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尊敬董秘:你回答股东人数比较频繁的,是否符合上市信息披露要求呢??每10-20天就公布股东人数了。那请问大股东借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时候请问您为啥不披露??为啥不及时公布从而导致被立案调查,请问你是否仔细学习过上市信息披露要求??是否严以律己?最后请问王秘书,关于上市公司被立案导致股价大幅下跌,上市公司是否启动赔偿机制呢??如何维护上市公司广大股民的权益呢?麻烦王秘书做点对广大股民实际有益事情吧谢谢!
董秘回答(海德股份(维权)SZ00056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证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信息,根据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的股东人数。后续如股东需查询其他时点的股东人数,将提供持有公司股票的证明以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haide@hd-amc.cn),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将按照所留联系电话取得联系。关于历史资金占用及立案事项,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并且该笔资金已于2025年4月24日全部归还。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合规法规,完善内控机制,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正积极配合监管的各项工作,后续将按照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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