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301225)_公司公告_恒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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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4 月21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6 年4 月24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其中 董事周书忠先生、周恒跋先生、应灵聪先生、王兴斌先生、项先权先生、武建伟先 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书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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