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4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目 录 |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6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745号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芯瑞达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芯瑞达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芯瑞达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芯瑞达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芯瑞达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芯瑞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芯瑞达容诚专字[2026]230Z0745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郭凯 中国注册会计师: 霍金凤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震 | |
| 2026年4月21日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金 额 |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45,939.74 |
| 减:发行费用 | 3,349.20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2,590.54 |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35,490.25 |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433.24 |
| 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 2,000.00 |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项 目 | 金 额 |
| 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 3.35 |
| 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 | 8,283.77 |
| 加:财务费用-存款利息收入 | 86.80 |
|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4,820.33 |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余额 | 1,287.06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24.21 |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311.27 |
注:2025年3月31日,“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按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283.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 | 1302011129100108028 | 3,641,696.9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8112301011300609231 | 509,348.27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401040160000871575 | 131,134.4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 1302011129100198379 | 130,911.28 |
1-1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42,590.54
42,590.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68.78
5,468.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923.49
35,923.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1,824.66
| 31,824.66 | 74.7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
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否 | |
| 是 | |
| 5,592.59 | |
| 2025年3月31日 | |
| 87.09 | |
| 27,716.51 | |
| 4,377.73 | |
| 31,824.66 | |
| 26,801.83 | |
| 是 | |
|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 |
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
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是
是5,045.59
5,045.59
22.76
22.76
-
-
22.76
22.76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是
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
是9,549.56
9,549.569,549.56
9,549.561,091.05
1,091.056,990.66
6,990.66
73.20
73.20
2025年3
月31日
2025年3
月31日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补充运营资金
补充运营资金否
否1,193.56
1,193.561,193.56
1,193.56-
-1,193.56
1,193.56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_
_42,590.54
42,590.5442,590.54
42,590.545,468.78
5,468.7835,923.49
35,923.49-
--
-5,592.59
5,592.59-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5,592.59 | |
| - | |
| - | |
| 35,923.49 | |
| 5,468.78 | |
| 42,590.54 | |
| 42,590.54 | |
| 合计 |
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
2、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 2、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因系鉴于健康光源业务在公司战略推进中的占比逐渐降低,且外部市场与竞争环境变化较大,继续投入“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效果保证存在不确定性。为了坚定推进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此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已终止实施。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决议将连达光电建设的“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其中: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实施的主体由连达光电变更为芯瑞达,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变更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752号)。详见公司2020年8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0.7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金额41,374.22万元,已累计投入31,543.86万元,预估待支付的金额6,272.34万元,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4
| 8,283.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8,283.7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原因:1、在募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截止2025年12月31日,该等收益4,903.77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3,311.27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已结项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款项。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品种,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2,000万元。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1
附表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2)/(1)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31,824.66
31,824.664,377.73
4,377.7327,716.51
27,716.51
87.09
87.09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5,592.59
5,592.59是
是否
否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
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LED照明器件扩
建项目
LED照明器件扩
建项目
22.76
22.76
-
-
22.76
22.76
100.00
100.00
已终止
已终止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否合计
合计-
-31,847.42
31,847.424,377.73
4,377.7327,739.27
27,739.27
-
--
-5,592.59
5,592.5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2、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根据外部环境、公司战略对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明细项目投资额进行了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由2024年8月31日延迟至2025年8月31日。
2-2
| 3、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为优化产业、技术与工艺布局,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公司主动顺应行业技术发展方向,重新评估并规划了募投项目的最佳实现方式,包括选择最佳实施地点等。变更新实施地点后,由于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前置必备手续程序的影响,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及项目效益,公司延长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鉴于近三年物流与施工环境变化,项目基建进度投入慢于预期。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实现项目目标效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8月31日延迟至2025年8月31日,详见公司2024年3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因以上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较初始计划进度延长。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