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301176)_公司公告_逸豪新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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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1176证券简称:逸豪新材公告编号:2026-010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董事会认为: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2.19万元。鉴于目前外部环境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业绩亏损,且公司正处于经营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备用以及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62.19万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384.71万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度股份回购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金额为4,602,578.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已于2025年1月7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三、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8,621,940.5-38,861,184.21-32,955,860.26
研发投入(元)49,005,777.2937,974,831.8135,954,191.07
营业收入(元)1,719,985,209.031,437,009,904.311,276,737,812.4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3,847,120.7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4,942,652.7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3,479,661.65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22,934,800.1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2.77%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其他说明:

本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以下条件均获满足时,公司该年度应当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股份发行所得款项拟投资项目除外)发生;4、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鉴于目前外部环境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业绩亏损,且公司正处于经营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备用以及长远发展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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