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和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 年度 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和平,195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2 年至1997 年,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科长、副处长、处长;1997 年至2011 年,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校友会秘书长、基金会秘书长;2020 年5 月至今,任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5 月至今,任苏州苏 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5 月至今,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5 月至今,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0 年12 月至今,任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9 月至今,任北京英视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2 月至今,担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 次,股东会6 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出席相关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15 个工作日。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 规定参加并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本人对所有议 案均投赞成票,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与其他独立 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讨论并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 用、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担保、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充 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上市公司的良好配合。本人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主动核查,与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 通,切实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就有关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 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 天。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 公司内控建设、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客观
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经营 起到应有的作用。
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4 月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8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12 月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 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均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并经双方协议 一致的情况下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和财务结构 的优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 及2025 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公司目 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三)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 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股东会以及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相关事项,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人员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除此之外,本人对媒体、网络等媒介关于公司的信息的传播保持了高度的敏 感性,通过多种渠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整体而言,本 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勤勉、全面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建议等职责,为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最大努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 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 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彭和平
2026 年4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