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 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致同所2024 年度业务收入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 亿元;致同所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和纪律处分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1 次、纪律处分6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作为2025 年度公司及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 层根据公司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全权办理与致同所的业务处理 和合同订立事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10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2 月5 日、2026 年3 月2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 讯的会议形式与公司财务部门以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 议,就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审计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
(三)2026 年4 月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