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2026 年4 月20 日下午15:3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临时 董事会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熊先生召集并 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家联转债”的议案》
自2026 年3 月30 日至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9.93 元/股),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了“家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提高 资金利用效率,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家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家联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 前赎回“家联转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家联转 债”的核查意见;
3、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