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54证券简称:中兰环保公告编号:
2026-029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股本及注册资本的情况
1、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0,027,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96,25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965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79,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279,650元。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由10,006.8750万股变更为13,981.6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6.87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981.66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条款号 |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
| 1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6.875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81.66万元。 |
| 2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6.87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981.6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 3 | 第一百五十七条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