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600965)发布公告,2026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内容,公司因存在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说,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李高生控股的福犇龙为关联方,并且未披露与福犇龙发生的3870万元股权转让交易。此外,公司与实控人李福成控制的10家合作社签订的累计金额为1.07亿元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5年前三季度,福成股份实现收入7.89亿元,归母净利润53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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