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002983)_公司公告_芯瑞达: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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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

002983股票简称:芯瑞达公告编号:

2026-02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41,8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0,9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0日起由不超过2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6.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1)。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月16日起由不超过26.7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6.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5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4日、2025年12月2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2025-036、2025-042、2025-043、2025-053、2025-059、2025-069、2025-071、2026-001、2026-008、2026-009、2026-012)。

3、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2,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03%,最高成交价为23.2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19,732.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金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2025年4月23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相关主体持有公司股票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及关系交易期间变动数量(股)变动原因
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2025年3月5日-2025年6月4日258,200自身资金需求
戴勇坚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2025年3月5日-2025年6月4日3,534个人资金需求
戴勇坚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2025年10月20日-2026年1月19日273,409个人资金需求
唐先胜董事兼董事会秘书2025年3月5日-2025年6月4日17,900个人资金需求
吴疆董事2025年3月5日-2025年6月4日50,000个人资金需求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2,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03%。本次回购计划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存在无法全部授出的可能。若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并全部锁定,则公司股本总额不变,股本结构相应变化。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36个月内完成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92,7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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