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10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
|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6 |
| 3 |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7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TEL:010-66001391FAX:010-
6600139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104号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舜禹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舜禹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舜禹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舜禹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舜禹股份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舜禹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30Z010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姚贝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董建芳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卫东2026年4月24日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6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147.88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12,399.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48.54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8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4,086.3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321.1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2,427.34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573.88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44万元,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019.66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20,1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
月
日余额合计为3,919.6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
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 | 34050146580800003398 | 184.51 |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 | 20000596798966600000081 | 425.29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8010078801400004060 | 3.6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 | 499030100100408786 | 3,113.1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 | 551905624810666 | 193.01 |
| 合计 | 3,919.66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1,321.1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渠道变化,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建设,重新调整“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研发课题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舜禹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舜禹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7-1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3,748.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86.34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321.19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微动力智能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10,211.41 | 10,211.41 | 1,262.08 | 2,735.71 | 26.79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136.48 | 6,136.48 | 1,755.35 | 2,090.64 | 34.07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 否 | 7,730.25 | 7,730.25 | 68.91 | 1,494.84 | 19.34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3,000.00 | 13,000.00 | - | 13,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7,078.14 | 37,078.14 | 3,086.34 | 19,321.19 | 52.11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补充流动资金 | 33,000.00 | 33,000.00 | 21,000.00 | 32,000.00 | 96.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7-2
| 2.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3,670.40 | 3,670.4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6,670.40 | 36,670.40 | 21,000.00 | 32,000.00 | 87.26 | — | — | — | — | |
| 合计 | 73,748.54 | 73,748.54 | 24,086.34 | 51,321.19 | 69.5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研发课题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9%。2023年9月,公司完成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1,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9%。2025年4月,公司完成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1,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6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1,000.00万元超募资金尚未使用。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均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渠道变化,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建设,重新调整“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 2023年8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 |||||||||
7-3
|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232.91万元,已经容诚专字[2023]230Z2686号报告鉴证,于2023年9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募投项目人员等费用时,预先核算好需要使用的募集资金,同时在支付的当天公司财务部对相关费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募集资金专户转款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再由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统一支付。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0,100.00万元,均尚未到期。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3,919.66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之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