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_公司公告_泰坦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

泰坦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70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17 日、2025 年5 月8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 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立信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 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信息保密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16 日,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立信审计项目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2025 年报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其严格 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在约定时限内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审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与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调整事项等情况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三)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2025 年度审计结论、 关注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24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