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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川经基金持宏明电子11.12%股份,减持需预披露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5:45

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如要减持宏明电子是否需要提前公告?

董秘回答(富森美SZ00281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经基金”),持有宏明电子股份比例为11.1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川经基金为宏明电子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在减持宏明电子前15交易日需进行减持预披露。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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