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涟钢集团相关主体申请娄底市 10 亿财政补款并与公司合资建设硅钢项目,而娄底市本次对公司征收环保税,公司未单独披露华菱涟钢应缴的环保税及滞纳金具体金额。请问该 10 亿财政补款是否与公司此前向涟钢集团支付的 10 亿款项相关?相关资金及事项安排是否使控股股东获取额外利益?
董秘回答(华菱钢铁SZ000932):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不曾因设立硅钢子公司和补税向控股股东或涟钢集团支付10亿元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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