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勃股份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虞天成 | 联系电话:021-68801587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华凌昊 | 联系电话:021-68801587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 0次(已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注意事项;对最新法规案例进行解读,介绍市场情况,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为企业介绍目前再融资及港股市场状况及审核关注要点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相关约束性措施(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5年6月,原保荐代表人吕芸女士、王监国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变更为胡虞天成先生、华凌昊先生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5年9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保荐国遥新天地IPO项目过程中,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发行人股东出资来源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等情形,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中信建投证券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发布业务提醒、开展合规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投行执业能力。除此之外,保荐机构不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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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虞天成华凌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