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_公司公告_智微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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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1339证券简称:智微智能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1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8,992.9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95,117.5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73,678.35
利息收入净额B21,784.77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6,638.50
利息收入净额C21,097.4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80,316.8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882.23
其他[注]D364.1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17,747.1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7,747.10
差异G=E-F0.00

注:其他金额64.14万元系发行费用预计支付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2023年5月31日及2024年1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的情况如下:

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108530000004536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3241920106521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912920029107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340062777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912920029209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306628501300598707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667599163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70501001008798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27006334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2600630466)。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5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330068370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3066285013008077678)。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因部分开户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权限,故由一级支行或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该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备注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811030101340062777311,137.04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103010133006837022,380,643.51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备注
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975,005,695.89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97-1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97-2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97-32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108530000004536240.002023.6.27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40000324192010652180.002023.6.2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20100291292002910710.002023.7.7已销户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2100009808180.002025.5.15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430662850130080776780.002025.11.20已销户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8110301012700633470171,094.35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44306628501300598707999,448.01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33705010010087987050,754.51募集资金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8614,752,227.28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86-125,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86-2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86-33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10858000000798986-45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20100291292002920970.002023.7.7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7666759916350.002024.7.17已销户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2100004675430.002025.5.15已销户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2200010934610.002025.5.15已销户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备注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81103010126006304660.002023.6.20已销户
合计177,471,000.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增加智微智能作为“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175.59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34.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四)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内理财收益总金额为1,078.4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收益类型购买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收益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25/10/132026/1/300.60%~2.0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25/11/52026/2/270.55%~2.1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2025/12/42026/2/270.50%~2.05%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2,500.002025/10/92026/1/300.60%~2.01%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25/10/222026/1/300.60%~2.01%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2025/11/52026/2/270.55%~2.12%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5/12/42026/2/270.50%~2.05%
合计15,500.00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减少对“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并将人民币10,1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用于新项目“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527.07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作出适当调整,调减研发实施费用预算7,000万元至场地建筑工程费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减“设备购置费用”3,500万元和“营销推广费用”500万元至“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中,延长建设期至2028年5月;公司将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10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九)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7,747.10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247.10万元,购买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15,500.00万元。

特此公告。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5,117.5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38.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1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316.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9,672.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6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67,527.0757,427.071,013.8053,746.9793.59%2026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2、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9,572.090.000.000.0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3、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0.009,572.093,115.236,041.8563.12%2028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4、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248.370.0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0.0010,100.002,509.472,509.4724.85%2027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6、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18,018.420.0018,018.56注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03,347.5395,117.586,638.5080,316.8584.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和“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2、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计划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该项目存在募集资金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了推进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生产的交换机产品,原计划供应于公司下游客户作为配套产品使用。然而近年来,受到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传统交换机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对本项目未来所能产生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影响。未来,公司仍将持续跟踪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网络设备的产品结构,以提升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水平。综上,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决定将“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增加智微智能作为“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175.59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34.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9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内理财收益总金额为1,078.4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5,5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7,747.10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247.10万元,购买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15,5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作出适当调整,调减研发实施费用预算7,000万元至场地建筑工程费中。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减“设备购置费用”3,500万元和“营销推广费用”500万元至“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中,延长建设期至2028年5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10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注1]补充流动资金超额投入系补充流动资金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9,572.093,115.236,041.8563.12%2028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100.002,509.472,509.4724.85%2027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9,672.095,624.708,551.3243.4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一)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交换机产品,原计划供应于公司下游客户作为配套产品使用。然而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变化影响,本项目未来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放缓对海宁项目的投资进度。未来,公司仍将持续跟踪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网络设备的产品结构,以提升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水平。综上,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二)“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主要原因如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已接近饱和,难以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位于东莞的生产基地(一期)目前承担主要的生产任务,但随着订单量的不断增加,现有生产设施和设备的产能利用率已达到较高水平,进一步扩产的空间有限。公司亟需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扩大生产空间,提升整体产能,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下游知名客户对智能硬件产品的生产精度、生产效率、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具有严格要求,需要为其配套专用区域专用产线进行产品生产与供应链管理。公司需着重完成以PC、OPS、云终端、服务器、交换机为代表的各类智能硬件产能,以确保其能够符合未来一段时期内AI数据规模和高算力场景的应用需求,有利于公司搭建AI算力基础设施产品及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体系,加快为千行百业提供高性能的智能算力步伐。再次,因业务发展需求,为更科学合理的安排和配置公司资源,充分利用深圳的高端人才储备优势,公司深圳总部拟扩大办公场地以整合研发资源、提升协同效率,集中核心资源强化深圳总部的技术研发能力,因此计划对深圳总部与东莞智微之间的研发资源与场地投入做出调整。
“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25年3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3月24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一)“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主要体现为对公司业务扩张的有效支持和推进作用。(二)“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产生经济效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综合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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