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具体事宜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6 年度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 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 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此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 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 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家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的授信额度。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