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601686)_公司公告_友发集团: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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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3

债券代码:113058

债券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 月进行了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拟不进行2025 年度利润分配,亦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关情况说明

(一)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 年12 月26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1,471,109,74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 43,053,948 股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后,实际以1,428,055,799 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8,416,739.7 元(含税),具体 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该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距今较近。

(二)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 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5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现金回购金额为32,418,143.86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与2025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 额合计计算公司2025 年度分红比例为67.79%。

(三)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资金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经董事会 审慎研究,决定本次年度股东会拟不再进行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将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发 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四)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拟定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 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并同意将该方案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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