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逸豪新材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振国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滨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季度查询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公司披露募投项目延期公告,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高精度电解铜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6年6月,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2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年12月5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结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近期有关监管问答,介绍了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等相关法规及制度的内容,并分享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案例。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不适用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0、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公司及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逸豪新材2025年度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1)电子电路铜箔方面:2025年AI与新能源双轮驱动,国内电子铜箔行业呈现复苏回暖。而前期新建产能的持续释放,加剧整体行业竞争,铜箔加工费全年仍处相对低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种类和优化产品结构,电子电路铜箔毛利率逐步改善。PCB方面:受限于投产年限较短,公司在客户资源、产品矩阵等方面积累不足,目前公司PCB业务处于市场拓展、产品结构优化和产能爬坡的关键时期,产能利用率和盈利水平尚未达到预期,直接影响了公司整体利润表现。(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带动产品销售收入稳步增长,但同时应收账款、存货等有所增加,且新增产能投产前期生产成本较高,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亏损的情况及其原因,提请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振国黄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