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国家对持续多年破净且无明显改善的企业,实施考核降级或否决部分绩效薪酬。对业务协同度弱、流动性差的破净企业,考核中鼓励通过吸收合并、资产重组等方式处置。目前公司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是否有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按国家要求,公司管理层为何没有在业绩说明会中专项汇报破净问题并且进行降薪裁员?
董秘回答(王府井SH600859):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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