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_公司公告_五芳斋: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时间:

五芳斋: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0 日召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 成;同时,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0,811 股进行 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7,072,537 股减至196,011,726 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7,072,537.00 元减少至人民币196,011,726.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下: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 号兴耀 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 幢

2、申报时间:2026 年4 月22 日起45 日内(8:00-11:30,13:0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瑶

4、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5、联系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2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