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在本平台多次回复投资者,沙隆达重组报告书中的履约能力分析是由上市公司作出,或由公司作出。请问,上市公司和公司是否同一表述?如有不同请详细区分说明。否则,投资者将视为相同主体,并作为投资决策信息依据。
董秘回答(安道麦ASZ000553):
您好!履约能力分析是公司针对中国化工集团2016年承诺做出的,具体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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