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237证券简称:五芳斋公告编号:
2026-017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8,291,816.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登记总股本197,072,53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999,929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060,8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505,898.5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77.71%。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999,929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060,81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仅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登记完成等情形,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发生变动,但未引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该部分股份相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分配方案不作调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4,505,898.50 | 96,757,242.00 | 139,044,388.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1,618,636.47 | 142,141,306.84 | 165,737,581.93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78,291,816.4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30,307,528.5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3,165,841.7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30,307,528.50 | ||
| 现金分红比例(%) | 230.72 |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