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淼)
本人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 告期内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深入调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重点关注传统食品行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战略 规划、风险管控及公司治理等重点事项。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 断,对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提出专业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本人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立足食品行业专业背 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食品安全管控、供应链运营、品牌质量建设等重点 领域勤勉履职,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专业判断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王淼,女,1962年11月出生,民盟党派,博士学历。历任无锡轻工大学(现 江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主要从事生物化学、食品酶学以及食品生物技 术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生物化学》课程负责人, 江南大学至善优秀教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未与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从公司及其关联方获取超出 独立董事津贴以外的任何不当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时间精力。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出 席率100%。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经营、生产、质量相关资料;会中重点围 绕公司经营发展、食品质量安全、产能运营、产业布局、股份回购合规影响、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等事项,结合食品行业特点发表专业意见;会后持续关注议案执 行情况,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专业支持作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提名 委员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全年认真履职参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相关会议,重点审议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事项,结合行业特点与公司经营业绩,审慎把关激励约 束机制的公平性与合规性,推动薪酬考核与公司长期发展相匹配。
在其他专门委员会履职中,结合食品行业专业优势,在董事高管提名、内控 执行与食品安全管控、公司战略及供应链布局等方面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助力董 事会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参会率100%。会议期间,重点 就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股份回购、内控制度修订等涉及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内容, 结合食品行业监管要求与运营特点,独立发表意见,确保相关事项既符合监管规 定,也契合食品企业经营实际。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内 部控制制度在食品安全管理、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等环节的执行与监督效果,了 解股份回购相关财务处理、内控审计及信息披露合规情况,从行业运营与风险管 控角度提出意见,协同推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效衔接,保障公司财务规范、 内控有效、经营稳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等渠道,关 注投资者对公司产品质量、品牌发展、经营稳定性等方面的关切,督促公司持续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稳健经营和高质量产品回馈投资者,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
与消费市场的双重信誉。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走访生产厂区、仓储物流环节、品控中 心等方式开展现场履职,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食品安全管控、集中竞价回购 实施对主业现金流及经营投入的影响、内控体系在生产经营环节落地执行等实际 情况,确保专业判断建立在真实经营状况基础之上。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及时提供行业相关资料、生产经营数 据、质量管控报告及内控、回购相关文件,保障独立董事充分知情权,为独立、 客观、专业履职提供了良好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认为相关交易符合食品 行业经营特点,定价公允、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各项公开承诺,不存在变更或豁 免承诺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类资产收购事项;对于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经核查,相关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未对公司主营 业务及食品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均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经营策略稳健,符合食品行业长期发展 要求。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相关资料,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覆盖生产经营全流程,在食品安全管控、资金管理、关 联交易、股份回购管理等方面运行有效,能够保障公司规范运营。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规, 该机构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与独立性,本人对此无异议。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除监管要求的会计政策调整外,无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财务处理规范。
(七)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聘任、解聘或调整事项,任职稳定,财务 管理体系运行规范,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有序 开展。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重新聘任工作。本人作为提 名委员会委员,严格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及 独立性进行审慎核查,确认相关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人选结构契合公司食 品主业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管理层团队平稳衔接、履职到位。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进行核查, 认为相关事项程序合规、安排合理,有利于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稳定食品研发、 生产、运营核心人才队伍,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食品行业专业优势,重点 围绕公司食品安全管控、主营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稳定性、内控体系落地、股权 激励对主业影响等方面开展专业判断与监督,助力公司在严守食品质量安全底线 的基础上实现规范治理与稳健经营。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持续跟踪行业政策变化 与市场趋势,重点关注公司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供应链风险防控、内控执行效果 及产业创新发展等事项,不断提升履职深度与专业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独立董事:王淼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