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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达业绩预告标准将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09

投资者提问:

您好,贵司怎么还不披露年报预告

董秘回答(长青股份SZ00239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的年度经营业绩预计达到上市规则中需进行业绩预告的标准,公司会在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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