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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文成)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文成)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文成,出生于1971年,工学学士。1994年8月进入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机修分厂技术员、设备处工程师,曾参与“高档电解铜箔国家

计划”建设工作;2019年

月进入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工作,历任秘书、副秘书长;2024年11月至今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秘书长,现任《电子铜箔资讯》杂志副主编、嘉应学院铜箔产业学院客座讲师、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姓名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刘文成70700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主要审议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内控评价、募集资金使用、审计机构聘任及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本人以通讯方式均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无缺席、无委托出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形,出席率100%。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提前认真研读全部议案材料、财务数据、背景说明及合规文件,对存疑事项主动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层沟通核实;会议期间,本人结合专业背景充分发表独立、明确、审慎意见,对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进行实质性判断;会议结束后持续跟踪决议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决策落地见效,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全程参与。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均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无新增临时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定期报告、高管薪酬、人员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2025年度召集的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审计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5年2月5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开展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的议案》3、《2024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5、《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5年4月7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2024年度财务总监工作报告》7、《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32025年4月22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报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5年8月12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报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5、《2025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报告》
52025年10月17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报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5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5年11月15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5年12月15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召集并参加2025年度召开的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提名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5年4月7日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核查报告》2、《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共参加2025年度召集的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5年4月7日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报告》2、《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3、《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参加2025年度召集的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序号

序号会议时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5年11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实地走访、生产调研、专题座谈、资料查阅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况。重点关注公司电子电路铜箔、铝基覆铜板、PCB等核心业务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质量控制、研发创新、市场拓展、安全生产、环保合规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实地查看生产现场与管理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累计现场办公时间为15天。

本人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团队保持常态化沟通,全面掌握行业竞争格局、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运行、内部控制、重大项目进展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结合行业经验为公司技术升级、产品结构优化、成本管控、风险防范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独立、专业、审慎履职提供充分依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监督审计工作独立性、规范性,重点关注审计计划执行、关键审计事项及问题整改,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始终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放在履职首位,严格督促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杜绝选择性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加强对新法规、新规则、新监管要求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及公司组织的合规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在履职中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高管薪酬、董事任免等可能影响中

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坚持独立判断、严格把关,推动公司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预计2026年与关联方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日常经营性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内部控制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5年

度内曾任职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内部控制有效,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

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与任职资格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聘任程序及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慎核查,相关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公开公正。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特别职权行使情况2025年度,本人履职行为规范、审慎: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2、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形;

、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展望2025年度,本人作为2024年12月新任独立董事,快速熟悉公司治理、业

务结构与监管要求,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电子铜箔行业资深专家优势,在董事会决策、专门委员会审核、财务监督、规范治理、风险防控等方面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全力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本人也清醒认识到,因任职时间尚短,未来仍需进一步加深对公司业务细节、项目进展、内控环节的跟踪与研究,持续提升履职深度与精准度。展望未来,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更高标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一是持续强化会议履职与专门委员会监督作用,严把财务、提名、薪酬、内控关口;二是深化行业研究与现场调研,依托行业资源为公司技术创新、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议;三是持续加强合规学习,提升专业能力与监督水平;四是坚定不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助力公司在电子新材料领域持续做强做优,实现稳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文成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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