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威机电(003021)_公司公告_兆威机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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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新梅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新梅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郭新梅: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 任深圳新合程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香港)悦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丹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安 华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兆威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缺席董 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独立董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出席股东

会次数

郭新梅 7 2 5 0 0 否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战略与ESG 委员会2 次,审计委员会4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3 次。本人在任期间,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2025 年本人主要履职情况如下:参加 审计委员会召开的4 次会议,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 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3 次会议, 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独立董事

姓名 会议名称 职务 应出席次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郭新梅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4 4 0 0

郭新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3 3 0 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没有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职,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 各项信息资料,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积极利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进 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切实履行相关监督职 责。具体包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持续关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并提出完善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关键 审计事项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积极推动内外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充分发 挥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核查公司的公告、舆情报道等信息,主动关注有关上市公司的报 道及信息,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并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多种方式勤勉履职。 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并结合不定期实地考察,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实际、内部控制状况、财务情况以及重要决议的落实情况。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等 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媒体舆情,及时跟进重大事项进展, 主动为经营管理提供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日。此外,本人积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 沟通协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发挥了应有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 报告及2025 年各期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经营成果,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 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股权激励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于2025 年8 月14 日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背景优势,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过程。通过审慎分析、独立判断,就相关议 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

展望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与履职能力的要求,以更加审慎、严谨、勤勉的态度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 积极承担相应的监督职责。同时,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 践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规范治理及重大决策建言献策,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 注并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新梅

2026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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