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_公司公告_泰坦股份: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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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股份”)与岭澜私 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澜管理”、“普通合伙人”)签 署《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 伙协议》),公司作为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岭澜科丹”或“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合 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15.3846%。与普通合伙人签署《合伙 协议》的包括潘晶女士及其他有限合伙人。

◎潘晶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但公司 未能及时识别,导致未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在此向 广大投资人致以诚挚的歉意!

◎泰坦股份与关联自然人潘晶女士对岭澜科丹进行投资,按照各自出资额 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充确认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 适度进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 本的有效融合,公司与岭澜管理于2025 年8 月18 日签署了《芜湖岭澜科丹私

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岭澜科丹目标认缴规模为人民币 6,5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 企业的基金份额。本次投资是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由于未能 及时识别,导致未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2025 年8 月与普通合伙 人签署《合伙协议》的包括潘晶女士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潘晶女士出资200 万 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

由于潘晶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宥融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潘晶女士为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公 司对外投资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公司已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 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潘晶女士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关联共同投资 外,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潘晶女士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 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人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说明

潘晶女士,女,中国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宥融先生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岭澜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或利益安排,与其他 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与其他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述各交易方均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三、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岭澜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WPRG8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 年3 月15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股权情况:岭澜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其中汪功伟持 股56.00%,甄晓春持股44.00%)。

四、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由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潘晶女士共 同投资岭澜科丹。

1、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QQERQX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3 年7 月2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岭澜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四褐山小区上闸社 区办公楼二楼20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 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表:

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认缴规模为人民币6,500 万元。基金认缴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岭澜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30.00 0.4615%

张东明 1000.00 15.384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5.3846%

俞庆祥 900.00 13.8462%

蒋美玲 750.00 11.5385%

梁晓丹 600.00 9.2308%

李朝勇 600.00 9.2308%

有限合伙人

甄晓春 520.00 8.0000%

汤红琴 300.00 4.6154%

金建伟 300.00 4.6154%

潘 晶 200.00 3.0769%

蔡建芬 200.00 3.0769%

金阳梅 100.00 1.5385%

(注:潘晶女士已于2025 年12 月29 日转让其持有的岭澜科丹投资基金份额)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依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在基金募 集完毕后提交基金产品备案,备案时间为2025 年8 月27 日,基金编号为 SBEF19。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共同投资,泰坦股份出资1,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 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15.3846%,关联人潘晶女士出资200 万元人民币认 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3.0769%。

公司与潘晶女士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 应的基金份额,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 经营实现资产增值。投资标的为本源量子计算科技(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二)决策运营机制

采用通行的有限合伙制的模式来管理和经营,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 受托执行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有限合伙人对其投资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 任。

(三)存续期限及退出机制

1、存续期限:存续期为5 年(投资期3 年,退出期2 年)。存续期届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可延长存续期限,延长的期限至多可达1 年。

2、退出机制: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符合退出条件时,应适时实现退出。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以现金分配为原则,合伙企业经营期间或者合伙企业清 算时,如果有非货币资产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分配实物等非货币资产。 合伙企业收益分配要首先保证本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转费。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有限合伙人自行承担。

2、分配顺序

首先,返还本金:首先按照出资返本的原则分配收益,项目退出时,首先 按照基金实缴金额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合伙人在本阶段下获得 的分配总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最后,收益分成:完成前述分配后的剩余收益,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 比例进行分配。

3、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首先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 全部债务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 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七、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 适度进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 本的有效融合。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等共同投资,旨在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 资源与投资管理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对外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收益。

本次投资为股权投资,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投资目标与公司主营业务不 同,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具有一定投资周期,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产业 政策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 业管理运作情况,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宥融先生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其他说明

对于本次补充确认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内部未能及时识别,导 致未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的情况,公司在此向广 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潘晶女士已于2025 年12 月29 日转让其持有的岭澜科丹投资基金份额, 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项,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加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管控: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体系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组织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梳理、学习《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夯实重大事项报告义务 人的责任,强调报送与重大事项相关书面文件的重要性,保证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的及时、准确。

(二)持续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公司将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等 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 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关联交易等与合规 履职相关的专项培训,提高关键人员识别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能力。

(三)定期组织内部自查

公司将定期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开展内部自查, 全面梳理公司与各方之间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关联人情况,以确保公司各类业 务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类交 易的识别和审批机制,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合伙协议;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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