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301176)_公司公告_逸豪新材: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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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雯雯)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雯雯)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监督作用。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吴雯雯,硕士研究生学历,江西理工大学会计专业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出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学历,注册税务师。2007年

月至2011年

月,任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教师;2011年11月至今历任江西理工大学会计专业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赣州市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4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姓名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吴雯雯

吴雯雯70700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召开

次会议。本人全部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无缺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形,出席率100%。会议期间,本人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会中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对重大决策、财务报告、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严格把关,确保董事会决策合规、科学、公允。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全程参会,认真听取议案说明,积极参与审议,切实履行股东监督职责。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均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无新增临时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内部审计计划、财务决算、高管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1、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召集并参加2025年度召开的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审计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5年2月5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开展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的议案》3、《2024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5、《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5年4月7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2024年度财务总监工作报告》7、《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32025年4月22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报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5年8月12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报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5、《2025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报告》
52025年10月17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报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5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5年11月15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5年12月15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2025年度召集的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提名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5年4月7日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核查报告》2、《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共召集并参加2025年度召开的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5年4月7日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报告》2、《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3、《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参加2025年度召集的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会议时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5年11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本人通过对公司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况、中长期发展规划、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成效,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与公司管理团队就生产、运营、市场销售等重点工作深入交流,并重点围绕公司财务运行、规范治理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与核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累计现场办公时间为15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监督审计工作独立性、规范性,重点关注审计计划执行、关键审计事项及问题整改,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本年度,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以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导向,严格推动公司依照监管规定落实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保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允,坚决避免出现选择性披露信息等不合规情形。

同时,本人持续跟进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政策要求,主动参与监管机构与公司内部开展的各类合规培训,持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履职胜任能力。履职期间,重点聚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选任与调整等关乎中小股东切身利益的关键事项,始终保持独立审慎判断,从严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助力公司持续完善治理规范、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聚焦财务监督与风险防控核心职责,重点开展

以下工作:

、审议定期报告:全程参与公司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及年度报告的审核工作,重点关注收入确认、存货计价、资产减值、关联交易披露等关键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定期报告均经审计机构审计并获标准无保留意见。

、监督审计工作: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计划,监督审计过程合规性;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充分沟通,推动问题整改,保障审计结果公允性。

、强化内控监督: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查内控体系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针对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环节提出内控优化建议,推动公司内控水平持续提升。

4、审核重大财务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进行专业审核,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程序完备,全年未发生重大财务违规事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围绕薪酬公平、考核公允、激励有效核心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审议《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报告》,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考核程序规范、结果客观公允。

2、审议《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全面梳理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成效及改进方向,确保委员会运作规范高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与岗位职责,对董事薪酬标准、构成及发放方式进行审慎审核。

、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重点审核高管薪酬与业绩挂钩机制、激励约束有效性,确保方案符合监管要求,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

(三)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聚焦治理团队优化核心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核查报告》,对

董事会成员构成、专业结构、履职能力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设置、任职合规性进行全面核查,确认人员配置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任职资格均符合监管规定。

、审议《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系统总结上一年度提名工作开展、程序执行及履职监督情况,梳理工作亮点与改进方向,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与人员选聘机制。

四、其他履职情况2025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议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咨询、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严格按照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五、履职成效与总体评价

(一)履职成效2025年度,本人通过全面履职,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支撑作用:

1、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推动董事会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全年未发生治理违规及监管处罚事项。

2、防范经营财务风险:通过专业审核与监督,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稳健、财务安全。

3、维护股东合法权益:通过中小股东沟通、薪酬与提名监督等工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与收益权。

(二)总体评价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稳健、决策科学,董事会运作高效,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有序。本人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圆满完成年度独立董事职责。

六、2026年度履职计划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持续强化会议履职:高质量出席各类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充分准备、会中深度参与、会后跟踪落实,确保决策科学合规。

2、深化专业监督:聚焦审计、薪酬、提名核心职责,加强对财务信息、内控执行、薪酬考核、高管提名的监督力度,防范治理与经营风险。

3、加强行业与公司研究:紧密跟踪电子信息材料行业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公司经营状况与战略规划,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4、维护股东权益:持续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股东关切,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推动治理优化:结合公司发展需求,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控体系完善、决策效率提升提供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本人将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贡献专业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雯雯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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