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贵公司下属子公司广电五舟,根据2025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约 2,866.46 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72.61%;但分配预案却是不分配不转增。国资委明确引导并要求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其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净利润的50%。地方国企也应同步跟进,提升分红要求。广电五舟的这种做法明显与国家的相关要求相违背。请告知其合理性。
董秘回答(广电运通SZ002152):
1、子公司广电五舟本次年度董事会基于当前业务拓展及研发投入需求,暂未审议分红相关议案,将根据后续经营情况审慎考虑分红事宜,切实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广电五舟为新三板公众公司,股票代码831619,具体情况请登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查阅。2、在股东回报方面,2025年度广电运通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19亿元(预计), 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6.74%。其中,已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4.22亿元,拟派发2025年度现金分红4.97亿元(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持续加大股东回报力度,用真金白银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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