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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董秘称信息以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未回应回购问题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6:09

投资者提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监管部门责令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购违规减持的股份。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后,可以不再将短线交易中产生的收益上交上市公司。请问董秘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回购岭南控股了吗?谢谢。

董秘回答(岭南控股SZ000524):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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