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发集团”)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李茂津 | 董事长 | 现任 | 167.31 |
| 陈广岭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67.79 |
| 徐广友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42.94 |
| 刘振东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42.94 |
| 李相东 | 董事 | 现任 | 143.52 |
| 张德刚 | 董事 | 现任 | 112.13 |
| 祁怀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00 |
| 李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 王雪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00 |
| 陈克春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注) | 128.63 |
| 陈自林 | 监事 | 现任(注) | 120.38 |
| 陈琳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59.00 |
| 韩德恒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45.44 |
| 董希标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54.52 |
| 郭锐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12.38 |
| 孙忠利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注) | 67.05 |
| 李茂学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95.73 |
| 李茂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39.54 |
| 张广志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56.50 |
注:自2025年12月26日起,公司取消监事会,全体监事卸任。上表中监事薪酬总额计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①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同时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按其在公司含下属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含下属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如不在公司(含下属公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②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20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依据其岗位对应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评价标准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中20%部分应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鉴于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需统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友发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友发集团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