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度担保额度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向银行贷款的效率,保障公司日常运 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 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 质量担保等)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3,400.00 万元,以上担保额度 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者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额度包含截至本公告作 出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相关控股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于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任一时点为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将均不超过该等额度。
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不超过41,400.00 万元的担保,为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对象提供不超过12,0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金额和事 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 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 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担保额度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余额 截至目前
(万元)
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
(万元)
是否
关联
担保
持股
比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率
产比例
武汉光大同
创新材料有
合肥山秀碳纤科
技有限公司 60% 103.23% 3,459.70 3,700.00 2.26% 否
限公司
光大同创(香
港)投资有限
BROMAKE, S.A.
DE C.V(墨西哥光
99.99
9% 63.78% 2,539.69 3,000.00 1.84% 否
大同创)
苏州致贯光 电科技有限
重庆致贯科技有
限公司 51% 72.47% 1,111.16 1,200.00 0.73% 否
公司 光大同创(香港)
投资有限公司 100% 91.96% 7,000.00 13,000.00 7.96% 否
公司 安徽光大同创新
材料有限公司 100% 98.95% 5,000.00 5,000.00 3.06% 否
公司 武汉光大同创新
材料有限公司 100% 60.77% 2,000.00 3,000.00 1.84% 否
公司 厦门奔方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100% 14.59% 0.00 1,000.00 0.61% 否
BROMAKE, S.A.
DE C.V(墨西哥光
99.99
9% 63.78% 5,000.00 5,000.00 3.06% 否
大同创)
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越南光
100% 103.87% 500.00 500.00 0.31% 否
大同创)
公司 重庆致贯科技有
限公司 51% 72.47% 10,000.00 14,000.00 8.57% 否
公司 苏州致贯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51% 92.58% 2,000.00 4,000.00 2.45% 否
合计 38,610.55 53,400.00 32.68%
注:1、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 万 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26 年3 月31 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9194,折算为3,459.70
万元人民币;光大同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对BROMAKE, S.A. DE C.V(墨西哥光大同创) 担保余额为367.04 万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26 年3 月31 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9194, 折算为2,539.69 万元人民币。
2、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以前年度已审议的担保有效期内尚未履行完 毕的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 年1 月10 日
2、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国堂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8177 号合肥出口加工区 综合业务楼1302 室
5、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电力电子元器件、碳纤维制品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包装材料、环保材料、电子技术的研发; 电子产品、纤维制品及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制造及销售;计算机设备、绝缘制 品、电子元器件、塑胶制品、五金材料、建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无锡山秀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 资产总额 | 19,592.57 | 15,924.22 |
| 负债总额 | 20,224.97 | 16,828.61 |
| 净资产 | -632.40 | -904.39 |
| 营业收入 | 12,064.30 | 23,048.31 |
| 利润总额 | 366.59 | -2,424.88 |
| 净利润 | 298.24 | -1,885.07 |
8、经查询,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BROMAKE, S.A. DE C.V(墨西哥光大同创)
1、成立日期:2016 年6 月7 日
2、实收资本:10,073.60 万墨西哥比索
3、住所:墨西哥新莱昂州阿波达卡市
4、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光大同创(香 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9%股权,王清坤持有其0.001%的股权
5、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资产总额 | 13,092.45 | 11,838.59 |
| 负债总额 | 8,350.32 | 7,339.11 |
| 净资产 | 4,742.14 | 4,499.48 |
| 营业收入 | 11,446.02 | 10,914.05 |
| 利润总额 | -184.67 | 241.84 |
| 净利润 | -94.44 | 445.45 |
6、墨西哥光大同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苏州致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 年4 月15 日
2、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苏孟波
4、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辽浜路169 号
5、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 元器件批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可穿 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 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 保护用品生产;合成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 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致贯科技 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资产总额 | 4,681.85 | 9,301.70 |
| 负债总额 | 4,334.58 | 10,001.10 |
| 净资产 | 347.26 | -699.40 |
| 营业收入 | 16,581.00 | 6,811.02 |
| 利润总额 | 1,408.80 | 239.49 |
| 净利润 | 1,031.52 | 160.9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项)为1,111.16 万元,为苏州致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保证担保的金额。
8、经查询,苏州致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 年1 月13 日
2、注册资本:3707.8652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苏孟波
4、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云汉大道105 号13 幢1-1、2-1、3-1、 4-1、5-1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 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 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李亚玲持 有其31.7433%的股权,苏孟波持有其17.2567%的股权
| 资产总额 | 26,432.62 | 22,255.99 |
| 负债总额 | 19,156.40 | 14,430.82 |
| 净资产 | 7,276.21 | 7,825.17 |
| 营业收入 | 21,428.07 | 5,118.90 |
| 利润总额 | -555.03 | -434.27 |
| 净利润 | -472.10 | -333.66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项)为1,896.99 万元,为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自身抵押借款涉及的金额。
8、经查询,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光大同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 年7 月7 日
2、注册资本:200.00 万美元
3、注册地址:19H Maxgrand Plaza,No.3 Tai Yau Street,San Po Kong,Kowloon, Hong Kong
4、运营业务:普通贸易
5、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被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 | 31,709.07 | 22,180.23 |
| 负债总额 | 29,159.68 | 19,836.03 |
| 净资产 | 2,549.39 | 2,344.20 |
| 营业收入 | 11,290.31 | 5,462.66 |
| 利润总额 | 223.08 | 454.59 |
| 净利润 | 205.19 | 372.67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光大同创(香 港)投资有限公司对BROMAKE, S.A. DE C.V(墨西哥光大同创)担保余额为 367.04 万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26 年3 月31 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9194,
折算为2,539.69 万元人民币。
7、经查询,光大同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 年9 月23 日
2、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马增龙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云谷路3188-15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 造;橡胶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制品销 售;金属制品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草及相关制 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木材加工;竹木碎屑加工处理;木制 容器销售;木制容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 订服务;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资产总额 | 23,871.68 | 19,417.78 |
| 负债总额 | 23,620.27 | 18,430.32 |
| 净资产 | 251.41 | 987.46 |
| 营业收入 | 15,312.88 | 13,955.95 |
| 利润总额 | -982.95 | -22.62 |
| 净利润 | -738.56 | -34.85 |
8、经查询,安徽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 年4 月4 日
2、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马增龙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花山六路五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纸和纸板容 器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 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 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 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草及相 关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物 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销售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 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餐 饮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资产总额 | 25,680.34 | 24,590.58 |
| 负债总额 | 15,605.23 | 13,159.93 |
| 净资产 | 10,075.11 | 11,430.65 |
| 营业收入 | 8,734.25 | 5,644.73 |
| 利润总额 | -1,697.46 | -1,125.20 |
| 净利润 | -1,353.71 | -889.23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武汉光大同创 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 万美元,按中国人 民银行2026 年3 月31 日美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9194,折算为3,459.70 万元人 民币。
8、经查询,武汉光大同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 年1 月26 日
2、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马增龙
4、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草塘路789 号106 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 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资产总额 | 5,799.91 | 6,707.57 |
| 负债总额 | 846.16 | 2,981.13 |
| 净资产 | 4,953.74 | 3,726.44 |
| 营业收入 | 5,954.33 | 7,978.05 |
| 利润总额 | 1,351.00 | 2,080.16 |
| 净利润 | 1,223.21 | 1,837.34 |
7、经查询,厦门奔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BROMAKE VIETNAM COMPANY LIMITED(越南光大同创)
1、成立日期:2020 年3 月2 日
2、注册资本:500.00 万美元
3、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协和县
4、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大同创 持有其100%股权
5、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产总额 | 11,452.47 | 9,243.78 |
| 负债总额 | 11,895.78 | 7,872.26 |
| 净资产 | -443.31 | 1,371.52 |
| 营业收入 | 4,116.65 | 2,661.23 |
| 利润总额 | -1,327.90 | -660.68 |
| 净利润 | -1,778.79 | -557.4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 项)为739.84 万元人民币,为越南光大同创自身抵押借款涉及的金额。
6、经查询,越南光大同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以上预计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在股 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机构协商签署正式担保文件,具体金额、期限、 方式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均为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 所需,公司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公 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 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合肥山秀碳纤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持有其60%股权;BROMAKE, S.A. DE C.V(墨西哥光大同创)系公司的控股孙 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光大同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9%股权; 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苏州致贯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致贯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对上述公司均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 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前述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或 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相关控股子 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且前述控股子公司均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总金额为53,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32.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8,610.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23.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无 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