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587证券简称:中瑞股份公告编号:
2026-014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32,0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73元,共计募集资金800,359,577.30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59,338,018.3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41,021,558.92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53,225.2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7,268,33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项目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1,726.83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注1] | B1 | 48,623.54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72.89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8,264.97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21.6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6,888.51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894.54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732.87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232.87 | |
| 差异[注2] | G=E-F | 4,500.00 | |
[注1]其中包括“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0,550,172.7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为445,232,267.12元,剩余15,317,905.59元因未满足在募集资金到账户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的结构性存款共计4,5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注1] | 1034200000034480 | 10,216,892.28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51549600000911 | 2,111,781.14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注2] | 406020100100379726 | 0.1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开发区支行[注3] | 32050162960009988888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519903372110018 | 0.10 |
| 合计 | - | 12,328,673.69 |
[注1]该专户监管银行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
[注2]该专户监管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注3]该专户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开发区支行
2.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45,000,000.00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收益起止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00.00 | 2025年7月22日-2026年1月22日 | 1.05%或2.15%或2.25% |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 | 2025年11月17日-2026年3月17日 | 0.85%或1.85%或1.95% |
|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收益起止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00.00 | 2025年11月17日-2026年5月18日 | 1.05%或1.90%或2.00%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2025年第333期标准化结构性存款(产品编码:202512023S000001478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00 | 2025年12月5日-2026年4月3日 | 1.0%或1.95%或2.15% |
| 合计 | 45,0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体现为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提高产品质量所产生的利润,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圆柱锂电池组合盖帽、钢壳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模具开发水平,储备研发人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6〕15-3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中瑞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瑞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瑞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中瑞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1,726.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64.9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888.5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注]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否 | 84,370.08 | 66,726.83 | 18,122.31 | 62,561.05 | 93.76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90.56 | 5,000.00 | 142.66 | 4,327.46 | 86.55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9,460.64 | 71,726.83 | 18,264.97 | 66,888.51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 | 89,460.64 | 71,726.83 | 18,264.97 | 66,888.5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即由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6,055.02万元,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445.12万元,共46,500.14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44,523.23万元,剩余1,531.80万元因无法满足在募集资金到账户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32.87万元,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9,460.6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26.83万元,因此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