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301090)_公司公告_华润材料: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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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聘用期限一年。

三、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包括审计意见类型;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届第二十二次会议,立信向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做汇报,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日常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关注事项、审计结论进行沟通。

(四)2026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会议,立信向审计委员汇报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初步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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