经验和履职能力的多元化,独立董事占比符合监管要求,为董事会科学决策、高效履职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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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勤勉履职,认真出席会议、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提升决策专业性。换届后的新一届董事会迅速进入履职状态,各位董事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研讨与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本年度继续本着勤勉尽责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委员结合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9月,董事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明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承接,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监督体系,强化了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13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2次独董专门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前期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全体监事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重要决策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对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开展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续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不再设置监事会,其原有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行使,《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在指定报刊、网站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客观反映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四份定期报告,日常性各类公告84份(带公告编号),信息披露工作持续保持高标准,2025年,公司在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中再次被评定为最高等级A级。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做好重大披露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及保密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以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推动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与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并将投资者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至公司管理层,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为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及文化的了解,公司延续“引进来+走出去”的沟通模式,积极传递公司价值。2025年4月,公司发布公告并如期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内容与投资者进行深入交流;同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积极接待线上/线下调研、参与行业策略会,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沟通需求,树立了透明、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形象。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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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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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厉建平 | 董事长 | 男 | 69 | 2002年3月28日 | 2028年9月25日 | 0 | 0 | 0 | 96.08 | 否 | |
| 魏荣明 | 副董事长 | 男 | 63 | 2017年6月1日 | 2028年9月25日 | 661,500 | 661,500 | 0 | 86.51 | 否 | |
| 马建忠 | 董事 | 男 | 49 | 2019年6月19日 | 2028年9月25日 | 347,978 | 173,989 | -173,989 | 股份回购注销 | 136.4 | 否 |
| 总经理 | 2019年1月31日 | 2028年9月25日 | |||||||||
| 王文斌 | 董事 | 男 | 44 | 2025年9月26日 | 2028年9月25日 | 0 | 0 | 0 | 0.00 | 是 | |
| 徐佳 | 董事 | 女 | 40 | 2025年9月26日 | 2028年9月25日 | 0 | 0 | 0 | 0.00 | 是 | |
| 陈传亮 | 董事(离任) | 男 | 43 | 2022年10月10日 | 2025年9月26日 | ||||||
| 职工董事 | 2025年9月26日 | 2028年9月25日 | 73,030 | 36,515 | -36,515 | 股份回购注销 | 65.61 | 否 | |||
| 财务总监 | 2019年1月31日 | 2028年9月25日 | |||||||||
| 潘煜双 | 独立董事 | 女 | 61 | 2023年5月23日 | 2028年9月25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 吴勇敏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3年5月23日 | 2028年9月25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 王淼 | 独立董事 | 女 | 63 | 2024年1月15日 | 2028年9月25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 马冬达 | 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3年10月26日 | 2028年9月25日 | 123,480 | 61,740 | -61,740 | 股份回购注销 | 105.48 | 否 |
| 沈燕萍 | 副总经理 | 女 | 49 | 2020年12月31日 | 2028年9月25日 | 78,556 | 39,278 | -39,278 | 股份回购注销 | 117.92 | 否 |
| 厉昊嘉 | 总审计师 | 男 | 40 | 2020年1月19日 | 2028年9月25日 | 0 | 0 | 0 | 72.99 | 否 | |
| 于莹茜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9 | 2020年1月19日 | 2028年9月25日 | 73,030 | 36,515 | -36,515 | 股份回购注销 | 72.8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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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厉建平 | 1956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嘉兴市公安局副局长,现任五芳斋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
| 魏荣明 | 196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
| 马建忠 | 1977年4月出生,中欧EMBA硕士学历。曾任公司的分公司经理、公司市场部经理、电子商务总经理、挑拾生鲜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全渠道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王文斌 | 1981年11月出生,法律硕士和企业管理硕士,公司律师。曾就职于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现任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 |
| 徐佳 | 1985年10月出生,金融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普华永道企业并购服务业务总监。现任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兼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公司董事。 |
| 陈传亮 | 198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下属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 潘煜双 | 1964年10月出生,会计学教授(二级),博士。国家一流专业(会计学)建设点负责人、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教学团队带头人、嘉兴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嘉兴市内审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吴勇敏 | 196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自1984年7月以来,一直在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学院从事经济法、商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担任过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主任。现为浙江大学律师实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保险法研究会主任、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王淼 | 1962年11月出生,民盟党派,博士学历。历任无锡轻工大学(现江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主要从事生物化学、食品酶学以及食品生物技术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生物化学》课程负责人,江南大学至善优秀教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瑶
| 张瑶 | 合规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 | 女 | 44 | 2025年9月26日 | 2028年9月25日 | 50,568 | 25,284 | -25,284 | 股份回购注销 | 36.35 | 否 |
| 戴巍巍 | 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17年6月1日 | 2025年10月9日 | 0 | 0 | 0 | 0.00 | 是 | |
| 常晋峪 | 董事(离任) | 女 | 54 | 2020年10月31日 | 2025年10月9日 | 0 | 0 | 0 | 0.00 | 是 | |
| 黄锦阳 | 人力资源总监(离任) | 女 | 42 | 2022年9月21日 | 2025年6月11日 | 67,384 | 0 | -67,384 | 股份回购注销 | 23.5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475,526 | 1,034,821 | -440,705 | / | 843.66 | / |
/
| 马冬达 | 1976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杭州五丰联合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助理、杭州佑康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公司嘉兴分公司经理、公司绍兴分公司经理、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公司武汉大区经理、公司物流中心经理、公司全渠道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
| 沈燕萍 | 197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总店店长助理、销管部培训专员、总店店长、连锁专卖部总经理助理、连锁专卖部营运总经理、连锁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连锁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全渠道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 厉昊嘉 | 1985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法国尼克夏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中国工商银行巴黎分行会计师、法国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新加坡上实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审计师。 |
| 于莹茜 | 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富邦华一银行、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五芳斋集团董事。 |
| 张瑶 | 198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2009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历任董事会秘书助理、法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合规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 |
| 戴巍巍(离任) | 1969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沪宁高速(上海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申渝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实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申渝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常晋峪(离任) | 197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申渝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 黄锦阳(离任) | 1983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公司人事主管、绩效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组织发展经理等职务、嘉兴悦程妇产医院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助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5年6月离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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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厉建平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999年8月 | - |
| 于莹茜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 |
| 常晋峪 | 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8年8月 | - |
| 董事 | 2021年11月 | 2026年2月 | ||
| 王文斌 | 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5年12月 | - |
| 徐佳 | 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 2025年12月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厉建平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999年8月 | - |
| 五芳斋(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7月 | - | |
| 五芳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09年12月 | - | |
| 嘉兴市秀洲区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2月 | - | |
| 五芳斋(澳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3月 | - | |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5月 | - |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3月 | - | |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3月 | - | |
| FORTUNAEXSAPORIBUSHOLDINGPTE.LTD. | 董事 | 2024年4月 | - | |
| WUFANGZHAIPTE.LTD. | 董事 | 2024年4月 | - | |
| 浙江富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年9月 | - | |
| 魏荣明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7月 | - |
| 江西五芳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04年11月 | - | |
| 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7年10月 | 2025年12月 | |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08年6月 | - |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09年4月 | - |
/
|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09年4月 | - | |
| 深圳市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1年4月 | - | |
| 嘉兴市五芳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4年12月 | - | |
| 嘉兴市秀洲区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 |
| 马建忠 | 浙江五芳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5年2月 | - |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年12月 | - | ||
| 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年8月 | - | |
| 五芳斋(浙江)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 | - | |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年3月 | - | |
| 湖北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年5月 | - | |
| 浙江五芳斋节令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4年6月 | - | |
| 王文斌 | 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 |
| 上海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 | |
| 上实清洁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0月 | 2025年11月 | |
| 上海上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 | 2025年9月 | - | |
| 徐佳 | 郯城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6月 | 2025年11月 |
| 上海上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5年9月 | - | |
| 陈传亮 | 嘉兴市税务学会 | 法定代表人 | 2024年1月 | - |
| 潘煜双 | 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 | - |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 | |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 | |
| 马冬达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3月 | - |
| 深圳市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 | |
| 嘉兴五芳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12月 | - |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1年4月 | 2026年1月 | |
| 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5月 | - | |
| 嘉兴五芳良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年4月 | 2026年1月 | |
| 嘉兴五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年8月 | - | |
| 嘉兴市五小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 | - | |
| 上海嘉湖细点电子商务有限 | 法定代表人、执行 | 2023年3月 | - |
/
| 公司 | 董事 | |||
| 嘉兴嘉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3年4月 | - | |
| 嘉兴嘉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3年4月 | - | |
| 五芳优选(辽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6年1月 | - | |
| 沈燕萍 | 杭州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6年2月 | - |
| 五芳斋(浙江)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2年11月 | - | |
| 嘉兴市节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1月 | - |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6年1月 | - | |
| 厉昊嘉 | DIRECTCONSOLIDATEDLIMITED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 DIRECTMEATS(KNIGHTSFARM)LTD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
| DIRECT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
| DINGLEYDELLCUREDLIMITED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
| DINGLEYDELLLIMITED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
| FORTUNAEXSAPORIBUSHOLDINGPTE.LTD. | 董事 | 2024年7月 | - | |
| ANTONINCAREMESociétéparactionssimplifiée | 主席 | 2024年11月 | - | |
| 戴巍巍 | 上实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7月 | 2025年7月 |
| 总经理 | 2022年2月 | 2025年7月 | ||
| 上实航天星河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3月 | - | |
| 上海耐特高速公路收费结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2月 | - | |
|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1年7月 | 2025年8月 | |
| 上实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5年12月 | |
| 香港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 | 法定代表人、首席代表 | 2022年2月 | - | |
| 上海丰茂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2025年11月 | |
| 上海丰泽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2025年11月 | |
| 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2025年11月 | |
| 上海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5年1月 | - | |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5年1月 | - | |
| 上海申渝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5年1月 | - | |
| 上海跻沄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25年7月 | - | |
| 常晋峪 | 上实航天星河能源(上海) | 法定代表人、董事 | 2017年2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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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 | 长 | |||
| 上实清洁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8年7月 | - | |
| 上海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 | - | |
| 上实绿色产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9年10月 | - | |
|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0年1月 | - | |
| 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 | |
| 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2025年8月 | |
| 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 2023年8月 | - | |
|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3年10月 | ||
| 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10月 | - | |
| 黄锦阳 | 嘉兴蔓睿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 2014年5月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报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5年4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股东会决议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制定的薪酬政策并结合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高管个人绩效情况确定。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薪酬方案、制度规定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843.66万元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不纳入考核范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则严格依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核定。公司已依据相关制度,顺利完成当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根据薪酬相关制度和考核方案执行。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报告期内不适用 |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戴巍巍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常晋峪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黄锦阳 | 人力资源总监 | 离任 | 个人原因 |
| 陈传亮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王文斌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徐佳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陈传亮 | 职工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张瑶 | 合规总监 | 聘任 | 工作调动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厉建平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 魏荣明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 马建忠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 王文斌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 徐佳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 陈传亮 | 否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 潘煜双 | 是 | 8 | 8 | 5 | 0 | 0 | 否 | 3 |
| 吴勇敏 | 是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 王淼 | 是 | 8 | 8 | 4 | 0 | 0 | 否 | 3 |
| 戴巍巍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3 |
| 常晋峪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 潘煜双(主任委员)、吴勇敏、王淼、魏荣明、徐佳 |
| 提名委员会 | 吴勇敏(主任委员)、王淼、马建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淼(主任委员)、潘煜双、王文斌 |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厉建平(主任委员)、马建忠、陈传亮、王文斌、王淼 |
(二)报告期内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1月17日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4月14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沟通事项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4月29日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8月28日 |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9月10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9月26日 |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10月29日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12月9日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前沟通事项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 |
/
| 职责情况 | |||
| 2025年9月10日 |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1提名厉建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2提名魏荣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3提名马建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4提名王文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5提名徐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提名潘煜双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02提名吴勇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2.03提名王淼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9月26日 | 1.00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1.01聘任马建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1.02聘任马冬达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03聘任沈燕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1.04聘任陈传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1.05聘任厉昊嘉先生为公司总审计师1.06聘任于莹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1.07聘任张瑶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兼证券事务代表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1月17日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 2025年4月14日 | 1.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五)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4月15日 | 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案 | 与会人员对议案无异议,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33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37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570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1,634 |
| 销售人员 | 1,507 |
| 技术人员 | 119 |
| 财务人员 | 92 |
| 行政人员 | 218 |
| 合计 | 3,570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524 |
| 大专学历 | 517 |
| 中专及以下 | 2,529 |
| 合计 | 3,570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市场导向、绩效挂钩的原则,采用按岗位付薪、按能力付薪、按绩效付薪的理念,建立了由基本工资、浮动奖金组成的薪酬体系。
1、对标行业水平,充分考虑各岗位价值、员工个人能力、绩效表现的关联性,确保薪酬竞争力,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
2、强调浮动奖金与公司业绩、部门业绩、个人业绩的强关联性,促使全员关注公司整体目标及实际经营成果。
3、根据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表现情况,不定期对员工进行薪酬标准调整,确保薪酬内部公平性和激励性。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以公司“战略导向、业务达成、人才发展”为原则,以提升团队效能和员工胜任力为核心,构建分层分类、训战结合的学习发展体系,打造学习型组织,与员工共同发展。
年度培训规划依据业务发展重点及人才盘点结果制定,经审批后实施:
1、聚焦三大重点:“嘉兴、成都生产一线管理人员水平提升及培养体系建设”“法务食安复合型人才梯队培养”“商贸团队传统销售与新业务能力突破”,推动关键人才能力成长;
2、夯实基础培训:持续沉淀组织经验、建设内训师队伍,重点推进生产质量/安全、公司制度流程、合规类培训,提升业务流程效率,强化红线意识;
3、强化培养结果:将培训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通过一线实战、项目历练、标杆学习等训战,推动理论有效地转化为业务成果。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分公司促销员:日薪+提成制 |
/
| 门店外包员工:计时制生产外包员工:计件制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8,365.35 |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1)基本原则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股票流动性等因素。
公司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
①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A.公司当年或者中期实现盈利;且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30%且超过10,000万元。
②现金分红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③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④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A.合并报表或者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B.合并报表或者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C.合并报表或者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
D.合并报表或者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E.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F.公司存在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大额现金支出事项的。
(4)股票股利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①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盈利情况、资金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拟订预案,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②公司董事会因特殊情况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低于章程规定比例的,董事会应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专项说明须在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③董事会审议制定或者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制定或者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的原因。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8,291,816.43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登记总股本197,072,53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999,929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060,8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505,898.5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7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999,929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060,81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仅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登记完成等情形,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但未引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该部分股份相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配方案不作调整。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0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4,505,898.50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618,636.47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7.71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59,399,550.81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53,905,449.31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26.55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330,307,528.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330,307,528.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43,165,841.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230.72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1,618,636.47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378,291,816.43 |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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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7,553股进行回购注销。 | |
| 上述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激励对象76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7,659股,其中因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4,143股,涉及7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16股,涉及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114,142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2日完成回购注销。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
|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331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60,81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1月13日完成回购注销。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建立健全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促进公司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标准,结合市场薪酬水平,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与考评机制。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结合内外部法律法规要求、业务经营需求,制定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具体业务关键流程、管控措施、职责与权限、配套表单等,同时针对关键业务场景风险,利用不相容职责分离、授权及审核审批、账簿/台账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工具制定内部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更新/新增制度三十余项,通过开展内控自评等工作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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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通过关键岗位人事管理、经营目标与预算管控、资金与财务管控、运营结果与绩效考核管控、重大事项审批管控、制度建设管控、专项审计(如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经营绩效审计等)等手段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管控事项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获取性,以持续有效管理子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 总投入(万元) | 127.76 |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5.00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22.76 | - |
| 惠及人数(人) | - | - |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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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公司致力于慈善公益活动,秉承“用责任践行诚诺”的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真诚回馈社会。2025年,捐款捐物金额127.76万元,2003年至2025年底,累计捐款捐物金额2,670.28万元。2025年,依托五芳斋“流芳益善”品牌和关爱基金,公司通过落地实体慈善空间、定向救助困难病患、组织员工无偿献血、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等多个维度,系统性地推进公益慈善事业,覆盖了医疗关怀、教育支持等多个社会领域,形成了持续、深入且具有品牌特色的公益实践体系。公司成立“流芳益善”关爱基金,定向用于扶贫济困、公益援助、省内外对口支援等慈善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2025年,公司获评“嘉兴市慈善献爱心突出贡献集体”“嘉兴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公司将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深度融合,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彰显了中华老字号的责任与担当。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 总投入(万元) | 28.00 | |
| 其中:资金(万元) | 25.00 | 25万元捐赠都兰中学教育基金 |
| 物资折款(万元) | 3.00 | 3万元物资捐赠保护长江生态 |
| 惠及人数(人)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就业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以产业为基、文化为魂、人才为本、生态为底,从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及生态振兴四大维度构建全方位社会责任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实际行动服务共同富裕目标。
(一)产业振兴:赋能产业链,夯实共富基础公司依托食品行业优势,深化上下游产业协同,构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从源头保障农户收益。
1、原料采购稳增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采购农产品金额累计达1.05亿元,从产业链源头为农户提供稳定收入保障。
2、就业岗位促创收:通过“订单农业”与就业帮扶模式,创造多元化劳动岗位。
(1)种植基地协作:与建三江北大荒种植基地开展粮食收储等业务,提供种植技术培训与就业岗位。
(2)居家生产帮扶:在安吉县,联合包材供应商为困难家庭提供原料、技术及培训,累计解决当地2000余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含妇女1200名、残疾人23名)。
(3)季节性助农:在丽水县开展“山海协作?助推共富”行动,打造八大箬叶定点供应区域之一,创造季节性灵活就业岗位。
3、特色农产品溢价:公司旗下的禾田下(嘉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甄选“一县一品”打造9款“五芳甄选”高端伴手礼。2025年,第二届嘉兴十大伴手礼(含桐乡杭白菊、沈荡黄酒等)入驻江浙沪百余家门店,累计采购金额超3万元,有效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附加值。
(二)文化振兴:融合农耕文明,增强文化自信
公司注重传统节令文化与农耕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推动文化下乡。
1、文化体验赋能:组织节令文化下乡活动,深化村民对传统节日的认知与认同。
2、研学文旅融合:2025年承接30余次参观及研学活动。重点举办“粽享欢乐”亲子割麦研学活动,吸引上海亲子家庭下乡参与农事体验,强化农耕文化的现代价值认同,助力乡村文化活力焕发。
/
(三)人才振兴:教育精准帮扶,注入智力支撑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公司持续推进教育支援行动,全力支持偏远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1、教研中心建设:与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高级中学合作成立“五芳斋教研中心”。
2、经费投入机制:计划分四期累计捐赠100万元教研经费。截至2025年12月,已累计捐赠75万元,有力支撑嘉兴—都兰教育对口支援事业,为乡村培育后备人才。
(四)生态振兴:践行绿色发展,守护长江生态
公司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生态责任。
长江生态保护:积极参与支持三江源保护公益活动。2025年5月,通过“保护长江生态”系列活动向“绿色江河”捐赠物资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累计捐赠款物超8万元,以实际行动助力长江两岸绿色发展,守护“一江清水入东海”。
十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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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1 | 备注1 | 备注1 | 是 | 备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2 | 备注2 | 备注2 | 否 | 备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3 | 备注3 | 备注3 | 否 | 备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备注4 | 备注4 | 备注4 | 是 | 备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备注5 | 备注5 | 备注5 | 否 | 备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备注6 | 备注6 | 备注6 | 否 | 备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备注7 | 备注7 | 备注7 | 否 | 备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备注8 | 备注8 | 备注8 | 否 | 备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备注9 | 备注9 | 备注9 | 否 | 备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0 | 备注10 | 备注10 | 是 | 备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备注11 | 备注11 | 备注11 | 是 | 备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做出的关于股份转让、回购的规定及要求。
(4)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上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保证切实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通过对公司的股权实施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的法律责任。
(7)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厉建丰、厉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保证切实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通过对公司的股权实施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的法律责任。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持股5%以上股东远洋建筑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做出的关于股份转让、回购的规定及要求。
(4)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上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持股5%以上股东上实新能源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做出的关于股份转让、回购的规定及要求。
(3)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上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魏荣明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保证切实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通过对公司的股权实施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的法律责任。
(7)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7、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胡建民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5)本人保证切实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通过对公司的股权实施不当行为,导致公司或其股东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的法律责任。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备注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承诺:
(1)本企业、本企业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本企业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未来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或未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若本企业、本企业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在业务往来中可能利用自身优势获得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时,则在获取该机会后,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将其优先转让给公司;若公司不受让该等项目,本企业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整体转让给其他非关联第三方,而不就该项目进行实施。
(4)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企业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本人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未在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组织中任职。
(2)本人及本人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未来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或未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将不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经济组织中任职。
(3)若本人、本人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在业务往来中可能利用自身优势获得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时,则在获取该机会后,将在同等商业条件下将其优先转让给公司;若公司不受让该等项目,本人控制之其他企业组织将在该等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整体转让给其他非关联第三方,而不就该项目进行实施。
(4)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赔偿。
备注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承诺: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之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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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本人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非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承诺:
(1)本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之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非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备注4: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持股5%以上股东上实新能源、远洋建筑的承诺:
在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权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人/本企业能够转让的全部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限售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
4、减持股份的期限本人/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本人/本企业通过除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以外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未履行股份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
备注5: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最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最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6: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发生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票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对外公告。
(2)公司股东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项议案在股东会中投赞成票。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股票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票回购方案。
(3)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票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票事项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
2、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
(1)当公司实施回购股票方案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如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当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2)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票的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票的,视同已履行承诺。
备注7: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认定结果后的30天内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时投赞成票,同时回购上市后本企业减持的原限售股份。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8: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1、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公司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3、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首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依法在首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备注9: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公司的承诺:
如本公司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暂停分配利润,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5)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6)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本次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的承诺:
如本企业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担上述承诺责任结束前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扣留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企业承诺全部履行;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实际控制人厉建平、厉昊嘉的承诺:
如本人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担上述承诺责任结束前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扣留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承诺全部履行;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本人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不得将本人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津贴及分红,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备注10:股权激励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备注11:公司控股股东五芳斋集团增持承诺
1、本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增持行为的公开、透明、合规。
2、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表现,合理评估后续增持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若未来有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向公司及全体股东告知相关情况。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00,0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5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盛伟明、沈姣姣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 保荐人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现金方式向节伴合伙企业收购其持有的五芳斋供应链公司20%股权,交易总额为917,100.00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五芳斋供应链公司100%股权,五芳斋供应链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股权收购而发生变化。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
| 2025年5月16日,上述交易已顺利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换发新《营业执照》。五芳斋供应链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进展暨完成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风险特征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风险特征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5,000 | 2025/3/17 | 2025/5/30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21.21 | 0 | 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10,000 | 2025/3/19 | 2025/6/30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59.32 | 0 | 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5,000 | 2025/4/11 | 2025/7/11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26.25 | 0 | 0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5,000 | 2025/4/17 | 2025/5/19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9.11 | 0 | 0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5,000 | 2025/5/12 | 2025/7/11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18.82 | 0 | 0 |
| 中国光大银行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3,000 | 2025/5/30 | 2025/8/30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 | 否 | 13.89 | 0 | 0 |
/
| 股份有限公司 | 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3,000 | 2025/6/9 | 2025/7/9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4.71 | 0 | 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5,000 | 2025/6/6 | 2025/6/30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5.26 | 0 | 0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5,000 | 2025/6/13 | 2025/7/14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7.75 | 0 | 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15,000 | 2025/7/2 | 2025/10/9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74.86 | 0 | 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3,000 | 2025/7/11 | 2025/9/11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9.25 | 0 | 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2,000 | 2025/7/11 | 2025/9/11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6.17 | 0 | 0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3,000 | 2025/7/14 | 2025/9/12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10.11 | 0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1,500 | 2025/7/28 | 2025/9/23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5.74 | 0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1,500 | 2025/8/18 | 2025/9/23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0.13 | 0 | 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1,000 | 2025/8/8 | 2025/8/14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0.03 | 0 | 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1,000 | 2025/8/8 | 2025/8/28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0.68 | 0 | 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3,000 | 2025/8/19 | 2025/9/26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4.61 | 0 | 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2,000 | 2025/8/20 | 2025/9/10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1.96 | 0 | 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2,000 | 2025/9/11 | 2025/9/23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0.95 | 0 | 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5,000 | 2025/9/12 | 2025/10/12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6.67 | 0 | 0 |
/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3,000 | 2025/9/12 | 2025/9/26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1.16 | 0 | 0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3,000 | 2025/9/17 | 2025/10/31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7.49 | 0 | 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R1 | 15,000 | 2025/10/14 | 2026/1/14 | 银行活期/定期存款:含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 | 否 | 0 | 15,000 | 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3,000 | 2025/10/15 | 2025/11/27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5.62 | 0 | 0 |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2,000 | 2025/11/10 | 2025/12/29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4.83 | 0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2,000 | 2025/11/11 | 2025/12/29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3.78 | 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2,000 | 2025/11/19 | 2025/11/27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0.55 | 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2,000 | 2025/12/1 | 2025/12/10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0.62 | 0 | 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3,000 | 2025/12/2 | 2025/12/25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2.85 | 0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 | R1 | 2,000 | 2025/12/8 | 2025/12/29 | 货币市场工具 | 否 | 1.82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6日 | 86,437.49 | 76,166.86 | 76,166.86 | / | 58,963.32 | / | 77.41 | 1,153.34 | 1.51 | 15,664.70 | |
| 合计 | / | 86,437.49 | 76,166.86 | 76,166.86 | / | 58,963.32 | / | / | / | 1,153.34 | / | 15,664.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取消或终止 | 2.16 | - | 2.16 | 100.00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6,140.00 | - | 36,148.07 | 100.02 | 2022年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25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0,350.00 | 1,149.34 | 8,608.14 | 83.17 | 2025年7月 | 是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010.00 | - | 5,119.42 | 102.18 | 2025年3月 | 是 | 否 | 不适用 | 448.71 | 否 | 不适 |
/
| 造项目 | 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15,664.70 | 4.00 | 48.30 | 0.31 | 2028年6月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4]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9,000.00 | - | 9,037.23 | 100.41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 | / | / | 76,166.86 | 1,153.34 | 58,963.32 | — | — | / | / | / | / | / | — | 0.25 |
注1: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2: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注3:公司将“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利息收入2,458.02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利息收入19,839.99元转出,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注4: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对“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延期的议案》,为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立足武汉经营情况、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决定继续实施并延期该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采用分批、分阶段的方式稳健推进该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6月。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 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 | 2024年8月23日 | 取消项目 | 156,668,578.68 | 21,560.00 | 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 |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
/
| 间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 | 项目 |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9月23日,公司、湖北五芳斋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5年4月15日 | 20,000.00 | 2025年4月15日 | 2026年4月14日 | 16,842.3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
1、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541号),认为:五芳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五芳斋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2、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五芳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397,885 | 38.53 | -75,337,074 | -75,337,074 | 1,060,811 | 0.54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6,397,885 | 38.53 | -75,337,074 | -75,337,074 | 1,060,811 | 0.54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4,136,084 | 37.39 | -74,136,084 | -74,136,084 | 0 | 0.0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61,801 | 1.14 | -1,200,990 | -1,200,990 | 1,060,811 | 0.54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1,875,642 | 61.47 | 74,136,084 | 74,136,084 | 196,011,726 | 99.46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1,875,642 | 61.47 | 74,136,084 | 74,136,084 | 196,011,726 | 99.46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198,273,527 | 100.00 | -1,200,990 | -1,200,990 | 197,072,537 | 100.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及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合计1,147,65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7月2日,公司完成1,147,659股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8,273,527股减少至197,125,868股。
/
(2)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3,331股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由197,125,868股减少至197,072,537股。
(3)2025年9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共涉及2名法人股东,分别为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74,136,084股,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于2025年9月1日起上市流通。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9,766,834 | 59,766,834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5年9月1日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4,369,250 | 14,369,25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5年9月1日 |
| 股权激励股份 | 2,261,801 | 1,200,990 | 0 | 1,060,811 | 股权激励承诺 | 自授予日24个月限售期满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 |
| 合计 | 76,397,885 | 75,337,074 | 0 | 1,060,81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关于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的情况,敬请查询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股份变动情况说明的相关内容。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13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73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799,400 | 63,726,734 | 32.3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0 | 35,500,500 | 18.0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0 | 14,369,250 | 7.2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汤黎琼 | 0 | 4,164,301 | 2.1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邵伟军 | -59,000 | 3,241,000 | 1.6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於向林 | 25,800 | 1,775,026 | 0.9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宇杰 | 1,190,000 | 1,460,000 | 0.74 | 0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复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268 | 1,279,668 | 0.65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87,104 | 1,253,215 | 0.64 | 0 | 无 | 0 | 其他 |
| 慈溪市宁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0 | 1,176,000 | 0.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3,726,734 | 人民币普通股 | 63,726,734 | ||||
| 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5,5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500,500 |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4,369,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69,250 | ||||
| 汤黎琼 | 4,164,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4,301 | ||||
| 邵伟军 | 3,24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1,000 | ||||
| 於向林 | 1,775,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5,026 | ||||
| 陈宇杰 | 1,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0,000 | ||||
| 宁波复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9,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9,668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3,2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3,215 | ||||
| 慈溪市宁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1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6,000 |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999,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远洋建筑是五芳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及其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马建忠 | 173,989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2 | 马冬达 | 61,740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3 | 沈燕萍 | 39,278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4 | 徐炜 | 39,278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5 | 于莹茜 | 36,515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6 | 陈传亮 | 36,515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7 | 张雅芬 | 36,103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8 | 张有英 | 33,69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9 | 徐朋飞 | 33,69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10 | 王伟 | 33,692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或由公司回购注销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厉建平 |
| 成立日期 | 1999年8月17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的收购;实业投资;食品工业新技术的研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纸张、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皮革及制品、橡塑制品、消防器材、包装制品、煤炭(无储存)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厉建平 |
| 国籍 | 中国香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厉昊嘉 |
| 国籍 | 法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 上海上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姚福利 | 1999年11月11日 | 91310118631522091U | 920,000,000.00 |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 情况说明 | 无 |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5/6/28 |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61-1.21 |
| 拟回购金额 | 3500.00-7000.00 |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已回购数量(股) | 3,388,545 |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538号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五芳斋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五芳斋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和五(二)1。
五芳斋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粽子、月饼等食品销售以及餐饮服务。2025年度,五芳斋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24,232.91万元,其中粽子、月饼等食品销售的营业收入金额为177,317.7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9.08%。
由于营业收入是五芳斋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五芳斋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对账单、签收(验收)单、营业日报表等;对于出口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等;对于线上销售模式,获取原始交易数据和资金结算数据,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并对交易数据实施分析程序;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获取返利计算表,选取项目与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测算返利金额是否准确;
(9)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三(十二)和五(一)之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五芳斋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7,129.07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701.27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427.80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五芳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五芳斋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五芳斋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五芳斋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五芳斋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五芳斋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盛伟明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姣姣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477,822,664.18 | 519,915,036.15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50,000,000.00 | 31,007,847.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七、5 | 64,278,032.27 | 42,576,384.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10,351,421.92 | 9,455,252.78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4,273,008.57 | 18,436,080.8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161,666,190.86 | 217,265,341.2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2,080,212.91 | 47,174,075.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940,471,530.71 | 885,830,017.99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3,983.76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29,800.00 | 229,8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1,881,267.70 | 49,978,442.28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98,968,862.32 | 1,053,215,395.49 |
| 在建工程 | 七、22 | 4,179,677.54 | 66,711,142.2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8,825,973.73 | 88,428,656.80 |
| 无形资产 | 七、26 | 69,087,150.00 | 72,081,161.18 |
| 其中:数据资源 | 1,581,381.84 | 1,000,367.12 | |
| 开发支出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8,982,839.85 | 33,252,518.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9,374,339.08 | 8,467,208.7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88,906.60 | 434,368.7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72,218,816.82 | 1,372,822,677.21 | |
| 资产总计 | 2,312,690,347.53 | 2,258,652,695.20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000.00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23,124,068.94 | 21,625,699.72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11,022,342.34 | 136,930,691.72 |
| 预收款项 | 七、37 | 1,378,499.19 | 851,160.62 |
| 合同负债 | 七、38 | 82,707,540.03 | 79,803,106.4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6,480,179.94 | 62,076,512.95 |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546,339.92 | 9,590,358.90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1,657,163.09 | 82,800,227.5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5,250.00 | 46,875.00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6,432,795.36 | 40,979,185.98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7,243,119.05 | 42,291,108.60 |
| 流动负债合计 | 534,592,047.86 | 477,448,052.43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8,263,995.64 | 44,802,412.79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3,125,729.74 | 16,493,427.0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6,191.38 | 51,981.5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1,405,916.76 | 61,347,821.37 | |
| 负债合计 | 635,997,964.62 | 538,795,873.8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7,072,537.00 | 198,273,52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90,364,590.12 | 1,110,540,809.83 |
| 减:库存股 | 七、56 | 167,673,078.49 | 120,984,727.9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551,986.56 | 1,148,856.73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0,834,613.85 | 97,723,652.2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42,801,909.25 | 431,051,476.4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4,952,558.29 | 1,717,753,594.23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39,824.62 | 2,103,227.17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6,692,382.91 | 1,719,856,821.4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12,690,347.53 | 2,258,652,695.20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46,139,289.31 | 182,592,766.1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007,847.03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41,890,235.18 | 40,250,728.28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5,101,491.81 | 6,154,245.51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98,661,553.27 | 229,074,049.0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96,470,640.81 | 127,520,176.24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621,050.88 | 31,174,245.31 | |
| 流动资产合计 | 625,884,261.26 | 647,774,057.54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89,679,081.97 | 585,737,565.9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1,881,267.70 | 49,978,442.28 | |
| 固定资产 | 894,452,762.67 | 917,876,020.52 | |
| 在建工程 | 1,654,463.04 | 3,326,214.00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9,270,905.57 | 32,171,744.75 | |
| 无形资产 | 49,222,274.20 | 51,858,462.5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1,137,048.46 | 1,000,367.12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264,964.04 | 17,020,118.6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30,199.45 | 6,560,445.73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000.00 | 39,00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05,007,918.64 | 1,664,568,014.49 | |
| 资产总计 | 2,230,892,179.90 | 2,312,342,072.03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43,237,397.64 | 21,625,699.72 | |
| 应付账款 | 61,285,507.05 | 95,080,668.68 | |
| 预收款项 | 1,241,499.19 | 831,160.62 | |
| 合同负债 | 73,292,359.77 | 73,551,243.6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082,429.77 | 40,719,603.47 | |
| 应交税费 | 8,883,895.94 | 8,194,457.91 | |
| 其他应付款 | 325,321,445.38 | 360,090,528.93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5,250.00 | 46,875.00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785,309.42 | 13,384,000.4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080,732.81 | 22,318,425.26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71,210,576.97 | 636,295,788.63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4,901,813.90 | 15,654,047.70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20,603,200.91 | 13,990,952.7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505,014.81 | 29,645,000.41 | |
| 负债合计 | 606,715,591.78 | 665,940,789.0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7,072,537.00 | 198,273,527.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105,650,699.33 | 1,114,338,428.15 | |
| 减:库存股 | 167,673,078.49 | 120,984,727.96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10,834,613.85 | 97,723,652.20 | |
| 未分配利润 | 378,291,816.43 | 357,050,403.6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24,176,588.12 | 1,646,401,282.99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30,892,179.90 | 2,312,342,072.03 |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242,329,052.60 | 2,251,355,040.37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242,329,052.60 | 2,251,355,040.37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97,909,256.24 | 2,092,141,856.43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12,005,135.02 | 1,372,100,116.05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6,086,186.64 | 25,345,422.35 |
| 销售费用 | 七、63 | 474,005,290.44 | 494,906,413.44 |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8,209,373.35 | 173,856,004.33 |
| 研发费用 | 七、65 | 23,594,079.77 | 26,466,109.93 |
| 财务费用 | 七、66 | 4,009,191.02 | -532,209.67 |
| 其中:利息费用 | 4,920,416.84 | 6,476,692.63 | |
| 利息收入 | 2,407,614.24 | 7,438,526.24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6,667,829.08 | 13,434,818.6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448,961.07 | 483,208.46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091.21 | -8,871.52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16,013.70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448,477.04 | 11,872,956.9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874,120.34 | -2,182,146.3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428,162.52 | 360,976.4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1,642,151.65 | 183,599,011.82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859,300.00 | 2,335,430.95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099,230.37 | 3,602,575.1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0,402,221.28 | 182,331,867.6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8,616,382.26 | 41,458,391.8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785,839.02 | 140,873,475.72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785,839.02 | 140,873,475.72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618,636.47 | 142,141,306.84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202.55 | -1,267,831.12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3,129.83 | -182,612.14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3,129.83 | -175,611.50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3,129.83 | -175,611.50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301.08 | 301.08 | |
/
| 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03,430.91 | -175,912.58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000.64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2,188,968.85 | 140,690,863.58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2,021,766.30 | 141,965,695.34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7,202.55 | -1,274,831.76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73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74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528,964,379.82 | 1,697,456,167.84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154,359,667.71 | 1,263,465,454.49 |
| 税金及附加 | 17,432,394.16 | 17,090,053.43 | |
| 销售费用 | 184,930,692.14 | 219,677,578.10 | |
| 管理费用 | 117,657,629.99 | 130,110,078.54 | |
| 研发费用 | 18,581,376.11 | 21,998,522.66 | |
| 财务费用 | 9,427,461.69 | 8,143,869.70 | |
| 其中:利息费用 | 9,805,535.30 | 13,224,978.30 | |
| 利息收入 | 1,282,715.27 | 5,370,623.19 | |
| 加:其他收益 | 7,322,880.44 | 3,685,378.13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05,712,347.01 | 137,487,615.5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6,013.70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3,099.88 | 9,360,728.30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05,858.53 | -879,078.95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8,639.80 | 348,170.48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7,466,266.62 | 187,389,438.16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922,272.09 | 1,690,576.24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42,599.80 | 2,720,008.70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7,045,938.91 | 186,360,005.7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5,936,322.43 | 11,277,049.65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109,616.48 | 175,082,956.05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109,616.48 | 175,082,956.05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1,109,616.48 | 175,082,956.05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4,901,659.24 | 2,416,423,422.62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442,500.63 | 22,019,740.66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1,747,519.30 | 57,792,991.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5,091,679.17 | 2,496,236,155.12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08,739,535.84 | 1,311,218,342.25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8,283,892.29 | 454,100,126.1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1,391,693.94 | 196,370,841.5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3,579,705.64 | 219,787,557.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1,994,827.71 | 2,181,476,867.8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96,851.46 | 314,759,287.2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73,764.90 | 492,079.9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2,723,056.92 | 839,454.96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90,591,833.33 | 196,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7,188,655.15 | 197,331,534.94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823,987.65 | 131,964,074.0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554.2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10,000,000.00 | 226,591,833.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5,823,987.65 | 358,588,461.5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635,332.50 | -161,256,926.60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3,817.11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3,817.11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500,000.00 | 50,5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0,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993,817.11 | 50,5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816,021.70 | 139,527,707.43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7,052.64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3,675,290.05 | 120,762,303.1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1,491,311.75 | 310,290,010.57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497,494.64 | -259,790,010.57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63,113.78 | -119,450.13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499,089.46 | -106,407,100.0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3,453,041.84 | 609,860,141.91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6,953,952.38 | 503,453,041.84 |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51,983,985.68 | 1,849,552,580.17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279,419.57 | 21,850,467.41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989,624.79 | 43,043,259.5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4,253,030.04 | 1,914,446,307.15 |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19,793,622.03 | 1,220,584,533.17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0,282,721.13 | 293,421,560.77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212,411.84 | 111,501,612.28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094,343.22 | 122,660,496.8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9,383,098.22 | 1,748,168,203.0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69,931.82 | 166,278,104.08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39,789.5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2,183,398.42 | 130,480,138.91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949,798.45 | 1,602,706.34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5,875,001.61 | 492,522,476.43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8,047,987.98 | 624,605,321.68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231,900.21 | 64,299,137.5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559,404.00 | 232,552,853.44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2,338,657.01 | 550,691,423.12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2,129,961.22 | 847,543,414.1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918,026.76 | -222,938,092.46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500,000.00 | 50,5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1,653,911.47 | 930,760,666.0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2,153,911.47 | 981,260,666.07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5,423,028.02 | 150,781,889.83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7,147,332.84 | 1,012,890,028.5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3,570,360.86 | 1,213,671,918.4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416,449.39 | -232,411,252.3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5,105.16 | 89,356.60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026,404.03 | -288,981,884.11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739,972.99 | 455,721,857.10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766,377.02 | 166,739,972.99 |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73,527.00 | 1,110,540,809.83 | 120,984,727.96 | 1,148,856.73 | 97,723,652.20 | 431,051,476.43 | 1,717,753,594.23 | 2,103,227.17 | 1,719,856,821.4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73,527.00 | 1,110,540,809.83 | 120,984,727.96 | 1,148,856.73 | 97,723,652.20 | 431,051,476.43 | 1,717,753,594.23 | 2,103,227.17 | 1,719,856,821.4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0,990.00 | -20,176,219.71 | 46,688,350.53 | 403,129.83 | 13,110,961.65 | 11,750,432.82 | -42,801,035.94 | -363,402.55 | -43,164,438.4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3,129.83 | 121,618,636.47 | 122,021,766.30 | 167,202.55 | 122,188,968.8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00,990.00 | -20,344,478.98 | 59,424,736.03 | -80,970,205.01 | 493,817.11 | -80,476,387.9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00,990.00 | -10,978,324.50 | -12,179,314.50 | 493,817.11 | -11,685,497.39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366,154.48 | -9,366,154.48 | -9,366,154.48 | ||||||||||||
| 4.其他 | 59,424,736.03 | -59,424,736.03 | -59,424,736.03 | ||||||||||||
| (三)利润分配 | 13,110,961.65 | -109,868,203.65 | -96,757,242.00 | -96,757,242.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110,961.65 | -13,110,961.65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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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757,242.00 | -96,757,242.00 | -96,757,242.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168,259.27 | -12,736,385.50 | 12,904,644.77 | -1,024,422.21 | 11,880,222.56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7,072,537.00 | 1,090,364,590.12 | 167,673,078.49 | 1,551,986.56 | 110,834,613.85 | 442,801,909.25 | 1,674,952,558.29 | 1,739,824.62 | 1,676,692,382.91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3,759,980.00 | 1,184,645,839.24 | 91,416,368.03 | 1,324,468.23 | 80,215,356.59 | 445,462,853.20 | 1,763,992,129.23 | 2,610,133.74 | 1,766,602,262.9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759,980.00 | 1,184,645,839.24 | 91,416,368.03 | 1,324,468.23 | 80,215,356.59 | 445,462,853.20 | 1,763,992,129.23 | 2,610,133.74 | 1,766,602,262.9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513,547.00 | -74,105,029.41 | 29,568,359.93 | -175,611.50 | 17,508,295.61 | -14,411,376.77 | -46,238,535.00 | -506,906.57 | -46,745,441.5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5,611.50 | 142,141,306.84 | 141,965,695.34 | -1,274,831.76 | 140,690,863.5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04,208.00 | -17,712,251.82 | 47,999,442.33 | -66,815,902.15 | -66,815,902.15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04,208.00 | -15,711,302.40 | -16,815,510.40 | -16,815,510.4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00,949.42 | -2,000,949.42 | -2,000,949.42 | ||||||||||
| 4.其他 | 47,999,442.33 | -47,999,442.33 | -47,999,442.33 | ||||||||||
| (三)利润分配 | 17,508,295.61 | -156,552,683.61 | -139,044,388.00 | -139,044,388.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508,295.61 | -17,508,295.61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9,044,388.00 | -139,044,388.00 | -139,044,388.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5,617,755.00 | -55,617,755.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5,617,755.00 | -55,617,755.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775,022.59 | -18,431,082.40 | 17,656,059.81 | 767,925.19 | 18,423,985.00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73,527.00 | 1,110,540,809.83 | 120,984,727.96 | 1,148,856.73 | 97,723,652.20 | 431,051,476.43 | 1,717,753,594.23 | 2,103,227.17 | 1,719,856,821.40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73,527.00 | 1,114,338,428.15 | 120,984,727.96 | 97,723,652.20 | 357,050,403.60 | 1,646,401,282.99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73,527.00 | 1,114,338,428.15 | 120,984,727.96 | 97,723,652.20 | 357,050,403.60 | 1,646,401,282.9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0,990.00 | -8,687,728.82 | 46,688,350.53 | 13,110,961.65 | 21,241,412.83 | -22,224,694.8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1,109,616.48 | 131,109,616.4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00,990.00 | -8,687,728.82 | 59,424,736.03 | -69,313,454.8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00,990.00 | 678,425.66 | -522,564.34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366,154.48 | -9,366,154.48 | ||||||
| 4.其他 | 59,424,736.03 | -59,424,736.03 | ||||||
| (三)利润分配 | 13,110,961.65 | -109,868,203.65 | -96,757,242.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110,961.65 | -13,110,961.65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757,242.00 | -96,757,242.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12,736,385.50 | 12,736,385.50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7,072,537.00 | 1,105,650,699.33 | 167,673,078.49 | 110,834,613.85 | 378,291,816.43 | 1,624,176,588.12 |
/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3,759,980.00 | 1,187,668,434.97 | 91,416,368.03 | 80,215,356.59 | 338,520,131.16 | 1,658,747,534.6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3,759,980.00 | 1,187,668,434.97 | 91,416,368.03 | 80,215,356.59 | 338,520,131.16 | 1,658,747,534.6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513,547.00 | -73,330,006.82 | 29,568,359.93 | 17,508,295.61 | 18,530,272.44 | -12,346,251.7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5,082,956.05 | 175,082,956.0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04,208.00 | -17,712,251.82 | 47,999,442.33 | -66,815,902.1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04,208.00 | -15,711,302.40 | -16,815,510.4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000,949.42 | -2,000,949.42 | |||||||||
| 4.其他 | 47,999,442.33 | -47,999,442.33 | |||||||||
| (三)利润分配 | 17,508,295.61 | -156,552,683.61 | -139,044,388.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508,295.61 | -17,508,295.61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9,044,388.00 | -139,044,388.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5,617,755.00 | -55,617,755.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5,617,755.00 | -55,617,755.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18,431,082.40 | 18,431,082.40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73,527.00 | 1,114,338,428.15 | 120,984,727.96 | 97,723,652.20 | 357,050,403.60 | 1,646,401,282.99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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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根据嘉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嘉国资产〔1997〕53号),由嘉兴市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199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整体评估的嘉兴市五芳斋粽子公司净资产和嘉兴大酒店国有净资产扣除按政策规定需剥离和提留后的净资产作为国家股出资,同时吸收浙江省嘉兴百货纺织品批发公司、嘉兴食品肉类中心、嘉兴酿造总公司、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及沈伟民等631位企业职工入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27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042034718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97,072,537.00元,股份总数197,072,537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60,81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96,011,72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食品制造行业和餐饮服务行业。主要业务为粽子等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门店餐饮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6年4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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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五芳斋香港公司、五芳斋澳门公司、芳味韵福控股公司、五芳斋私人公司、安托南公司、五芳斋日本公司、五芳斋澳洲公司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核销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预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超过资产总额5%的项目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外购研发项目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 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 |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 |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净资产的15%/单项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15% |
|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将其他单项影响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事项认定为重要的其他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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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C.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③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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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 1-2年 | 15 |
| 2-3年 | 35 |
| 3年以上 | 100 |
/
注: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押金保证金逾期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 1-2年 | 15 |
| 2-3年 | 35 |
| 3年以上 | 100 |
注: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押金保证金组合的逾期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合同期内至逾合同期3个月内(含3个月) | 10 |
| 逾合同期3个月至6个月(含6个月) | 30 |
| 逾合同期6个月至1年(含1年) | 50 |
| 逾合同期1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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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②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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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
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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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①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A.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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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控股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③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A.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B.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①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②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或5% | 2.38%-9.7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或5% | 9.50%-19.40%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3%或5% | 9.50%-24.2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或5% | 9.50%-32.33%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②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③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土地使用权 | 40-50年,根据权证载明日期 | 直线法 |
| 软件 | 3-5年,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 商标 | 10年,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 数据资源 | 3年,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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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A.人员人工费用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B.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a.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b.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c.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C.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D.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E.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F.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G.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H.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②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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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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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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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①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A.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B.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C.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A.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B.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C.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D.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F.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②收入计量原则
A.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B.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C.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D.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粽子、月饼等食品以及提供餐饮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主要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直营零售收入
直营店及合作经营店餐饮收入:在客户完成消费,支付货款后确认收入。
B.电商销售收入
a.电商直销:通过公司自营电商渠道进行销售的,在终端客户确认收货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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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电商代销: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的,根据与电商平台合同约定的结算模式,在实际已发货并取得电商平台出具的结算清单后确认收入。
C.商超销售收入
公司在年度框架性协议范围内根据采购订单向商超发货,在商超收到货物并在其供应商平台发布收货数量和金额的信息,公司完成对账后确认收入。
D.经销、团购销售收入
在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
E.出口销售收入
在已办理完货物报关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F.早餐车销售收入
公司与代销员签订合同,在代销员实际对外销售之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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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①企业合并;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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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回租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回租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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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4.25%、8.25%、8.5%、3%-12%、16.5%、17%、20%、23.2%、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江西农发公司、上海家馨公司、杭州五芳斋公司、上海糯家公司、深圳五芳斋公司、嘉兴电商公司、嘉点电商公司、嘉湖细点电商公司、嘉湖电商公司、嘉兴五芳斋餐饮公司、湖州天天公司、武汉五芳斋公司、嘉兴五小芳公司、良库公司、五芳斋供应链公司、禾田下农副产品公司、五芳斋企业管理公司 | 20 |
| 五芳斋香港公司[注1] | 8.25、16.5 |
| 五芳斋澳门公司[注2] | 3-12 |
| 芳味韵福控股公司、五芳斋私人公司[注3] | 4.25、8.5、17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法人税23.2 |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1]依据香港《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利得税两级制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法人首200万元港币的利得税税率降低为8.25%,其后利润则继续按照16.5%交税[注2]澳门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3%-12%[注3]新加坡所得税实行税率17%,对于新成立的公司,前三年的前100,000新加坡币的所得将享有75%税收豁免,折算税率4.25%;接下来的100,000新加坡币将享有50%的税收豁免,折算税率8.5%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子公司宝清五芳斋公司的稻谷初加工业务所获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上海家馨公司、上海糯家公司、杭州五芳斋公司等17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上海家馨公司、上海糯家公司、杭州五芳斋公司等17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本期良库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上述优惠。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成都五芳斋公司符合条件,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浙江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本公司符合条件,享受上述优惠。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成都五芳斋公司符合条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331,978.41 | 373,233.82 |
| 银行存款 | 371,568,752.65 | 497,709,219.52 |
| 其他货币资金 | 105,921,933.12 | 21,832,582.81 |
| 合计 | 477,822,664.18 | 519,915,036.15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984,505.24 | 20,979,259.24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中受限资产说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预付卡保证金 | 11,237,585.25 | 11,195,282.39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9,606,126.55 | 5,241,711.92 |
| 最低存款保证金 | 25,000.00 | 25,000.00 |
| 小计 | 100,868,711.80 | 16,461,994.31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0,000,000.00 | 31,007,847.03 | / |
| 其中: | |||
| 理财产品 | 31,007,847.03 | / | |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150,000,000.00 | 31,007,847.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7,378,205.10 | 44,471,557.67 |
| 其中:一年以内 | 67,378,205.10 | 44,471,557.67 |
| 1至2年 | 373,297.39 | 529,664.76 |
| 2至3年 | 236,774.86 | 3,453,241.15 |
| 3年以上 | 3,302,467.33 | 9,962.65 |
| 合计 | 71,290,744.68 | 48,464,426.23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30,703.53 | 4.95 | 3,530,703.53 | 100.00 | 3,530,703.53 | 7.29 | 3,530,703.53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760,041.15 | 95.05 | 3,482,008.88 | 5.14 | 64,278,032.27 | 44,933,722.70 | 92.71 | 2,357,338.10 | 5.25 | 42,576,384.60 |
| 其中: | ||||||||||
| 合计 | 71,290,744.68 | 100.00 | 7,012,712.41 | 9.84 | 64,278,032.27 | 48,464,426.23 | 100.00 | 5,888,041.63 | 12.15 | 42,576,384.60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家乐福(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 | 3,530,703.53 | 3,530,703.53 | 100.00 | 被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合计 | 3,530,703.53 | 3,530,703.5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包括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等家乐福集团旗下子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67,378,205.10 | 3,368,910.25 | 5.00 |
| 1-2年 | 135,098.54 | 20,264.78 | 15.00 |
| 2-3年 | 236,774.86 | 82,871.20 | 35.00 |
| 3年以上 | 9,962.65 | 9,962.65 | 100.00 |
| 合计 | 67,760,041.15 | 3,482,008.88 | 5.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五、13之说明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30,703.53 | 3,530,703.5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57,338.10 | 1,644,668.62 | 450,783.39 | -69,214.45 | 3,482,008.88 | |
| 合计 | 5,888,041.63 | 1,644,668.62 | 450,783.39 | -69,214.45 | 7,012,712.4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50,783.3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15,839,481.42 | 15,839,481.42 | 22.22 | 791,974.07 |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0,832,342.20 | 10,832,342.20 | 15.19 | 541,617.11 | |
|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8,903,435.72 | 8,903,435.72 | 12.49 | 445,171.79 | |
| 上海盒马物联网有限公司 | 6,791,737.05 | 6,791,737.05 | 9.53 | 339,586.85 | |
| 十足集团有限公司 | 1,783,392.32 | 1,783,392.32 | 2.50 | 89,169.62 | |
| 合计 | 44,150,388.71 | 44,150,388.71 | 61.93 | 2,207,519.44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426,029.14 | |
| 合计 | 28,426,029.14 |
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9,749,800.27 | 94.19 | 9,008,039.04 | 95.27 |
| 1至2年 | 389,187.88 | 3.76 | 441,709.37 | 4.67 |
| 2至3年 | 207,530.16 | 2.00 | 4,903.61 | 0.05 |
| 3年以上 | 4,903.61 | 0.05 | 600.76 | 0.01 |
| 合计 | 10,351,421.92 | 100.00 | 9,455,252.7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4,967,648.94 | 47.99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兴石油分公司 | 694,905.49 | 6.71 |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 420,651.88 | 4.06 |
| 成都台商投资区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418,770.76 | 4.05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389,520.29 | 3.76 |
| 合计 | 6,891,497.36 | 66.57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4,273,008.57 | 18,436,080.85 |
| 合计 | 24,273,008.57 | 18,436,080.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2,708,496.21 | 5,856,347.79 |
| 其中:一年以内 | 12,708,496.21 | 5,856,347.79 |
| 1至2年 | 2,270,127.86 | 4,355,986.61 |
| 2至3年 | 3,399,020.94 | 1,169,727.98 |
| 3年以上 | 6,308,969.02 | 7,867,673.01 |
| 合计 | 24,686,614.03 | 19,249,735.3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及保证金 | 21,638,074.15 | 16,153,336.72 |
| 应收补贴款及收购费等[注] | 1,914,860.00 | 1,914,860.00 |
| 第三方平台往来 | 274,001.94 | 442,927.40 |
| 应付暂收款 | 2,302.40 | |
| 其他 | 859,677.94 | 736,308.87 |
| 合计 | 24,686,614.03 | 19,249,735.39 |
注:应收补贴款及收购费为宝清县天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清天龙公司)代中央储备粮双鸭山直属库有限公司保管粮食产生的保管费用补贴和收购粮食的费用。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45,235.06 | 111,334.48 | 557,085.00 | 813,654.54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1,772.98 | 11,772.98 | ||
| --转入第三阶段 | -16,559.04 | 16,559.04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2,191.95 | -22,989.49 | -185,394.04 | -196,191.58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203,857.50 | -203,857.50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45,654.03 | 83,558.93 | 184,392.50 | 413,605.4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于账龄组合,账龄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一阶段,账龄1-2年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二阶段,账龄2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三阶段。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77,085.00 | -121,835.00 | 200,857.50 | 154,392.5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6,569.54 | -74,356.58 | 3,000.00 | 259,212.96 | ||
| 合计 | 813,654.54 | -196,191.58 | 203,857.50 | 413,605.4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03,857.5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ChangiAirportGroup(Singapore)PteLtd | 2,547,244.78 | 10.32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1-2年 | |
| 中央储备粮双鸭山直属库有限公司 | 1,914,860.00 | 7.76 | 应收补贴款 | 1年以内 | 95,743.00 |
| VenetianCotaiLimited | 1,594,054.00 | 6.46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2-3年、3年以上 | |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4.66 | 押金及保证金 | 3年以上 |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4.46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合计 | 8,306,158.78 | 33.66 | / | / | 95,743.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05,396,468.46 | 299,025.85 | 105,097,442.61 | 128,282,439.66 | 161,029.87 | 128,121,409.79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16,376,649.34 | 315,105.85 | 16,061,543.49 | 22,861,215.73 | 315,420.71 | 22,545,795.02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291,325.15 | 291,325.15 | 360,761.37 | 360,761.37 | ||
| 发出商品 | 509,600.99 | 509,600.99 | 4,273,738.00 | 4,273,738.00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3,191,850.78 | 3,191,850.78 | 918,108.72 | 918,108.72 | ||
| 自制半成品 | 27,491,191.65 | 471,164.10 | 27,020,027.55 | 48,773,859.42 | 49,254.61 | 48,724,604.81 |
| 包装物 | 9,721,616.25 | 3,398,102.41 | 6,323,513.84 | 11,511,095.74 | 2,583,880.67 | 8,927,215.07 |
| 低值易耗品 | 4,221,895.57 | 1,051,009.12 | 3,170,886.45 | 4,046,879.99 | 653,171.50 | 3,393,708.49 |
| 合计 | 167,200,598.19 | 5,534,407.33 | 161,666,190.86 | 221,028,098.63 | 3,762,757.36 | 217,265,341.2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61,029.87 | 286,197.95 | 148,201.97 | 299,025.85 |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315,420.71 | 307,092.56 | 305,050.00 | 2,357.42 | 315,105.85 | |
| 周转材料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自制半成品 | 49,254.61 | 471,155.47 | 49,245.98 | 471,164.10 | ||
| 包装物 | 2,583,880.67 | 3,265,214.61 | 2,450,992.87 | 3,398,102.41 | ||
| 低值易耗品 | 653,171.50 | 509,783.34 | 111,945.72 | 1,051,009.12 | ||
| 合计 | 3,762,757.36 | 4,839,443.93 | 3,065,436.54 | 2,357.42 | 5,534,407.33 | |
[注]本期减少其他变动系境外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影响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报损 |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报损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本期计提减值 | 期末数 |
/
| 运输费用 | 360,761.37 | 109,205,065.68 | 109,274,501.90 | 291,325.15 | |
| 小计 | 360,761.37 | 109,205,065.68 | 109,274,501.90 | 291,325.1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缴所得税 | 33,425,214.59 | 29,696,450.67 |
| 待抵扣增值税 | 16,582,174.37 | 15,102,075.67 |
| 房租费 | 950,512.15 | 1,175,474.25 |
| 其他 | 1,122,311.80 | 1,200,074.72 |
| 合计 | 52,080,212.91 | 47,174,075.3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23,983.76 | -9,091.21 | -14,892.55 | ||||||||
| 小计 | 23,983.76 | -9,091.21 | -14,892.55 | ||||||||
| 合计 | 23,983.76 | -9,091.21 | -14,892.55 | ||||||||
[注]其他减少系本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五芳斋日本公司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武汉东西湖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9,800.00 | 229,800.00 | |||||||||
| 合计 | 229,800.00 | 229,800.00 | /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73,496,069.76 | 73,496,069.7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86,867.22 | 3,386,867.22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固定资产出租转入 | 3,386,867.22 | 3,386,867.2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234,524.57 | 35,234,524.57 | ||
| (1)处置 | 35,234,524.57 | 35,234,524.57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41,648,412.41 | 41,648,412.41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3,517,627.48 | 23,517,627.48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49,419.87 | 5,049,419.87 | ||
| (1)计提或摊销 | 2,191,633.58 | 2,191,633.58 | ||
| (2)固定资产出租转入 | 2,857,786.29 | 2,857,786.29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799,902.64 | 8,799,902.64 | ||
| (1)处置 | 8,799,902.64 | 8,799,902.64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19,767,144.71 | 19,767,144.71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881,267.70 | 21,881,267.7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978,442.28 | 49,978,442.28 |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098,968,862.32 | 1,053,215,395.49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1,098,968,862.32 | 1,053,215,395.4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61,676,564.26 | 179,193,116.58 | 12,488,615.24 | 81,816,060.23 | 1,335,174,356.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790,626.97 | 24,811,927.90 | 202,293.79 | 10,464,709.76 | 114,269,558.42 |
| (1)购置 | 5,746,297.03 | 17,331,643.64 | 202,293.79 | 8,933,870.35 | 32,214,104.8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3,044,329.94 | 7,480,284.26 | 1,530,839.41 | 82,055,453.61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60,448.88 | 7,357,311.25 | 845,248.33 | 11,478,132.49 | 23,641,140.95 |
| (1)处置或报废 | 573,581.66 | 7,357,311.25 | 845,248.33 | 11,460,078.71 | 20,236,219.95 |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3,386,867.22 | 3,386,867.22 |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8,053.78 | 18,053.78 | |||
| 4.期末余额 | 1,136,506,742.35 | 196,647,733.23 | 11,845,660.70 | 80,802,637.50 | 1,425,802,773.78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51,520,533.26 | 64,507,392.39 | 10,477,142.72 | 54,770,322.51 | 281,275,390.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068,193.92 | 16,031,804.37 | 859,595.23 | 11,293,960.61 | 61,253,554.13 |
| (1)计提 | 33,068,193.92 | 16,031,804.37 | 859,595.23 | 11,293,960.61 | 61,253,554.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92,836.35 | 4,183,786.83 | 808,521.82 | 8,193,423.58 | 16,378,568.58 |
| (1)处置或报废 | 335,050.06 | 4,183,786.83 | 808,521.82 | 8,175,742.12 | 13,503,100.83 |
/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2,857,786.29 | 2,857,786.29 |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7,681.46 | 17,681.46 | |||
| 4.期末余额 | 181,395,890.83 | 76,355,409.93 | 10,528,216.13 | 57,870,859.54 | 326,150,376.4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69,235.64 | 602,878.36 | 43.10 | 11,412.84 | 683,569.9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91 | 34.91 | |||
| (1)处置或报废 | 34.91 | 34.91 | |||
| 4.期末余额 | 69,235.64 | 602,878.36 | 43.10 | 11,377.93 | 683,535.03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5,041,615.88 | 119,689,444.94 | 1,317,401.47 | 22,920,400.03 | 1,098,968,862.3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10,086,795.36 | 114,082,845.83 | 2,011,429.42 | 27,034,324.88 | 1,053,215,395.4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房屋及构筑物 | 34,912,859.48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4,179,677.54 | 66,711,142.23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4,179,677.54 | 66,711,142.2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五芳斋成都基地产线配套升级项目 | 61,291,864.60 | 61,291,864.60 | ||||
|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742,294.67 | 742,294.67 | ||||
| 零星工程 | 4,179,677.54 | 4,179,677.54 | 4,676,982.96 | 4,676,982.96 | ||
| 合计 | 4,179,677.54 | 4,179,677.54 | 66,711,142.23 | 66,711,142.23 |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97,839,816.51 | 742,294.67 | 696,806.76 | 45,487.91 | 71.95 | 100.00%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
| 五芳斋成都基地产线配套升级项目 | 82,568,807.34 | 61,291,864.60 | 9,959,193.44 | 71,251,058.04 | 93.96 | 100.00%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 |||||
| 合计 | 62,034,159.27 | 9,959,193.44 | 71,947,864.80 | 45,487.91 | / | / | / | / |
[注1]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预算数系该项目的总预算,包含费用化软件升级维护预算,故计算得出的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小于实际工程进度[注2]成都基地产线配套升级项目的预算数系该项目的总预算,包含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故计算得出的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小于实际工程进度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51,613,333.73 | 35,114,704.14 | 186,728,037.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398,276.28 | 105,398,276.28 | |
| (1)租入 | 105,207,819.61 | 105,207,819.61 | |
| (2)外币报表折算 | 190,456.67 | 190,456.67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341,341.54 | 35,114,704.14 | 86,456,045.68 |
| (1)处置 | 51,341,341.54 | 35,114,704.14 | 86,456,045.68 |
| 4.期末余额 | 205,670,268.47 | 205,670,268.47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71,488,586.22 | 26,810,794.85 | 98,299,381.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372,748.53 | 8,303,909.29 | 56,676,657.82 |
| (1)计提 | 48,328,743.90 | 8,303,909.29 | 56,632,653.19 |
| (2)外币报表折算 | 44,004.63 | 44,004.63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017,040.01 | 35,114,704.14 | 78,131,744.15 |
| (1)处置 | 43,017,040.01 | 35,114,704.14 | 78,131,744.15 |
| 4.期末余额 | 76,844,294.74 | 76,844,294.74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8,825,973.73 | 128,825,973.73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124,747.51 | 8,303,909.29 | 88,428,656.80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商标 | 数据资源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2,351,299.70 | 18,998,187.47 | 25,600,000.00 | 1,028,949.04 | 137,978,436.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5,486.73 | 978,350.58 | 1,243,837.31 | ||
| (1)购置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65,486.73 | 265,486.73 | |||
/
| (3)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 | 978,350.58 | 978,350.58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92,351,299.70 | 19,263,674.20 | 25,600,000.00 | 2,007,299.62 | 139,222,273.52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5,182,667.79 | 15,086,025.32 | 25,600,000.00 | 28,581.92 | 65,897,275.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5,437.19 | 1,375,075.44 | 397,335.86 | 4,237,848.49 | |
| (1)计提 | 2,465,437.19 | 1,375,075.44 | 397,335.86 | 4,237,848.49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27,648,104.98 | 16,461,100.76 | 25,600,000.00 | 425,917.78 | 70,135,123.52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703,194.72 | 2,802,573.44 | 1,581,381.84 | 69,087,150.0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168,631.91 | 3,912,162.15 | 1,000,367.12 | 72,081,161.18 |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1.44%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28,949.04 | 1,028,949.0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8,350.58 | 978,350.58 | ||
| 其中:购入 | ||||
| 内部研发 | 978,350.58 | 978,350.58 | ||
| 其他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其中:处置 | ||||
| 失效且终止确认 | ||||
| 其他减少 | ||||
| 4.期末余额 | 2,007,299.62 | 2,007,299.62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8,581.92 | 28,581.9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7,335.86 | 397,335.86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其中:处置 | ||||
| 失效且终止确认 | ||||
| 其他减少 | ||||
| 4.期末余额 | 425,917.78 | 425,917.78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81,381.84 | 1,581,381.84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0,367.12 | 1,000,367.12 |
其他说明:
无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7,593,159.97 | 已提交申请,尚在办理中 |
| 小计 | 7,593,159.97 |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湖州天天公司 | 908,738.46 | 908,738.46 | ||||
| 武汉五芳斋公司 | 22,389,343.78 | 22,389,343.78 |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34,676.41 | 34,676.41 | ||||
| 合计 | 23,298,082.24 | 34,676.41 | 23,332,758.65 |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 湖州天天公司 | 908,738.46 | 908,738.46 | ||||
| 武汉五芳斋公司 | 22,389,343.78 | 22,389,343.78 |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34,676.41 | 34,676.41 | ||||
| 合计 | 23,298,082.24 | 34,676.41 | 23,332,758.65 |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整个公司 | 本公司业务为中日间食品贸易,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1,254,324.73 | 1,188,274.43 | 34,676.41 | 五芳斋日本公司尚未实际经营,账面资产仅有货币资金,无负债,故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即货币资金余额1,188,274.43元 | ||||
| 合计 | 1,254,324.73 | 1,188,274.43 | 34,676.41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19,082,739.77 | 20,947,071.27 | 10,029,062.28 | 30,000,748.76 | |
| 改造费 | 12,466,262.08 | 299,110.95 | 4,906,573.49 | 7,858,799.54 | |
| 排污费 | 1,409,877.78 | 480,133.56 | 929,744.22 | ||
| 广告制作费及其他 | 293,638.39 | 100,091.06 | 193,547.33 | ||
| 合计 | 33,252,518.02 | 21,246,182.22 | 15,515,860.39 | 38,982,839.85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7,657,139.23 | 1,857,444.29 | 6,463,307.37 | 1,570,331.4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398,418.84 | 1,849,604.71 | 6,644,036.80 | 1,661,009.20 |
| 可抵扣亏损 | ||||
| 存货跌价准备 | 5,325,075.83 | 1,326,812.76 | 3,732,217.30 | 919,741.11 |
| 递延收益 | 21,522,766.32 | 5,380,691.59 | 14,805,378.53 | 3,701,344.64 |
| 股权激励 | 5,293,987.93 | 1,315,661.58 | ||
| 租赁负债 | 124,696,791.00 | 28,159,274.08 | 85,781,598.77 | 16,574,495.68 |
| 合计 | 166,600,191.22 | 38,573,827.43 | 122,720,526.70 | 25,742,583.7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使用权资产 | 128,825,973.73 | 29,215,679.73 | 88,428,656.80 | 17,327,356.46 |
| 合计 | 128,825,973.73 | 29,215,679.73 | 88,428,656.80 | 17,327,356.46 |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99,488.35 | 9,374,339.08 | 17,275,374.95 | 8,467,208.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199,488.35 | 16,191.38 | 17,275,374.95 | 51,981.5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618,143.25 | 19,872,599.48 |
| 可抵扣亏损 | 169,079,526.23 | 193,215,035.98 |
| 合计 | 183,697,669.48 | 213,087,635.4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5年 | 37,757,611.44 | ||
| 2026年 | 41,676,449.69 | 41,685,835.34 | |
| 2027年 | 75,656,662.83 | 75,656,662.83 | |
| 2028年 | 20,697,275.37 | 22,862,443.57 | |
| 2029年 | 15,114,796.43 | 15,252,482.80 | |
| 2030年 | 15,934,341.91 | ||
| 合计 | 169,079,526.23 | 193,215,035.9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设备款 | 545,620.60 | 545,620.60 | 223,768.70 | 223,768.70 | ||
| 预付租金 | 143,286.00 | 143,286.00 | 210,600.00 | 210,600.00 | ||
| 合计 | 688,906.60 | 688,906.60 | 434,368.70 | 434,368.70 | ||
其他说明:
[注]预付租金系预付适用新租赁准则的租赁年限始于2026年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款项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00,868,711.80 | 100,868,711.80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预付卡保证金、ETC业务最低存款保证金 | 16,461,994.31 | 16,461,994.31 | 质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预付卡保证金、ETC业务最低存款保证金 |
| 投资性房地产 | 3,386,867.22 | 397,325.43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
| 固定资产 | 100,179,641.28 | 49,772,052.19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103,566,508.50 | 53,662,555.98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 无形资产 | 13,893,870.02 | 6,844,615.34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13,893,870.02 | 7,164,812.06 | 抵押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
| 合计 | 218,329,090.32 | 157,882,704.76 | / | / | 133,922,372.83 | 77,289,362.35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 | |
| 合计 | 5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3,124,068.94 | 21,625,699.72 |
| 合计 | 123,124,068.94 | 21,625,699.7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款 | 68,543,535.00 | 84,515,769.81 |
| 工程设备款 | 42,478,807.34 | 52,414,921.91 |
| 合计 | 111,022,342.34 | 136,930,691.7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房租 | 1,378,499.19 | 851,160.62 |
| 合计 | 1,378,499.19 | 851,160.6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卡券预收款 | 69,030,860.33 | 66,805,977.01 |
| 预收货款 | 13,676,590.94 | 12,996,336.09 |
| 未兑换积分 | 88.76 | 793.33 |
| 合计 | 82,707,540.03 | 79,803,106.4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60,134,397.36 | 379,701,450.75 | 395,455,141.78 | 44,380,706.33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42,115.59 | 30,151,067.03 | 30,073,709.01 | 2,019,473.61 |
| 三、辞退福利 | 2,937,085.26 | 2,857,085.26 | 80,000.00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62,076,512.95 | 412,789,603.04 | 428,385,936.05 | 46,480,179.94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7,717,290.11 | 318,475,590.73 | 334,190,068.11 | 42,002,812.73 |
| 二、职工福利费 | 24,907,675.08 | 24,907,675.08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93,575.45 | 17,185,800.10 | 17,180,464.40 | 1,198,911.1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24,899.91 | 15,923,378.19 | 15,947,435.83 | 1,100,842.27 |
/
| 工伤保险费 | 68,675.54 | 1,262,421.91 | 1,233,028.57 | 98,068.88 |
| 四、住房公积金 | 955,431.00 | 13,322,972.28 | 13,338,173.28 | 940,23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8,100.80 | 5,809,412.56 | 5,838,760.91 | 238,752.45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60,134,397.36 | 379,701,450.75 | 395,455,141.78 | 44,380,706.3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79,777.51 | 29,207,581.38 | 29,129,081.45 | 1,958,277.44 |
| 2、失业保险费 | 62,338.08 | 943,485.65 | 944,627.56 | 61,196.1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1,942,115.59 | 30,151,067.03 | 30,073,709.01 | 2,019,473.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793,944.18 | 137,970.80 |
| 企业所得税 | 4,494,183.82 | 463,030.52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91,705.30 | 389,661.54 |
| 房产税 | 7,125,734.77 | 6,992,346.95 |
| 印花税 | 210,549.75 | 179,444.72 |
| 土地使用税 | 1,400,950.49 | 1,410,132.7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583.65 | 4,757.93 |
| 教育费附加 | 5,450.74 | 2,572.63 |
| 地方教育附加 | 3,633.82 | 1,725.16 |
| 其他税种 | 8,603.40 | 8,715.89 |
| 合计 | 14,546,339.92 | 9,590,358.90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5,250.00 | 46,875.00 |
| 其他应付款 | 71,591,913.09 | 82,753,352.51 |
| 合计 | 71,657,163.09 | 82,800,227.51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普通股股利 | 65,250.00 | 46,875.00 |
| 合计 | 65,250.00 | 46,875.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57,496,574.63 | 56,566,098.91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0,250,896.10 | 22,987,281.60 |
| 应付暂收款 | 1,451,818.24 | 1,350,210.99 |
| 其他 | 2,392,624.12 | 1,849,761.01 |
| 合计 | 71,591,913.09 | 82,753,352.5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432,795.36 | 40,979,185.98 |
| 合计 | 46,432,795.36 | 40,979,185.98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物流运输费 | 8,359,107.80 | 13,161,020.09 |
| 待转销项税额 | 7,255,730.93 | 8,108,574.62 |
| 水电气 | 3,982,917.16 | 5,414,479.31 |
| 快递费 | 3,231,401.96 | 2,490,983.37 |
| 门店房租 | 2,668,236.73 | 3,217,401.74 |
| 劳务费 | 2,369,146.27 | 4,063,650.39 |
| 广告宣传费 | 2,479,199.20 | 982,634.71 |
| 其他 | 6,897,379.00 | 4,852,364.37 |
| 合计 | 37,243,119.05 | 42,291,108.6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84,125,584.00 | 47,790,685.05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861,588.36 | 2,988,272.26 |
| 合计 | 78,263,995.64 | 44,802,412.79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16,493,427.07 | 8,629,292.00 | 1,996,989.33 | 23,125,729.7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16,493,427.07 | 8,629,292.00 | 1,996,989.33 | 23,125,729.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98,273,527 | -1,200,990 | -1,200,990 | 197,072,537 | |||
其他说明:
(1)股权激励回购
1)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1,114,143股及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3,516股予以回购注销,按每股人民币10.16元回购,支付股权激励对象人民币11,663,956.80元并对应减少库存股,减少实收股本人民币1,147,65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0,516,297.80元。
2)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3,331股予以回购注销,按每股人民币10.16元回购,支付股权激励对象人民币515,357.70元并对应减少库存股,减少实收股本人民币53,33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62,026.70元。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44,714,245.08 | 168,259.27 | 10,978,324.50 | 1,033,904,179.85 |
| 其他资本公积 | 65,826,564.75 | 9,366,154.48 | 56,460,410.27 | |
| 合计 | 1,110,540,809.83 | 168,259.27 | 20,344,478.98 | 1,090,364,590.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购买子公司五芳斋供应链公司20%少数股权,支付的对价917,100.00元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五芳斋供应链公司净资产份额1,085,359.27元之间的差额-168,259.27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股权激励回购本期股权激励回购事项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978,324.50元,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七、53之说明。
3)股权激励费用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9,366,154.48元,系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而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2,987,281.60 | 12,736,385.50 | 10,250,896.10 | |
| 回购股份 | 97,997,446.36 | 59,424,736.03 | 157,422,182.39 | |
| 合计 | 120,984,727.96 | 59,424,736.03 | 12,736,385.50 | 167,673,078.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其中向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557,071.00元,因股权激励方案中约定现金股利为可撤销,故相应减少库存股557,071.00元。
/
(2)本期股权激励回购事项减少库存股12,179,314.50元,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七、53之说明。
(3)2025年9月公司回购1,979,000股股份,增加库存股35,095,515.41元;2025年10月公司回购1,409,545股股份,增加库存股24,329,220.62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48,856.73 | 403,430.91 | 301.08 | 403,129.83 | 1,551,986.56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1.08 | 301.08 | -301.08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48,555.65 | 403,430.91 | 403,430.91 | 1,551,986.56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48,856.73 | 403,430.91 | 301.08 | 403,129.83 | 1,551,986.56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97,723,652.20 | 13,110,961.65 | 110,834,613.85 |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储备基金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97,723,652.20 | 13,110,961.65 | 110,834,613.8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31,051,476.43 | 445,462,853.20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31,051,476.43 | 445,462,853.20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1,618,636.47 | 142,141,306.8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110,961.65 | 17,508,295.6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6,757,242.00 | 139,044,388.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2,801,909.25 | 431,051,476.4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142,748,583.03 | 1,336,266,299.03 | 2,185,580,157.59 | 1,319,407,744.06 |
| 其他业务 | 99,580,469.57 | 75,738,835.99 | 65,774,882.78 | 52,692,371.99 |
| 合计 | 2,242,329,052.60 | 1,412,005,135.02 | 2,251,355,040.37 | 1,372,100,116.05 |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粽子系列 | 1,572,454,365.62 | 947,001,690.67 |
| 月饼系列 | 200,723,390.80 | 157,988,341.73 |
| 餐食系列 | 150,392,265.55 | 63,451,533.63 |
| 蛋制品、糕点及其他 | 219,178,561.06 | 167,824,733.00 |
| 其他[注] | 79,678,219.25 | 68,826,701.72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222,324,882.67 | 1,405,093,000.75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01,919.61 | |
| 合计 | 2,222,426,802.28 | 1,405,093,000.7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注]其他业务中包含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3,534.36万元及处置成本2,643.46万元
2、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63,888,082.91元
3、列报于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试运行销售收入成本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试运行销售收入 | 63,297,697.56 | 59,121,196.94 |
| 试运行销售成本 | 38,711,887.27 | 29,404,614.91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销售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经销渠道一般为预收;直营渠道中零售一般为现款现货,电商直销为客户在线确认收货时收款,电商代销为收到代销清单后,当月开票结算并付款,商超设定一定信用期 | 食品 | 是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
| 提供服务 | 服务提供时 | 特许经营权为年初预收或年末结算 | 特许经营权 | 是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
| 合计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05,293.31 | 7,053,083.72 |
| 教育费附加 | 3,098,312.89 | 3,101,292.55 |
| 地方教育附加 | 2,065,544.97 | 2,067,518.34 |
| 房产税 | 9,869,274.04 | 8,995,349.70 |
| 土地使用税 | 1,798,199.60 | 1,769,160.95 |
| 印花税 | 2,126,325.97 | 2,257,605.83 |
| 车船使用税及其他 | 23,235.86 | 101,411.26 |
| 合计 | 26,086,186.64 | 25,345,422.35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57,063,011.92 | 163,006,168.05 |
| 广告宣传费 | 58,118,642.70 | 66,958,449.76 |
| 第三方平台费 | 69,559,262.19 | 65,975,120.80 |
| 门店房租费 | 60,565,966.05 | 55,122,693.17 |
| 摊销及折旧费 | 25,107,286.83 | 27,211,004.49 |
| 劳务费 | 23,632,605.29 | 27,929,502.61 |
| 物料消耗 | 16,141,417.58 | 15,430,321.15 |
| 能源费 | 15,361,375.29 | 15,895,376.16 |
| 仓储费 | 15,165,971.22 | 17,006,692.48 |
| 卖场费用 | 11,086,761.65 | 12,210,853.37 |
| 股权激励费用[注] | -2,015,832.50 | -597,070.72 |
| 其他 | 24,218,822.22 | 28,757,302.12 |
| 合计 | 474,005,290.44 | 494,906,413.44 |
其他说明:
[注]股权激励费用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十五之说明。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70,856,986.68 | 83,746,915.90 |
/
| 折旧及摊销费 | 25,895,522.46 | 25,594,062.59 |
| 存货报损 | 18,908,130.01 | 7,787,184.83 |
| 咨询费 | 12,808,584.37 | 16,877,295.05 |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11,832,605.89 | 13,067,132.27 |
| 信息化费 | 8,625,522.21 | 8,275,817.31 |
| 修理费 | 2,437,388.25 | 1,574,616.42 |
| 劳务费 | 1,867,827.38 | 1,571,886.95 |
| 会议费 | 1,740,718.57 | 1,427,325.42 |
| 股权激励费用[注] | -7,295,808.34 | -1,391,015.95 |
| 其他 | 10,531,895.87 | 15,324,783.54 |
| 合计 | 158,209,373.35 | 173,856,004.33 |
其他说明:
[注]股权激励费用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十五之说明。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直接人工 | 13,278,664.23 | 15,901,391.13 |
| 设备折旧 | 4,208,216.42 | 4,740,373.55 |
| 直接材料 | 1,715,912.86 | 1,941,464.82 |
| 委外研发费 | 1,158,934.79 | 696,281.37 |
| 其他 | 3,232,351.47 | 3,186,599.06 |
| 合计 | 23,594,079.77 | 26,466,109.93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4,920,416.84 | 6,476,692.63 |
| 利息收入 | -2,407,614.24 | -7,438,526.24 |
| 汇兑损益 | 799,512.29 | -16,232.87 |
| 手续费 | 696,876.13 | 445,856.81 |
| 合计 | 4,009,191.02 | -532,209.67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182,769.77 | 11,241,144.93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96,989.33 | 1,695,854.46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73,808.19 | 281,269.29 |
| 增值税销项税免税额 | 214,261.79 | 750.00 |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15,800.00 | |
| 合计 | 16,667,829.08 | 13,434,818.68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091.21 | -8,871.5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3,457,751.20 | 492,079.98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1.08 | |
| 合计 | 3,448,961.07 | 483,208.46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16,013.7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416,013.70 |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44,668.62 | 11,242,790.2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6,191.58 | 630,166.72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1,448,477.04 | 11,872,956.94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839,443.93 | -2,182,146.39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4,676.41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4,874,120.34 | -2,182,146.39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800,427.28 | 361,695.92 |
|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627,735.24 | -719.43 |
| 合计 | 3,428,162.52 | 360,976.49 |
其他说明:
/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51,481.72 | 107,295.25 | 251,481.7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51,481.72 | 107,295.25 | 251,481.7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废品收入 | 1,203,784.48 | 783,712.13 | 1,203,784.48 |
| 补偿收入 | 812,932.43 | 817,602.95 | 812,932.43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361,717.52 | 427,073.86 | 361,717.52 |
| 罚没收入 | 147,858.56 | 107,543.54 | 147,858.56 |
| 其他 | 81,525.29 | 92,203.22 | 81,525.29 |
| 合计 | 2,859,300.00 | 2,335,430.95 | 2,859,3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54,744.83 | 338,182.60 | 1,154,744.8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54,744.83 | 338,182.60 | 1,154,744.83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 对外捐赠 | 1,277,613.63 | 1,394,503.25 | 1,277,613.63 |
| 赔偿支出 | 822,967.35 | 1,163,717.06 | 822,967.35 |
| 税收滞纳金及罚款 | 679,367.84 | 640,036.79 | 679,367.84 |
| 其他 | 164,536.72 | 66,135.47 | 164,536.72 |
| 合计 | 4,099,230.37 | 3,602,575.17 | 4,099,230.37 |
其他说明:
无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559,721.13 | 39,660,499.43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43,338.87 | 1,797,892.45 |
| 合计 | 38,616,382.26 | 41,458,391.8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60,402,221.28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0,100,555.33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38,785.27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40,919.18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943,196.57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00,684.60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03,472.09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97,096.06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999,364.10 |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138,054.88 |
| 所得税费用 | 38,616,382.2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七、57之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回票据和预付卡保证金等 | 486,191.71 | |
| 收到政府补助 | 23,085,869.96 | 17,707,414.22 |
| 收到利息收入 | 2,407,614.24 | 7,438,526.24 |
| 收到租金收入 | 21,848,162.26 | 19,023,974.28 |
| 收到押金保证金等 | 930,475.72 | 7,254,075.57 |
/
| 收到其他 | 3,475,397.12 | 5,882,809.82 |
| 合计 | 51,747,519.30 | 57,792,991.8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销售费用 | 145,070,261.40 | 161,586,593.88 |
| 付现管理费用 | 45,354,015.76 | 50,556,926.23 |
| 付现研发费用 | 5,533,428.51 | 3,558,272.58 |
| 付现财务费用 | 696,876.13 | 445,856.81 |
| 支付票据保证金及押金保证金等 | 89,881,454.92 | |
| 支付其他 | 7,043,668.92 | 3,639,908.42 |
| 合计 | 293,579,705.64 | 219,787,557.9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现金 | 7,828,000.00 | |
| 购建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 | 85,823,987.65 | 124,136,074.01 |
| 合计 | 85,823,987.65 | 131,964,074.0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赎回银行理财 | 1,190,591,833.33 | 196,000,000.00 |
| 合计 | 1,190,591,833.33 | 196,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银行理财 | 1,310,000,000.00 | 226,591,833.33 |
| 合计 | 1,310,000,000.00 | 226,591,833.33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票据贴现款 | 50,000,000.00 | |
| 合计 | 5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租赁费 | 61,154,139.52 | 55,940,253.01 |
| 回购股票 | 59,424,736.03 | 47,999,442.33 |
| 支付已贴现应付票据款 | 50,000,000.00 | |
| 股权激励款退回 | 12,179,314.50 | 16,815,510.40 |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 917,100.00 | 7,097.40 |
| 合计 | 183,675,290.05 | 120,762,303.1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 | 10,500,000.00 | 60,102.06 | 11,060,102.06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5,781,598.77 | 109,264,999.23 | 60,318,887.75 | 10,030,919.25 | 124,696,791.00 | |
| 合计 | 86,281,598.77 | 10,500,000.00 | 109,325,101.29 | 71,378,989.81 | 10,030,919.25 | 124,696,791.0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21,785,839.02 | 140,873,475.72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874,120.34 | 2,182,146.39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48,477.04 | -11,872,956.94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3,445,187.71 | 56,770,754.72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6,112,154.43 | 49,986,741.85 |
| 无形资产摊销 | 4,081,288.46 | 5,804,057.92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515,860.39 | 17,964,498.4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28,162.52 | -360,976.4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03,263.11 | 230,887.3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6,013.70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719,929.13 | 6,460,459.76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48,961.07 | -483,208.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7,130.33 | 1,947,218.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790.13 | -149,922.6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762,063.90 | -21,499,759.8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9,126,862.21 | 64,446,002.46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3,670,662.36 | 4,876,831.35 |
| 其他 | -18,275,088.17 | -2,000,949.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96,851.46 | 314,759,287.2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76,953,952.38 | 503,453,041.84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03,453,041.84 | 609,860,141.91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499,089.46 | -106,407,100.0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376,953,952.38 | 503,453,041.84 |
| 其中:库存现金 | 331,978.41 | 373,233.8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71,543,752.65 | 497,684,219.5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078,221.32 | 5,395,588.5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6,953,952.38 | 503,453,041.84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8,722,975.16 | 194,107,409.18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理由 |
| 募集资金专户 | 18,722,975.16 |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仅能在《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内进行使用 |
| 合计 | 18,722,975.16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预付卡保证金 | 11,237,585.25 | 11,195,282.39 | 不能随时支取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89,606,126.55 | 5,241,711.92 | 不能随时支取 |
| 最低存款保证金 | 25,000.00 | 25,000.00 | 不能随时支取 |
| 合计 | 100,868,711.80 | 16,461,994.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24,269,740.12 |
| 其中:美元 | 2,883,056.85 | 7.0288 | 20,264,429.99 |
| 港币 | 2,417,989.75 | 0.90322 | 2,183,976.70 |
| 欧元 | 93,781.71 | 8.2355 | 772,339.27 |
| 新加坡币 | 67,358.87 | 5.4586 | 367,685.13 |
| 澳门币 | 777,483.77 | 0.8763 | 681,309.03 |
| 应收账款 | - | - | 17,219.24 |
| 其中:港币 | 14,511.41 | 0.90322 | 13,107.00 |
| 新加坡币 | 753.35 | 5.4586 | 4,112.24 |
| 其他应收款 | - | - | 4,526,115.15 |
| 其中:港币 | 1,897,120.00 | 0.90322 | 1,713,516.73 |
| 新加坡币 | 515,211.87 | 5.4586 | 2,812,335.53 |
| 澳门币 | 300.00 | 0.8763 | 262.89 |
| 应付账款 | 988,577.25 | ||
| 澳门币 | 86,492.15 | 0.8763 | 75,793.07 |
| 港币 | 154,530.00 | 0.90322 | 139,574.59 |
| 新加坡币 | 141,649.80 | 5.4586 | 773,209.59 |
| 其他应付款 | 388,062.87 | ||
| 澳门币 | 251,127.91 | 0.8763 | 220,063.39 |
| 港币 | 25,405.89 | 0.90322 | 22,947.11 |
| 新加坡币 | 26,573.18 | 5.4586 | 145,052.37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4,057,179.62 | 4,405,958.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13,187,582.87 | 13,762,972.04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11,566,452.49 | 10,913,768.62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73,703,013.64 | 86,190,099.23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短期租赁费用 | 12,132,581.30 | 13,441,123.63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416,292.82 | 545,563.93 |
| 合计 | 12,548,874.12 | 13,986,687.56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4,392,343.2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19,902,250.32 | |
| 合计 | 19,902,250.3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 第一年 | 5,619,136.18 | 16,676,429.00 |
| 第二年 | 2,843,165.25 | 2,714,309.00 |
| 第三年 | 2,450,648.60 | 1,891,385.00 |
| 第四年 | 2,102,974.00 | 824,809.00 |
| 第五年 | 1,003,360.33 | 1,000,448.00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51,208.67 | 132,300.00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七、26(2)之说明。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直接人工 | 13,938,624.25 | 16,392,579.96 |
| 设备折旧 | 4,217,027.35 | 4,742,524.33 |
| 直接材料 | 1,715,912.86 | 1,941,464.82 |
| 委外研发费 | 1,262,711.59 | 1,090,381.37 |
| 其他 | 3,438,154.30 | 3,328,108.49 |
| 合计 | 24,572,430.35 | 27,495,058.97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3,594,079.77 | 26,466,109.93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978,350.58 | 1,028,949.04 |
其他说明:
本期公司账面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为54,122,277.78元,扣减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29,549,847.43元后净额为24,572,430.35元。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五芳斋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数据产品 | 507,879.94 | 507,879.94 | ||||||
| 五芳斋旺店通经营分析数据产品 | 470,470.64 | 470,470.64 | ||||||
| 合计 | 978,350.58 | 978,350.58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2025年12月15日 | 673,251.94 | 52.50 | 增资入股 | 2025年12月15日 | 登记注册手续已完成,增资款均已到位,可以对五芳斋日本公司进行控制 | -14,523.09 | -28,059.92 |
其他说明:
2024年10月9日,芳味韵福控股公司与葛城知古、舛谷贞之两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新设五芳斋日本公司,五芳斋日本公司注册资本300万日元,芳味韵福控股公司对其投资70万日元并持有其23.33%股权。
2025年8月22日,芳味韵福控股公司与葛城知古、舛谷贞之等其他各方共同签订《第三方分配增资协议》,协议约定芳味韵福控股公司将以5万日元/股的价格认购五芳斋日本公司294股共计1,470万日元,本次增资作价由各方共同协商后确定。由于此前芳味韵福控股公司已向五芳斋日本公司投资70万日元,故本次实际追加投资1,400万日元,增资后五芳斋日本公司的股本为2,800万日元,芳味韵福控股公司持有其52.5%股权,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于2025年12月15日完成,本公司可以对五芳斋日本公司进行控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并成本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 --现金 | 658,359.39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14,892.55 |
| --其他 | |
| 合并成本合计 | 673,251.94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638,575.53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4,676.41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不适用
并购日五芳斋日本公司合并成本公允价值按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定,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九、1之说明。
/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五芳斋日本公司 |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资产: | 1,216,334.35 | 1,216,334.35 |
| 货币资金 | 1,216,334.35 | 1,216,334.35 |
| 应收款项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负债: | ||
| 借款 | ||
| 应付款项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净资产 | 1,216,334.35 | 1,216,334.35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577,758.82 | 577,758.82 |
| 取得的净资产 | 638,575.53 | 638,575.53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并购日五芳斋日本公司尚未实际经营,账面资产仅有货币资金,无负债,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按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确认。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 良库公司 | 注销子公司 | 2025年7月15日 |
| 五芳斋澳洲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5年6月5日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江西五芳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江西 | 10,000,000.00 | 江西 | 采购粽叶 | 100 | 设立 | |
| 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6,000,000.00 | 上海 | 餐饮门店 | 100 | 设立 | |
| 杭州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 | 5,000,000.00 | 杭州 | 餐饮门店 | 100 | 设立 | |
|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 | 55,100,000.00 | 成都 | 生产粽子 | 100 | 设立 | |
| 五芳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0,000.00 | 上海 | 销售粽子 | 100 | 设立 |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嘉兴 | 53,000,000.00 | 嘉兴 | 中央厨房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 五芳斋糯家(上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0.00 | 上海 | 连锁门店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湖州 | 500,000.00 | 湖州 | 早餐业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 | |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武汉 | 5,000,000.00 | 武汉 | 生产汤圆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 | |
| 浙江五芳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线上销售 | 100 | 设立 | |
| 五芳斋(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28,443,680.22 | 香港 | 食品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 深圳市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深圳 | 2,000,000.00 | 深圳 | 销售粽子 | 70 | 设立 | |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宝清 | 20,000,000.00 | 宝清 | 采购糯稻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 嘉兴五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与糕点 | 100 | 设立 | |
| 嘉兴五芳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 | 嘉兴 | 早餐业务 | 100 | 设立 | |
| 五芳斋(澳门)有限公司 | 澳门 | 23,658.00 | 澳门 | 连锁门店 | 100 | 同一控制下 | |
| 嘉兴市五小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 | 100 | 设立 | |
| 五芳斋(浙江)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与轻餐饮 | 100 | 设立 | |
| 嘉兴嘉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与糕点 | 100 | 设立 | |
| 嘉兴嘉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 | 嘉兴 | 销售粽子与糕点 | 100 | 设立 | |
| 上海嘉湖细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 | 上海 | 销售粽子与糕点 | 100 | 设立 | |
| 禾田下(嘉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嘉兴 | 2,000,000.00 | 嘉兴 | 农产品 | 51 | 设立 | |
| 浙江五芳斋节令食品有限公司 | 嘉兴 | 10,000,000.00 | 嘉兴 | 食品生产与销售 | 100 | 设立 | |
| 湖北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武汉 | 172,552,853.44 | 武汉 | 食品生产与销售 | 100 | 设立 | |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 | 50,000,000.00 | 嘉兴 | 企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 芳味韵福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14,569,400.00 | 嘉兴 | 企业管理 | 100 | 设立 | |
| 五芳斋私人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1,055,800.00 | 嘉兴 | 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 100 | 设立 | |
| 安托南·卡雷姆简易股份公司 | 法国 | 761,946.40 | 法国 | 食品贸易 | 100 | 设立 | |
| 五芳斋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食品贸易 | 100 | 设立 | ||
| 五芳斋JAPAN株式会社 | 日本 | 1,290,800.00 | 日本 | 食品贸易 | 52.5 | 非同一控制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子公司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 五芳斋供应链公司 | 2025年5月12日 | 80.00% | 100.00% |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五芳斋供应链公司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 --现金 | 917,1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917,100.00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85,359.27 |
| 差额 | -168,259.27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68,259.27 |
| 调整盈余公积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0.0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16,493,427.07 | 8,629,292.00 | 1,996,989.33 | 23,125,729.74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16,493,427.07 | 8,629,292.00 | 1,996,989.33 | 23,125,729.74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 | 14,182,769.77 | 11,241,144.93 |
| 与资产相关 | 1,996,989.33 | 1,695,854.46 |
| 合计 | 16,179,759.10 | 12,936,999.39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向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七、5之说明、第八节、七、9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61.93%(2024年12月31日:48.4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银行借款 | |||||
| 应付票据 | 123,124,068.94 | 123,124,068.94 | 123,124,068.94 | ||
| 应付账款 | 111,022,342.34 | 111,022,342.34 | 111,022,342.34 | ||
| 其他应付款 | 71,657,163.09 | 71,657,163.09 | 71,657,163.09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432,795.36 | 50,703,586.67 | 50,703,586.67 | ||
| 其他流动负债[注] | 29,987,388.12 | 29,987,388.12 | 29,987,388.12 | ||
| 租赁负债 | 78,263,995.64 | 84,125,584.00 | 71,655,020.16 | 12,470,563.84 | |
| 小计 | 460,487,753.49 | 470,620,133.16 | 386,494,549.16 | 71,655,020.16 | 12,470,563.84 |
|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银行借款 | 500,000.00 | 500,932.64 | 500,932.64 | ||
| 应付票据 | 21,625,699.72 | 21,625,699.72 | 21,625,699.72 | ||
| 应付账款 | 136,930,691.72 | 136,930,691.72 | 136,930,691.72 | ||
| 其他应付款 | 82,800,227.51 | 82,800,227.51 | 82,800,227.5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979,185.98 | 44,535,424.74 | 44,535,424.74 | ||
| 其他流动负债[注] | 34,182,533.98 | 34,182,533.98 | 34,182,533.98 | ||
| 租赁负债 | 44,802,412.79 | 47,790,685.05 | 34,706,631.68 | 13,084,053.37 | |
| 小计 | 361,820,751.70 | 368,366,195.36 | 320,575,510.31 | 34,706,631.68 | 13,084,053.37 |
[注]不包含待转销项税额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七、81之说明。
(四)金融资产转移
1.金融资产转移基本情况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票据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18,000.0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28,408,029.14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小计 | 28,426,029.14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情况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 | 18,000.00 | [注] |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28,408,029.14 | |
| 小计 | 28,426,029.14 |
[注]系由出票方承担票据贴现利息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4)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9,800.00 | 229,800.00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0,229,800.00 | 150,229,800.00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结构性存款系本公司持有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公司采用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确认其公允价值。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综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未来现金流折现等方法估计公允价值。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 | 商业 | 5,022.922 | 39.63 | 39.6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集团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63,726,734股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4,369,250股股份,五芳斋集团
/
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78,095,984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3%,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厉建平、厉昊嘉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十、1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无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嘉兴市南门梅湾里餐饮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嘉兴远中租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嘉兴未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嘉兴市远中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本公司股东 |
| 嘉兴市秀洲区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厉建平及董事魏荣明担任董事的企业 |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戴巍巍担任董事的企业 |
其他说明:
[注]公司董事戴巍巍已于2025年12月11日卸任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接受装修服务 | 25,382,731.97 | 21,963,009.86 |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费 | 31,901.15 |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8,266.48 | 317,559.84 |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90,194.96 |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费 | 1,336,510.57 | |||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费 | 3,392,826.81 | 3,168,767.39 | ||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费 | 1,292,689.55 | 1,567,360.84 | ||
| 嘉兴市远中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9,230.65 | |||
| 嘉兴市远中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23,075.4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97,473.21 | 281,671.57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商标使用权 | 18,867.92 |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商标 | 91,509.43 | |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06,153.07 | 115,481.11 |
| 嘉兴市远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848.91 | 47,828.95 |
| 嘉兴市远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货物 | 13,584.96 | 10,188.72 |
| 嘉兴市秀洲区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2,081.58 | 19,528.26 |
| 嘉兴未来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8,484.91 | 11,566.98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377.37 | 100,318.79 |
| 嘉兴远中租赁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396.24 | 12,529.48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83.55 | 4,914.15 |
| 嘉兴市远中商贸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415.10 | 47,938.8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028,946.06 | 1,614,033.02 |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1,645.94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服务区设施租赁 | 9,809,523.81 | 131,484.64 | 9,809,523.80 | 677,134.15 | ||||||
| 嘉兴市南门梅湾里餐饮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136.68 | |||||||||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129,203.54 | 129,557.52 |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3,405,748.23 | 227,970.10 | 341,533.95 | |||||||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租赁 | 57,783.55 | |||||||||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8,636.46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五芳斋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固定资产借款额度200,000,000.00元(起始日为2021年2月1日,到期日为2026年2月1日)提供担保,该合同项下的借款均已归还,本期未发生借款,期末借款金额为0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034,098.18 | 15,672,304.75 |
[注]包含监事离任前1-9月的薪酬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1,15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2,793,927.50 | 8,347,716.54 |
/
| 应付账款 | 浙江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5,790.48 | |
| 预收账款 | 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1,578.72 |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72,694.35 | 607,352.1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上海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9,566,178.12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管理人员 | 466,440 | 10,131,076.80 | ||||||
| 销售人员 | 142,890 | 3,103,570.80 | ||||||
| 生产人员 | 3,420 | 74,282.40 | ||||||
| 合计 | 612,750 | 13,308,930.00 | ||||||
[注]系按照股票股利分配比例调整前的数量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生产人员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72元/股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
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照公司股票在授予日的市价确定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按照公司股票在授予日的市价确定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规定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进行估计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管理人员 | -7,295,808.34 | |
| 销售人员 | -2,015,832.50 | |
| 生产人员 | -54,513.64 | |
| 合计 | -9,366,154.48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第九届第五次董事会和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向7名高管及73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80名激励对象以21.72元/股的价格增发股票2,000,000股。
原股权激励条件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2年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且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且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9%;2.以2022年为基数,2023-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162%,且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8%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1%,且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3%;2.以2022年为基数,2023-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323%,且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2% |
注:上述“扣非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扣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023年度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
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2024年1月15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议案,对股权激励指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件为: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2年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且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9%;2.以2022年为基数,2023-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116%,或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2%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2.以2022年为基数,2023-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37%,或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15%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本公司于2022年8月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募资金承诺用于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已变更为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60,578.2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1,872.30万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4,505,898.5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授予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第十届第五次董事会和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对马建忠、马冬达、沈燕萍、陈传亮、于莹茜、张瑶6名高管及114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20名激励对象,以2026年3月9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合计授予699.99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20.48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9.51万股,授予价格为10.51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1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考核期为2023-2025年3个会计年度,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或扣非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增长率不低于52%;2)以2022年为基数,2023-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37%,或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15%。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8.93%,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16.92%,2023-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率为189.55%,累计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229.15%,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拟对相关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1,047,404股。
2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13,407股。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主要业务为销售粽子、月饼等食品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本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无需对上述业务进行区分,管理层在复核内部报告、决定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时,亦认为无需对上述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区分,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七、61之说明。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宝清米业公司于2012年1月与宝清县粮食局(后更名为宝清县粮食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协议,整体租赁经营宝清天龙公司,年租金为人民币35万元,租赁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协议约定,租赁经营期间宝清天龙公司应对原有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备案,宝清米业公司不得随意损坏原有固定资产设施,并应确保原有资产的增值或保值;原有设备处置权归宝清天龙公司,新增设备产权归宝清米业公司。根据2023年3月28日宝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宝清县天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整体出租事宜的批复》(宝国资办函〔2023〕5号),2023年起宝清米业公司继续整体租赁宝清天龙公司,时限5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宝清米业公司根据上述协议将宝清天龙公司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纳入公司财务报表。本期宝清天龙公司与经营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2025.12.31/2025年度 | 2024.12.31/2024年度 |
| 宝清天龙公司 | 宝清天龙公司 | |
| 流动资产 | 5,191,318.00 | 14,390,658.01 |
| 非流动资产 | 427,691.94 | 599,695.03 |
| 资产合计 | 5,619,009.94 | 14,990,353.04 |
| 流动负债 | 3,088,909.28 | 866,031.11 |
| 负债合计 | 3,088,909.28 | 866,031.11 |
| 按租赁协议享有的经营成果 | 2,530,100.66 | 14,124,321.93 |
| 营业收入 | 339,449.54 | 716,610.63 |
| 净利润 | 1,133,602.04 | 1,056,720.43 |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39,714,851.65 | 38,577,320.89 |
| 其中:一年以内 | 39,714,851.65 | 38,577,320.89 |
| 1至2年 | 3,068,049.41 | 2,604,863.00 |
| 2至3年 | 2,389,667.86 | 5,428,104.49 |
| 3年以上 | 5,763,148.35 | 2,098,176.03 |
| 合计 | 50,935,717.27 | 48,708,464.41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92,504.68 | 6.46 | 3,292,504.68 | 100.00 | 3,292,504.68 | 6.76 | 3,292,504.68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643,212.59 | 93.54 | 5,752,977.41 | 12.08 | 41,890,235.18 | 45,415,959.73 | 93.24 | 5,165,231.45 | 11.37 | 40,250,728.28 |
| 其中: | ||||||||||
| 合计 | 50,935,717.27 | / | 9,045,482.09 | / | 41,890,235.18 | 48,708,464.41 | / | 8,457,736.13 | / | 40,250,728.28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92,504.68 | 3,292,504.68 | 100.00 | 被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 合计 | 3,292,504.68 | 3,292,504.6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包括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等家乐福集团旗下子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9,714,851.65 | 1,985,742.58 | 5.00 |
| 1-2年 | 3,068,049.41 | 460,207.41 | 15.00 |
| 2-3年 | 2,389,667.86 | 836,383.75 | 35.00 |
| 3年以上 | 2,470,643.67 | 2,470,643.67 | 100.00 |
| 合计 | 47,643,212.59 | 5,752,977.41 | 12.0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五、13之说明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92,504.68 | 3,292,504.68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65,231.45 | 937,105.95 | 349,359.99 | 5,752,977.41 | ||
| 合计 | 8,457,736.13 | 937,105.95 | 349,359.99 | 9,045,482.09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49,359.9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10,832,342.20 | 10,832,342.20 | 21.27 | 541,617.11 | |
| 五芳斋(香港)有限公司 | 9,984,129.84 | 9,984,129.84 | 19.60 | 3,856,513.42 | |
| 浙江五芳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316,616.76 | 5,316,616.76 | 10.44 | 265,830.84 | |
| 五芳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3,859,796.23 | 3,859,796.23 | 7.58 | 192,989.81 |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2,978,439.84 | 2,978,439.84 | 5.85 | 148,921.99 | |
| 合计 | 32,971,324.87 | 32,971,324.87 | 64.74 | 5,005,873.17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98,661,553.27 | 229,074,049.07 |
| 合计 | 198,661,553.27 | 229,074,049.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05,190,496.41 | 236,118,930.75 |
| 其中:一年以内 | 205,190,496.41 | 236,118,930.75 |
| 1至2年 | 426,500.00 | 2,811,370.71 |
| 2至3年 | 2,023,667.71 | 157,391.80 |
| 3年以上 | 1,186,380.26 | 1,885,497.75 |
| 合计 | 208,827,044.38 | 240,973,191.0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关联方往来 | 202,636,145.70 | 235,580,656.08 |
| 押金及保证金 | 5,781,822.17 | 5,241,260.26 |
| 第三方平台往来 | 2,936.67 | 1,649.00 |
| 其他 | 406,139.84 | 149,625.67 |
| 合计 | 208,827,044.38 | 240,973,191.0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1,777,146.54 | 41,550.40 | 80,445.00 | 11,899,141.94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624,885.43 | -38,320.40 | -17,000.00 | -1,680,205.83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53,445.00 | -53,445.00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0,152,261.11 | 3,230.00 | 10,000.00 | 10,165,491.1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对于账龄组合,账龄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一阶段,账龄1-2年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二阶段,账龄2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第三阶段。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445.00 | 50,445.00 | 10,0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38,696.94 | -1,680,205.83 | 3,000.00 | 10,155,491.11 | ||
| 合计 | 11,899,141.94 | -1,680,205.83 | 53,445.00 | 10,165,491.1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3,445.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五芳斋餐饮公司 | 101,766,156.92 | 48.73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5,088,307.85 |
| 上海糯家公司 | 45,661,168.92 | 21.87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2,283,058.45 |
| 宝清五芳斋公司 | 27,074,579.05 | 12.97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1,353,728.95 |
| 上海家馨公司 | 17,524,666.79 | 8.39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876,233.34 |
| 芳味韵福控股公司 | 10,609,574.02 | 5.08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530,478.23 |
| 合计 | 202,636,145.70 | 97.04 | / | / | 10,131,806.82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6,930,384.78 | 47,251,302.81 | 589,679,081.97 | 632,988,868.80 | 47,251,302.81 | 585,737,565.9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合计 | 636,930,384.78 | 47,251,302.81 | 589,679,081.97 | 632,988,868.80 | 47,251,302.81 | 585,737,565.99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江西五芳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上海家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 杭州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1,056,351.16 | 4,000,000.00 | -56,351.16 | 5,000,000.00 | ||||
|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55,128,175.58 | -28,175.58 | 55,100,000.00 | |||||
| 五芳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50,744,922.67 | -744,922.67 | 50,000,000.00 | |||||
| 五芳斋餐饮有限公司 | 87,736,683.86 | -28,175.58 | 87,708,508.28 | |||||
| 五芳斋糯家(上海)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6,986,996.92 | 6,986,996.92 | ||||||
| 湖州天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 | 850,000.00 | 850,000.00 | ||||||
| 武汉五芳斋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68,255,835.08 | 22,389,343.78 | 3,318,800.00 | 71,574,635.08 | 22,389,343.78 | |||
| 浙江五芳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259,877.23 | -259,877.23 | 10,000,000.00 | |||||
| 五芳斋(香港)有限公司 | 17,970,746.57 | 24,011,959.03 | 6,323,504.00 | 24,294,250.57 | 24,011,959.03 | |||
| 深圳市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1,489,416.42 | 1,489,416.42 | ||||||
| 宝清县五芳斋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714,675.26 | 8,343,249.84 | -28,175.58 | 8,343,249.84 | ||||
| 嘉兴五芳良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050,000.00 | 1,050,000.00 | ||||||
| 嘉兴市五小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10,078,960.38 | -78,960.38 | 10,000,000.00 | |||||
| 五芳斋(浙江)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 8,692,071.42 | 917,100.00 | 9,609,171.42 | |||||
| 禾田下(嘉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 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湖北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 172,552,853.44 | 172,552,853.44 | ||||||
| 浙江五芳斋节令食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合计 | 585,737,565.99 | 47,251,302.81 | 14,559,404.00 | 9,393,249.84 | -1,224,638.18 | 589,679,081.97 | 47,251,302.81 | |
注:其他为股权激励影响金额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410,191,014.07 | 1,054,691,546.20 | 1,617,448,131.11 | 1,192,751,235.03 |
| 其他业务 | 118,773,365.75 | 99,668,121.51 | 80,008,036.73 | 70,714,219.46 |
| 合计 | 1,528,964,379.82 | 1,154,359,667.71 | 1,697,456,167.84 | 1,263,465,454.4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粽子系列 | 1,181,740,791.94 | 861,841,366.89 |
| 月饼系列[注1] | 67,677,675.08 | 60,908,136.77 |
| 餐食系列 | 36,554,261.75 | 14,929,798.68 |
| 蛋制品、糕点及其他 | 124,218,285.30 | 117,012,243.86 |
| 其他[注2] | 105,544,976.72 | 97,476,487.93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515,634,071.18 | 1,152,168,034.13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01,919.61 | |
| 合计 | 1,515,735,990.79 | 1,152,168,034.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注1]本年度月饼委托加工及分销业务转移至五芳斋节令公司导致月饼业务收入下降
2、[注2]其他业务中包含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3,534.36万元及处置成本2,643.46万元
3、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51,813,715.54元。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 销售商品 | 商品交付时 | 经销渠道一般为预收;直营渠道中零售一般为现款现货,电商直销为客户在线确认收货时收款,电商代销为收到代销清单后,当月开票结算并付款,商超设定一定信用期 | 食品 | 是 | 无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 提供服务 | 服务提供时 | 特许经营权为年初预收或年末结算 | 特许经营权 | 是 | 无 | 保证类质量保证 |
| 合计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10,210.5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关联方资金拆借收益 | 4,955,172.79 | 7,007,476.67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767,384.72 | 480,138.91 |
| 合计 | 105,712,347.01 | 137,487,615.58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433,833.1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43,618.2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57,751.2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6,667.2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956,016.1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8,940.78 | |
| 合计 | 18,091,459.94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损益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13 | 0.63 | 0.6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7 | 0.54 | 0.5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厉建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