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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董秘回应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相关问题

时间:2026年01月21日 17:08

投资者提问:

请问金李梅董事减持股票是否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如果是大宗交易,交易对手是何方,为何折扣率那么高?是否存在交易之外的其他约定,比如关于市值管理的安排?

董秘回答(华光新材SH688379):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铧广投资基于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大宗交易存在折价主要因转让后交易对手方有6个月锁定期要求,交易价格符合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交易外的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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