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第128页原文:“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召开18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经营计划、重大投资、资产减值等事项,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这是否等于管理委员会先拍板、董事会后盖章,彻底架空董事会?是否违反《公司法》第109条?只能答“是”或“否”。
董秘回答(南 玻ASZ000012):
您好,根据您所述内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128页为财务报告内容,并且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不存在您所述的管理委员会架空董事会的情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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